网络泄密占泄密案发总数的70%以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41:46
今年4月份,国家保密系统举行了一次20年来罕见的席卷全国的保密大检查。6月下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当中出现的许多新规定引人注目。而正是此时,极具轰动效应的力拓间谍窃密案发生了。
    在外界舆论看来,力拓窃密案或许会成为我国保密工作的一个新起点,甚至会由此刮起一场更大范围的“保密风暴”。对此,保密系统内部人士并不完全认同,他们指出,保密大检查只是保密系统的一项正常工作,与力拓窃密案没有必然的联系。南京大学国家保密学院副院长、情报学专家沈固朝教授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说,其实这项工作早在去年就着手准备了,跟力拓窃密案只是时间上的巧合。

网络泄密防不胜防

    尽管只是巧合,但在国家保密局门户网站上,有关力拓间谍案的新闻报道还是被放在了显要位置。这显示出以力拓间谍窃密案为典型的商业泄密与国家保密工作之间的某种联系。沈固朝教授告诉《国际先驱导报》,以往的保密工作更侧重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在目前的新形势下,保密工作会越来越多地关注经济安全。
    这是国家保密工作做出的调整,而新形势却远比想象得要复杂。国家保密局局长夏勇6月22日对新形势做了解释,他说:“国家秘密载体由纸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现代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的制度亟待补充完善。”
    此话剑锋所向之一就是防范网络泄密现象。作为中国情报界专家,沈固朝教授对当前的网络泄密亦深表担忧。“当前网络间谍在我国进行的窃密活动日益猖獗。”据透露,为粉碎形形色色的网络间谍采取高科技手段窃取我国家秘密的图谋,防止网上泄密事件继续发生,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开展了对计算机及其存储载体的保密大检查活动。
    沈固朝教授所说的网络间谍并非耸人听闻。据有关权威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正处于泄密高发期,其中计算机网络泄密发案数已占泄密案发总数的70%以上,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江苏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罗江淮更是举例说,人们通常认为,只要把电脑及其移动介质接上互联网,想要什么信息就能够浏览到什么信息,想下载什么信息就能够下载什么信息,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自己的电脑或移动介质一旦接了互联网,里面处理或者存储过的所有信息,都有可能被别人在网上窥视和窃取,而且是“随便拿走没商量”。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防不胜防的窃密技术手段,保密工作的形势才显得尤为严峻。
但相对而言,保密思维的上述调整,还是跟不上“新情况、新问题”的变化与发展。

保密新规严防泄密漏洞

    显然,目前正在审议阶段的《保密法》修订案,就是一个谋求保密思维更大转变的重要举措。
    罗江淮副局长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介绍,在现行《保密法》立法成果的基础上,《保密法》修订案在很多地方作了补充和完善。他尤其强调了修订案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以往只处理有泄密后果的行为,不制裁有严重违规的现象,修订案中则强调制裁违规行为与制裁泄密行为并举,对尚未造成泄密事件的严重违规行为也必须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如果保密新规得以执行,那它会不会成为一道人人头上“紧箍咒”?
    本报记者日前携带手机进入某部委办公楼时,马上有人善意提醒:“按照规定,你的手机是不能带入办公区域的。”据介绍,在一些党政机关要害部门,手机需放入相应地点,不能带入办公室、会议室,在召开重要会议时,处于关机状态的手机甚至需要卸下电池。
    在当前保密大检查的背景下,这样的保密意识正在不断强化。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会越来越多地受到新的约束,违规者则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但是在罗江淮看来,新规带来的影响不仅是行为上的约束,最关键的还在于强调人们需要提高保密意识。他说:“修订案会进一步更新我们的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让大家真正懂得保守国家秘密无小事,严防网络泄密是大事,违反保密法会害国害己。”
    这自然是一道“紧箍咒”,为加强效果,保密部门经常会组织业务骨干和专家到相关单位部门作保密培训,既讲述一些“惊心动魄”的故事,也讲述很多不经意间的“暗流汹涌”,以提高涉密人员的警惕性。
    一位国防领域的科技人员介绍说,他曾收到过不明人士发来的信件,信中在对自己表达仰慕的同时,索要本部门的内部刊物。后经调查,来信人士所提供的工作单位、邮件地址均为虚假信息。这位科技人员因此总结说,境外机构对我国的国防科研单位的关注与渗透是一贯的,也是隐秘的。

发达国家经验值得借鉴

    一些境外机构不仅是窃取他国机密的“行家里手”,而且在自我保密方面也是老练独到。事实上,我国现在所遇到的泄密问题还仅仅是个开始,而这些情况发达国家早在10年前就遇到了。一位保密系统内部人士告诉《国际先驱导报》:“一些发达国家经常在政府的各个部门组织类似的保密检查和网络安全演习,有的规模之大、要求之严,甚至达到了令人惊叹的地步!”
    据介绍,许多发达国家的保密制度都有这样两个特点:一是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比如美国、俄罗斯等国家对因工作需要且经过审查允许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都要求其签订保密承诺书,并且要求涉密人做出具有社会诚信价值和法律责任效力的明确表态和郑重声明。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以美国的国家档案馆为例,允许合法知悉历届美国总统私人档案的,只能是负责管理这些档案的几名管理员,而其部门领导、档案馆馆长等与负责管理总统档案无关的人员,未经特殊授权都不允许知悉总统档案。
    “此次《保密法》修订案也吸收了发达国家的这些通行做法。”罗江淮副局长告诉本报记者,不仅规定涉密人员应当签订保密承诺书,还规定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目前,处于审议过程中的修订案,正面向社会广泛征求修订意见。新法最终会以什么样的面貌呈现?是否会成为防范类似力拓窃密案的一道“防火墙”?能否有效遏制日益猖獗的网络泄密事件?外界都将拭目以待。

http://www.jx-sz.net/news/jxyw/2009-8/5/20090805104439395_2.html

今年4月份,国家保密系统举行了一次20年来罕见的席卷全国的保密大检查。6月下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当中出现的许多新规定引人注目。而正是此时,极具轰动效应的力拓间谍窃密案发生了。
    在外界舆论看来,力拓窃密案或许会成为我国保密工作的一个新起点,甚至会由此刮起一场更大范围的“保密风暴”。对此,保密系统内部人士并不完全认同,他们指出,保密大检查只是保密系统的一项正常工作,与力拓窃密案没有必然的联系。南京大学国家保密学院副院长、情报学专家沈固朝教授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说,其实这项工作早在去年就着手准备了,跟力拓窃密案只是时间上的巧合。

网络泄密防不胜防

    尽管只是巧合,但在国家保密局门户网站上,有关力拓间谍案的新闻报道还是被放在了显要位置。这显示出以力拓间谍窃密案为典型的商业泄密与国家保密工作之间的某种联系。沈固朝教授告诉《国际先驱导报》,以往的保密工作更侧重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在目前的新形势下,保密工作会越来越多地关注经济安全。
    这是国家保密工作做出的调整,而新形势却远比想象得要复杂。国家保密局局长夏勇6月22日对新形势做了解释,他说:“国家秘密载体由纸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现代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的制度亟待补充完善。”
    此话剑锋所向之一就是防范网络泄密现象。作为中国情报界专家,沈固朝教授对当前的网络泄密亦深表担忧。“当前网络间谍在我国进行的窃密活动日益猖獗。”据透露,为粉碎形形色色的网络间谍采取高科技手段窃取我国家秘密的图谋,防止网上泄密事件继续发生,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开展了对计算机及其存储载体的保密大检查活动。
    沈固朝教授所说的网络间谍并非耸人听闻。据有关权威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正处于泄密高发期,其中计算机网络泄密发案数已占泄密案发总数的70%以上,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江苏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罗江淮更是举例说,人们通常认为,只要把电脑及其移动介质接上互联网,想要什么信息就能够浏览到什么信息,想下载什么信息就能够下载什么信息,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自己的电脑或移动介质一旦接了互联网,里面处理或者存储过的所有信息,都有可能被别人在网上窥视和窃取,而且是“随便拿走没商量”。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防不胜防的窃密技术手段,保密工作的形势才显得尤为严峻。
但相对而言,保密思维的上述调整,还是跟不上“新情况、新问题”的变化与发展。

保密新规严防泄密漏洞

    显然,目前正在审议阶段的《保密法》修订案,就是一个谋求保密思维更大转变的重要举措。
    罗江淮副局长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介绍,在现行《保密法》立法成果的基础上,《保密法》修订案在很多地方作了补充和完善。他尤其强调了修订案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以往只处理有泄密后果的行为,不制裁有严重违规的现象,修订案中则强调制裁违规行为与制裁泄密行为并举,对尚未造成泄密事件的严重违规行为也必须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如果保密新规得以执行,那它会不会成为一道人人头上“紧箍咒”?
    本报记者日前携带手机进入某部委办公楼时,马上有人善意提醒:“按照规定,你的手机是不能带入办公区域的。”据介绍,在一些党政机关要害部门,手机需放入相应地点,不能带入办公室、会议室,在召开重要会议时,处于关机状态的手机甚至需要卸下电池。
    在当前保密大检查的背景下,这样的保密意识正在不断强化。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会越来越多地受到新的约束,违规者则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但是在罗江淮看来,新规带来的影响不仅是行为上的约束,最关键的还在于强调人们需要提高保密意识。他说:“修订案会进一步更新我们的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让大家真正懂得保守国家秘密无小事,严防网络泄密是大事,违反保密法会害国害己。”
    这自然是一道“紧箍咒”,为加强效果,保密部门经常会组织业务骨干和专家到相关单位部门作保密培训,既讲述一些“惊心动魄”的故事,也讲述很多不经意间的“暗流汹涌”,以提高涉密人员的警惕性。
    一位国防领域的科技人员介绍说,他曾收到过不明人士发来的信件,信中在对自己表达仰慕的同时,索要本部门的内部刊物。后经调查,来信人士所提供的工作单位、邮件地址均为虚假信息。这位科技人员因此总结说,境外机构对我国的国防科研单位的关注与渗透是一贯的,也是隐秘的。

发达国家经验值得借鉴

    一些境外机构不仅是窃取他国机密的“行家里手”,而且在自我保密方面也是老练独到。事实上,我国现在所遇到的泄密问题还仅仅是个开始,而这些情况发达国家早在10年前就遇到了。一位保密系统内部人士告诉《国际先驱导报》:“一些发达国家经常在政府的各个部门组织类似的保密检查和网络安全演习,有的规模之大、要求之严,甚至达到了令人惊叹的地步!”
    据介绍,许多发达国家的保密制度都有这样两个特点:一是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比如美国、俄罗斯等国家对因工作需要且经过审查允许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都要求其签订保密承诺书,并且要求涉密人做出具有社会诚信价值和法律责任效力的明确表态和郑重声明。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以美国的国家档案馆为例,允许合法知悉历届美国总统私人档案的,只能是负责管理这些档案的几名管理员,而其部门领导、档案馆馆长等与负责管理总统档案无关的人员,未经特殊授权都不允许知悉总统档案。
    “此次《保密法》修订案也吸收了发达国家的这些通行做法。”罗江淮副局长告诉本报记者,不仅规定涉密人员应当签订保密承诺书,还规定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目前,处于审议过程中的修订案,正面向社会广泛征求修订意见。新法最终会以什么样的面貌呈现?是否会成为防范类似力拓窃密案的一道“防火墙”?能否有效遏制日益猖獗的网络泄密事件?外界都将拭目以待。

http://www.jx-sz.net/news/jxyw/2009-8/5/20090805104439395_2.html

J20网络泄密算多少起
以后怕是不能随便爆料了
这个网络泄密的名词是针对涉密部门多一点,不过广大爬墙卧草党也该注意保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