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称台已有三阶段推两岸军事互信机制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32:52
中国台湾网4月3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29日的“胡连会”以新闻公报达成的五项共识中,第二项是“促进终止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主张建立军事互信机制,避免两岸军事冲突。据了解,有关两岸“军事互信机制”,台湾“国防部”已列为台军“重要政策目标”,且于去年即提出一套完整规划方案,只是两岸情势未见缓和,致全案构想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有关“国防部”推动两岸军事互信机制的具体方案,均详列于最新版的“国防”报告书中,全案并获“国防部长”李杰亲自首肯核定。
  “国防部”强调,“两岸军事互信机制”应建立在双方互信之基础,为确保岛内安全,在作为上必须区分近、中、远程三个阶段规划执行。
  在近程阶段方面,设定为“互通善意,存异求同”,具体方案有五项:一、续释善意并争取国际舆论支持。二、藉由民间推动军事学术交流。三、透过区域及国际“第二轨道”机制扩大沟通。四、推动两岸相关人员合作研究及意见交换。五、推动相关人员互访与观摩。
  在中程阶段方面,设定为“建立规范、稳固互信”,具体方案则有九项:一、推动台海及南海海上人道救援合作,共同签署“海上人道救援协定”。二、协商合作打击海上国际犯罪,逐步建立海事安全沟通管道及合作机制。三、共同签署“防止危险军事活动协定”,相互避免船舰、军机意外跨界或擦枪走火。四、共同签署“军机空中遭遇行为准则”及“军舰海上遭遇行为准则”,防止非蓄意性的军事意外或冲突发生。五、共同签署“台海中线东西区域军事信任协定”,规范台湾海峡共同行为准则。六、台海“中线”东西特定距离内划设“军机禁、限航区”或“军事缓冲区”。七、双方协议部分地区非军事化。八、撤除针对性武器系统的部署。九、双方协议共同邀请中立之第三者担任互信措施的公证或检证角色。
  有关远程阶段方面,设定为“终止敌对,确保和平”,具体方案有两项;一、配合双方执政和当局平协议之签订,结束两岸军事敌对。二、进一步发展两岸安全合作关系,确保台海和平稳定。
  “国防”报告书同时强调,“预防战争”为现阶段“国防”政策首要的基本目标。鉴此,推动区域安全合作,促使两岸军事透明化,并全力支持当局,透过安全对话与交流,建立两岸军事互信机制,以追求台海和平,为台军重要政策目标。(潇凝)中国台湾网4月3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29日的“胡连会”以新闻公报达成的五项共识中,第二项是“促进终止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主张建立军事互信机制,避免两岸军事冲突。据了解,有关两岸“军事互信机制”,台湾“国防部”已列为台军“重要政策目标”,且于去年即提出一套完整规划方案,只是两岸情势未见缓和,致全案构想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有关“国防部”推动两岸军事互信机制的具体方案,均详列于最新版的“国防”报告书中,全案并获“国防部长”李杰亲自首肯核定。
  “国防部”强调,“两岸军事互信机制”应建立在双方互信之基础,为确保岛内安全,在作为上必须区分近、中、远程三个阶段规划执行。
  在近程阶段方面,设定为“互通善意,存异求同”,具体方案有五项:一、续释善意并争取国际舆论支持。二、藉由民间推动军事学术交流。三、透过区域及国际“第二轨道”机制扩大沟通。四、推动两岸相关人员合作研究及意见交换。五、推动相关人员互访与观摩。
  在中程阶段方面,设定为“建立规范、稳固互信”,具体方案则有九项:一、推动台海及南海海上人道救援合作,共同签署“海上人道救援协定”。二、协商合作打击海上国际犯罪,逐步建立海事安全沟通管道及合作机制。三、共同签署“防止危险军事活动协定”,相互避免船舰、军机意外跨界或擦枪走火。四、共同签署“军机空中遭遇行为准则”及“军舰海上遭遇行为准则”,防止非蓄意性的军事意外或冲突发生。五、共同签署“台海中线东西区域军事信任协定”,规范台湾海峡共同行为准则。六、台海“中线”东西特定距离内划设“军机禁、限航区”或“军事缓冲区”。七、双方协议部分地区非军事化。八、撤除针对性武器系统的部署。九、双方协议共同邀请中立之第三者担任互信措施的公证或检证角色。
  有关远程阶段方面,设定为“终止敌对,确保和平”,具体方案有两项;一、配合双方执政和当局平协议之签订,结束两岸军事敌对。二、进一步发展两岸安全合作关系,确保台海和平稳定。
  “国防”报告书同时强调,“预防战争”为现阶段“国防”政策首要的基本目标。鉴此,推动区域安全合作,促使两岸军事透明化,并全力支持当局,透过安全对话与交流,建立两岸军事互信机制,以追求台海和平,为台军重要政策目标。(潇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