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定风能太阳能属国有 企业不得随意开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8:07:54
政府管理真牛逼啊



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须经气象部门批准




  据《法制日报》报道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去奇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一些企业随意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对企业开发探测风能、太阳能资源进行规范。

  按照《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15日在全国地方气象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中国不仅人口众多,而且气象灾害偏多,气象立法可超前。地方立法可更多关注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会上透露,上个世纪,我国气象灾害相对严重,因气象灾害平均每年造成人员死亡近4700人。1999年气象法实施后,气象灾害所造成的人员死亡数和经济损失数量均呈下降趋势。但是,每年仍会造成3000亿左右人民币的损失,死亡人数平均也有2000人左右。

  郑国光表示,气象法规范了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气象探测、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活动,明确了气象部门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极大地调动了中央和地方发展气象事业的积极性。政府管理真牛逼啊



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须经气象部门批准




  据《法制日报》报道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去奇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一些企业随意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对企业开发探测风能、太阳能资源进行规范。

  按照《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15日在全国地方气象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中国不仅人口众多,而且气象灾害偏多,气象立法可超前。地方立法可更多关注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会上透露,上个世纪,我国气象灾害相对严重,因气象灾害平均每年造成人员死亡近4700人。1999年气象法实施后,气象灾害所造成的人员死亡数和经济损失数量均呈下降趋势。但是,每年仍会造成3000亿左右人民币的损失,死亡人数平均也有2000人左右。

  郑国光表示,气象法规范了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气象探测、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活动,明确了气象部门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极大地调动了中央和地方发展气象事业的积极性。
率土之滨,莫非王土
以后会不会呼吸都不成啊
以后想出门晒太阳要缴税
简直无耻,不要脸到极点。这种居然还能立法!!!
亡国之道。。。。。。。。。。。。。。。
那台风造成的死亡和财产损失国家也赔?
晒衣服要请示吗这是任志强与潘石屹,昨天在微博上的一段对话——

  任:小潘,晒衣服要请示吗?

  潘:听政府的。

  6月14日,黑龙江省颁布《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

  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让人联想起阿凡提故事中巴依卖树荫的那一段来。有人调侃:哪天下个文件说上帝也是他们的那就万事OK了。

  我相信黑龙江这部地方法规,本意不是让老百姓冬天早上晒太阳要交费,也不是夏天你去户外吹个凉风要付钱。否则你要是哪天消化系统出了问题,身体的某个部位一不小心给祖国的风能开发事业作了贡献,也向气象局伸手要补偿,这买卖关系一辈子也扯不清了。

  地球人都知道,黑龙江不会因为别的地方利用了太阳能,他们那儿就少了阳光;西伯利亚并不会因为下风口的黑龙江开发风电而派人来伸手要钱。黑龙江这条法规,核心是对“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设限门槛,进行规范。它给人们造成“霸道”的印象在于:你不是口口声声说中国能源不足么?真有人一不用政府投资,二不用污染环境,将大自然的恩赐转化成既赚钱又利民的双赢,你又一手遮天说不准了,说那是国家所有了,将来PM2.5指数降下来,你是不是还会收人家的呼吸费啊?

  其实收呼吸费,不过是句气话。我理解,老百姓是对政府习惯性垄断心怀怨气,他们担心在“规范”的名义下,又多出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一手拿橡皮章、一手端杯分羹的婆婆来。煤、天然气,那些不可再生资源,管得严些紧些,不去说了;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风能和太阳能,你自己无能占着茅坑拉不出屎,还不让企业自负盈亏拿来用用?或者,不交出排污费清洁费空气污染费挂号费排队费,这坑就不让人蹲了?

  将风能太阳能当成“新型国有资产”,黑龙江这条地方性法规,典型地反映了垄断体制的弊端:坐庄发牌的、制定游戏规则的、出牌洗牌的,永远是一个角色;输赢都归他,别人插不上手。一个没有竞争的游戏,一个你想抓一手牌跟他玩一下,但必须先交钱并且必须按他单方面制定的游戏规则出牌的游戏,能是一个公平游戏健康的游戏么?

  据说有位留德博士,回国后自己花钱在郊县建了幢可以自主发电的环保房。博士想把多余的电无偿输入国家电网,咱们电力局的人说了,入网行,得交费。

  一个没有竞争的游戏,一定是个弱智的游戏。当原本属于大自然赋予公共的风能太阳能,成为政府垄断的资源,从今往后,这个产业投的是政府的钱,出的是政府的力,这样的“国家权力”,会不会无意间扼杀这个产业原本通过竞争,可以激发出来的技术开发与进步?会不会在有意或者无意间维护了既得利益者的同时,给那些试图一脚踏进这个门槛的企业,带来不亚于气象灾害的人为支出与损失?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太阳能风能,终有一天会走上、也应该走上规范开发利用的路子。但是,在全世界都在讲低碳讲环保,想着法子开发清洁能源的今天,在我们最期待的激励性开发、有序竞争性开发还给不出谱的时候,政府就急促呼啦地先来个国家所有化,怎不叫人浮想联翩?

  晒衣服要请示吗?任志强与潘石屹的对话,是调侃,是嘲讽,更是人们在浮想之后表达的不满。
满清遗风!
enjoybach 发表于 2012-6-19 19:12
满清遗风!
{:wu:}大胆,乃是恶毒攻击,快来人啊,拿下!
扯淡的规定,以后是不是空气也要归政府了。黑龙江真是奇葩啊,原来出过个卖官地委书记,把上至副书记下至教师警察的编制卖得干干净争,现在又出这么个阳光国有的政策。

去查一下这个地方的土地出让的情况,土地公有是宪法规定的,土地出让真正做到使全民受益了吗??却来搞阳光,这是反骨的25仔吧?
以后想喝西北风都不行了。
真不知道怎么评论楼上的一些观点了,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和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有矛盾么?
按规定,水流是国家所有的,但也没禁止河边的居民淘米洗菜自己喝吧,这些合理使用不用交钱吧。可如果你要开发一个水电站,你不需要经过政府批准么?流域开发费用什么的不用交么?
这规定也是一样,你要晒太阳喝东西南北风都一点问题没有,但是你要搞发电站赚钱,不好意思,政府就要出面找你了。
猜测一下啊:
要开发风能太阳能,必须到政府颁发的合格承包商名录下选择
这个名录下只有一家企业
这家企业的老板是某某某他谁谁谁的谁谁谁


这就是望文生义....

当地政府的宣传也太没文化了...

政府的权力在于监督是否合理的利用了资源,比如审批,也可以收取资源的占用费
GSM的频谱卖了那么钱也没人说什么
新疆甘肃建了那么风电场也没见这种言论

只能说现在的媒体太牛X
当地的政府太无能太没文化,这种官...为中央着想,还是赶紧撤了吧

这就是望文生义....

当地政府的宣传也太没文化了...

政府的权力在于监督是否合理的利用了资源,比如审批,也可以收取资源的占用费
GSM的频谱卖了那么钱也没人说什么
新疆甘肃建了那么风电场也没见这种言论

只能说现在的媒体太牛X
当地的政府太无能太没文化,这种官...为中央着想,还是赶紧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