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精啊,平均3000万,加起来一年一艘瓦妈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2:29:48
h t t p : // news.sina.com.cn/c/2012-01-16/023323805280.shtml

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并由学者、律师和媒体共同参与的“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昨日上午发布。

  报告显示,在企业家涉案的199例案件中,国企和民企分别为88例和111例,其中59例国企企业家贪腐案例中,平均涉案金额达到3380万余元。

  去年落马企业家超200位

  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位,2010年该数据上升到155位,去年这一数字突破了200位。

  报告撰稿人,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研究专家王荣利介绍,报告所关注的220例企业家案件中,除18例失踪、自焚或遇害,3例被通缉在逃外,其余199例分别处于“双规”、拘留、逮捕、起诉和审理中,其中国企88例,民企111例,部分案例目前已经结案。

  光明集团前老总贪7.9亿

  “报告中的一些数据还是很让人吃惊,比如国企企业家的贪腐问题。”王荣利介绍,国企案例中,有56例初步查明或判决确认涉及贪腐,涉案金融19.9亿余元,每案平均涉案金额为3380.82万余元,其中一审被判死缓的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就贪污7.9亿元。

  在民营企业家方面,报告显示其在各类诈骗和“涉黑”案中表现突出。此外,2011年企业家犯罪呈现“涉黑”案件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各类诈骗案件所占比例大幅上升等特点。

  ■ 说法

  国企:犯罪多系贪腐 民企:犯罪多因融资

  长期关注企业家犯罪案件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为“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提供了一手数据和分析。该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指出,企业家犯罪的四种情况,分别是“确实有罪”、“无意识不知不觉中的犯罪”、“因法律界限不清导致的犯罪”以及“被诬陷”。

  “除第一类犯罪外,后三类犯罪都不是有意识主动犯罪,法律不清晰、制度不完善这些因素,使得企业家的落马非常悲情。”田文昌认为,与国企企业家相比,民营企业家的“悲情”成分更大。“国企企业家的主要犯罪类型是贪腐,而民营企业家多在融资问题上犯罪,前者是钱多,后者是没钱。”

  除在获取资金、资源上不如国企企业家外,田文昌认为,在司法审判上也存在对国企企业家量刑轻、对民营企业家量刑重的倾向。他建议应对立法做更加细致明确的规定,营造对国企企业家、民营企业家一视同仁的司法环境。h t t p : // news.sina.com.cn/c/2012-01-16/023323805280.shtml

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并由学者、律师和媒体共同参与的“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昨日上午发布。

  报告显示,在企业家涉案的199例案件中,国企和民企分别为88例和111例,其中59例国企企业家贪腐案例中,平均涉案金额达到3380万余元。

  去年落马企业家超200位

  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位,2010年该数据上升到155位,去年这一数字突破了200位。

  报告撰稿人,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研究专家王荣利介绍,报告所关注的220例企业家案件中,除18例失踪、自焚或遇害,3例被通缉在逃外,其余199例分别处于“双规”、拘留、逮捕、起诉和审理中,其中国企88例,民企111例,部分案例目前已经结案。

  光明集团前老总贪7.9亿

  “报告中的一些数据还是很让人吃惊,比如国企企业家的贪腐问题。”王荣利介绍,国企案例中,有56例初步查明或判决确认涉及贪腐,涉案金融19.9亿余元,每案平均涉案金额为3380.82万余元,其中一审被判死缓的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就贪污7.9亿元。

  在民营企业家方面,报告显示其在各类诈骗和“涉黑”案中表现突出。此外,2011年企业家犯罪呈现“涉黑”案件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各类诈骗案件所占比例大幅上升等特点。

  ■ 说法

  国企:犯罪多系贪腐 民企:犯罪多因融资

  长期关注企业家犯罪案件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为“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提供了一手数据和分析。该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指出,企业家犯罪的四种情况,分别是“确实有罪”、“无意识不知不觉中的犯罪”、“因法律界限不清导致的犯罪”以及“被诬陷”。

  “除第一类犯罪外,后三类犯罪都不是有意识主动犯罪,法律不清晰、制度不完善这些因素,使得企业家的落马非常悲情。”田文昌认为,与国企企业家相比,民营企业家的“悲情”成分更大。“国企企业家的主要犯罪类型是贪腐,而民营企业家多在融资问题上犯罪,前者是钱多,后者是没钱。”

  除在获取资金、资源上不如国企企业家外,田文昌认为,在司法审判上也存在对国企企业家量刑轻、对民营企业家量刑重的倾向。他建议应对立法做更加细致明确的规定,营造对国企企业家、民营企业家一视同仁的司法环境。
所以呢?是不是应该把国有资产“私有化”?然后老板不管拿多少都不算“贪腐”了?
就像华尔街,拿出几千亿来发奖金,都不算“贪腐”,因为老板不是“官”而是“民”,人家这叫做“藏富于民”,是不是?
嘿嘿嘿嘿得得嘿嘿
国企私有了  那些老板还不天天把LZ贡起来拜啊
有钱真好!!!!
所以有些人胡吹私有就可以理解了!
权衡45 发表于 2012-1-16 10:15
所以呢?是不是应该把国有资产“私有化”?然后老板不管拿多少都不算“贪腐”了?
我可没有说要把国有资产"私有化",我只是觉得应该加强国企的监管,成立独立的行政决策和财务监督部门,现在国企一把手权利太大了,这就是绝对的权利产生绝对的腐败
权衡45 发表于 2012-1-16 10:17
就像华尔街,拿出几千亿来发奖金,都不算“贪腐”,因为老板不是“官”而是“民”,人家这叫做“藏富于民” ...
国企的老总年薪拿几百万,如果这是企业制度规定的,如果他真的能带领国企创造收益,我绝对赞成,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问题是他向不属于他的地方伸手了,那就应该毫不犹豫斩断这只手
LZ肯定南方系
lucdemona 发表于 2012-1-16 10:26
我可没有说要把国有资产"私有化",我只是觉得应该加强国企的监管,成立独立的行政决策和财务监督部门,现 ...
敢批评贪腐,你是想制造断人财路的舆论啊还是想发掘跟权力关联的掠夺啊?作死吧你!
大胃王 发表于 2012-1-16 10:32
敢批评贪腐,你是想制造断人财路的舆论啊还是想发掘跟权力关联的掠夺啊?作死吧你!
呵呵,我只是发表一下个人观点,何必这么激动呢,难道不能有批评权吗?
给你3000万,你还我一艘瓦妈好不好。标题党太过分了吧。
而且什么时候美元和人民币汇率是1:1
权衡45 发表于 2012-1-16 10:17
就像华尔街,拿出几千亿来发奖金,都不算“贪腐”,因为老板不是“官”而是“民”,人家这叫做“藏富于民” ...
然后“因为没钱”再去融资

现在总是用一种忐忑的看cd的评论啊
优布.特留尼希特 发表于 2012-1-16 10:29
LZ肯定南方系
从胡乱起名这一点来讲,真的很像。{:cha:}
楼主要淡定

jacky_2011 发表于 2012-1-16 11:24
从胡乱起名这一点来讲,真的很像。


好吧,我承认我乱起名只是为了吸引眼球,不过偶真不素"南方系",偶只是一介平民而已,话说南方系算是偏左还是偏右,有什么其它特点啊?
jacky_2011 发表于 2012-1-16 11:24
从胡乱起名这一点来讲,真的很像。


好吧,我承认我乱起名只是为了吸引眼球,不过偶真不素"南方系",偶只是一介平民而已,话说南方系算是偏左还是偏右,有什么其它特点啊?
lucdemona 发表于 2012-1-16 11:38
好吧,我承认我乱起名只是为了吸引眼球,不过偶真不素"南方系",偶只是一介平民而已,话说南方系算是偏 ...
放心。。。不久就会有位贵宾刷版向你科普何为南方系。性质如何自己定夺。{:jian:}
狗咬狗的战争{:soso_e113:}
国企领导拿高薪,国企员工拿高薪  都不是问题!

问题在于某些领导怎么上去的? 某些国企员工怎么进去的?

一过客 发表于 2012-1-16 12:48
国企领导拿高薪,国企员工拿高薪  都不是问题!

问题在于某些领导怎么上去的? 某些国企员工怎么进去的? ...

国企乱花钱,因为钱是国家的,私企乱花钱,因为钱是老板的。。。。。。。总之,不是我的。
别把私企想的那么好,吃回扣什么的一点不少见,而且规模越大越严重,世界500强个个官僚的很,办事效率一点不比国企高,动不动请示开会。。。。。。。。。。。
jacky_2011 发表于 2012-1-16 11:16
给你3000万,你还我一艘瓦妈好不好。标题党太过分了吧。
59*3380=?

这位文科生伤不起啊。
权衡45 发表于 2012-1-16 10:15
所以呢?是不是应该把国有资产“私有化”?然后老板不管拿多少都不算“贪腐”了?
如果你能把这些国企卖出公道价格,或者能按照上市这样去抢劫一些“老板”,有啥问题呢?
konming 发表于 2012-1-16 13:54
59*3380=?

这位文科生伤不起啊。
"震精啊,平均3000万,加起来一年一艘瓦妈了"
题目看清楚了,再回帖。
拿不拿高新不是问题,问题是这钱是不是你该拿的,
这也有人洗地?现在连贪污都洗?
权衡45 发表于 2012-1-16 10:17
就像华尔街,拿出几千亿来发奖金,都不算“贪腐”,因为老板不是“官”而是“民”,人家这叫做“藏富于民” ...
这个比喻不恰当,华尔街的钱是私人的钱,人家的钱人家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而国企的创立是用人民的钱(一些国企还靠掠夺人民的资源来抹去暴利),从根本上国企就是人民的,但是人民被某D代表了,但分配利益的时候却遗忘人民。所以说,人民的钱创立的企业变成了某一部分人的摇钱树。
情缘 发表于 2012-1-16 17:13
这个比喻不恰当,华尔街的钱是私人的钱,人家的钱人家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而国企的创立是用人民的钱(一 ...
扯吧你 救市的钱是MD政府出的 用途还不监管
konming 发表于 2012-1-16 13:55
如果你能把这些国企卖出公道价格,或者能按照上市这样去抢劫一些“老板”,有啥问题呢?
问题就在于卖不出公道价格。
现在某些人一听到说中国这不好那不好,就会从国外找出类似的事件来进行所谓的打脸。还是谦虚点吧。
情缘 发表于 2012-1-16 17:13
这个比喻不恰当,华尔街的钱是私人的钱,人家的钱人家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而国企的创立是用人民的钱(一 ...
你没有看懂我的意思。

现在抨击国企贪腐和低效最起劲的,背后都是期望在国企私有化过程中一夜暴富的。俄罗斯的例子最极端,就不用说了。中国以前的国企改制,最后肥了谁?人民有可能占便宜吗?
现在也是一样,举个例子:铁道部,这是最典型的国企吧,甚至连“企”都不是,人家是“机关”。你看看现在抨击铁道部的舆论,可以说是花样百出,似乎铁道部干什么都是错的,只有改制分拆是对的。这是为什么呢?奥秘就在于铁道部的资产,大部分是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计价的。比如一条铁路,当初建设花了多少钱,账面上就记多少钱的资产,这本来没什么问题,也符合会计规则。问题就在于地皮是在升值的,铁路本身的价值也不能仅仅按照建造成本来衡量。那么“改制”的时候,就要重新评估,正常情况下,评估价格可能是账面价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有些铁路是几十年前甚至是建国前建设的),但这样就没有油水了。于是,舆论就首先要把铁道部抨击的一钱不值,最好是让大家都觉得铁道部资不抵债、效率低下、腐败横行……总之是一块烂摊子。这样就可以以极低的评估价格来收购铁道部的优质资产,然后摇身一变成为上市企业,资产瞬间膨胀几千亿乃至数万亿,自己还能成为挽救“烂摊子”的英雄。
类似这样的事情,当年抓大放小国企改制的时候发生了多少?你敢说现在大造舆论的这帮人,不是在惦记着这些肥肉吗?几千万的贪腐,与几千亿、数万亿的流失相比,孰轻孰重?等这些资产流进了私人腰包的时候,主流舆论风向就要变成“保护私有财产”了。
国企确实是要改革,这一点是共识。但改革的目的是提高效率,是要逼着国企的领导班子努力奋斗,做强做大国有资产,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与之相比,贪腐那都是小钱,如果真的做出了成绩,就算发给他几个亿的股份也不多。但要是干不好,搞得乱七八糟,那就别怪法律无情。
权衡45 发表于 2012-1-16 10:17
就像华尔街,拿出几千亿来发奖金,都不算“贪腐”,因为老板不是“官”而是“民”,人家这叫做“藏富于民” ...
你爱看《财经郎眼》!!!!
jacky_2011 发表于 2012-1-16 13:58
"震精啊,平均3000万,加起来一年一艘瓦妈了"
题目看清楚了,再回帖。
是啊,平均3000万,加起来一年一艘瓦妈了。哪里有错呢?文科生大人请指教。
权衡45 发表于 2012-1-16 19:23
问题就在于卖不出公道价格。
卖不出公道价格主要问题肯定不在资本家身上,不是吗?资本家卖东西可一般都是能卖出起码是公道的价格。
情缘 发表于 2012-1-16 17:13
这个比喻不恰当,华尔街的钱是私人的钱,人家的钱人家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而国企的创立是用人民的钱(一 ...
华尔街的钱是私人的,那中国就是TG的,一个逻辑:D
权衡45 发表于 2012-1-16 10:15
所以呢?是不是应该把国有资产“私有化”?然后老板不管拿多少都不算“贪腐”了?
那就让他们继续贪?
小兔依狼 发表于 2012-1-16 19:33
现在某些人一听到说中国这不好那不好,就会从国外找出类似的事件来进行所谓的打脸。还是谦虚点吧。
只让挨打不让还手吗?
这架拉的还真偏啊
ttt42 发表于 2012-1-17 01:09
那就让他们继续贪?
有让继续贪吗?
如果让贪,主帖里说的“犯罪”就算诽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