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的“乌龙指”不同的结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3:25:19
相似的“乌龙指”不同的结局

2013年08月30日 19:27 PM

徽商银行金融市场部 蔡浩 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稿

北京时间8月16日中午11点05分,光大“乌龙指”事件发生;美国东部时间8月20日上午,高盛集团在期权市场的“乌龙指”事件发生。这两起发生在世界第一和第二大经济体中,同样因为软件失灵而导致发出大量错误指令并扰乱市场的事件,却迎来了截然不同的结局:高盛获得了轻判,大多数错误交易被取消,损失由预估的数亿美元降到数千万美元;光大则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严惩,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罚款5.2亿人民币,四位涉事高管被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对比两起事件中,当事方在事故发生时的反应和举措,差距就在“公开”两个字上。

我们先说说,这两起事件的相同之处。事实上,高盛“乌龙指”与几天之前的光大“乌龙指”,还有去年的骑士资成本事件,再往前推到2010年的闪电暴跌事件,究其根本,都是机构投资者或者交易商,利用计算机软件,通过量化交易的方法(比如高频交易),以能够为自己或者客户提供更优惠的交易价格为目的,却遇到软件失灵而遭遇到的事故。量化交易本无可厚非,由于能为市场提供更高的流动性和更优的报价,美国股票市场在2010年时就已经有70%的成交量来自高频交易。

因为量化交易的普遍运用,程序可能产生的问题在所难免。这就要求事故发生时,当事方、交易所和监管部门的应急处理,也应随着这种技术上的进步而改进。高盛在事件发生后,没有自行采取任何交易上的补救措施,避免了进一步的市场扭曲。它一边快速自查事故原因,一边积极的与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沟通,报告是因为自身的错误指令导致了这次事故。这让包括纳斯达克期权市场、全美证券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等各方有时间就这一问题向市场发出警告,提醒纽约时间上午9点30到9点47分之间的部分交易订单会被取消。信息的公开,打消了市场的疑惑和跟风情绪,有效的控制了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限度的维持了市场的稳定。这种主动公开信息,维持资本市场公正性的做法是值得称道的。

而光大证券的问题,就在于其在事件发生后,为了对冲其损失,没有向交易所和公众主动公开股市波动的真相,而是向其子公司光大期货发出了做空股指期货的指令,这一操作直接使得乌龙指事件变得复杂化,不但进一步扰乱了市场,也成为后来证监会将事件定性为内幕交易的根据。在这起事件中,光大证券本着对股东权益负责的目的,希望减少损失,于是在短短的半个多小时内进行了股指期货对冲操作,其专业执行力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其忽略了作为资本市场机构参与者,有维持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责任。

两家机构对事件的反应和举措,直接决定了事件的结果。纽交所旗下的全美期权交易所取消了高盛的大部分错误交易(高盛大部分的错误交易正是发自这里),而德意志交易所旗下的国际证券交易所决定调整其受理的大部分错误交易,这使得高盛的潜在损失由此前估计的几亿美元降低到数千万美元,损失被缩小了一个数量级。而正如文章开头所述,光大证券因为在市场对错误买单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股指期货进行了做空,因而被银监会定性为内幕交易,处以巨额罚款,无限期暂停自营交易,四名涉事高管终身禁入证券市场。试想一下,如果错误买单发出后,光大没有试图进行任何对冲操作,而是主动与交易所和证监会沟通,迅速向市场发出事实公告,协助交易所稳定市场,那么事件的性质会截然不同,处罚结果也会完全不一样。

就在光大和高盛“乌龙指”事件发生几天后,纳斯达克集团因技术失灵而导致其交易所停盘三小时,纳斯达克交易所在系统中断过程中始终不肯对公众说明真相,这引起了一些流言,并间接造成了一些混乱,其拙劣的沟通对集团的声誉也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中国证监会在8月18日关于光大证券自营交易异常情况通报的最后,强调要“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开”放在最前面,因为只有先“公开”,才能保障后面的公平和公正。

(作者介绍:现就职于徽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责任编辑邮箱:tao.feng@ftchinese.com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2276
.相似的“乌龙指”不同的结局

2013年08月30日 19:27 PM

徽商银行金融市场部 蔡浩 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稿

北京时间8月16日中午11点05分,光大“乌龙指”事件发生;美国东部时间8月20日上午,高盛集团在期权市场的“乌龙指”事件发生。这两起发生在世界第一和第二大经济体中,同样因为软件失灵而导致发出大量错误指令并扰乱市场的事件,却迎来了截然不同的结局:高盛获得了轻判,大多数错误交易被取消,损失由预估的数亿美元降到数千万美元;光大则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严惩,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罚款5.2亿人民币,四位涉事高管被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对比两起事件中,当事方在事故发生时的反应和举措,差距就在“公开”两个字上。

我们先说说,这两起事件的相同之处。事实上,高盛“乌龙指”与几天之前的光大“乌龙指”,还有去年的骑士资成本事件,再往前推到2010年的闪电暴跌事件,究其根本,都是机构投资者或者交易商,利用计算机软件,通过量化交易的方法(比如高频交易),以能够为自己或者客户提供更优惠的交易价格为目的,却遇到软件失灵而遭遇到的事故。量化交易本无可厚非,由于能为市场提供更高的流动性和更优的报价,美国股票市场在2010年时就已经有70%的成交量来自高频交易。

因为量化交易的普遍运用,程序可能产生的问题在所难免。这就要求事故发生时,当事方、交易所和监管部门的应急处理,也应随着这种技术上的进步而改进。高盛在事件发生后,没有自行采取任何交易上的补救措施,避免了进一步的市场扭曲。它一边快速自查事故原因,一边积极的与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沟通,报告是因为自身的错误指令导致了这次事故。这让包括纳斯达克期权市场、全美证券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等各方有时间就这一问题向市场发出警告,提醒纽约时间上午9点30到9点47分之间的部分交易订单会被取消。信息的公开,打消了市场的疑惑和跟风情绪,有效的控制了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限度的维持了市场的稳定。这种主动公开信息,维持资本市场公正性的做法是值得称道的。

而光大证券的问题,就在于其在事件发生后,为了对冲其损失,没有向交易所和公众主动公开股市波动的真相,而是向其子公司光大期货发出了做空股指期货的指令,这一操作直接使得乌龙指事件变得复杂化,不但进一步扰乱了市场,也成为后来证监会将事件定性为内幕交易的根据。在这起事件中,光大证券本着对股东权益负责的目的,希望减少损失,于是在短短的半个多小时内进行了股指期货对冲操作,其专业执行力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其忽略了作为资本市场机构参与者,有维持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责任。

两家机构对事件的反应和举措,直接决定了事件的结果。纽交所旗下的全美期权交易所取消了高盛的大部分错误交易(高盛大部分的错误交易正是发自这里),而德意志交易所旗下的国际证券交易所决定调整其受理的大部分错误交易,这使得高盛的潜在损失由此前估计的几亿美元降低到数千万美元,损失被缩小了一个数量级。而正如文章开头所述,光大证券因为在市场对错误买单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股指期货进行了做空,因而被银监会定性为内幕交易,处以巨额罚款,无限期暂停自营交易,四名涉事高管终身禁入证券市场。试想一下,如果错误买单发出后,光大没有试图进行任何对冲操作,而是主动与交易所和证监会沟通,迅速向市场发出事实公告,协助交易所稳定市场,那么事件的性质会截然不同,处罚结果也会完全不一样。

就在光大和高盛“乌龙指”事件发生几天后,纳斯达克集团因技术失灵而导致其交易所停盘三小时,纳斯达克交易所在系统中断过程中始终不肯对公众说明真相,这引起了一些流言,并间接造成了一些混乱,其拙劣的沟通对集团的声誉也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中国证监会在8月18日关于光大证券自营交易异常情况通报的最后,强调要“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开”放在最前面,因为只有先“公开”,才能保障后面的公平和公正。

(作者介绍:现就职于徽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责任编辑邮箱:tao.feng@ftchinese.com)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2276
.
关键点是在后期的做空股指。
明显的内幕交易。
其实大资金早就知道这种处理结果。故意不说,通过两个跌停后放巨量出货,游资散户接盘后过了几天才公布对光大的处理,这,算不算内幕交易?
美国的政府都是这些资本家控制的 ,想要罚他们的钱可能吗
交易所到最后也没有同意交易取消,也就是对散户开刀,交易所是默认了的。光大只是判断出这个结果,所以有了期指的事,否则亏的更多。砍死光大就砍死光大,不要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
你是在睁眼说瞎话吗
想当年光大国投,差不多是第一家倒台的特大型的信托投资公司。搞得光大集团至今没有一家下属的信托公司,错过了这个盛宴。


枪毙唐双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