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来看看~我国的省份真的要变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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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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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这图太离谱。
有关调整我国省级区划的意见  


  新华网 ( 2004-04-08 10:20:32 ) 来源: 资料卡片杂志2004年第三期  
  


有关调整我国省级区划的意见


    一个国家行政区划设置取决于诸多因素:国土范围、自然地理状况、基础设施建设、人口分布、生产力水平、政治制度等等。当这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行政区划自然也需要相应调整,尤以立国之初或是社会重大转型时期为最。我国正处于转型关键期,计划经济时代赖以设置行政区划的诸多条件已发生很大变化,行政区划调整的必要性日益突出。


调整省级区划有其必要性
   

    有观点认为,人口密度是我国省级区划调整的根本原因,其实不然。纽约大都会区有1200万人口70街区,但行政层次不过二级,香港也是如此。因此人口密度并非调整行政区划的最主要原因。省级区划偏大导致中间行政层次管理幅度过小、行政层次过多是我国省级区划需要进行调整的最主要原因。更具体地说就是市管县的体制矛盾。


    根据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数据,到2002年底为止,全国一个省平均管理10个左右地级市,市管县平均幅度全国为8.8,但扣除市直接管辖的市区,实际上绝大多数地级市只管5~6个县,管理幅度明显过小,于是地级市与县之间的职能重合矛盾难以避免。


    在计划经济时代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时,省、县之间设置地级市层次很有必要。但是中国市场经济发育日益成熟,市场对经济要素整合范围越来越大,基础设施状况与80年代初相比有了实质性改善,市县职能定位之间的重合矛盾越来越突出。省级政府以宏观管理为主,县级政府以微观管理为主。而地级市职能是省里下放一点,县里上收一点,往往干扰县级政府独立实施职能。同时由于市县财政体制相对独立,如果市经济实力不强,必然出现“市刮县”现象;如果市、县经济水平相当,行政等级与经济实力之间的不匹配更是难免滋生矛盾。


    市管县体制缺乏法律依据。市和县是两个平行的行政区域主体,都受省和自治区或其派出机构(如地区公署)管辖。我国宪法并无市管县规定。但是现在,中国有200多个“市管县”的地级市。


    如果试图提升县级市为地级市来解决这一问题,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加剧矛盾。因为市越来越多,市管县平均管理幅度也会更小。遗憾的是民政部数据显示,2001年地级市265个,比上年增加6个;县级市393个,比上年减少34个;2002年底地级市275个,县级市381个,似乎表明通过提升县级市为地级市来解决“市管县”问题的思路占了上风。


    如果缩小省级管辖区域,撤销或者减少地级市,那么省直接管理县即可实现,市管县矛盾也就得到釜底抽薪式的解决。因此近年来关于缩小省、取消市管县体制的议论很多,最具代表性的是1999年山西清徐县县长张春根出版《县域论》,提出“缩省-撤市-强县”,引起很大反响。书中以县级行政管理人员的鲜活经验,认为取消市管县体制,直接实行省领导县,已成为当代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


    2000年以来,全国出现了一轮省内行政区划调整高潮,对此应理解为省级区划调整先声。省内调整只能解决省内问题,当着眼于全国乃至区域性发展目标时,省级区划偏大、市管县的行政体制缺陷将越来越突出,调整省级区划最终将无法避免。


    省级区划调整的最主要原则是:1.以一定交通条件下的管辖空间来划分行政级别的最主要考虑因素;2.确定行政机构编制时以管辖人口为主要考虑因素;3.实行3.5级行政构架;4.突出中心城市作用,以省内已经形成的中心城市为轴心拆省,消除一部分已经发挥中心作用的城市因行政级别限制而发展难有突破的情况;5.山川便利原则。


省级区划数目的确定
   

    20世纪40年代初,胡焕庸、黄国璋、洪绂、张其昀、傅角今等认为全国宜划分为60个省左右。1989年复旦大学教授谭其骧提议废省划全国为50个道。1999年张春根在《县域论》中,提出将全国划分为50余省。


    划分省级区划要考虑很多因素,如地貌、水资源分布、人口、交通乃至语言文化历史传统等等。和交通条件比较,地貌、水资源、人口等条件相对稳定,交通条件随时间变化最快,对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突出。下面按照上文所阐述的确定行政管辖范围基本思路,进行一级行政区划适度数量区间的模拟计算。具体计算量为:全国适宜居住国土面积比重(A)、交通时速(B)、出发办事起始计算时间(C)、办事耗费时间(D)。计算公式为:
   

    省级区划数=[960 ×104×A]/(3.14×[(B×(C-D)/2)]2)


    960×104指中国国土陆地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其他各变量不同水平取值为:适宜居住国土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具体水平为从30%到50%,每次以10%累进。从降水量因素考虑,通常以400毫米等降水量线为划分适宜人居住与否的标准。以此标准中国适宜居住的湿润半湿润地区只占国土面积的47%,因此考虑上限50%)、交通条件(水平为从每小时40公里到70公里,每次以10公里累进)、办事起始计算时间(具体水平为从每日6小时到12小时,每次以2小时累进)、办事耗费时间(具体水平为从1小时到3小时,每次以1小时累进),遍历循环计算一共有144种组合。


    交通时速水平为从每小时40公里取到70公里的原因是,计算行政管辖范围时,是考虑最基层即乡村达到省会的道路情况,而非省内主要公路干道所能够达到的平均速度。取值40~70公里/小时反映了中国当前乃至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全国乡村公路的平均状况,而不仅仅是局部地区比如东部平原的乡村交通条件。
   

    计算得到频数区间    统计频数
    31-35           5
    36-40            9
    41-45            3
    46-50          11
    51-55            3
    56-60            3
    61-65            5
    66-70            3
   

    四舍五入后忽略小于31、大于70的计算结果,对剩余结果进行频数统计得到上表。
在大于30的各频数区间分段中,36~40、46~50区间出现频数明显高于其他区间,尤其是46~50区间出现频数最高。因此可以大致认为,我国省级区划调整为46~50个省最合适。


    目前我国各级行政比例(不含港澳台)1∶32(省)∶332(市)∶2861(县),实行分拆形成1∶50(省)∶2500(县)的大致结构。每一级管理幅度在1∶50左右,较合理。


    总体设想是:一级行政机构设特区、省和直辖市。设置特区目的是形成若干都市带。具体而言即形成以北京天津、上海、广州为中心的3大全国性的都市带。于是全国行政构架是省级(含特区、直辖市、自治区)少量地市级、县级、乡镇级,村级乃至乡镇级由村民自治。地级市严格按照3.5级行政构架调整设置。


省级区划调整的“大气候”已比较成熟


    现行区划制度自建国以来50余年无大的调整,很多方面已不适应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区域发展潜力。分拆四川成立重庆直辖市后重庆的良好发展态势说明,恰当的行政区划调整,可大大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目前国家综合实力上了一个台阶,社会稳定、各级中心城市格局大致形成、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有了实质性改善、改革呼声不断,全国省级区划调整的“大气候”已比较成熟。抓住时机进行省级行政区划调整必将对中国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1982年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宪法第八十九条下第十五子细则规定“国务院可以批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区域划分”。因此国务院完全可以先行进行一定分省方案的权限调整,形成事实上的省级区划调整,最后等待人大开会时报批。这种方案一是节约时间,二是可以及时调整试验期间的问题。


    (吴江摘自《中国国情国力》2004年第1期,王凌峰文)
反了啊这是,还真把新疆分南北了,新疆分裂分子说的话居然也有人听进去。![em10]
不过```分了也许对那里的汗族有好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1 11:39:30编辑过]
偶晕
偶的家乡被分走了
简直他吗的胡说嘛!
民族自治区是不可能重画的,到是几个已经发展的不错的城市圈有可能在行政上面变的更灵活----象珠三角那样的单一行政划分,比长三角就有很多优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1 20:57:52编辑过]
简直要反了,直辖市还被叫成“都”,一定是小日本搞得鬼~
可能没有这么夸张~不过应该不是空穴来风吧
以下是引用雪的幻像在2004-4-21 21:02:00的发言:
简直要反了,直辖市还被叫成“都”,一定是小日本搞得鬼~



绝对不可能小日本~~~~~~~~
我特别留意了一下~~~
钓鱼岛被标了出来~
本来潮汕地区就不好管,现在分他们自己一个山头岂不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1 11:39:30编辑过]

可图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