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朱令案想到了辛普森案,如果辛普森案发生在中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04:48


当时地球人都认定辛普森就是杀人犯。第一点就是你要不是杀人犯你跑什么呢?结果法庭就判他无罪。
我想如果这个案是在中国,恐怕。。。

当时地球人都认定辛普森就是杀人犯。第一点就是你要不是杀人犯你跑什么呢?结果法庭就判他无罪。
我想如果这个案是在中国,恐怕。。。
准确的说不是法庭判他无罪,而是陪审团认定他无罪。

认定之后陪审团就解散了,按法律也不能公布这些人的个人信息,你找谁撒起去?
假如辛普森案发生在中国

在法院判决辛普森无罪之后,女受害人亲属开始不断上访……
所以现在有些人上蹿下跳,找灯塔国评理,真是笑话!!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3-5-9 14:55
假如辛普森案发生在中国

在法院判决辛普森无罪之后,女受害人亲属开始不断上访……
然后被神经病,被劳教。
不管是那个国家恐怕都有无法破案的,美国人的那个方法其实是把皮球踢到陪审团了,但是陪审团并不是固定的人。找人负责都没有,其实就是说你自认倒霉吧。
zr345954 发表于 2013-5-9 15:25
不管是那个国家恐怕都有无法破案的,美国人的那个方法其实是把皮球踢到陪审团了,但是陪审团并不是固定的人 ...
受害人一方的家属不能申诉或者要求重审么,如果重审,陪审团不可能又是那一批人吧。
辛普森案主要发生在民众对dna检测不是非常熟悉的时代,要是现在没跑!辛普森花大钱请得律师团不是吃干饭的,抓住当时99%概率问题死咬控方,并暗示陪审团如果判有罪就有有种族歧视嫌疑。陪审团就判的刑事无罪。一年后民事就判的辛普森赔的破产!
机务高手 发表于 2013-5-9 16:13
受害人一方的家属不能申诉或者要求重审么,如果重审,陪审团不可能又是那一批人吧。
不行,美国法律规定一个人不能因为同一个罪名2次面对法庭,已经宣判无罪就定案了,就算辛普森良心发现去投案自首也不会被抓。
不断上访,或者来一笔巨额赔偿。
屁股决定脑袋 发表于 2013-5-9 16:34
不行,美国法律规定一个人不能因为同一个罪名2次面对法庭,已经宣判无罪就定案了,就算辛普森良心发现去投 ...
是的,所以刑判就是无罪,但民判就是有罪
tomlos 发表于 2013-5-9 16:37
是的,所以刑判就是无罪,但民判就是有罪
人家是真正的法制社会,冷酷而公正,不会出什么网络神探的。
tomlos 发表于 2013-5-9 16:17
辛普森案主要发生在民众对dna检测不是非常熟悉的时代,要是现在没跑!辛普森花大钱请得律师团不是吃干饭的, ...
辛普森案中的主办警官事后被检方以伪证罪起诉,这个家伙被判了刑

也就是说即便引入DNA技术,但是面对作伪证的警察,那么辛普森还会是无罪定案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那个警官才是被老辛买通的
机务高手 发表于 2013-5-9 16:13
受害人一方的家属不能申诉或者要求重审么,如果重审,陪审团不可能又是那一批人吧。
美国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一审就是终审,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行为而受到两次以上的刑事追诉。这通常被称为禁止双重危险(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原则。这一原则的理论基础存在于英美法律哲学之中,也就是国家不得运用其所有资源和权力,对一个公民的一项犯罪行为实施反复多次的刑事追诉,从而达到定罪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一限制,被告人就会身处尴尬境地,承担大量费用,经受痛苦考验,并将被迫生活在焦虑和不安全的状态之中,而且那些本来无罪的被告人受到定罪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地增加。
主要是那个作伪证的警察,所以即使有DNA证据,辛的律师只要集中攻击这一点+辛是黑人,种族歧视问题,陪审团还是会认为是栽赃
tomlos 发表于 2013-5-9 16:17
辛普森案主要发生在民众对dna检测不是非常熟悉的时代,要是现在没跑!辛普森花大钱请得律师团不是吃干饭的, ...
陪审团在对抗可能的ZF迫害方面非常有用(ZF基本没法控制陪审团),但是陪审团制度的缺点也很明显,这些人都很不专业,当年辛普森的陪审团是按照辛普森律师团队按照背景精心挑选的,最后做出对辛普森有利的判决。
所以如果在美国碰到刑事诉讼,自己确实无罪的情况下最好选择由法官来审判而非陪审团,因为人家更专业公正,出现错误的几率更小。
我发现国内谈论辛普森案的没一个说到点上的。

什么陪审团制度,什么辩方的机智,警方的愚蠢,都不是辛普森脱罪的关键。

辛普森能够脱罪的关键在于他和被害者的肤色。不信你可以假设一下,如果辛普森是个白人,而被杀的是个黑人,其他所有因素都不变。你以为辛普森能脱罪吗?

什么程序正义,什么无罪推定,别太天真了。在政治正确面前,那都是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