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城管踩头新画面:女城管被掴大喊爆他头(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21:39
http://leaders.people.com.cn/n/2013/0614/c58278-21834803.html  2013年06月14日07:25    来源:CCTV-新闻

        视频截图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5月31日,陕西延安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野蛮粗暴的新闻事件,引起公众持续关注,事件发生后记者迅速赶赴当地展开调查。

     最近一段视频一直为人们所关注,视频中陕西延安城管队员与自行车店老板在互相撕扯打斗过程中,城管队员跳起跺踩车店老板头部的镜头让所有看过视频的人都难以接受。那么这段视频背后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行为呢?几天后记者来到延安走访了多方当事人。据自行车店店员介绍,事情发生在5月31日,当天城管队员曾先后两次到店里执法,网络所流传的视频只是第二次城管执法的片段。那么城管为什么要两次来到自行车店呢?在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记者找到了视频中的光头队员,当时的带队中队长张琦。

     据城管介绍,自行车店所在位置是延安杨家岭风景区内一条主干道,道路两边是禁止摆摊、禁止占道停放车辆的。可是这家自行车店因为店内环境窄小,经常会在店外占道维修停放自行车。城管说他们曾在4月、5月先后两次下达过整改通知书,可是没有起到效果。那么城管所说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呢?记者在自行车店附近找到了一段事发当天监控探头所拍的视频。画面显示当时的确有一些自行车摆放在店外的人行道上等待维修,而此时恰好城管的执法车开了过来。按照视频时间测算,大约有一分多钟的时间,双方在交谈着什么,并没有动手。

     当时店方不愿意把自行车搬回去,城管也没有履行出示证件、开具暂扣单据等执法程序,双方在僵持中言语上逐渐升级。最后在中队长张琦的指令下,城管队员准备扣押停在人行道上的几辆自行车,这时身穿黄色上衣的女城管队员郑媛媛与车店老板发生了冲突。

     推推搡搡中双方火药味越来越浓,但很快被各自的人员拉开,城管队员扣押了自行车店三辆占道停放的自行车,开车离去,可是仅仅过去十几分钟城管又折返回来。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网上视频中所看到的,穿黑色骑行服的小高和穿黄色骑行服的小张,分别与城管抢夺着自行车。

     原来城管第一次走后,自行车店把自行车都搬回了店里,而此时小高、小张来维修自行车,也没有在意,就把自己的自行车停靠在了店门外,恰好被折返回来的城管看到了。城管不由分说下车就要推走两辆车,小张和小高分别与城管队员抢夺着自行车。

     这时候车店店主刘国峰也赶了过来,恰好遇到了刚才与他发生过言语冲突的穿黄色上衣的城管队员郑媛媛,于是就出现了网上视频中的那一幕。

     正是这段视频让很多看过的人难以容忍,可是接下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车店店主刘国峰和穿黄色上衣的城管队员郑媛媛双双倒在了地上呢?因为角度的关系,视频没有详细记录下来。当时现场有很多围观者,据说拍摄视频的人也不止一个,经过多方寻找记者终于在一位路人那里得到一段视频,其中不仅更清楚地拍摄了城管攻击跺踩店主的经过,而且也拍到了后面鲜为人知的一幕。

     店主刘国峰出手攻击郑媛媛,被城管队员二次暴打,这时候110接到报案赶到现场,刘国峰和郑媛媛已经双双倒在地上。

     事件发生后延安市很快做出处理决定:“对违纪的8名执法人员,撤职、处分、辞退;涉嫌犯罪的景鼎文被刑事拘留;构成违法的刘兆瑞被行政拘留”。据城管局介绍,“被拘留的打人者都是临时聘用人员”,这也再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临时工被处理不是第一次听到了,为什么出问题的总是临时工? 为什么城管执法队伍总有这么多临时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

     据有关人士介绍,在经过培训以后协管员就可以跟着正式的执法人员上街,参与协助执法行动,但没有执法权。只有正式执法人员才能做出行政处罚意见,行政决定以后,协管员配合正式执法人员开展工作。

     那么在实际执行任务过程中,协管员是参与执法还是协助执法呢?从5月31日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当具有执法资格的中队长张琦做出暂扣自行车的决定后,都是协管员在现场执行强行暂扣的任务,在店家、顾客不同意的情况下还实施抢夺。

     早在2007年,陕西省政府就意识到临时人员可能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问题,做出了加快清退城管临时聘用人员的决定。可时至今日协管员队伍不仅没有减少,而且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协管员没有执法资格,参与执法本身就违法,那么对这些协管员又是怎样管理的呢?5月31日事件中穿黄色上衣的郑媛媛几次成为冲突的导火索,记者在医院见到了她。郑媛媛初中文化,在卫校上了一年学就中途退学,18岁应聘做了城管协管员,经过一周培训就开始上街协助巡查稽查等工作。郑媛媛每天所面对的都是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的商贩,总有一些商贩怎么规劝就是不愿意离开,渐渐地矛盾冲突也多了起来。在她记忆中第一次发生激烈冲突,是一个商贩在被暂扣物品后破口大骂,并且抓伤了郑媛媛的脸。

     这件事发生在郑媛媛参加工作不久,郑媛媛也受到了伤害,满腹委屈,可是对于这种事情队里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并没有对当事双方做任何特殊的处理,此后几年中郑媛媛与商贩之间的冲突逐渐多了起来。

     5月31日,郑媛媛在城管先后两次对自行车店进行执法过程中,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与车店店主互相辱骂甚至厮打,终于引起更激烈的打斗。

     这起事件已经处理完毕了,但是还有一些事值得进一步思考。大家听到过城管打人的消息,也听到过城管被打的消息。这类问题频繁出现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环境在不断改善,人们的要求也在日益提高。城市管理模式也应该跟上发展的节奏,适应发展的要求。城市需要管理,而管理需要更加规范、更加文明。管理方式如何能够更加先进,管理队伍建设怎样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这才是真正值得思考的。http://leaders.people.com.cn/n/2013/0614/c58278-21834803.html  2013年06月14日07:25    来源:CCTV-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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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4 10:21 上传

        视频截图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5月31日,陕西延安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野蛮粗暴的新闻事件,引起公众持续关注,事件发生后记者迅速赶赴当地展开调查。

     最近一段视频一直为人们所关注,视频中陕西延安城管队员与自行车店老板在互相撕扯打斗过程中,城管队员跳起跺踩车店老板头部的镜头让所有看过视频的人都难以接受。那么这段视频背后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行为呢?几天后记者来到延安走访了多方当事人。据自行车店店员介绍,事情发生在5月31日,当天城管队员曾先后两次到店里执法,网络所流传的视频只是第二次城管执法的片段。那么城管为什么要两次来到自行车店呢?在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记者找到了视频中的光头队员,当时的带队中队长张琦。

     据城管介绍,自行车店所在位置是延安杨家岭风景区内一条主干道,道路两边是禁止摆摊、禁止占道停放车辆的。可是这家自行车店因为店内环境窄小,经常会在店外占道维修停放自行车。城管说他们曾在4月、5月先后两次下达过整改通知书,可是没有起到效果。那么城管所说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呢?记者在自行车店附近找到了一段事发当天监控探头所拍的视频。画面显示当时的确有一些自行车摆放在店外的人行道上等待维修,而此时恰好城管的执法车开了过来。按照视频时间测算,大约有一分多钟的时间,双方在交谈着什么,并没有动手。

     当时店方不愿意把自行车搬回去,城管也没有履行出示证件、开具暂扣单据等执法程序,双方在僵持中言语上逐渐升级。最后在中队长张琦的指令下,城管队员准备扣押停在人行道上的几辆自行车,这时身穿黄色上衣的女城管队员郑媛媛与车店老板发生了冲突。

     推推搡搡中双方火药味越来越浓,但很快被各自的人员拉开,城管队员扣押了自行车店三辆占道停放的自行车,开车离去,可是仅仅过去十几分钟城管又折返回来。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网上视频中所看到的,穿黑色骑行服的小高和穿黄色骑行服的小张,分别与城管抢夺着自行车。

     原来城管第一次走后,自行车店把自行车都搬回了店里,而此时小高、小张来维修自行车,也没有在意,就把自己的自行车停靠在了店门外,恰好被折返回来的城管看到了。城管不由分说下车就要推走两辆车,小张和小高分别与城管队员抢夺着自行车。

     这时候车店店主刘国峰也赶了过来,恰好遇到了刚才与他发生过言语冲突的穿黄色上衣的城管队员郑媛媛,于是就出现了网上视频中的那一幕。

     正是这段视频让很多看过的人难以容忍,可是接下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车店店主刘国峰和穿黄色上衣的城管队员郑媛媛双双倒在了地上呢?因为角度的关系,视频没有详细记录下来。当时现场有很多围观者,据说拍摄视频的人也不止一个,经过多方寻找记者终于在一位路人那里得到一段视频,其中不仅更清楚地拍摄了城管攻击跺踩店主的经过,而且也拍到了后面鲜为人知的一幕。

     店主刘国峰出手攻击郑媛媛,被城管队员二次暴打,这时候110接到报案赶到现场,刘国峰和郑媛媛已经双双倒在地上。

     事件发生后延安市很快做出处理决定:“对违纪的8名执法人员,撤职、处分、辞退;涉嫌犯罪的景鼎文被刑事拘留;构成违法的刘兆瑞被行政拘留”。据城管局介绍,“被拘留的打人者都是临时聘用人员”,这也再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临时工被处理不是第一次听到了,为什么出问题的总是临时工? 为什么城管执法队伍总有这么多临时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

     据有关人士介绍,在经过培训以后协管员就可以跟着正式的执法人员上街,参与协助执法行动,但没有执法权。只有正式执法人员才能做出行政处罚意见,行政决定以后,协管员配合正式执法人员开展工作。

     那么在实际执行任务过程中,协管员是参与执法还是协助执法呢?从5月31日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当具有执法资格的中队长张琦做出暂扣自行车的决定后,都是协管员在现场执行强行暂扣的任务,在店家、顾客不同意的情况下还实施抢夺。

     早在2007年,陕西省政府就意识到临时人员可能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问题,做出了加快清退城管临时聘用人员的决定。可时至今日协管员队伍不仅没有减少,而且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协管员没有执法资格,参与执法本身就违法,那么对这些协管员又是怎样管理的呢?5月31日事件中穿黄色上衣的郑媛媛几次成为冲突的导火索,记者在医院见到了她。郑媛媛初中文化,在卫校上了一年学就中途退学,18岁应聘做了城管协管员,经过一周培训就开始上街协助巡查稽查等工作。郑媛媛每天所面对的都是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的商贩,总有一些商贩怎么规劝就是不愿意离开,渐渐地矛盾冲突也多了起来。在她记忆中第一次发生激烈冲突,是一个商贩在被暂扣物品后破口大骂,并且抓伤了郑媛媛的脸。

     这件事发生在郑媛媛参加工作不久,郑媛媛也受到了伤害,满腹委屈,可是对于这种事情队里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并没有对当事双方做任何特殊的处理,此后几年中郑媛媛与商贩之间的冲突逐渐多了起来。

     5月31日,郑媛媛在城管先后两次对自行车店进行执法过程中,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与车店店主互相辱骂甚至厮打,终于引起更激烈的打斗。

     这起事件已经处理完毕了,但是还有一些事值得进一步思考。大家听到过城管打人的消息,也听到过城管被打的消息。这类问题频繁出现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环境在不断改善,人们的要求也在日益提高。城市管理模式也应该跟上发展的节奏,适应发展的要求。城市需要管理,而管理需要更加规范、更加文明。管理方式如何能够更加先进,管理队伍建设怎样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这才是真正值得思考的。

      时长:15'58''

  播放:63304

  来源:央视网

  延安城管踩头新画面女城管被掴大喊爆他头收起

  针对网上传出被延安城管跳踩头部的商户写道歉信一事,昨日,延安市城管局方面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目前正在调查此事。

  此外,流传于网络上的被踩头商户刘国峰的公开信,也因刘国峰向媒体否认是其所写,而陷入“罗生门”。

  延安市城管局执法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对这封公开信一事并不知情,觉得此事非常蹊跷。延安市城管局党委书记侯世怀对记者表示,目前城管局正在对这封公开信事件进行调查,调查后会发布调查结果。

  此外,昨日记者从延安市警方处获悉,暴力执法“跳踩商户”的延安城管人员景某,刑事拘留期限已被延长,但并未透露案情进展。(记者邢世伟)

  ■ 律师说法

  公开信是否有效?

  据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介绍,公民可以通过不同媒介发布公开信。

  如果信是本人制作的和本人发布的,那么该信是有效的。如果是委托他人发布,需要经过授权。当事人应该了解和认可信中内容。

  如果刘国峰委托他人发布自己书写的公开信,这属于民事授权委托,这种委托关系要建立在委托人授权的前提下,要有一定的委托手续,比如授权委托书或口头委托等。

  对于网传刘国峰道歉信一事,刘玲认为,如果刘国峰不清楚信中内容,那么即使他授权发布,这封信也是无效的。

  伪造公开信是否应担责?

  刘玲表示,如他人以刘国峰的名义擅自发布公开信,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公众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声”,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不能扰乱社会秩序,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如果散布或传播的内容侵犯他人姓名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益,那么,制作者、传播者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果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还有可能涉嫌诽谤罪。

  被侵权者应如何追责?

  刘玲认为,如果是他人未经过刘国峰授权或事后追认,擅自以他的名义制作并发布道歉信,那么,此行为侵犯了刘国峰的姓名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了公众对他的正确、合理评价。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刘国峰有权要求网站删除帖子,还可以对道歉信的制作者、发布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如果网站知晓该帖子(道歉信)侵犯刘的利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刘国峰可以同时要求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也称,如果委托人发布的公开信不是刘国峰个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或者是相关部门和人士迫使的,他是可以按照侵犯个人名誉起诉的。

  当事人是否应及时澄清事实?

  从媒体报道来看,刘国峰对网传公开信的态度前后有所变化。

  刘玲认为,有两个疑问需要查清,一是信是谁写的?是刘国峰写的,还是别人冒名写的,还是刘国峰授意他人写的?二是信是谁发布的?是刘国峰委托别人发布的,还是别人未经刘同意擅自发布的?

  刘国峰应该澄清事实真相,取得社会公众对他的正确评价。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向网站调查,查清这个虚拟发布人的真实身份,还公众一个明白。

  刘国峰认为这封公开信不是出自他的本意,就可以向公开信的制作者、发布者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姓名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至于刘国峰是否及时向媒体澄清公开信的真伪,不影响其提起诉讼的权利。

  新京报记者 张玉学
延安城管“踩头”事件应对有六大失当之处
http://leaders.people.com.cn/n/2013/0614/c58278-21835746.html  2013年06月14日08: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我也有责任,希望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这惊人的一句话,出自2013年截至目前最虚伪的一封道歉信。

     这句话,给正逐渐冷却的延安城管跳踩商户头部事件猛点了一把火,让它重新灼伤了公众的视线。

     从5月31日事件曝光到6月13日,中青舆情监测室分析发现,延安城管跳踩商户头部事件中,政府部门舆情应对存在六大失当之处,可说是“步步惊心,着着行错”。

     第一大失当之处,就是政府第一次表态姗姗来迟,使负面舆情发酵坐大。

     5月31日,一段延安城管队员在杨家岭附近执法时,因与商户发生撕扯而“猛踩”商户头部的现场视频,在互联网上疯传,引发舆论强烈谴责。但直到6月4日,延安市公安局才发布调查结果。在舆情应对的“黄金72小时”内,延安官方的得分可以说是零。

     第二大失当之处在于,延安市公安局称,停职的涉事城管都是“临时工”。

     在“临时工”往往成为替罪羊的今天,这一说法既有违反《劳动法》的嫌疑,也违背了网络社会对社会公共事件追责的基本诉求。

     因此,官方这一处理直接推动了第二波舆情峰值。4日当天,论坛及微博平台相关舆情总数逾48万条。网民“小芳1118”讽刺道:“临时工是继‘有关部门’后又一个令人胆战的群体。如今临时工广泛存在,暴力执法、强制拆迁、上班打牌……在一些涉及政府部门的突发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最后的责任人。”

     这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从这一刻起,网民的谴责矛头正式从“暴力城管”转向了“延安政府部门”。正是由于延安相关部门没有妥善追责,造成了负面舆情急速扩大。

     紧接着的6月6日至7日,媒体和网民进一步挖掘出关于延安城管系统的诸多丑闻:延安城管系统中约1/4属于临时工,城管队中有队员系领导安插来的“关系户”,30层延安城管大厦被曝光,延安城管局长被曝豪华座驾超标,延安城管局网站被疑链接色情网站,参与“踩头”的女城管被捏造大量不雅照……

     政府应对的第三大失当之处,在于负面舆情在多口井喷之后,依然一味采取“鸵鸟政策”。

     看看延安相关部门都做了什么。6月5日,“城管大厦”牌子摘除,政府部门人员频频出面解释,但却改变不了城管大楼违规的事实。

     尽管解释人员费尽口水,效果却仍是欠佳。6月13日,新华网视频依然在曝光:“延安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局机关的办公室面积最大的为50平方米。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延安市城管局明显超标。”

     第四大失当之处,在于“真诚”道歉来得太晚。

     6月7日上午,延安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向被“踩头”商贩正式鞠躬道歉,并承诺城管局承担其全部医疗费,安排专人照顾。同日,延安市纪委开始调查城管局长“座驾”超标问题。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在5月31日恶性视频曝光后,城管局长当天鞠躬道歉、严厉惩处,则恶劣影响绝不至此。

     第五大失当之处,在于出现了违背受害者意愿的“道歉函”。

     6月7日,百度贴吧“延安”吧出现一篇题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发帖者“美利达店员01”称,“受当事人刘国峰本人委托,美利达现将他致各网友的一封信发布于此”。信中称,“在这个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对,但客观地说,我也有一定责任,我想,当时我如果能冷静处理,不要太过冲动,也许可以避免肢体上的冲突。在此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信中还说,他和家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而事件也引发了网上“部分不切实际的传言,对一些人造成了不公正的伤害,也引起一些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时也对延安的城市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希望网友“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

     这篇帖子被广泛传播后,网民们普遍质疑其真实性,认为公开信用语太“官腔”且不合常理。

     6月11日,主持人孟非的微博“爆发”了:“这封信从立场态度到行文风格,我都非常熟悉。信的内容归纳起来大约是三点:1,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2,城管局的善后我是满意的;3,延安的形象才是最重要的。看完之后,我唯一的疑问是:这封信是谁帮你写的?”

     第六大失当之处,在于受害者澄清后,官方仍在“掩耳盗铃”,未有任何反应。

     6月12日,当事人刘国峰否认写了上述道歉信,并称身旁有延安市城管局专人陪护,“不方便多说”。

     网民“闲话直淌”痛斥政府此举是“越抹越黑”,更直指“政府公开造假需追责”。《人民日报》法人微博谴责,维护延安形象不该让受害者道歉。“延安被踩头商户回应称公开信不是本人所写,背后的真相昭然若揭。让受害者向施暴者道歉,违背了最基本的行为伦理;至于说地方形象,还有比这种拙劣的危机公关更能越描越黑吗?当务之急,不是挟受害者以令舆论,而是拿出洗心革面的决心,这才能维护地方形象。”

     时至今日,延安城管事件已经落入“越抹越黑,不抹也黑”的泥潭。网民“浮华暂借问”认为,延安的应对失败,“表面上是官场语言与网络语言的断层,本质上是民智在激流勇进,而官僚体系还在刻舟求剑”。任何事后的公关只是包装粉饰,只能解决形式上的问题,却已无力改变施政的内容。“政府需要一个产品经理,从民生的角度设计职责,而不是从GDP和维稳的角度。”

     6月13日,知名网友徐昕将刘国峰的道歉信与城管局长的鞠躬照片放在了一起,发问道:“延安城管局长,何时辞职啊?”十几个小时之内就有7700多条评论赞成“辞职”。

     (记者 庄庆鸿 中青舆情分析师 郑怡)
延安老区果然不一样。
商铺主人和城管都不是好人。
有传统的地方
天涯那群小子只人肉出一堆有码图不给力啊
wj1971 发表于 2013-6-14 13:06
商铺主人和城管都不是好人。
我楼商下铺主人把人行道都站满了!下班时人太多有人从他们放在人行道上的商品中间走,这些王八蛋还骂人!
ije1234 发表于 2013-6-14 19:32
我楼商下铺主人把人行道都站满了!下班时人太多有人从他们放在人行道上的商品中间走,这些王八蛋还骂人!
  城管打商家,要逮捕;那么商家打城管,要不要逮捕?
狗肉包子 发表于 2013-6-14 19:38
  城管打商家,要逮捕;那么商家打城管,要不要逮捕?

城管都该死
商家和小贩都是弱势群体  占路都是应该的
xiaocaibing 发表于 2013-6-14 21:57
城管都该死
商家和小贩都是弱势群体  占路都是应该的
  这个社会本来就复杂,所以不同意见很正常啊。
反恐打多了!居然要爆头
狗肉包子 发表于 2013-6-15 19:10
  这个社会本来就复杂,所以不同意见很正常啊。
你敢为城管说好话?你敢说小商小贩的不是?
xiaocaibing 发表于 2013-6-14 21:57
城管都该死
商家和小贩都是弱势群体  占路都是应该的
要打也是警察去打,城管算哪门子暴力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