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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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架

性质:沿海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属于自然权利,无须宣布或占领即享有。

范围:不足200海里的,扩展至200海里;超过200海里的,不得超过350海里、或2500米等深线以外100 海里。

沿海国的主权权利(自然权利):
(1)勘探、开发、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自然资源的排他权利;
(2)钻探的排他性权利;
(3)建造、使用、管理人工岛屿和设施。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义务:
(1)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其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2)不得对其他国家的航行和其他合法权利构成侵害、或造成不当干扰。

其他国家权利: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总结,大陆架:
A、界限多数情况下和专属经济区重叠,但可以宽于专属经济区;
B、权利和专属经济区类似;
C、沿海国的专属权利,无须声明即享有。


2012年12月提交给联合国的划界案文件(中文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part1.rar(1.5 MB, 下载次数: 55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part2.rar(1.21 MB, 下载次数: 386)

中国东海的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位置图


中国东海的部分区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各定点坐标、确定方法及各相邻定点之间的距离



2009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确定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确定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rar(997.9 KB, 下载次数: 139)


“我国东海划界案有充分的科学和法律依据”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就东海划界案相关问题答本报记者问


http://www.soa.gov.cn/soa/news/i ... 352105063232203.htm

来源: 中国海洋报      更新时间: 2012-12-14      

■ 中国海洋报记者 纪岩青

    12月1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就我国提交划界案的意义、依据以及国家海洋局为提交划界案做了哪些准备工作等问题,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我国提交东海外大陆架划界案有何意义?

    陈连增:大陆架是构成一国海洋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许多沿海国极力争夺的对象。划定大陆架外部界限,被认为是沿海国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其管辖海域范围最大化、勘探开发和利用大面积海底空间及其资源的最后机会。国际社会对此都极为关注。因此,提交划界案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涉及扩展国家管辖海域范围和未来发展空间的重要政治和外交行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记者:我国提交的东海划界案有何依据?

    陈连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76条明确规定了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可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同时,我国早在2009年就提交了关于东海地区外大陆架的初步信息,并说明将在适当时候提交全部或部分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界案。因此,我提交东海案是在《公约》制度下重申东海大陆架的权利主张,行使《公约》赋予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也是我国依据《公约》进一步明确东海大陆架权利主张范围并兑现初步信息承诺的行动。

    我提交的划界案有充分的科学和法律依据。在科学方面,东海大陆架在地形、地貌、沉积特征和地质构造上都与我国大陆有着天然连续性,是我国大陆在海底的自然延伸。而冲绳海槽与东海陆架地质特征显著不同,因而东海大陆架自然终结于冲绳海槽。在法律方面,东海大陆架与中国大陆性质相同,符合《公约》第76条的自然延伸原则。而东海陆架的宽度也超过从测算中国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200海里。因此我国有权依据《公约》相关条款的规定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

    记者:为准备此次东海划界案,前期需要做哪些工作?

    陈连增:首先,需要调查并收集大量的科学技术资料来证明东海陆架是中国大陆的自然延伸。国家海洋局早在1996年开始就着手进行中国大陆架的勘测工作,前后进行了3个专项的调查,收集了东海陆架和冲绳海槽大量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沉积物数据。大量调查资料都显示,东海陆架是我国陆地的自然延伸,其一直延伸至冲绳海槽。这次划界案所使用的数据都是我局历年的调查成果。

    其次,作为编制划界案的牵头单位,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成立了东海划界案编制工作组,汇集包括法律、科学、测绘等方面的专家来推进此事。并组织各方专家对划界案进行多轮论证,确保能体现我在东海的权利主张。

    记者:这次提交的划界案是否就是我国在这一区域的最终权利界限,该界限是如何确定的?

    陈连增:东海划界案中所提交的大陆架外部界限是我国在这一区域的权利主张,但根据《公约》规定,如何确定最终界限还有一系列的法律程序。首先,沿海国应根据《公约》第76条所规定的复杂规则,找出其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位置,并编制划界案提交给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然后,委员会负责审议沿海国提交的划界案,并向沿海国提出建议;最后,沿海国在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建议的基础上划定其最终的外大陆架外部界限,这就是其大陆架的外部界限。

    记者:何时能够审议我国提交的划界案?

    陈连增: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是按照划界案递交的先后顺序审议划界案的。由于涉及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委员会审议划界案的进展缓慢。我国东海划界案排队候审将可能需要等待较长时间,但即便我递交的东海划界案暂不审议,也并不影响我国在东海的大陆架权利主张。

大陆架

性质:沿海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属于自然权利,无须宣布或占领即享有。

范围:不足200海里的,扩展至200海里;超过200海里的,不得超过350海里、或2500米等深线以外100 海里。

沿海国的主权权利(自然权利):
(1)勘探、开发、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自然资源的排他权利;
(2)钻探的排他性权利;
(3)建造、使用、管理人工岛屿和设施。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义务:
(1)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其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2)不得对其他国家的航行和其他合法权利构成侵害、或造成不当干扰。

其他国家权利: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总结,大陆架:
A、界限多数情况下和专属经济区重叠,但可以宽于专属经济区;
B、权利和专属经济区类似;
C、沿海国的专属权利,无须声明即享有。


2012年12月提交给联合国的划界案文件(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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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海的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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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海的部分区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各定点坐标、确定方法及各相邻定点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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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确定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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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东海划界案有充分的科学和法律依据”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就东海划界案相关问题答本报记者问


http://www.soa.gov.cn/soa/news/i ... 352105063232203.htm

来源: 中国海洋报      更新时间: 2012-12-14      

■ 中国海洋报记者 纪岩青

    12月1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就我国提交划界案的意义、依据以及国家海洋局为提交划界案做了哪些准备工作等问题,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我国提交东海外大陆架划界案有何意义?

    陈连增:大陆架是构成一国海洋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许多沿海国极力争夺的对象。划定大陆架外部界限,被认为是沿海国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其管辖海域范围最大化、勘探开发和利用大面积海底空间及其资源的最后机会。国际社会对此都极为关注。因此,提交划界案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涉及扩展国家管辖海域范围和未来发展空间的重要政治和外交行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记者:我国提交的东海划界案有何依据?

    陈连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76条明确规定了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可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同时,我国早在2009年就提交了关于东海地区外大陆架的初步信息,并说明将在适当时候提交全部或部分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界案。因此,我提交东海案是在《公约》制度下重申东海大陆架的权利主张,行使《公约》赋予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也是我国依据《公约》进一步明确东海大陆架权利主张范围并兑现初步信息承诺的行动。

    我提交的划界案有充分的科学和法律依据。在科学方面,东海大陆架在地形、地貌、沉积特征和地质构造上都与我国大陆有着天然连续性,是我国大陆在海底的自然延伸。而冲绳海槽与东海陆架地质特征显著不同,因而东海大陆架自然终结于冲绳海槽。在法律方面,东海大陆架与中国大陆性质相同,符合《公约》第76条的自然延伸原则。而东海陆架的宽度也超过从测算中国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200海里。因此我国有权依据《公约》相关条款的规定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

    记者:为准备此次东海划界案,前期需要做哪些工作?

    陈连增:首先,需要调查并收集大量的科学技术资料来证明东海陆架是中国大陆的自然延伸。国家海洋局早在1996年开始就着手进行中国大陆架的勘测工作,前后进行了3个专项的调查,收集了东海陆架和冲绳海槽大量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沉积物数据。大量调查资料都显示,东海陆架是我国陆地的自然延伸,其一直延伸至冲绳海槽。这次划界案所使用的数据都是我局历年的调查成果。

    其次,作为编制划界案的牵头单位,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成立了东海划界案编制工作组,汇集包括法律、科学、测绘等方面的专家来推进此事。并组织各方专家对划界案进行多轮论证,确保能体现我在东海的权利主张。

    记者:这次提交的划界案是否就是我国在这一区域的最终权利界限,该界限是如何确定的?

    陈连增:东海划界案中所提交的大陆架外部界限是我国在这一区域的权利主张,但根据《公约》规定,如何确定最终界限还有一系列的法律程序。首先,沿海国应根据《公约》第76条所规定的复杂规则,找出其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位置,并编制划界案提交给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然后,委员会负责审议沿海国提交的划界案,并向沿海国提出建议;最后,沿海国在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建议的基础上划定其最终的外大陆架外部界限,这就是其大陆架的外部界限。

    记者:何时能够审议我国提交的划界案?

    陈连增: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是按照划界案递交的先后顺序审议划界案的。由于涉及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委员会审议划界案的进展缓慢。我国东海划界案排队候审将可能需要等待较长时间,但即便我递交的东海划界案暂不审议,也并不影响我国在东海的大陆架权利主张。
支持
科普下这个的意义吧。。。。
不是很早就申请了吗
早就该如此了 大快人心啊
这个跟前几月提交的有什么区别?
最大水深点?
我嚓,楼上农夫全天24小时发帖不睡觉的啊!谢谢che mm发好贴
这贴必须顶,认怂党快来看看。。。
不若 发表于 2012-12-15 07:13
我嚓,楼上农夫全天24小时发帖不睡觉的啊!谢谢che mm发好贴
要不然1个月咋成少将了呢,吾等皆不如也
elderwang 发表于 2012-12-15 07:33
这贴必须顶,认怂党快来看看。。。
认怂党会视而不见的
难道兔子又被狠狠的扇了一巴掌?我为什么要说又?
请不要问我为什么兔子又挨扇!
这个是必须的。
我兔V587
和9月份10月份的有什么区别吗?
这个图看着真是清楚啊
这不到脚盆家门口了
全面挤压!
距离CHEMM如此近
谁给解毒下
我去,直接划到日本家门口了
这一下子画的真远啊
迷乱 发表于 2012-12-15 01:38
不是很早就申请了吗
2009年公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确定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浪荡农夫 发表于 2012-12-15 07:49
认怂党会视而不见的
你不应该加入陆军!陆军不可能出一个月的少将!
东乡平八郎 发表于 2012-12-15 08:18
和9月份10月份的有什么区别吗?
当时是宣布“将向联合国提交”,但没有正式公布内容。
琉球又不是鬼子的,东海没鬼子什么事
以后东海问题没有日本什么事了吧
第一张图就充分说明了问题。钓鱼岛的位置真是太重要了
时机甚好
出了一张强力好牌!
lggy 发表于 2012-12-15 01:38
科普下这个的意义吧。。。。
这个就不用科普了吧?
是不是以后就这么定了
这个得了解了解 已经下载,多谢
坚决支持!必须的。
支持,热烈支持!V5
图不错,钱花的还值。。。。。。。。。
下边钓鱼岛段没有画线吗?
浪荡农夫 发表于 2012-12-15 02:41
早就该如此了 大快人心啊
兄弟精力旺盛啊
看看鬼子会怎么叫?我建议国家对于鬼子的面向太平洋的大陆架划分一律不承认,使鬼子的大日本野心不断被我们抽插!
从图中看出,钓鱼岛对东海大陆架划分是至关重要的,差别太大了
所以谁也不会轻易松口
大干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