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左大培:企业家被宠坏 谁才最需要得到善待(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55:56
宠坏了的企业家
<P>  作了如此长的论述之后,我们终于认识到,鄢烈山先生对张维迎教授的原意概括得是如此之正确:张维迎教授所说的“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其实就是号召我们要“善待企业家”。</P>
<P>  尽管张维迎教授对他的主张作了长篇论证,我还是没法相信他对形势的基本判断。难道今天的中国就是如此恶劣地对待“企业家”们,以致到了要张维迎教授为他们呼吁“善待”的程度?</P>
<P>  据我看,就绝大多数情况来说(极少数例外什么时候都有),今天中国的问题根本就不是没有足够地“善待”“企业家”,而是“企业家”们得到了过度的优待,甚至已经被宠坏了。</P>
<P>  按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衡量,中国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正在迅速接近不发达大国那臭名昭著的贫富极端两极分化的水平。而中国的那些最富的人,除了贪污腐败的贪官们之外,就主要是那些“企业家”们。以此推测,相对于本国的穷人来说,中国企业家们享受的物质回报已经属于世界上最丰厚的一族,没有任何理由说他们在物质上没有得到“善待”。</P>
<P>  在最近20年中,“企业家”和“大款”一直是几乎整个社会羡慕和恭维的对象。特别是到了最近十几年,“企业家”们更是成了整个社会舆论追捧的明星:打开电视机,我们会看到“著名的企业家”在高谈阔论,讲述自己发财致富的神奇经历,宣扬自己对社会做出的伟大贡献,教导我们应当如何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社会;翻开报纸,就可以见到对“企业家”活动连篇累牍的报道和猜测,甚至是对他们个人身世以致隐私的津津有味的谈论。地方政府把他们当作本地的救星,媒体把他们当作救世的天神。这样的精神待遇岂止是“善待”或“优待”,已经是过度的吹捧和宠爱。</P>
<P>  只要想到中国的媒体早已经对“企业家”们优待得过了头,我们就可以明白“企业家”的代言人为什么现在会对舆论发出那么多的牢骚:由于我们这十多年来的舆论一直把“企业家”们当成极度受宠的天之骄子,“企业家”们已经被宠坏了。他们不仅已经听不得半点批评,甚至连歌颂的调门低一点都不能容忍。只要媒体上对某“企业家”说一句不够恭敬的话,就会遇上他的强力封杀,不是串通法庭判批评者有罪,就是逼报纸主编解雇写批评文章的记者,甚至沟通有关主管部门来封杀批评的媒体。本人就亲身领教过这些“企业家”们的此种手段。而他们的如此神通,也不过就是体现了中国古来的那句大实话——“有钱能使鬼推磨”。</P>
<P>  由于中国的“企业家”们欺压百姓甚至知识分子以致院士们已经太过分,近几年媒体上才出现了对某些“公司总裁”的些许微词。而这马上就被“企业家”们及其代言人斥为“仇富”,引得张维迎教授出来抱怨“企业家的舆论环境太不好”,由此就导出了他那篇要我们“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的著名教导。这正是我们已经在舆论上把“企业家”们宠坏了的表现:他们现在已经听不得一点不恭敬的声音。而在实际上,翻开任何一张报纸都可以知道,“企业家”们仍然在舆论上保持着对普通民众的优势。现在中国“企业家”们对普通民众的优势,就象俄罗斯工农群众评论大款企业家们时说的那样:“他们已经夺走了我们的物质财富,现在还要夺走我们的精神财富”。</P>
<P>  特别是国有企业的领导层,现在已经成了一个新的特权阶级:他们几乎从不会因为经营的失败受到什么大的损失,近些年来更可以放肆地以种种变相贪污受贿的方式侵吞国有财产,而中国的政府官员和主流经济学家们现在更给他们设计了无比美妙的未来:无论企业经营得好还是不好,他们都会有充分的理由以变通的方式把企业的控股权弄到自己手里,从而成为家财亿万的大富翁。这显然比一般企业家受到的那天之骄子一样的过度优待还要优待得多,以致我已经再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他们受到了什么样的优待了。</P>
<P>  要是从社会生活上看,中国“企业家”是否受到了善待更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无论从衣食住行的哪方面看,“企业家”们的享乐都与普通人的享受有天壤之别。在有些地方,“企业家”为自己的新宫殿所专修的道路比县城的马路还阔气。更令人作呕的是,中国的许多“企业家”从我们的老祖宗那里继承了玩女人的恶习。“包二奶”、“养小密”不就是这些“企业家”们兴起的“新风俗”吗?一位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告诉我,他经常到北京的一个特别高档的神秘小区拉活,那里住着一位出身贫寒的漂亮女大学生,是被河北的某大老板“企业家”包养的,一年光付给的生活费就有几十万元!查查“包二奶”、“养小密”的都是些什么人,你就知道我们已经如何“善待”了那些“企业家”。</P>
<P>  其实,我们满应当把“善待企业家”的呼声本身就看作是表达了一种要过度优待“企业家”们的意愿。中国其实有许许多多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他们很愿意号召人们去“善待”企业家,却几乎从来不去呼吁“善待”那些与“企业家”有利益冲突的人,结果是他们实际上就是在要求我们过度地优待“企业家”。</P>
<P>  2003年被判了死刑的那位沈阳的刘涌,就是一位有钱有势的“民营企业家”。他手下的打手们为了刘涌的房地产项目逼人拆迁打死了人,汹汹的民情一致要求刘涌本人为此负法律责任,判刘涌死刑。但是北京法律界的一批“权威”出来为刘涌运动,开会写信忙得不亦乐乎,终于迫使辽宁法院将刘涌的死刑改判为死缓。北京大学的陈兴良教授还出来专门写文章,援引当代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教导我们“罪犯也是人”,因此应当善待刘涌这样的罪犯云云。</P>
<P>  这样的人道主义精神值得尊重。但是我知道许多著名的案件,却没听说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出来援引人道主义原则为案中的“罪犯”辩护。2002年3月辽阳市发生了上万工人示威的工潮,示威活动的积极分子肖云良、姚福信被捕并被判刑,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对这一审判的公正性有许多质疑,但是我没见到那些著名的“法学家”来为这两个工人作个认真的辩护。最近广东东莞兴昂制鞋厂发生工潮,也有工人因此被捕被判刑。这起案件中也有律师替被捕的工人辩护,但我们就是没见到有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出来为被捕的工人说句公道话。</P>
<P>  有些法学家会以其法学知识来教训我,说刘涌案件的性质与这些工潮不一样。这些工潮是一种群体性的暴乱,而且广东东莞兴昂制鞋厂的工潮中也确实有乱打乱砸现象。但是我在大略看了一下被判刑者的“罪行”之后,确实不明白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足见法学家有足够的理由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正是按照陈兴良教授教导我们的人道主义原则,那些著名的法学家们才应当为这些无助的工人声辩:不管他们犯了什么罪,他们不也是人吗?他们不应当要求一个人道的处置吗?可是我们就是没听见著名的法学家们替辽阳工潮的被捕者们说句话,没见到有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为这些犯罪的工人要“人权”!</P>
<P>  前些日子我有幸应邀出席了一个讨论会,在会上终于见到了著名的陈兴良教授,聆听到了他呼吁“司法独立”的发言。当时在会场上的人都会惊异于我为什么要粗暴地打断陈兴良教授的话,质疑在中国的环境下能否实现“司法独立”。我当然有自己愤怒的理由。原来那又是一个企业家们替自己喊冤的会,出场的名人都可以得到货币上的报酬。而中国今天的问题恰恰在于,企业家们的金钱已经使司法(不管它“独立”还是“不独立”)失去了公正性。</P>
<P>  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也可能会私下解释说,替闹工潮的人辩护太危险,会引起某些方面不高兴。我的回答很简单:你要是没胆子得罪有权势的人,那就干脆也不要替“企业家”们辩护。否则难免会有人指责你,说你不过是刘涌这样的黑帮“企业家”的代言人,专门站在资本家一边反对工人阶级!</P>
<P>  我相信会有人质问我:难道你不认为现在还有一些“企业家”没有得到足够的善待吗?这样绝对的话我当然不敢说。但是我敢说,现在还没有得到足够善待的真正企业家只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之所以“善待企业家”的呼声现在还这么高,只不过是因为许多“企业家”有着无限的贪欲,在已经得到了不应当得到的优待时还想得到更多的优待,不管你如何优待他,他总归会说你没有“善待”他。</P>
<P>  此外,优待和“善待”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相对的。当不好的国有企业领导得到了优待时,人们都会认为本来已经得到了足够的优待的企业家没有得到“善待”。就现在的情况来说,我们之所以感到某些优秀的国有企业领导人还没有得到足够的优待,是因为许多经营能力不如他们的人靠不法手段发了大财,因为许多经营企业的业绩不佳的国有企业领导得到了比好企业家还好的物质和精神回报。这只不过说明,没有对坏人的惩罚就不会有对好人的足够奖励。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严惩企业经营中的一切不法行为,对原公有企业的所有领导者进行一次系统的整顿,撤销一切业绩不佳者的领导职务,清算那些贪污腐败分子。</P>
<P>  现在我总算可以结束这篇本来绝没打算写得这样长的文章了。我之所以不幸将命题这样简单的文章写得这样长,是因为我听到了太多的呼声要我替他们倾诉冤情,因为那不幸早死的农民工们的孤魂野鬼似乎时刻在我眼前晃动。我只有把这里说过的一切都说出来,才有勇气说我对那些有贡献的人作了最低限度的“善待”。</P>
<P>  再说一遍:现在最需要得到“善待”的,首先是那些吃苦受累的农民工,还有就是被遗忘了的那些公有企业的退休职工、被甩出企业管理层之外的技术专家;而没有善待所有这些人(从最底层的农民工到最高层的两院院士)的,正是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不断为之叫屈的“企业家”。“企业家”们靠牺牲这些本该得到善待的人而获取了自己的成就和财富,他们已经得到了过度的优待,我们有理由要他们显示出社会责任感,给他人以足够的善待。</P>
<P>  我们现在最需要作的,是善待那些没当上“企业家”而为社会作出了贡献的人,特别是善待那些为社会作出了贡献而受“企业家”虐待的人,而不是去呼吁“善待企业家”。</P>
<P>  (2004年12月20日)</P>宠坏了的企业家
<P>  作了如此长的论述之后,我们终于认识到,鄢烈山先生对张维迎教授的原意概括得是如此之正确:张维迎教授所说的“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其实就是号召我们要“善待企业家”。</P>
<P>  尽管张维迎教授对他的主张作了长篇论证,我还是没法相信他对形势的基本判断。难道今天的中国就是如此恶劣地对待“企业家”们,以致到了要张维迎教授为他们呼吁“善待”的程度?</P>
<P>  据我看,就绝大多数情况来说(极少数例外什么时候都有),今天中国的问题根本就不是没有足够地“善待”“企业家”,而是“企业家”们得到了过度的优待,甚至已经被宠坏了。</P>
<P>  按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衡量,中国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正在迅速接近不发达大国那臭名昭著的贫富极端两极分化的水平。而中国的那些最富的人,除了贪污腐败的贪官们之外,就主要是那些“企业家”们。以此推测,相对于本国的穷人来说,中国企业家们享受的物质回报已经属于世界上最丰厚的一族,没有任何理由说他们在物质上没有得到“善待”。</P>
<P>  在最近20年中,“企业家”和“大款”一直是几乎整个社会羡慕和恭维的对象。特别是到了最近十几年,“企业家”们更是成了整个社会舆论追捧的明星:打开电视机,我们会看到“著名的企业家”在高谈阔论,讲述自己发财致富的神奇经历,宣扬自己对社会做出的伟大贡献,教导我们应当如何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社会;翻开报纸,就可以见到对“企业家”活动连篇累牍的报道和猜测,甚至是对他们个人身世以致隐私的津津有味的谈论。地方政府把他们当作本地的救星,媒体把他们当作救世的天神。这样的精神待遇岂止是“善待”或“优待”,已经是过度的吹捧和宠爱。</P>
<P>  只要想到中国的媒体早已经对“企业家”们优待得过了头,我们就可以明白“企业家”的代言人为什么现在会对舆论发出那么多的牢骚:由于我们这十多年来的舆论一直把“企业家”们当成极度受宠的天之骄子,“企业家”们已经被宠坏了。他们不仅已经听不得半点批评,甚至连歌颂的调门低一点都不能容忍。只要媒体上对某“企业家”说一句不够恭敬的话,就会遇上他的强力封杀,不是串通法庭判批评者有罪,就是逼报纸主编解雇写批评文章的记者,甚至沟通有关主管部门来封杀批评的媒体。本人就亲身领教过这些“企业家”们的此种手段。而他们的如此神通,也不过就是体现了中国古来的那句大实话——“有钱能使鬼推磨”。</P>
<P>  由于中国的“企业家”们欺压百姓甚至知识分子以致院士们已经太过分,近几年媒体上才出现了对某些“公司总裁”的些许微词。而这马上就被“企业家”们及其代言人斥为“仇富”,引得张维迎教授出来抱怨“企业家的舆论环境太不好”,由此就导出了他那篇要我们“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的著名教导。这正是我们已经在舆论上把“企业家”们宠坏了的表现:他们现在已经听不得一点不恭敬的声音。而在实际上,翻开任何一张报纸都可以知道,“企业家”们仍然在舆论上保持着对普通民众的优势。现在中国“企业家”们对普通民众的优势,就象俄罗斯工农群众评论大款企业家们时说的那样:“他们已经夺走了我们的物质财富,现在还要夺走我们的精神财富”。</P>
<P>  特别是国有企业的领导层,现在已经成了一个新的特权阶级:他们几乎从不会因为经营的失败受到什么大的损失,近些年来更可以放肆地以种种变相贪污受贿的方式侵吞国有财产,而中国的政府官员和主流经济学家们现在更给他们设计了无比美妙的未来:无论企业经营得好还是不好,他们都会有充分的理由以变通的方式把企业的控股权弄到自己手里,从而成为家财亿万的大富翁。这显然比一般企业家受到的那天之骄子一样的过度优待还要优待得多,以致我已经再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他们受到了什么样的优待了。</P>
<P>  要是从社会生活上看,中国“企业家”是否受到了善待更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无论从衣食住行的哪方面看,“企业家”们的享乐都与普通人的享受有天壤之别。在有些地方,“企业家”为自己的新宫殿所专修的道路比县城的马路还阔气。更令人作呕的是,中国的许多“企业家”从我们的老祖宗那里继承了玩女人的恶习。“包二奶”、“养小密”不就是这些“企业家”们兴起的“新风俗”吗?一位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告诉我,他经常到北京的一个特别高档的神秘小区拉活,那里住着一位出身贫寒的漂亮女大学生,是被河北的某大老板“企业家”包养的,一年光付给的生活费就有几十万元!查查“包二奶”、“养小密”的都是些什么人,你就知道我们已经如何“善待”了那些“企业家”。</P>
<P>  其实,我们满应当把“善待企业家”的呼声本身就看作是表达了一种要过度优待“企业家”们的意愿。中国其实有许许多多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他们很愿意号召人们去“善待”企业家,却几乎从来不去呼吁“善待”那些与“企业家”有利益冲突的人,结果是他们实际上就是在要求我们过度地优待“企业家”。</P>
<P>  2003年被判了死刑的那位沈阳的刘涌,就是一位有钱有势的“民营企业家”。他手下的打手们为了刘涌的房地产项目逼人拆迁打死了人,汹汹的民情一致要求刘涌本人为此负法律责任,判刘涌死刑。但是北京法律界的一批“权威”出来为刘涌运动,开会写信忙得不亦乐乎,终于迫使辽宁法院将刘涌的死刑改判为死缓。北京大学的陈兴良教授还出来专门写文章,援引当代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教导我们“罪犯也是人”,因此应当善待刘涌这样的罪犯云云。</P>
<P>  这样的人道主义精神值得尊重。但是我知道许多著名的案件,却没听说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出来援引人道主义原则为案中的“罪犯”辩护。2002年3月辽阳市发生了上万工人示威的工潮,示威活动的积极分子肖云良、姚福信被捕并被判刑,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对这一审判的公正性有许多质疑,但是我没见到那些著名的“法学家”来为这两个工人作个认真的辩护。最近广东东莞兴昂制鞋厂发生工潮,也有工人因此被捕被判刑。这起案件中也有律师替被捕的工人辩护,但我们就是没见到有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出来为被捕的工人说句公道话。</P>
<P>  有些法学家会以其法学知识来教训我,说刘涌案件的性质与这些工潮不一样。这些工潮是一种群体性的暴乱,而且广东东莞兴昂制鞋厂的工潮中也确实有乱打乱砸现象。但是我在大略看了一下被判刑者的“罪行”之后,确实不明白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足见法学家有足够的理由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正是按照陈兴良教授教导我们的人道主义原则,那些著名的法学家们才应当为这些无助的工人声辩:不管他们犯了什么罪,他们不也是人吗?他们不应当要求一个人道的处置吗?可是我们就是没听见著名的法学家们替辽阳工潮的被捕者们说句话,没见到有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为这些犯罪的工人要“人权”!</P>
<P>  前些日子我有幸应邀出席了一个讨论会,在会上终于见到了著名的陈兴良教授,聆听到了他呼吁“司法独立”的发言。当时在会场上的人都会惊异于我为什么要粗暴地打断陈兴良教授的话,质疑在中国的环境下能否实现“司法独立”。我当然有自己愤怒的理由。原来那又是一个企业家们替自己喊冤的会,出场的名人都可以得到货币上的报酬。而中国今天的问题恰恰在于,企业家们的金钱已经使司法(不管它“独立”还是“不独立”)失去了公正性。</P>
<P>  陈兴良教授这样的“著名法学家”也可能会私下解释说,替闹工潮的人辩护太危险,会引起某些方面不高兴。我的回答很简单:你要是没胆子得罪有权势的人,那就干脆也不要替“企业家”们辩护。否则难免会有人指责你,说你不过是刘涌这样的黑帮“企业家”的代言人,专门站在资本家一边反对工人阶级!</P>
<P>  我相信会有人质问我:难道你不认为现在还有一些“企业家”没有得到足够的善待吗?这样绝对的话我当然不敢说。但是我敢说,现在还没有得到足够善待的真正企业家只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之所以“善待企业家”的呼声现在还这么高,只不过是因为许多“企业家”有着无限的贪欲,在已经得到了不应当得到的优待时还想得到更多的优待,不管你如何优待他,他总归会说你没有“善待”他。</P>
<P>  此外,优待和“善待”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相对的。当不好的国有企业领导得到了优待时,人们都会认为本来已经得到了足够的优待的企业家没有得到“善待”。就现在的情况来说,我们之所以感到某些优秀的国有企业领导人还没有得到足够的优待,是因为许多经营能力不如他们的人靠不法手段发了大财,因为许多经营企业的业绩不佳的国有企业领导得到了比好企业家还好的物质和精神回报。这只不过说明,没有对坏人的惩罚就不会有对好人的足够奖励。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严惩企业经营中的一切不法行为,对原公有企业的所有领导者进行一次系统的整顿,撤销一切业绩不佳者的领导职务,清算那些贪污腐败分子。</P>
<P>  现在我总算可以结束这篇本来绝没打算写得这样长的文章了。我之所以不幸将命题这样简单的文章写得这样长,是因为我听到了太多的呼声要我替他们倾诉冤情,因为那不幸早死的农民工们的孤魂野鬼似乎时刻在我眼前晃动。我只有把这里说过的一切都说出来,才有勇气说我对那些有贡献的人作了最低限度的“善待”。</P>
<P>  再说一遍:现在最需要得到“善待”的,首先是那些吃苦受累的农民工,还有就是被遗忘了的那些公有企业的退休职工、被甩出企业管理层之外的技术专家;而没有善待所有这些人(从最底层的农民工到最高层的两院院士)的,正是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不断为之叫屈的“企业家”。“企业家”们靠牺牲这些本该得到善待的人而获取了自己的成就和财富,他们已经得到了过度的优待,我们有理由要他们显示出社会责任感,给他人以足够的善待。</P>
<P>  我们现在最需要作的,是善待那些没当上“企业家”而为社会作出了贡献的人,特别是善待那些为社会作出了贡献而受“企业家”虐待的人,而不是去呼吁“善待企业家”。</P>
<P>  (2004年12月20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