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宿幼女罪"存在,是人类文明社会里法律的耻辱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2:07:51
"嫖宿幼女罪"的存在,前提是幼女卖淫是合法的;

一个能容许幼女合法卖淫的体制,一定是一个邪恶的体制 ;

如果不承认幼女卖淫是合法的,  也就不存在什么  "嫖宿幼女罪";

某个D正在对人类现代文明的底线不断的作下探 ;"嫖宿幼女罪"的存在,前提是幼女卖淫是合法的;

一个能容许幼女合法卖淫的体制,一定是一个邪恶的体制 ;

如果不承认幼女卖淫是合法的,  也就不存在什么  "嫖宿幼女罪";

某个D正在对人类现代文明的底线不断的作下探 ;
嫖是重点,说明自愿卖身的幼女不在少数。
你是故意装傻吗?这个罪是惩罚嫖客的。你如果想要取消这个罪名,才是让这种行为合法化呢。

就好像杀人罪,你难道会引申为被杀是合法的吗?
你是故意装傻吗?这个罪是惩罚嫖客的。你如果想要取消这个罪名,才是让这种行为合法化呢。

就好像杀人罪 ...
任何猥亵性侵未成年的都应该判死刑。惩罚嫖客就说明承认未成年是有偿服务了?
你是故意装傻吗?这个罪是惩罚嫖客的。你如果想要取消这个罪名,才是让这种行为合法化呢。

就好像杀人罪 ...
刑法规定,任何与未成年女发生性行为都算强奸!
又来了,这就好比学校发放避孕套被家长认为鼓励性行为一样,其实学校是为了避面女学生意外怀孕堕胎的结果而家长却在关心性行为这一过程的危害。
幼女不具备成年人的思维和判断力,幼女即便同意卖淫,与之性交的嫖客也应按照强奸幼女罪入刑。
clarkone 发表于 2013-7-28 18:33
又来了,这就好比学校发放避孕套被家长认为鼓励性行为一样,其实学校是为了避面女学生意外怀孕堕胎的结果而 ...
即便两情相悦,任何人和14周岁以下幼女性交均为强奸幼女罪罪犯,包括情侣关系也不例外。
这一罪名确实匪夷所思,按照这个罪名职能部门应有连带责任。
moskov2012 发表于 2013-7-28 18:24
任何猥亵性侵未成年的都应该判死刑。惩罚嫖客就说明承认未成年是有偿服务了?
没看懂你的逻辑。这罪名是说哪怕你是付钱的有偿服务,作为嫖客如果对方是幼女,你也是有罪的。

就好像有杀人罪,惩罚杀人犯,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就说明承认打人把人打伤不打死就是合法的了?
没看懂你的逻辑。这罪名是说哪怕你是付钱的有偿服务,作为嫖客如果对方是幼女,你也是有罪的。

就好像 ...
嫖宿幼女是不是比强奸量刑轻?刑法规定对未成年性侵害就是强奸。只有嫖妓和强奸,嫖宿的意义是什么?
法律嘛本来就有很多驳论。
就好比美国嫖客枪杀妓女法院判嫖客无罪,是因为嫖客给了钱妓女不让干算抢劫,
那是不是妓女让嫖客干了 嫖客不给钱的话是不是也算抢劫?在这种情况下妓女也能无罪枪杀嫖客?
这个罪是恶法。
moskov2012 发表于 2013-7-28 18:47
嫖宿幼女是不是比强奸量刑轻?刑法规定对未成年性侵害就是强奸。只有嫖妓和强奸,嫖宿的意义是什么?

相反。量刑更重。嫖宿幼女罪起点是五年,强奸罪起点是三年。

http://baike.baidu.com/view/471628.htm 嫖宿幼女罪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http://baike.baidu.com/view/33952.htm#2 强奸罪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人数、次数、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即便两情相悦,任何人和14周岁以下幼女性交均为强奸幼女罪罪犯,包括情侣关系也不例外。
如果男孩子也小于14岁就没有触犯刑法→_→
dqw523610881 发表于 2013-7-28 19:05
如果男孩子也小于14岁就没有触犯刑法→_→
错。即便男孩只有10岁,也要负刑事责任。
相反。量刑更重。嫖宿幼女罪起点是五年,强奸罪起点是三年。

http://baike.baidu.com/view/471628.h ...
奸淫幼女是三年,嫖是五年,那都奸就好了,不用嫖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18:21
你是故意装傻吗?这个罪是惩罚嫖客的。你如果想要取消这个罪名,才是让这种行为合法化呢。

就好像杀人罪 ...


胡扯   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明知是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18:21
你是故意装傻吗?这个罪是惩罚嫖客的。你如果想要取消这个罪名,才是让这种行为合法化呢。

就好像杀人罪 ...


胡扯   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明知是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moskov2012 发表于 2013-7-28 19:26
奸淫幼女是三年,嫖是五年,那都奸就好了,不用嫖
强奸幼女最高可判处死刑,嫖宿幼女撑死了五六年。是一个量级的吗?

moskov2012 发表于 2013-7-28 19:26
奸淫幼女是三年,嫖是五年,那都奸就好了,不用嫖


那你去找强奸罪的麻烦,至少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的订定是合理的。
moskov2012 发表于 2013-7-28 19:26
奸淫幼女是三年,嫖是五年,那都奸就好了,不用嫖


那你去找强奸罪的麻烦,至少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的订定是合理的。
唐中宗 发表于 2013-7-28 19:35
强奸幼女最高可判处死刑,嫖宿幼女撑死了五六年。是一个量级的吗?
那个是强奸啊。而且一般是被强奸对象死了,才会判死刑的。

如果人家不是强奸呢,你再把嫖宿幼女罪取消,岂不是就没有办法入罪了?
kyha123 发表于 2013-7-28 19:31
胡扯   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明知是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说的就是嫖宿幼女罪啊。 而且判刑最低五年,而一般的强奸罪判刑最低三年。

moskov2012 发表于 2013-7-28 18:14
嫖是重点,说明自愿卖身的幼女不在少数。
自愿?你好意思说出口。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19:46
那个是强奸啊。而且一般是被强奸对象死了,才会判死刑的。

如果人家不是强奸呢,你再把嫖宿幼女罪取消 ...

你太搞了,本质就是强奸。什么叫自愿?一个幼女说是自愿你也相信?到底是幼女幼稚还是你幼稚?

hcsy 发表于 2013-7-28 19:57
你太搞了,本质就是强奸。什么叫自愿?一个幼女说是自愿你也相信?到底是幼女幼稚还是你幼稚?


所以嫖宿幼女最低判刑五年,强奸罪最低判刑三年。 这个罪名的存在,就是告诉你无需纠缠是否幼女自愿的问题。
hcsy 发表于 2013-7-28 19:57
你太搞了,本质就是强奸。什么叫自愿?一个幼女说是自愿你也相信?到底是幼女幼稚还是你幼稚?


所以嫖宿幼女最低判刑五年,强奸罪最低判刑三年。 这个罪名的存在,就是告诉你无需纠缠是否幼女自愿的问题。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19:58
所以嫖宿幼女最低判刑五年,强奸罪最低判刑三年。 这个罪名的存在,明确规定了无需纠缠是否幼女自愿的 ...


太搞了,这个量刑可是讨价还价出来的。体制内的人还好意思另外立一个罪名。而且名称还是带嫖宿二字,体制内的人好意思?也太无耻了吧?才五年?只不过多两年而已,你们好意思。你们还有脸见人吗?为什么不是强奸未成年人罪?今天出个新案例就要搞个新罪名,你们是不是太脑残了?还是当大家是脑残?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19:58
所以嫖宿幼女最低判刑五年,强奸罪最低判刑三年。 这个罪名的存在,明确规定了无需纠缠是否幼女自愿的 ...


太搞了,这个量刑可是讨价还价出来的。体制内的人还好意思另外立一个罪名。而且名称还是带嫖宿二字,体制内的人好意思?也太无耻了吧?才五年?只不过多两年而已,你们好意思。你们还有脸见人吗?为什么不是强奸未成年人罪?今天出个新案例就要搞个新罪名,你们是不是太脑残了?还是当大家是脑残?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19:55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说的就是嫖宿幼女罪啊。 而且判刑最低五年,而一般的强奸罪判刑最低三年。

...
236条是强奸幼女  和嫖宿没有任何关系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19:55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说的就是嫖宿幼女罪啊。 而且判刑最低五年,而一般的强奸罪判刑最低三年。

...
什么叫嫖宿幼女? 说小女孩是卖淫的妓女么? 毫无一点身为成人的道德羞耻之心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19:46
那个是强奸啊。而且一般是被强奸对象死了,才会判死刑的。

如果人家不是强奸呢,你再把嫖宿幼女罪取消 ...
法盲  和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只有情节轻重之分   
hcsy 发表于 2013-7-28 20:02
太搞了,这个量刑可是讨价还价出来的。体制内的人还好意思另外立一个罪名。而且名称还是带嫖宿二字,体 ...
你是高级黑吧?
kyha123 发表于 2013-7-28 20:05
什么叫嫖宿幼女? 说小女孩是卖淫的妓女么? 毫无一点身为成人的道德羞耻之心

当初这个罪名设立时,讨论时把我气个半死。我当时就怀疑是不是这些人也参与诱奸未成年人的案子里了。



某些体制内人的严重错误,你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我说错了我愿意受罚。我受够了。某些体制内的人太无耻了。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20:07
你是高级黑吧?


某些体制内人的严重错误,你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我说错了我愿意受罚。我受够了。某些体制内的人太无耻了。
kyha123 发表于 2013-7-28 20:04
236条是强奸幼女  和嫖宿没有任何关系
哦。看错了。不管怎么说,强奸最低三年。嫖宿幼女最低五年。
嫖宿幼女罪如果最低刑期比强奸幼女罪重,最高刑期不低于强奸我就支持。
懂?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20:15
哦。看错了。不管怎么说,强奸最低三年。嫖宿幼女最低五年。
辊辊辊辊辊辊辊辊辊辊,无耻之徒。
kyha123 发表于 2013-7-28 20:05
什么叫嫖宿幼女? 说小女孩是卖淫的妓女么? 毫无一点身为成人的道德羞耻之心

如果罪犯向法庭陈述,说他不是强奸,而是女方自愿的。这种情况下,是要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如果罪犯不用这种方式向法庭陈述,那么就是是强奸罪,一般情况下是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你,要哪个罪名,你看着办吧。
hcsy 发表于 2013-7-28 20:18
辊辊辊辊辊辊辊辊辊辊,无耻之徒。
你不就是想要取消这个罪名,然后可以判刑从五年减少到三年,减少两年徒刑么?
kyha123 发表于 2013-7-28 20:06
法盲  和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只有情节轻重之分
你看没看判刑规则啊,强奸情节轻的,只判三年啊。 嫖宿幼女情节轻的,也至少五年呢。

到底你是法盲还是我是法盲啊。我至少给了你百度关于这两个罪名判刑的比较了。你什么都不知道,只凭自己想象,张口就给人扣法盲的帽子,算什么?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20:20
你不就是想要取消这个罪名,然后可以判刑从五年减少到三年,减少两年徒刑么?


错,无期以上,罚个倾家荡产。幼女面对这种事,甚至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你说这种行为有多恶劣?对象是和成年妇女差远了的幼女,名字改成恶性强奸未成年人罪,要不就取消,并入情节极其严重的强奸罪判。按本质来说,嫖娼按强奸、组织容留卖淫应该也按轮奸判。为什么?你不给钱,你嫖一个试试就知道了。本质就是利用金钱引诱威逼妇女做其违背其在不存在金钱这一重要威胁时正常情况下的本来意愿。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13-7-28 20:20
你不就是想要取消这个罪名,然后可以判刑从五年减少到三年,减少两年徒刑么?


错,无期以上,罚个倾家荡产。幼女面对这种事,甚至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你说这种行为有多恶劣?对象是和成年妇女差远了的幼女,名字改成恶性强奸未成年人罪,要不就取消,并入情节极其严重的强奸罪判。按本质来说,嫖娼按强奸、组织容留卖淫应该也按轮奸判。为什么?你不给钱,你嫖一个试试就知道了。本质就是利用金钱引诱威逼妇女做其违背其在不存在金钱这一重要威胁时正常情况下的本来意愿。
hcsy 发表于 2013-7-28 20:25
错,无期以上,罚个倾家荡产。幼女面对这种事,甚至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你说这种行为有多恶劣?对象是 ...
那你先改强奸罪的判刑。那个改了,然后这个必然也会跟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