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54:17
先看这样一条新闻:

“9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全面整治十大交通陋习。交管部门表示,对于交通违法的行人和骑自行车人,将进行警告或罚款5元至50元,拒绝接受罚款的,将被扣留自行车,阻碍执法的,可拘留5至10日。”

政策是政策,执行还要靠基层。坛子里面有没有当交警的,说说看,这样的政策有法执行么?或者说严格执行的难度有多大?先看这样一条新闻:

“9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全面整治十大交通陋习。交管部门表示,对于交通违法的行人和骑自行车人,将进行警告或罚款5元至50元,拒绝接受罚款的,将被扣留自行车,阻碍执法的,可拘留5至10日。”

政策是政策,执行还要靠基层。坛子里面有没有当交警的,说说看,这样的政策有法执行么?或者说严格执行的难度有多大?
交警表示鸭梨很大…………
直接规定行人/非机闯红灯撞了白撞,机动车闯红灯就地吊照

啥都结了
要是双方都闯了红灯呢?
我觉得只要坚持交通事故过错方权责,无过错方无需任何责任就好了,俗话就是撞了白撞……
最大障碍是:行人、非机动车基数非常大,即使只有很小比例违法实际数量也很大,路面上的协勤人员没有执法权,而在编干警警力严重不足,尤其是高峰期,在主干道路口人流量那么大,对大量的违法行为你只能提醒、警告,根本没法实际去处罚。
其次:对于交通违法人群里占很大比例的老人、妇女,配合的还好,如果和你耍起横来你实在是……
还有一点,目前对电动车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定性,在很多地方数量庞大的电动车已经成为巨大的交通隐患,各地交警也进行过集中整治,但效果很小。

直接规定行人/非机闯红灯撞了白撞,机动车闯红灯就地吊照

啥都结了
oldwatch 发表于 2010-8-28 23:17


好吧,偶提议在路口装上无人自动武器站,用上红外感应,绿灯时红外感应功能消失,红灯时起作用,凡是冲红灯的,红外感应到,武器自动开火,行人车辆一视同仁。
忘了说了,配的是730,把所有冲红灯的打得连渣都不剩,连阿妈都不认得了,我看你还冲红灯。

双白(黄)实线中放置地雷,胆敢越雷池一步,炸得你灰飞烟灭。

另外提议以上产品必须用上可靠性优良的产品,那些个山寨货最好不要,以免出故障发生严重误击事件,哈哈!
直接规定行人/非机闯红灯撞了白撞,机动车闯红灯就地吊照

啥都结了
oldwatch 发表于 2010-8-28 23:17


好吧,偶提议在路口装上无人自动武器站,用上红外感应,绿灯时红外感应功能消失,红灯时起作用,凡是冲红灯的,红外感应到,武器自动开火,行人车辆一视同仁。
忘了说了,配的是730,把所有冲红灯的打得连渣都不剩,连阿妈都不认得了,我看你还冲红灯。

双白(黄)实线中放置地雷,胆敢越雷池一步,炸得你灰飞烟灭。

另外提议以上产品必须用上可靠性优良的产品,那些个山寨货最好不要,以免出故障发生严重误击事件,哈哈!
popman1999 发表于 2010-8-29 09:43

机动车在交通事故方面怎么都能给你套上点责任,比如“未注意观察”、“采取措施不当”。So,实际路口发生行人和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一般最少要承担50%责任。如果有事实证明你采取了措施但是未能避免交通事故,充其量也就将机动车的责任减少到10%而已。

路口也就罢了,但是一些例子证明,现有的交通法10%的规定实在荒唐。比如车停在路边停车场,一酒后的三轮车撞上致死,警察把司机从家里叫出来说你要承担10%的责任。
isapi 发表于 2010-8-29 11:19

现在不能说“很小违法比例”了,如果不是协管拦着,哪个行人、非机会管你红灯?
为什么要出台政策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乱穿路口呢?是因为实在太严重了,在部分路口路段,川流不息的行人使机动车根本无法按照正常信号灯行驶了,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
involute 发表于 2010-8-29 13:14


    这就是交强险的作用……
根本原因在于交通设施不足,,
古人曰,不足则争
浮岛 发表于 2010-8-29 13:58

也不能这么说,10米外的天桥不走,也要跨越中间隔离带的,也怪设施?
别说是天桥,不到10米就有红绿灯人行道不走,非要玩跨栏也大有人在.
浮岛 发表于 2010-8-29 13:58

某国内重点高校校门口有斑马线一条,人行天桥一座。仍然有大量师生视而不见,每天不走人行道随意横过马路的行人电动车络绎不绝,交通设备形同虚设。该校更有厚颜无耻者提议:将门前道路设为学校专用道,只许本校车辆和校员工车辆通行,社会车辆一概不得入内。
面对现实吧,这就是国内叫兽的水准啦
执法成本太高,执行难度太大
既然说到行人和非机动车,那我这里说件题外事
   就是上午的事情,上午开警车到修车厂换机油,归队途中经过一段狭窄的封闭式机动车道的匝道,前面有四五辆车排队依次通过,我就跟在后面,车速20不到,车与车间距大概在6~7米左右,这时候路边有两个骑着自行车的也不知道怎么的进了这个匝道,打算横穿,前面几辆都过去了,到我快通过了,他们其中一个就猛地起步横穿过去了,我赶紧刹车减速,这时另一个看第一个过去了也跟着横穿,我只好把刹车踩到底停下来,这时候我看后视镜,后面的车离我有几十米,他们就不能再等一辆车过去再横穿?我放下车窗刚想说两句,就听见第一个横穿的人对第二个用本地方言说:“开警车的,不敢撞你”,随后还对我做了个很粗鲁的手势。。。
   遇上这事你能咋办?
就目前国人的素质,光来个警告什么的根本没用。
popman1999 发表于 2010-8-29 13:49


实际上,哪怕就是无责时这10%的责任,机动车一方也要投入大量精力和时间进行处理,要是人死了,那麻烦就更大了。这交强险可负担不了。
involute 发表于 2010-8-29 22:02


    法律只规定拟赔付交强险范围内的金额,不过现在这个社会风气么,怎么着也得意思呀
红十月 发表于 2010-8-29 12:42


    说实话,我喜欢,嘿嘿
:L今天下午又碰见个中年妇女,冲过停止线20米了,都快跑到路中间了,我让她往后退,她随口就是一句粗口。NND的,我们有什么办法??

扣车?? 罚款?? 她如果在地上撒泼打滚,弄得好像我们怎么了她一样,我们就热闹了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0-8-30 20:23

你可以报警,哈哈
involute 发表于 2010-8-30 21:52


    我觉得他就是警察。
在非法制社会执法是个杯具。

还是法制社会好,抓正来做,不怕耍无赖的,该硬就硬。
有录像为证就好办理,不服就看录像,胡闹就算妨碍公务进局子。
红十月 发表于 2010-8-29 12:42


    做梦吧,还是会有人去钻——想当年某部队投弹演习,都要老百姓不要进去禁区,可还是有人进去,结果飞机挂弹返航,但是还是有几枚弹没来得及通知就投了,结果一些倒霉的家伙的肠子什么的就挂到树上去了。还比如说炮弹在前方爆炸,老百姓跟着火线捡弹片……

国人就是缺乏规矩意识,再加上侥幸心理、从众心理……
天哪 发表于 2010-8-30 22:17


    :D国人会说,那都是摆设,假的,他们不敢用的

我们路口,一个方向上的灯杆有8个电子眼,闯红灯的一点都不见少


不和谐的话,还是少说的好:shutup:

编辑掉了

不和谐的话,还是少说的好:shutup:

编辑掉了
pizzaaa 发表于 2010-8-30 22:06


    {:3_80:}召唤MZ斗士{:3_97:}

哎:L真要都这么较真儿~~~~我国的看守所需要扩建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