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为什么要归类于非机动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5:03:54
机动车的定义式:机动车 是指本身装有机械动力驱动的车辆。也是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一般是指本身具有动力装置,可以单独在公路及城市道路行驶,并完成运载任务的车辆。
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现在最易发生事故的就是所谓的电摩,按照非机动车定义,它没有脚蹬子,速度高,质量大。而却完全符合机动车的定义。却把它归类为非机动车,很令人费解!
如果非说电摩归类到非机动车合法的话,那么现在世界推广发展的电动汽车岂不是也要归类于非机动车行列喽?机动车的定义式:机动车 是指本身装有机械动力驱动的车辆。也是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一般是指本身具有动力装置,可以单独在公路及城市道路行驶,并完成运载任务的车辆。
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现在最易发生事故的就是所谓的电摩,按照非机动车定义,它没有脚蹬子,速度高,质量大。而却完全符合机动车的定义。却把它归类为非机动车,很令人费解!
如果非说电摩归类到非机动车合法的话,那么现在世界推广发展的电动汽车岂不是也要归类于非机动车行列喽?
看速度了,貌似以前争论过对速度限制,然后就没有动静了
我猜测啊,主要是以前没有现在这样的“电动摩托”,都是自行车外观的带脚蹬的“电动助力车”,后来发展起来后,才是现在满大街的电动摩托。但相关法规却没有跟上。
法律滞后
整备质量大于45KG 速度超过每小时20公里。就按轻便摩托车算。
天朝体制问题,相关部门不作为的典型。
建议:
电机(总)功率限制在150瓦以内,保留蹬踏能力,定性为电动助力自行车,健康的成年人平均持续功率在100瓦左右吧
电机(总)功率在150到500瓦以内,定义为轻便电动摩托车,电动踏板车
电机(总)功率500瓦以上,无论车轮数量多少,驾乘人员多少,定义为机动车
我也骑过电单车

但是我想说 有些人就是要给自己划分集团 来讲话

按照我的想法 电单车 就该严格划分 严格管理  厂商应该按国家要求来造

有脚踏 质量轻到一定程度 算非机动车 但要求带安全帽 有限速

无脚踏 重量重 速度大的 按摩托车算 一切规矩按摩托车办

还有对整车质量做出国家要求 提高成本 还有刹车什么的
这个没办法的,哪来那么多警力来管理那么多的电动助理车啊,本来警力就严重不足的。

立了法,但是又没法执行,那还不如不立法了。。。。。
因为当年打下3万元一平方米江山的那群人还没有走光。
一开始国家就有明确规定,但是没有及时制止超标的苗头,现在已经形成庞大的利益链条,再想禁最起码那些整天骑着上下班的就反对。
记得好像生产规范是速度不能超过30km,然后就归到非机动车了,但是踏板式的明显更贴近轻便摩托,其实还可以想想燃气助动车,LPG的,那个现在也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
ouwen31 发表于 2011-11-28 15:05
法律滞后
对头,机动车先出,电动车后来,立法的公务员还不是混。
阻力极大,当时要把电动车放到机动车里,反对的人很多,别说利益集团,就连超大这样的小网站上都不少。
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是为了制定相应的规则,就是说这个分类不是为了博物学服务,而是为了交通法规服务的。

然后新型的车辆出现了,新的问题出现了,是把它简单地按照博物学分类,然后写一大堆的特例好呢,还是以规则本身为中心,将其划归为最适合约束其行为的现有规则之下呢?
http://lt.cjdby.net/thread-1278585-1-1.html
刚刚街拍并发到车版的东西,正在四下搜寻改装厂商
俺自行车骑的比电动车快多了算啥捏……
馒头隔夜馊了的 发表于 2011-11-29 16:24
俺自行车骑的比电动车快多了算啥捏……
和电动车撞一下还是你吃亏
用机械驱动就是机动,用人力驱动或者畜力就是非机动,不能光看速度、质量。俺的个人观点。
我的LPG跑50+也算非机动车,又没有脚蹬,何解?
如果电动车算机动车,开车的就疯了....
电动车算机动车,就得考驾照,年检,交养路费,各位还是省省吧,别给自己找麻烦,还得指望电动车代路呢。
控制好电动车速度就行了。
ziphero 发表于 2011-11-30 10:50
如果电动车算机动车,开车的就疯了....
告诉你,如果电动车算机动车,开车的会很欣慰的
因为,新交通法。
现在如果电动车跟汽车发生事故,就算是是电动车的全责,那汽车也得不到一分赔偿,因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
但如果电动车算机动车了,那再发生类似的事故,就可以按照机动车事故处理。
电瓶车算机动车的话,其速度和安全性会让开汽车的崩溃的……
看来超大还是成功人士比较多啊。用车的人多,骑电动车的人少。
国内骑电动车的人是开汽车的人数量的N倍。电动车遍布中国小城市和乡村,根本没法管理。
lotus2151 发表于 2011-11-30 09:58
我的LPG跑50+也算非机动车,又没有脚蹬,何解?
你是魔都的吧,魔都LPG到2013年后有啥说法吗,现在加气困难啊,当初推广LPG的也是政府,现在丢了不管的也是政府
很简单,如果电动自行车算机动车,那就要上机动车道行使,如果这样那大小机车还怎么活啊?
狮子爷爷 发表于 2011-11-30 13:17
告诉你,如果电动车算机动车,开车的会很欣慰的
因为,新交通法。
现在如果电动车跟汽车发生事故,就算 ...
应该是开车的会很郁闷,因为这样电动车可以名正言顺的开在大小机动车前面慢悠悠!
天使的画具 发表于 2011-11-30 16:50
你是魔都的吧,魔都LPG到2013年后有啥说法吗,现在加气困难啊,当初推广LPG的也是政府,现在丢了不管的也 ...
没有说法,我的车按理11年12月底到期,现在也没有消息,暂时先开下去。现在大部分人加个汽要开十几公里,排半小时队,往返一次,三分之一汽就没了,坑爹的产物。还好我上下班途中有地方加,人也不是很多。
应该是开车的会很郁闷,因为这样电动车可以名正言顺的开在大小机动车前面慢悠悠!
现在已经是机动车前慢悠悠了
我有汽车,但也经常骑电动和自行车。反正否遵守规则就是了
lotus2151 发表于 2011-11-30 21:36
没有说法,我的车按理11年12月底到期,现在也没有消息,暂时先开下去。现在大部分人加个汽要开十几公里, ...
悲催的30W的LPG大众,造知道最后是这个死样,当初打死我也坚持汽油了。
在深圳不让骑摩托车,现在都是电动车载客。上主干道都没问题,只要不去最繁华的地方都没事。
偶尔看警察抓一下,一般都没人管。遍布各大街小巷,以城中城最多。
改装后一个个马力都不小,坐两人还可以跑30~40码。仅仅比摩托车好那么一点点而已。
事故也频繁,经常撞到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