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企贱卖16亿土地追踪:仅该地类似案件冰山一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6:09:09
当时应该是大海同志当家,现在贵为副总了~~~~~


本刊2013年第一期刊发了题为《重庆价值16亿元国企土地流失黑幕》的封面报道,引发舆论剧烈反响,众多人将目光投向了发生在重庆的这场涉及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流失问题的事件。 半年后,《法人》记者再次前往重庆合川追踪这起事件的后继走向,却惊讶的发现,涉及资产16亿元的康润丝绸破产案仅是重庆市国企破产案中的冰山一角,与之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原合川化肥厂、原合川罐头厂、原重庆嘉陵农用车辆厂、原合川糖厂……

围绕重庆市大规模国企改制潮所引发的一起起事件,涉及到数以亿计的国有资产去向,也涉及到数以万计的企业职工及其家人的生活。职工锲而不舍的表达诉求,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改制过程中法制的缺位。

为此,本刊将陆续刊发后继追踪报道,力图还原一起起破产案件的真相。

重庆合川旧城改造:政府替私企埋单

神秘人提供的“旧城改造协议”显示,第一份协议还规定了开发商必须尽的责任,到了“补充协议”里就只有政府的付出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开发商江润公司只是享受利益

文《法人》记者薛子进

10年了,整整10年!风雨无阻,原国企重庆康润丝绸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康润丝绸”)的几名职工代表从未间断地上访,代表本厂近2000名职工反映一件事:私企老板马勇与当地政府一些官员私下串通,以406万元的超低价“收购”了该厂设备和厂房,腾挪之后获得了该厂价值16亿元的国企土地,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下岗职工的权益也遭受到巨大的损失。

2012年岁末,《法人》记者曾前往重庆市合川区,采写了《重庆价值16亿元国企土地流失黑幕》报道,许多网站转载了此文。知情人透露,此文刊出后不久,江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江润公司”)董事长马勇就一直在当地检察机关的传讯之中。但是,一些职工代表却遭到恐吓、警告,有的职工代表被人打伤,还有来自政府通过亲属们的施压,个别职工代表不得不三缄其口。

2013年7月,盛夏之时。《法人》记者再次来到合川。

神秘人提供“秘而不宣”的旧城改造协议

资料显示,原国企合川丝绸总厂改制为国企康润丝绸,在2004年被一家私企406万元超低价“收购”。收购者圆融丝绸厂只是合川太和镇一家规模很小的私企,注册资金230万元,有职工80人。而康润丝绸注册资金4888万元,职工近2000人,总资产3100万元(不含土地和土地使用权)。其后,马勇将康润丝绸改名为现在的江润公司。

收购康润丝绸时,无论是该厂的破产报告、拍卖评估报告,还是合川区政府的文件,都明确规定收购中不包括该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具体说,就是政府拥有康润丝绸244.36亩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拥有133.64亩该厂曾经征收而一直闲置20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拥有该厂职工住宅和公益福利设施(幼儿园、医院、食堂、澡堂、及俱乐部)的所有权。 私企圆融丝绸厂收购的只是康润丝绸的地上厂房建筑及设备。

但是,这一切却被马勇完全改变了,他从区政府手中“轻而易举”地获取了康润丝绸的24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133亩集体土地使用权,很快就拥有了价值16亿元的商住用地,打造出合川当地最豪华、最高档的商住楼盘——江润•地中海。

康润丝绸的职工一直不明白,仅仅406万元的收购怎么一下变成价值16亿元的投资?244亩国有土地和133亩集体土地怎么一下变到了马勇个人手里?

职工们对此的形容是,“就像变戏法,你只能看到最后结果,却看不到其中变的过程,这一切都是私企江润公司和区政府某些领导联手暗箱操作,利用旧城改造这个‘魔术道具’将康润丝绸377亩土地的使用权‘腾挪’到手。”

因为涉及公共利益和民心工程,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政府拍卖合川丝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都应该是公开的政府行政行为,必须公开进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没有任何隐瞒的依据和必要。可是,康润丝绸的职工们上访多年就是看不到区政府和江润公司签订的“旧城改造相关协议”,更不知道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本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和转让过程,是否走过公开的土地招、拍、挂程序?每亩土地卖了多少钱?给国家缴纳了多少土地出让金?国企破产中欠国家和职工们的帐如何偿还?

区政府一直没有解答他们这些疑问,迫使职工们怀疑这其中有不可告人的黑幕和交易。2012年12月5日,康润丝绸的职工代表向合川区经信委提交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同年12月26日,几名职工又向区国土局邮寄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旧城改造协议内容;补充协议内容;本厂国有土地公开招、拍、挂内容”。但时至今日依然是了无音讯。

《法人》记者在合川采访时,也没能从国土局等政府部门了解到上述内容。

意想不到的是,一位神秘之人向《法人》记者提供了合川区政府和江润公司签定的《合川康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他说,康润丝绸破产时造成国有资产第一次流失,旧城改造时又造成第二次国有资产流失。

旧城改造协议背后流失了多少国家利益

神秘之人在未署名的附信中写道:“重庆价值16亿元国企土地被指以400万元贱卖给私企,所反映的情况只是冰山一角。在区政府与马勇所签协议中,土地出让价款、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等所有行政事业性费用100%返还给马勇,免除或返还了马勇的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另将职工住宅出售收入100%、江润公司所欠政府款项416万元补助给马勇,总计损失21亿元(16亿元土地款+5亿合川所得税费)。政府近400亩工业用地非法变成房地产开发用地后,实际上政府不但没有一分钱收益,反而还赔进了老本”。 《法人》记者对这两份协议书进行的对照显示,确如神秘之人所说。

两份协议的甲方均为合川区政府,乙方均为江润公司。双方在第一份协议中对项目的开发性质和基本经济数据作了约定:

“项目名称:合川康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建设规模约54万平方米;物业形态:中高档住宅、商业、酒店业等。项目用地性质:商住用地。项目用地出让方式:挂牌出让。”另附有开发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地块面积:约378亩;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合肖路以西地块山顶部分(约76.09亩土地)容积率不大于0.5,其他地块不大于2.8;绿化率:不小于35%……”

该协议约定,康润公司承担片区内所有自有产权房屋、其他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费;负责和承担片区内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承担已征收的部分集体土地二次清苗补偿;自行解决原丝厂及康润公司因改制遗留问题、工人安置问题、厂内企业搬迁问题、国有资产处置问题;甲方负责完成集体土地征收,费用由康润公司支付……

从第一份协议中不难看出,作为乙方的江润公司承担了几乎所有费用。

但在第二份补充协议里却出现了“颠倒性”的变化,双方重新约定的条款,使作为开发商的江润公司获得了一边倒的利益。

现转录如下:

在第二条、第三条中规定:新征收集体土地挂牌出让。其中3块集体土地80亩是:“甲方以基准地价为起始价出让,若乙方竞得,土地出让金及增值收益由甲方按照100%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条:乙方按低限缴纳土地挂牌保证金。

第四条: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乙方因本项目房地产业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合川区本级财政所得部分、自甲方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由甲方按100%的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乙方本项目缴纳的房地产销售营业税及契税合川区本级财政所得部分,自甲方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由甲方按100%的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条:乙方本项目缴纳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合川区本级财政所得部分,自甲方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由甲方按100%的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条:如果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原协议第七章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优惠政策所涉及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本项目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涉及原国有资产处置问题:1、原康润公司现管理的国有托管资产房屋(为出售的职工住宅和公共梯间)10771平方米,由区国资办按原优惠售房价格出售给职工,所收取的价款由甲方按照100%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乙方应按照出售面积对该片区住宅实施拆迁安置补偿。2、2004年以来原康润公司共接受财政扶持资金416万元已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此次拆迁其残值由乙方用于片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3、原康润公司收取的职工优惠售房款44万元,乙方上缴财政专户后,由甲方一个月内按照100%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拆迁安置。

第九条: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有职工说,第一份协议还规定开发商必须尽的责任,怎么到了补充协议里就只有政府的付出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开发商江润公司只是享受利益?而且还特别规定如有争议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那不就是以开发商全部获利为准吗?

对于旧城改造,国家和各省市都出台了不同的优惠政策,但江润公司不拥有康润丝绸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旧城改造”的条件?江润公司将工业用地开发成高档豪华商住楼盘是否应该享受“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康润丝绸的职工们一直在等待区政府给予答复。

最大的疑问是最大的黑洞

有土地专家指点《法人》记者,旧城改造协议里最核心的问题是:244亩国有土地和133亩集体土地是否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了?这些工业用地和集体土地变更为商住用地,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合理地价出让?

首先是244亩国有工业用地的出让详情,职工们得不到答案,10年的上告、举报、申请信息公开、每星期两次的区政府上访,就是没有结果。职工们对此揶揄:“这个本该公开的数据,怎么成了国家机密了呢?”

244亩国有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职工按照当时周边的地价推算每亩400万元应是9.76亿元;按照每亩300万元计算也有7.32亿元。

功夫不负有心人,《法人》记者没能找到244亩国有土地的资料,却在一家房产专业网站上查到了有关133亩集体土地的信息。

2011年6月,合川区国土局挂牌出让一块建设用地面积85525平方米的地块,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房用地;地块位置:钓鱼城街道盐溪桥片区;出让年限:70年;起始价1.6848亿元,成交价也是1.6848亿元,竞得方为江润公司。

85525平方米等于128亩,平均每亩132万元。“这就是原先我们康润丝绸征收20年闲置未用的133亩集体土地。当时周边的地价早已是每亩300-400万元,132万元一亩太便宜了,而且还没有人参与竞拍,起始什么价成交还是什么价”,有职工对此肯定的说道:“加上补充协议里给开发商的各种优惠,这不快等于白送了吗”?神秘之人则透露:表面是所谓的“挂牌出让”,大家都明白这一潜规则,谁敢去摘牌?

《法人》记者在网上查到,当时合川城区的挂牌出让成交最高价的是南津街街道白鹿山C地块,2010年12月期间拍出每亩620万元;在城区也有每亩300-500万元不等的地块。 知情人透露,江润公司违规开发国家明令禁止的别墅项目。国土部发布《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其中规定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1.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国土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再次重申限制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0(含1.0)”。

《法人》记者曾看到过江润•地中海楼盘的沙盘,确实有不少别墅模型。旧城改造协议中的约定指标也确认了这一点:“合肖路以西地块山顶部分(约76.09亩土地)容积率不大于0.5”。有专业人士说明,一般容积率低于1.0是联排别墅,低于0.5可能就是独栋别墅了。 康润片区的旧城改造过程密不透风,充满了神秘色彩。2009年9月26日,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办事处才成立“康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协建领导小组”,可是早在一年前,区政府就已经私下与江润公司独家签订了协议书。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合川区政府推介另一块旧城改造片区时的隆重场面。2009年8月12日,合川区委、合川区政府在重庆五洲大酒店[-0.66%]举行合川凉亭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招商推介会,该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重庆市建委、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商委、重庆市开发办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市内外40余家知名房地产企业老总应邀出席。

国企破产职工举报的无奈现状

244亩国有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破产国企职工们看不到任何土地出让的“招、拍、挂”公开程序?也不明白133亩集体土地为什么区政府以这么低的价格出让?加上补充协议中约定给开发商享受的那么多优惠,江润公司无疑发了大财。那么国家得到了多少利益?破产国企的职工们又得到了什么利益?

破产国企的职工们一直在上访、举报、起诉,邮寄和送出的举报材料之多可以用麻袋装。 原康润丝绸宣传干部朱宪芳等几人被职工们推举为代表,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和渠道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本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他们到过北京、重庆,去过几乎所有可能解决问题的部门,他们每个星期二、四两天必到区政府和区检察院信访,等待举报的结果。

2012年6月4日,朱宪芳他们又向检察机关寄出长达1.3万多字的举报材料,详细列举了原国企合川丝厂在破产清算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2012年12月19日,重庆市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回复:“已将来信转往本院职侦局”。

事情的发展并没有让职工们感到有什么变化,原厂价值16亿元的国企土地流失问题还是没有任何答复。《法人》记者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朱宪芳,但都无结果。知情人告知,区政府已通过朱宪芳的亲属做工作,她的压力太大了,不可能接受采访。

2013年3月15日,原合川丝厂(康润丝绸)、原合川化肥厂(化肥公司)、原合川罐头厂、原重庆嘉陵农用车辆厂、原合川糖厂5家破产国企职工发出联合公告:定于2013年3月20日去区政府信访。20日当天,5家国企近万名职工的代表200多人在区政府大门口信访,要求区政府解决和答复国企破产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法人》记者发稿前也向重庆市纪检委和市国土局询问康润丝绸16亿元国企土地流失一事,答复都是“还没有结果”。

2013年7月24日,国内媒体报道,重庆市原长寿区区长韩树明因涉嫌严重经济问题被刑事拘留。知情人说,2004年至2009年期间,韩树明曾任合川区政府一把手,几家破产国企的国有土地流失问题,许多是经过区政府拍板决定的。知情人还透露,康润丝绸价值16亿元国有土地变更一事,是2009年在合川区委书记王作安主持下,以“关于合川丝厂(指康润丝绸)整体出让给开发商马勇”专题会议纪要决定的,参加者有马勇及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要求土地开发的一切后继调规及招、拍、挂等都围绕纪要来操作执行。但其中使用的资料是虚假的。

职工代表们说韩树明下马是一个好消息,真希望就此揭开合川国企破产中国有土地流失的黑幕,挽回巨额国有资产的损失。

合川化肥公司改制再现土地迷局

经过雷大宽等职工代表的不断举报,合川区检察院终于追回了化肥公司破产时流失的1400万元国有资产,当时破产清算组负责人熊邦文等人则被认定“其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熊邦文等人主观恶意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挽回了全部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不予起诉”

文《法人》记者薛子进

雷大宽,现年66岁,原国企重庆市合川化肥有限公司(下称“化肥公司”)供销科副科长,企业破产后成为一名下岗职工。但他在合川当地政府和领导的眼中,却是知名人士,也是让一些政府部门颇感头疼的人物。

2003年8月,化肥公司宣告破产之后,雷大宽发现自己工作多年的企业被贱卖给私人后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感到心痛,他和几名职工代表从此便走上了上告之途。为了保护家人不受牵连,他于2011年违心地与结婚34年的发妻办了离婚。为了拍摄开发商强拆职工住宅的证据,他被对方几个人打伤,摄像机砸坏。

数不清的四处上访,数不清的举报材料,终于有了结果。

2012年2月3日,合川区检察院正式回复举报人雷大宽,经该院审查查明:原合川市经委主任熊邦文等人在化肥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举报为国家挽回1400多万元经济损失

区检察院的这个回复,对老雷来说真是来之不易,从老雷的叙述中,《法人》记者对化肥公司1400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

原国企合川氮肥厂成立于1969年,1997年10月,改制为国有控股的合川化肥公司,破产前该公司有在册职工544人,退休人员165人,年产2万吨合成氨。2003年8月,化肥公司宣告破产。

当时化肥公司的政府破产清算组(下称“破产清算组”),合川市彭洪森副市长为组长,市经委主任熊邦文为副组长。2003年10月30日,破产清算组与重庆渝都安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安太公司”)签订了《合川化肥公司整体公开出让、收购合同书》:“收购化肥公司的整体资产范围以嘉信拍卖公司公告所列资产为准,并包含无形资产、土地为出让综合用地”。

安太公司以2255万元的低价格,整体收购了化肥公司。双方在合同书中还有一项特别约定:“乙方(指安太公司)收购甲方(指政府清算组)的土地,由甲方负责将划拨工业及住房用地改为出让综合用地,其土地出让金由甲方负责承担”。

老雷说,问题就出在这里。资产评估资料显示,化肥公司所属国有土地61亩,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使用者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向国家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2255万元中不包含61亩国有土地的出让金,本该由使用者缴纳给国家的出让金,却让政府清算组的负责人“做人情”,赠送给安太公司无偿使用。

经过雷大宽等职工代表的不断举报,2010年9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对熊邦文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随后对其刑事拘留。2011年2月10日,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合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10月,安太公司“主动”向合川区财政局缴纳了土地出让金1413万元。雷大宽等职工代表再三追问化肥公司国有资产流失一事处理结果时,合川区检察院回复,确认熊邦文等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熊邦文等人主观恶意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挽回了全部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不起诉”。“收缴的1400万元,只是化肥公司国有资产流失的小数目,这是区政府想用补小窟窿掩盖大黑洞。”老雷掰着手指说着:“最关键的问题是,化肥公司的破产拍卖根本就不合法,因为拍卖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没有法律效力”。

两份评估报告相差千万

2003年,破产清算组聘请重庆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化肥公司的资产,先后进行了两次资产评估,却作出了两份截然不同的资产评估报告,从净资产834万元变为负资产382万元,两者相差1216万元!

2003年3月17日,第一份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为:化肥公司资产原值为4903万元,资产净值为3325万元,净资产为834.38万元。

可是半年之后的2003年9月16日,第二份评估报告的结果为:化肥公司全部资产分别采取降低30%、40%、50%、60%、100%折扣率,资产总值为2083.3万元;净资产负债382.8万元。

时间仅仅半年,所有采用的数据基本没有变动,为什么两个评估报告的结果相差1200多万元?

老雷道出了其中奥秘,关键在于一个“非”字之差。第一份报告的基础是以化肥公司“根据评估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的评估原则拍卖国企资产,持续经营就是继续进行化肥生产。第二份评估报告是以化肥公司“非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进行拍卖,非持续经营即停止进行化肥生产。

“能继续生产的企业价值肯定高,不能生产的企业价值自然低”。老雷还做了个比喻:一辆能骑的自行车值100元,不能骑的车只能当废品卖10元。可是能骑的自行车却按废品评估卖了10元,买车的人净赚90元骑车走了,卖车的就亏损了90元。就是这一个“非”字,化肥公司的国有资产就流失了1200多万元!

第二份报告在“评估报告法律效力”的规定中,特别写有“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非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

但老雷认为,化肥公司当时根本不会停止生产,也不可能“非持续经营”,破产清算组、企业职工、安太公司、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及许多局外人心里都明白,实际情况也是如此。 重庆嘉信拍卖公司在化肥公司拍卖规则中明确规定,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收购后继续从事化肥生产”;“收购后必须新增投入进行技改”。安太公司收购化肥公司后也一直进行化肥生产,直至2010年4月才停止,改为商住楼盘开发。

按照评估报告法律效力的规定,评估结论负债382万元的第二份报告应该失效,没有法律效力拍卖也应是无效的。但是,安太公司还是按照“非持续经营”的评估价格买走了化肥公司“持续经营”。安太公司“花10元钱骑走了100元的自行车”,国家亏了90元。

化肥公司被低价拍卖

2003年10月28日,化肥公司在“非持续经营”的条件下被低价拍卖了,由于是企业破产拍卖,相关部门已经依法注销了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

可是仅仅过了10天,破产清算组就不管什么“非持续经营”了,专门致函工商局承诺:“由于化肥公司是一个连续性生产企业,经法院和有关部门同意边生产、边破产的特殊方式处理。对无生产许可证一事,承诺在2004年5月底办好补交你局,望你局先办理重新登记的化肥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为感!”

在破产清算组鼎力帮助下,安太公司得以“持续经营”。职工代表们举报,安太公司一直以化肥公司之名继续生产化肥,一年利润至少1200万元。直到2010年4月停产为止,6年间获利7000万元。安太公司只花了上次的一个10元钱,骑走了第二辆“100元的自行车”。

最大的国资流失是土地

下岗职工提供的资料显示,化肥公司因破产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更大的黑洞还是土地。

2003年10月17日,化肥公司整体拍卖公告上写明:拍卖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半个月后,破产清算组就擅自变更为综合用地,区政府替开发商承担了土地出让金,但不知什么时候,综合用地又变更为商住用地。

国土部对国有土地变更使用性质有非常明确的程序,只要是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就必须要重新变更手续,重新评估,重新挂牌出让,绝非像合川化肥公司土地变更这么随意。 化肥公司的工业用地变更为综合用地时,破产清算组的领导慷国家之慨,替私企安太公司承担巨额土地出让金,虽然后来涉案私企补缴了1400多万元,但当事官员还是涉嫌了玩忽职守罪。

“这1400万元只是补缴变更为综合用地的出让金,与变更商住用地无关”,为证实他的说法,雷大宽出具了2012年2月2日在合川区检察院信访时,他与区检察院唐副检察长的对话记录:“请问唐检察长,挽回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是好多?是由哪些资产构成?唐检回答:工业用地变更为综合用地的差值所补1400万元”。

那么,化肥公司的综合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又办了什么手续?公开挂牌出让了吗?给国家交了多少土地出让金?

2012年10月20日,合川区国土局在给职工代表的信访口头回答是:依据“合化清(2004)3号和合府(2004)61号”文件,化肥公司的国有“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地”,土地面积为45976平方米(69亩)。

区政府的文件能代替国家法律吗?能代替国家的土地政策吗?职工代表们对此质疑。

第二次评估报告中,化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159万元,平均每亩不到20万元,即使加上安太公司后来补缴的1412万元,每亩价值也不到40万元。而商住用地无疑是指商业和住宅用地,因为可以买卖交易,商业利益空间巨大。职工代表们肯定地说,当时土地要是经过公开招、拍、挂,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绝不止1400万元。

由于化肥公司紧邻江边,又紧靠公路,土地位置极为优越。几年前化肥公司的土地已经高达400多万元一亩,土地市值近3亿元。今年开始,安太公司开始大规模拆迁化肥公司土地上的建筑物,最近又有消息传出,安太公司准备在此开发高档商住楼盘。

化肥公司的国有土地从工业用地到综合用地再到商住用地,价值不知翻了多少倍,国家又从中获得了多少利益?老雷调侃道,安太公司花10元钱开走一辆汽车。

质疑还有无数

化肥公司在破产前,曾入股合川富源燃气有限公司(下称“富源燃气”),并持有20%的股份。化肥公司在其后的破产中,无论是区政府的破产清算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还是拍卖资产移交清册里,都不包括持有富源燃气20%的股份。

这20%的国有股份属于没有拍卖的国有资产,但是在2004年5月24日,安太公司却将化肥公司持有20%的股份违法过户到自己名下,“轻易”地取得了这些股份的所有权。资料显示,20%的股份中有38.348%是职工股,流失的不仅是国有资产,还有破产企业职工的血汗钱。

2010年,中国石化[-0.45% 资金 研报]以6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富源燃气,20%股份的价值达1300万元。这1300万元无疑属于国有资产,但不在国家国库中,而在私企安太公司的口袋里。雷大宽说,没有政府破产清算组领导的帮助,安太公司不可能无偿拿到20%的股份,这次安太公司是没花一分钱又骑走了另一辆自行车。

职工代表们反映化肥公司在破产中涉嫌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绝不止上述几项。

例如:拍卖公告上公布的土地面积为40976平方米(61.5亩),安太公司也是按此数付的钱,可最后过户给安太公司土地的实际面积为45915平方米(近69亩),两者相差4939平方米(7.5亩)。7.5亩土地现在市值3000万元。

例如: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国有企业破产”相关政策,规定“企业破产后,职工住宅不得纳入破产清算,交当地房管部门进行管理。职工成套住宅和非成套住宅由房管部门按房改政策优惠出售给职工”。

而破产清算组却通过改变职工住宅的“路段和门牌号”、变更职工住宅性质为“非住宅”的手段,违法将涉及61人的职工住宅出售给安太公司。既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还侵犯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例如:还有十几处国有资产流失,雷大宽继续用他发明的“自行车理论”形象地统计着化肥公司国有资产的损失,“安太公司先后只花了10元钱,至少买走了3辆自行车和一辆汽车”。

“我们每星期两次必去政府部门上告举报,从未间断过。但除了检察机关追缴14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外,化肥公司破产时涉及的其他国有资产流失至今没有人去查”,职工代表们面对举报的结果很是无奈。

职工质疑:决策者仍未担责

经过雷大宽等职工代表的不断举报,合川区检察院终于追回了化肥公司破产时流失的1400万元国有资产,当时破产清算组负责人熊邦文等人也被认定“其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熊邦文等人主观恶意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挽回了全部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不起诉”。

职工代表们一直不服这样的处理结果,并拿出相关法律规定对照:2001年,最高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的通知,其中玩忽职守罪的标准,重大案件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其中玩忽职守案的标准“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工代表们对此非常气愤:检察机关已经查实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400万元,远超上述法律标准,为什么不起诉,不追究法律责任呢?有知情人透露,熊邦文等人只是“代人受过”,他并非化肥公司破产清算的真正决策者,化肥公司在破产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也绝非1400万元。

“必须给我们破产国企职工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雷大宽他们又做出了一个新举动,写了86页共计1.4万多字的实名举报材料寄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希望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督促启动办案程序,追回化肥公司在破产清算中流失的其他巨额国有资产。“这不仅仅是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也是为追回我们职工的合法权益”。


http://finance.ifeng.com/a/20130806/10360130_0.shtml当时应该是大海同志当家,现在贵为副总了~~~~~


本刊2013年第一期刊发了题为《重庆价值16亿元国企土地流失黑幕》的封面报道,引发舆论剧烈反响,众多人将目光投向了发生在重庆的这场涉及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流失问题的事件。 半年后,《法人》记者再次前往重庆合川追踪这起事件的后继走向,却惊讶的发现,涉及资产16亿元的康润丝绸破产案仅是重庆市国企破产案中的冰山一角,与之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原合川化肥厂、原合川罐头厂、原重庆嘉陵农用车辆厂、原合川糖厂……

围绕重庆市大规模国企改制潮所引发的一起起事件,涉及到数以亿计的国有资产去向,也涉及到数以万计的企业职工及其家人的生活。职工锲而不舍的表达诉求,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改制过程中法制的缺位。

为此,本刊将陆续刊发后继追踪报道,力图还原一起起破产案件的真相。

重庆合川旧城改造:政府替私企埋单

神秘人提供的“旧城改造协议”显示,第一份协议还规定了开发商必须尽的责任,到了“补充协议”里就只有政府的付出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开发商江润公司只是享受利益

文《法人》记者薛子进

10年了,整整10年!风雨无阻,原国企重庆康润丝绸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康润丝绸”)的几名职工代表从未间断地上访,代表本厂近2000名职工反映一件事:私企老板马勇与当地政府一些官员私下串通,以406万元的超低价“收购”了该厂设备和厂房,腾挪之后获得了该厂价值16亿元的国企土地,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下岗职工的权益也遭受到巨大的损失。

2012年岁末,《法人》记者曾前往重庆市合川区,采写了《重庆价值16亿元国企土地流失黑幕》报道,许多网站转载了此文。知情人透露,此文刊出后不久,江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江润公司”)董事长马勇就一直在当地检察机关的传讯之中。但是,一些职工代表却遭到恐吓、警告,有的职工代表被人打伤,还有来自政府通过亲属们的施压,个别职工代表不得不三缄其口。

2013年7月,盛夏之时。《法人》记者再次来到合川。

神秘人提供“秘而不宣”的旧城改造协议

资料显示,原国企合川丝绸总厂改制为国企康润丝绸,在2004年被一家私企406万元超低价“收购”。收购者圆融丝绸厂只是合川太和镇一家规模很小的私企,注册资金230万元,有职工80人。而康润丝绸注册资金4888万元,职工近2000人,总资产3100万元(不含土地和土地使用权)。其后,马勇将康润丝绸改名为现在的江润公司。

收购康润丝绸时,无论是该厂的破产报告、拍卖评估报告,还是合川区政府的文件,都明确规定收购中不包括该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具体说,就是政府拥有康润丝绸244.36亩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拥有133.64亩该厂曾经征收而一直闲置20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拥有该厂职工住宅和公益福利设施(幼儿园、医院、食堂、澡堂、及俱乐部)的所有权。 私企圆融丝绸厂收购的只是康润丝绸的地上厂房建筑及设备。

但是,这一切却被马勇完全改变了,他从区政府手中“轻而易举”地获取了康润丝绸的24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133亩集体土地使用权,很快就拥有了价值16亿元的商住用地,打造出合川当地最豪华、最高档的商住楼盘——江润•地中海。

康润丝绸的职工一直不明白,仅仅406万元的收购怎么一下变成价值16亿元的投资?244亩国有土地和133亩集体土地怎么一下变到了马勇个人手里?

职工们对此的形容是,“就像变戏法,你只能看到最后结果,却看不到其中变的过程,这一切都是私企江润公司和区政府某些领导联手暗箱操作,利用旧城改造这个‘魔术道具’将康润丝绸377亩土地的使用权‘腾挪’到手。”

因为涉及公共利益和民心工程,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政府拍卖合川丝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都应该是公开的政府行政行为,必须公开进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没有任何隐瞒的依据和必要。可是,康润丝绸的职工们上访多年就是看不到区政府和江润公司签订的“旧城改造相关协议”,更不知道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本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和转让过程,是否走过公开的土地招、拍、挂程序?每亩土地卖了多少钱?给国家缴纳了多少土地出让金?国企破产中欠国家和职工们的帐如何偿还?

区政府一直没有解答他们这些疑问,迫使职工们怀疑这其中有不可告人的黑幕和交易。2012年12月5日,康润丝绸的职工代表向合川区经信委提交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同年12月26日,几名职工又向区国土局邮寄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旧城改造协议内容;补充协议内容;本厂国有土地公开招、拍、挂内容”。但时至今日依然是了无音讯。

《法人》记者在合川采访时,也没能从国土局等政府部门了解到上述内容。

意想不到的是,一位神秘之人向《法人》记者提供了合川区政府和江润公司签定的《合川康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他说,康润丝绸破产时造成国有资产第一次流失,旧城改造时又造成第二次国有资产流失。

旧城改造协议背后流失了多少国家利益

神秘之人在未署名的附信中写道:“重庆价值16亿元国企土地被指以400万元贱卖给私企,所反映的情况只是冰山一角。在区政府与马勇所签协议中,土地出让价款、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等所有行政事业性费用100%返还给马勇,免除或返还了马勇的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另将职工住宅出售收入100%、江润公司所欠政府款项416万元补助给马勇,总计损失21亿元(16亿元土地款+5亿合川所得税费)。政府近400亩工业用地非法变成房地产开发用地后,实际上政府不但没有一分钱收益,反而还赔进了老本”。 《法人》记者对这两份协议书进行的对照显示,确如神秘之人所说。

两份协议的甲方均为合川区政府,乙方均为江润公司。双方在第一份协议中对项目的开发性质和基本经济数据作了约定:

“项目名称:合川康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建设规模约54万平方米;物业形态:中高档住宅、商业、酒店业等。项目用地性质:商住用地。项目用地出让方式:挂牌出让。”另附有开发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地块面积:约378亩;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合肖路以西地块山顶部分(约76.09亩土地)容积率不大于0.5,其他地块不大于2.8;绿化率:不小于35%……”

该协议约定,康润公司承担片区内所有自有产权房屋、其他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费;负责和承担片区内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承担已征收的部分集体土地二次清苗补偿;自行解决原丝厂及康润公司因改制遗留问题、工人安置问题、厂内企业搬迁问题、国有资产处置问题;甲方负责完成集体土地征收,费用由康润公司支付……

从第一份协议中不难看出,作为乙方的江润公司承担了几乎所有费用。

但在第二份补充协议里却出现了“颠倒性”的变化,双方重新约定的条款,使作为开发商的江润公司获得了一边倒的利益。

现转录如下:

在第二条、第三条中规定:新征收集体土地挂牌出让。其中3块集体土地80亩是:“甲方以基准地价为起始价出让,若乙方竞得,土地出让金及增值收益由甲方按照100%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条:乙方按低限缴纳土地挂牌保证金。

第四条: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乙方因本项目房地产业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合川区本级财政所得部分、自甲方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由甲方按100%的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乙方本项目缴纳的房地产销售营业税及契税合川区本级财政所得部分,自甲方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由甲方按100%的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条:乙方本项目缴纳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合川区本级财政所得部分,自甲方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由甲方按100%的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条:如果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原协议第七章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优惠政策所涉及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本项目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涉及原国有资产处置问题:1、原康润公司现管理的国有托管资产房屋(为出售的职工住宅和公共梯间)10771平方米,由区国资办按原优惠售房价格出售给职工,所收取的价款由甲方按照100%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乙方应按照出售面积对该片区住宅实施拆迁安置补偿。2、2004年以来原康润公司共接受财政扶持资金416万元已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此次拆迁其残值由乙方用于片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3、原康润公司收取的职工优惠售房款44万元,乙方上缴财政专户后,由甲方一个月内按照100%额度安排给乙方用于拆迁安置。

第九条: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有职工说,第一份协议还规定开发商必须尽的责任,怎么到了补充协议里就只有政府的付出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开发商江润公司只是享受利益?而且还特别规定如有争议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那不就是以开发商全部获利为准吗?

对于旧城改造,国家和各省市都出台了不同的优惠政策,但江润公司不拥有康润丝绸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旧城改造”的条件?江润公司将工业用地开发成高档豪华商住楼盘是否应该享受“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康润丝绸的职工们一直在等待区政府给予答复。

最大的疑问是最大的黑洞

有土地专家指点《法人》记者,旧城改造协议里最核心的问题是:244亩国有土地和133亩集体土地是否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了?这些工业用地和集体土地变更为商住用地,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合理地价出让?

首先是244亩国有工业用地的出让详情,职工们得不到答案,10年的上告、举报、申请信息公开、每星期两次的区政府上访,就是没有结果。职工们对此揶揄:“这个本该公开的数据,怎么成了国家机密了呢?”

244亩国有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职工按照当时周边的地价推算每亩400万元应是9.76亿元;按照每亩300万元计算也有7.32亿元。

功夫不负有心人,《法人》记者没能找到244亩国有土地的资料,却在一家房产专业网站上查到了有关133亩集体土地的信息。

2011年6月,合川区国土局挂牌出让一块建设用地面积85525平方米的地块,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房用地;地块位置:钓鱼城街道盐溪桥片区;出让年限:70年;起始价1.6848亿元,成交价也是1.6848亿元,竞得方为江润公司。

85525平方米等于128亩,平均每亩132万元。“这就是原先我们康润丝绸征收20年闲置未用的133亩集体土地。当时周边的地价早已是每亩300-400万元,132万元一亩太便宜了,而且还没有人参与竞拍,起始什么价成交还是什么价”,有职工对此肯定的说道:“加上补充协议里给开发商的各种优惠,这不快等于白送了吗”?神秘之人则透露:表面是所谓的“挂牌出让”,大家都明白这一潜规则,谁敢去摘牌?

《法人》记者在网上查到,当时合川城区的挂牌出让成交最高价的是南津街街道白鹿山C地块,2010年12月期间拍出每亩620万元;在城区也有每亩300-500万元不等的地块。 知情人透露,江润公司违规开发国家明令禁止的别墅项目。国土部发布《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其中规定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1.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国土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再次重申限制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0(含1.0)”。

《法人》记者曾看到过江润•地中海楼盘的沙盘,确实有不少别墅模型。旧城改造协议中的约定指标也确认了这一点:“合肖路以西地块山顶部分(约76.09亩土地)容积率不大于0.5”。有专业人士说明,一般容积率低于1.0是联排别墅,低于0.5可能就是独栋别墅了。 康润片区的旧城改造过程密不透风,充满了神秘色彩。2009年9月26日,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办事处才成立“康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协建领导小组”,可是早在一年前,区政府就已经私下与江润公司独家签订了协议书。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合川区政府推介另一块旧城改造片区时的隆重场面。2009年8月12日,合川区委、合川区政府在重庆五洲大酒店[-0.66%]举行合川凉亭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招商推介会,该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重庆市建委、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商委、重庆市开发办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市内外40余家知名房地产企业老总应邀出席。

国企破产职工举报的无奈现状

244亩国有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破产国企职工们看不到任何土地出让的“招、拍、挂”公开程序?也不明白133亩集体土地为什么区政府以这么低的价格出让?加上补充协议中约定给开发商享受的那么多优惠,江润公司无疑发了大财。那么国家得到了多少利益?破产国企的职工们又得到了什么利益?

破产国企的职工们一直在上访、举报、起诉,邮寄和送出的举报材料之多可以用麻袋装。 原康润丝绸宣传干部朱宪芳等几人被职工们推举为代表,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和渠道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本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他们到过北京、重庆,去过几乎所有可能解决问题的部门,他们每个星期二、四两天必到区政府和区检察院信访,等待举报的结果。

2012年6月4日,朱宪芳他们又向检察机关寄出长达1.3万多字的举报材料,详细列举了原国企合川丝厂在破产清算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2012年12月19日,重庆市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回复:“已将来信转往本院职侦局”。

事情的发展并没有让职工们感到有什么变化,原厂价值16亿元的国企土地流失问题还是没有任何答复。《法人》记者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朱宪芳,但都无结果。知情人告知,区政府已通过朱宪芳的亲属做工作,她的压力太大了,不可能接受采访。

2013年3月15日,原合川丝厂(康润丝绸)、原合川化肥厂(化肥公司)、原合川罐头厂、原重庆嘉陵农用车辆厂、原合川糖厂5家破产国企职工发出联合公告:定于2013年3月20日去区政府信访。20日当天,5家国企近万名职工的代表200多人在区政府大门口信访,要求区政府解决和答复国企破产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法人》记者发稿前也向重庆市纪检委和市国土局询问康润丝绸16亿元国企土地流失一事,答复都是“还没有结果”。

2013年7月24日,国内媒体报道,重庆市原长寿区区长韩树明因涉嫌严重经济问题被刑事拘留。知情人说,2004年至2009年期间,韩树明曾任合川区政府一把手,几家破产国企的国有土地流失问题,许多是经过区政府拍板决定的。知情人还透露,康润丝绸价值16亿元国有土地变更一事,是2009年在合川区委书记王作安主持下,以“关于合川丝厂(指康润丝绸)整体出让给开发商马勇”专题会议纪要决定的,参加者有马勇及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要求土地开发的一切后继调规及招、拍、挂等都围绕纪要来操作执行。但其中使用的资料是虚假的。

职工代表们说韩树明下马是一个好消息,真希望就此揭开合川国企破产中国有土地流失的黑幕,挽回巨额国有资产的损失。

合川化肥公司改制再现土地迷局

经过雷大宽等职工代表的不断举报,合川区检察院终于追回了化肥公司破产时流失的1400万元国有资产,当时破产清算组负责人熊邦文等人则被认定“其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熊邦文等人主观恶意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挽回了全部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不予起诉”

文《法人》记者薛子进

雷大宽,现年66岁,原国企重庆市合川化肥有限公司(下称“化肥公司”)供销科副科长,企业破产后成为一名下岗职工。但他在合川当地政府和领导的眼中,却是知名人士,也是让一些政府部门颇感头疼的人物。

2003年8月,化肥公司宣告破产之后,雷大宽发现自己工作多年的企业被贱卖给私人后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感到心痛,他和几名职工代表从此便走上了上告之途。为了保护家人不受牵连,他于2011年违心地与结婚34年的发妻办了离婚。为了拍摄开发商强拆职工住宅的证据,他被对方几个人打伤,摄像机砸坏。

数不清的四处上访,数不清的举报材料,终于有了结果。

2012年2月3日,合川区检察院正式回复举报人雷大宽,经该院审查查明:原合川市经委主任熊邦文等人在化肥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举报为国家挽回1400多万元经济损失

区检察院的这个回复,对老雷来说真是来之不易,从老雷的叙述中,《法人》记者对化肥公司1400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

原国企合川氮肥厂成立于1969年,1997年10月,改制为国有控股的合川化肥公司,破产前该公司有在册职工544人,退休人员165人,年产2万吨合成氨。2003年8月,化肥公司宣告破产。

当时化肥公司的政府破产清算组(下称“破产清算组”),合川市彭洪森副市长为组长,市经委主任熊邦文为副组长。2003年10月30日,破产清算组与重庆渝都安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安太公司”)签订了《合川化肥公司整体公开出让、收购合同书》:“收购化肥公司的整体资产范围以嘉信拍卖公司公告所列资产为准,并包含无形资产、土地为出让综合用地”。

安太公司以2255万元的低价格,整体收购了化肥公司。双方在合同书中还有一项特别约定:“乙方(指安太公司)收购甲方(指政府清算组)的土地,由甲方负责将划拨工业及住房用地改为出让综合用地,其土地出让金由甲方负责承担”。

老雷说,问题就出在这里。资产评估资料显示,化肥公司所属国有土地61亩,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使用者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向国家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2255万元中不包含61亩国有土地的出让金,本该由使用者缴纳给国家的出让金,却让政府清算组的负责人“做人情”,赠送给安太公司无偿使用。

经过雷大宽等职工代表的不断举报,2010年9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对熊邦文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随后对其刑事拘留。2011年2月10日,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合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10月,安太公司“主动”向合川区财政局缴纳了土地出让金1413万元。雷大宽等职工代表再三追问化肥公司国有资产流失一事处理结果时,合川区检察院回复,确认熊邦文等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熊邦文等人主观恶意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挽回了全部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不起诉”。“收缴的1400万元,只是化肥公司国有资产流失的小数目,这是区政府想用补小窟窿掩盖大黑洞。”老雷掰着手指说着:“最关键的问题是,化肥公司的破产拍卖根本就不合法,因为拍卖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没有法律效力”。

两份评估报告相差千万

2003年,破产清算组聘请重庆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化肥公司的资产,先后进行了两次资产评估,却作出了两份截然不同的资产评估报告,从净资产834万元变为负资产382万元,两者相差1216万元!

2003年3月17日,第一份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为:化肥公司资产原值为4903万元,资产净值为3325万元,净资产为834.38万元。

可是半年之后的2003年9月16日,第二份评估报告的结果为:化肥公司全部资产分别采取降低30%、40%、50%、60%、100%折扣率,资产总值为2083.3万元;净资产负债382.8万元。

时间仅仅半年,所有采用的数据基本没有变动,为什么两个评估报告的结果相差1200多万元?

老雷道出了其中奥秘,关键在于一个“非”字之差。第一份报告的基础是以化肥公司“根据评估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的评估原则拍卖国企资产,持续经营就是继续进行化肥生产。第二份评估报告是以化肥公司“非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进行拍卖,非持续经营即停止进行化肥生产。

“能继续生产的企业价值肯定高,不能生产的企业价值自然低”。老雷还做了个比喻:一辆能骑的自行车值100元,不能骑的车只能当废品卖10元。可是能骑的自行车却按废品评估卖了10元,买车的人净赚90元骑车走了,卖车的就亏损了90元。就是这一个“非”字,化肥公司的国有资产就流失了1200多万元!

第二份报告在“评估报告法律效力”的规定中,特别写有“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非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

但老雷认为,化肥公司当时根本不会停止生产,也不可能“非持续经营”,破产清算组、企业职工、安太公司、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及许多局外人心里都明白,实际情况也是如此。 重庆嘉信拍卖公司在化肥公司拍卖规则中明确规定,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收购后继续从事化肥生产”;“收购后必须新增投入进行技改”。安太公司收购化肥公司后也一直进行化肥生产,直至2010年4月才停止,改为商住楼盘开发。

按照评估报告法律效力的规定,评估结论负债382万元的第二份报告应该失效,没有法律效力拍卖也应是无效的。但是,安太公司还是按照“非持续经营”的评估价格买走了化肥公司“持续经营”。安太公司“花10元钱骑走了100元的自行车”,国家亏了90元。

化肥公司被低价拍卖

2003年10月28日,化肥公司在“非持续经营”的条件下被低价拍卖了,由于是企业破产拍卖,相关部门已经依法注销了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

可是仅仅过了10天,破产清算组就不管什么“非持续经营”了,专门致函工商局承诺:“由于化肥公司是一个连续性生产企业,经法院和有关部门同意边生产、边破产的特殊方式处理。对无生产许可证一事,承诺在2004年5月底办好补交你局,望你局先办理重新登记的化肥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为感!”

在破产清算组鼎力帮助下,安太公司得以“持续经营”。职工代表们举报,安太公司一直以化肥公司之名继续生产化肥,一年利润至少1200万元。直到2010年4月停产为止,6年间获利7000万元。安太公司只花了上次的一个10元钱,骑走了第二辆“100元的自行车”。

最大的国资流失是土地

下岗职工提供的资料显示,化肥公司因破产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更大的黑洞还是土地。

2003年10月17日,化肥公司整体拍卖公告上写明:拍卖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半个月后,破产清算组就擅自变更为综合用地,区政府替开发商承担了土地出让金,但不知什么时候,综合用地又变更为商住用地。

国土部对国有土地变更使用性质有非常明确的程序,只要是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就必须要重新变更手续,重新评估,重新挂牌出让,绝非像合川化肥公司土地变更这么随意。 化肥公司的工业用地变更为综合用地时,破产清算组的领导慷国家之慨,替私企安太公司承担巨额土地出让金,虽然后来涉案私企补缴了1400多万元,但当事官员还是涉嫌了玩忽职守罪。

“这1400万元只是补缴变更为综合用地的出让金,与变更商住用地无关”,为证实他的说法,雷大宽出具了2012年2月2日在合川区检察院信访时,他与区检察院唐副检察长的对话记录:“请问唐检察长,挽回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是好多?是由哪些资产构成?唐检回答:工业用地变更为综合用地的差值所补1400万元”。

那么,化肥公司的综合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又办了什么手续?公开挂牌出让了吗?给国家交了多少土地出让金?

2012年10月20日,合川区国土局在给职工代表的信访口头回答是:依据“合化清(2004)3号和合府(2004)61号”文件,化肥公司的国有“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地”,土地面积为45976平方米(69亩)。

区政府的文件能代替国家法律吗?能代替国家的土地政策吗?职工代表们对此质疑。

第二次评估报告中,化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159万元,平均每亩不到20万元,即使加上安太公司后来补缴的1412万元,每亩价值也不到40万元。而商住用地无疑是指商业和住宅用地,因为可以买卖交易,商业利益空间巨大。职工代表们肯定地说,当时土地要是经过公开招、拍、挂,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绝不止1400万元。

由于化肥公司紧邻江边,又紧靠公路,土地位置极为优越。几年前化肥公司的土地已经高达400多万元一亩,土地市值近3亿元。今年开始,安太公司开始大规模拆迁化肥公司土地上的建筑物,最近又有消息传出,安太公司准备在此开发高档商住楼盘。

化肥公司的国有土地从工业用地到综合用地再到商住用地,价值不知翻了多少倍,国家又从中获得了多少利益?老雷调侃道,安太公司花10元钱开走一辆汽车。

质疑还有无数

化肥公司在破产前,曾入股合川富源燃气有限公司(下称“富源燃气”),并持有20%的股份。化肥公司在其后的破产中,无论是区政府的破产清算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还是拍卖资产移交清册里,都不包括持有富源燃气20%的股份。

这20%的国有股份属于没有拍卖的国有资产,但是在2004年5月24日,安太公司却将化肥公司持有20%的股份违法过户到自己名下,“轻易”地取得了这些股份的所有权。资料显示,20%的股份中有38.348%是职工股,流失的不仅是国有资产,还有破产企业职工的血汗钱。

2010年,中国石化[-0.45% 资金 研报]以6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富源燃气,20%股份的价值达1300万元。这1300万元无疑属于国有资产,但不在国家国库中,而在私企安太公司的口袋里。雷大宽说,没有政府破产清算组领导的帮助,安太公司不可能无偿拿到20%的股份,这次安太公司是没花一分钱又骑走了另一辆自行车。

职工代表们反映化肥公司在破产中涉嫌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绝不止上述几项。

例如:拍卖公告上公布的土地面积为40976平方米(61.5亩),安太公司也是按此数付的钱,可最后过户给安太公司土地的实际面积为45915平方米(近69亩),两者相差4939平方米(7.5亩)。7.5亩土地现在市值3000万元。

例如: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国有企业破产”相关政策,规定“企业破产后,职工住宅不得纳入破产清算,交当地房管部门进行管理。职工成套住宅和非成套住宅由房管部门按房改政策优惠出售给职工”。

而破产清算组却通过改变职工住宅的“路段和门牌号”、变更职工住宅性质为“非住宅”的手段,违法将涉及61人的职工住宅出售给安太公司。既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还侵犯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例如:还有十几处国有资产流失,雷大宽继续用他发明的“自行车理论”形象地统计着化肥公司国有资产的损失,“安太公司先后只花了10元钱,至少买走了3辆自行车和一辆汽车”。

“我们每星期两次必去政府部门上告举报,从未间断过。但除了检察机关追缴14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外,化肥公司破产时涉及的其他国有资产流失至今没有人去查”,职工代表们面对举报的结果很是无奈。

职工质疑:决策者仍未担责

经过雷大宽等职工代表的不断举报,合川区检察院终于追回了化肥公司破产时流失的1400万元国有资产,当时破产清算组负责人熊邦文等人也被认定“其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熊邦文等人主观恶意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挽回了全部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不起诉”。

职工代表们一直不服这样的处理结果,并拿出相关法律规定对照:2001年,最高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的通知,其中玩忽职守罪的标准,重大案件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其中玩忽职守案的标准“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工代表们对此非常气愤:检察机关已经查实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400万元,远超上述法律标准,为什么不起诉,不追究法律责任呢?有知情人透露,熊邦文等人只是“代人受过”,他并非化肥公司破产清算的真正决策者,化肥公司在破产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也绝非1400万元。

“必须给我们破产国企职工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雷大宽他们又做出了一个新举动,写了86页共计1.4万多字的实名举报材料寄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希望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督促启动办案程序,追回化肥公司在破产清算中流失的其他巨额国有资产。“这不仅仅是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也是为追回我们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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