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频现纪委通报 一些女主角也需亮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51:08
昨天,“与他人通奸”的表述,再次出现在中纪委对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违纪违法行为的通报中。记者梳理发现,近一个月来,中纪委对10名涉及作风问题的落马官员通报,均使用“与他人通奸”的表述。(7月12日京华时报)

  何为通奸,引用中纪委的解释,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这一解释也就意味着,某位官员不论男女,只要与他人通奸,必定有一个及其以上的异性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而这些自愿与官员发生性行为的异性,同样也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某种意义上讲,若这些异性以十分坚决的态度向通奸“说不”,并坚决抵制拒不配合通奸,官员的通奸梦又何以能实现。

  再说,“与他人通奸”有不少就发生在男官员与女官员之间,“女镇长与党工委书记偷情玩车震”如是,“达州万源民宗局局长王源忠与女下属通奸被捉”如是,“女职工实名举报官员与自己通奸”如是。既然都是官员,都在与他人通奸,显然涉案的男女官员皆应该被通报才是。

  然而,综观各级纪委对官员 “与他人通奸”的通报,偏偏只见“男主角”。难道女官员通奸就可以免予通报,甚至免予党纪处分不成。若果真如此,公平性又何在?

  据媒体报道,从7月2日以来,不足10天中纪委就通报10官员“通奸”,尤其是7月2日这天,中纪委同时通报了5名“问题官员”,其中均提到“与他人通奸”。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通奸通报皆不见与男官员通奸的“女主角”是谁,这些与男官员通奸的她们是不是仍毫发无损安然无恙?让人担心的是,没被通报甚至没被处分的她们会不会因为组织的不通报不处分而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于是又瞄准新的目标继续通奸,总之,“与他人通奸”对自己而言代价并不大。

  当前,官员的“与他人通奸”行为已呈频发高发态势,如何遏止这样的行为,恐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坚持可以置官员身败名裂的通报制度,加大可以终结官员政治生涯的惩处力度,让广大男女官员不愿不敢也不能与他人通奸。可以说,没有异性的自愿配合,不论是男官员还是女官员与他人根本通不成也通不了奸。

  希望纪委的通奸通报能一视同仁,在通报有关“男主角”的同时,对 “女主角”的通报也要毫不留情,点名道姓,也让她们为自己的通奸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http://opinion.dahe.cn/2014/07-13/103150576.html昨天,“与他人通奸”的表述,再次出现在中纪委对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违纪违法行为的通报中。记者梳理发现,近一个月来,中纪委对10名涉及作风问题的落马官员通报,均使用“与他人通奸”的表述。(7月12日京华时报)

  何为通奸,引用中纪委的解释,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这一解释也就意味着,某位官员不论男女,只要与他人通奸,必定有一个及其以上的异性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而这些自愿与官员发生性行为的异性,同样也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某种意义上讲,若这些异性以十分坚决的态度向通奸“说不”,并坚决抵制拒不配合通奸,官员的通奸梦又何以能实现。

  再说,“与他人通奸”有不少就发生在男官员与女官员之间,“女镇长与党工委书记偷情玩车震”如是,“达州万源民宗局局长王源忠与女下属通奸被捉”如是,“女职工实名举报官员与自己通奸”如是。既然都是官员,都在与他人通奸,显然涉案的男女官员皆应该被通报才是。

  然而,综观各级纪委对官员 “与他人通奸”的通报,偏偏只见“男主角”。难道女官员通奸就可以免予通报,甚至免予党纪处分不成。若果真如此,公平性又何在?

  据媒体报道,从7月2日以来,不足10天中纪委就通报10官员“通奸”,尤其是7月2日这天,中纪委同时通报了5名“问题官员”,其中均提到“与他人通奸”。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通奸通报皆不见与男官员通奸的“女主角”是谁,这些与男官员通奸的她们是不是仍毫发无损安然无恙?让人担心的是,没被通报甚至没被处分的她们会不会因为组织的不通报不处分而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于是又瞄准新的目标继续通奸,总之,“与他人通奸”对自己而言代价并不大。

  当前,官员的“与他人通奸”行为已呈频发高发态势,如何遏止这样的行为,恐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坚持可以置官员身败名裂的通报制度,加大可以终结官员政治生涯的惩处力度,让广大男女官员不愿不敢也不能与他人通奸。可以说,没有异性的自愿配合,不论是男官员还是女官员与他人根本通不成也通不了奸。

  希望纪委的通奸通报能一视同仁,在通报有关“男主角”的同时,对 “女主角”的通报也要毫不留情,点名道姓,也让她们为自己的通奸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http://opinion.dahe.cn/2014/07-13/103150576.html
这个貌似存在法律障碍,这个是党纪,如果女方不是党员,公开身份没法律依据吧
话说,未婚与已婚者发生性关系这事情现在不违法吧?党员通奸是触犯党纪,另一方没犯法,没理由侵犯其隐私。
这个在法律上确实说不过去,党纪国法这之间还是有差别的
geneweapon 发表于 2014-7-13 19:39
这个在法律上确实说不过去,党纪国法这之间还是有差别的
如果对方也是D员那就两说了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19:37
话说,未婚与已婚者发生性关系这事情现在不违法吧?党员通奸是触犯党纪,另一方没犯法,没理由侵犯其隐私。
如果涉及到权钱交易 算不算卖淫和嫖娼?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19:37
话说,未婚与已婚者发生性关系这事情现在不违法吧?党员通奸是触犯党纪,另一方没犯法,没理由侵犯其隐私。
已婚的那个还是通奸
已婚的那个还是通奸
现在法律没有通奸罪。不是党员的话,党纪也管不着。
如果涉及到权钱交易 算不算卖淫和嫖娼?
包二奶和嫖娼之间界定起来很难啊。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24
现在法律没有通奸罪。不是党员的话,党纪也管不着。
是49年后大陆取消了吧?以前一直有的,台湾也一直有这个罪名的。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25
包二奶和嫖娼之间界定起来很难啊。
那简单法律上那就一刀切!
是49年后大陆取消了吧?以前一直有的,台湾也一直有这个罪名的。
通奸这玩意说实在的是家务事,离婚纠纷诉讼是可以作为一方过错的证据,但如果不离婚,这种事情法律不好介入。
那简单法律上那就一刀切!
那你给女朋友支援金钱,要发生了性关系,岂不是嫖娼?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7-13 20:26
是49年后大陆取消了吧?以前一直有的,台湾也一直有这个罪名的。
法律讲究证据,通奸罪,证据如何获得?

台湾虽有通奸罪,但实际上,极少有现实案例,因为无法取证。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31
那你给女朋友支援金钱,要发生了性关系,岂不是嫖娼?
你都说了包二奶!指的是这种情况 已婚情况下 想要歪 不能这样歪!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29
通奸这玩意说实在的是家务事,离婚纠纷诉讼是可以作为一方过错的证据,但如果不离婚,这种事情法律不好介 ...
用通奸把官员拿下,理由充分不?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25
包二奶和嫖娼之间界定起来很难啊。
就看形式是包月(年)结算还是按次结算呗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31
那你给女朋友支援金钱,要发生了性关系,岂不是嫖娼?
你跟你女朋友是包二奶的情况吗?
用通奸把官员拿下,理由充分不?
我的理解,从法律上讲,仅仅是通奸的话,撤销党内职务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4-7-13 20:32
法律讲究证据,通奸罪,证据如何获得?

台湾虽有通奸罪,但实际上,极少有现实案例,因为无法取证。
不是有视频或照片?或者开房记录?
么么哒来一发 发表于 2014-7-13 20:34
你跟你女朋友是包二奶的情况吗?
如果你给女朋友买这买那,和包二奶的性质,差不多啊。
么么哒来一发 发表于 2014-7-13 20:34
你跟你女朋友是包二奶的情况吗?

除非你能找到包二奶者和被包者事先约定明确以性服务换取金钱的证据,否则就不是嫖娼,而是谈恋爱。婚外情也是谈恋爱……。
而谈恋爱不违反,发生关系,通奸也不违法。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4-7-13 20:35
如果你给女朋友买这买那,和包二奶的性质,差不多啊。
你不懂什么是包二奶吗? 已婚情况下仍与配偶以外其的异性长期发生性行为。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35
我的理解,从法律上讲,仅仅是通奸的话,撤销党内职务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那是,都搞起通奸了,肯定不是仙境分子了,必须要在党内拿下。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7-13 20:26
是49年后大陆取消了吧?以前一直有的,台湾也一直有这个罪名的。
如果一方的配偶是军人的话,倒是可以用“破坏军婚罪”判刑。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4-7-13 20:35
如果你给女朋友买这买那,和包二奶的性质,差不多啊。
通奸和包二奶的区别在哪里?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40
如果一方的配偶是军人的话,倒是可以用“破坏军婚罪”判刑。
如果双方配偶都是军人呢?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40
如果一方的配偶是军人的话,倒是可以用“破坏军婚罪”判刑。
又如果四方都是军人呢?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7-13 20:35
不是有视频或照片?或者开房记录?

有插入的视频和照片?

没有插入的证据,怎么证明是通奸?

结了婚,就不能和其它异性单独在一起了吗?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38
除非你能找到包二奶者和被包者事先约定明确以性服务换取金钱的证据,否则就不是嫖娼,而是谈恋爱。婚外 ...
包二奶基本上是长期行为 也许一两次是情感做戏 但事实是双方长期性的性交易。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7-13 20:42
如果双方配偶都是军人呢?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4-7-13 20:43
有插入的视频和照片?

没有插入的证据,怎么证明是通奸?
需要这么黄的镜头才能证明么?
么么哒来一发 发表于 2014-7-13 20:43
包二奶基本上是长期行为 也许一两次是情感做戏 但事实是双方长期性的性交易。
包二奶包出感情的有的是。有感情基础就不算卖淫嫖娼了。
而有没有感情基础,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判断。本着疑罪从无的基本法律原则,是不好判断为卖淫嫖娼的。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7-13 20:41
通奸和包二奶的区别在哪里?
通奸是通指婚外性行为 包二奶是通奸内容的详细划分之一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7-13 20:44
需要这么黄的镜头才能证明么?


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当然讲究证据。

克林顿和莱温斯基通奸,就是因为在莱温斯基的裙子上,找到了克林顿的精斑,克林顿才不能不认。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7-13 20:44
需要这么黄的镜头才能证明么?


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当然讲究证据。

克林顿和莱温斯基通奸,就是因为在莱温斯基的裙子上,找到了克林顿的精斑,克林顿才不能不认。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44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 ...
明白了,只要是有现役军人戴了绿帽,发绿帽的那个就犯破坏军婚罪了。
我建议再增加个破坏党(员)婚姻罪,维护党的先进性。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4-7-13 20:47
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当然讲究证据。

克林顿和莱温斯基通奸,就是因为在莱温斯基的裙子上,找到了克 ...
你看这不还有痕迹可以定罪,我说不一定非要那么黄的镜头才能定罪嘛。
台湾那边还有用室内的卫生纸上的痕迹定罪的。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46
包二奶包出感情的有的是。有感情基础就不算卖淫嫖娼了。
而有没有感情基础,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判断 ...
某人在洗浴中心招嫖,期间同服务小姐双方产生感情 。此时警察破门而入。请问这算不算嫖娼行为?
同理换成因为感情双方网络约炮。事毕男方为女方提供经济援助,女方欣然接受,请问算不算嫖娼?
么么哒来一发 发表于 2014-7-13 20:47
通奸是通指婚外性行为 包二奶是通奸内容的详细划分之一
嗯,确实是的呢,看来中国大陆也要效仿台湾,引入通奸罪了?
ericcui1 发表于 2014-7-13 20:46
包二奶包出感情的有的是。有感情基础就不算卖淫嫖娼了。
而有没有感情基础,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判断 ...
包二奶和卖淫嫖娼,哪个更严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