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啊,哎,要怎么说呢,进来,看图说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2:56:12






那里面就是空空如也的非机动车道。





那里面就是空空如也的非机动车道。
自己不珍惜自己,还外带害别人,有时候谁弱势谁强势还两说。
确实如此,特别第一张里,还带着个孩子呢。
有非机动车道不骑,偏要骑到机动车道。
说的不好听  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也是对机动车的不负责、
大红一师 发表于 2011-11-25 22:08
有非机动车道不骑,偏要骑到机动车道。
说的不好听  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也是对机动车的不负责、
可是,你要是碰了擦了他们,你可就倒霉了。你骑在机动车道里稳稳的直线行驶还好说,问题是有些年轻的还喜欢扭来扭去,三五成群的并排行驶,我上个月亲眼看见了,并排行驶还在嬉闹,结果,突然向外侧跌倒被后面龟速想超越的一辆教练车撞了个正着的,我正好跟着教练车,幸亏大家车速都慢,不然就又是一个惨剧,还得连累我。
我就恨不得这种傻逼多死两个!
dinghl1 发表于 2011-11-25 22:15
可是,你要是碰了擦了他们,你可就倒霉了。你骑在机动车道里稳稳的直线行驶还好说,问题是有些年轻的还喜 ...
稳定压倒一切,所以在中国稳定高于法律,不管撞死撞伤 在交警眼里反正汽车有保险的,当然得你汽车赔了。
在这个神奇的国度  行人在高速公路被撞死了也得司机赔[:a9:]
有时候汽车司机才真的弱势啊


是不是可以专门开个帖子:有车族和无车族究竟谁是弱势群体
楼主的照片确实反映了一些问题,但是不能以一代全,非机动车道上停的一溜的机动车,怎么没有人看见,还有有的城市基础建设根本不配套,好多位子根本就没有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即使这样本来不宽的路面两边还成了临时停车场,不要有了车就成了“愤青”,大家都礼让,体谅点比什么都好,扯到体制没那必要!

是不是可以专门开个帖子:有车族和无车族究竟谁是弱势群体
楼主的照片确实反映了一些问题,但是不能以一代全,非机动车道上停的一溜的机动车,怎么没有人看见,还有有的城市基础建设根本不配套,好多位子根本就没有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即使这样本来不宽的路面两边还成了临时停车场,不要有了车就成了“愤青”,大家都礼让,体谅点比什么都好,扯到体制没那必要!
自作贱而命不值钱,开得起车的挂一个赔得起,不怕.
楼主发这些东西有什么意思,如果找汽车违章的,也能找到很多。
抬杠解决不了问题,做好自己该做的就行了
弱势群体: 不珍惜自己,还外带害别人. 有非机动车道不骑,偏要骑到机动车道,自作贱而命不值钱.......
23号院的渣渣
大红一师 发表于 2011-11-26 09:34
稳定压倒一切,所以在中国稳定高于法律,不管撞死撞伤 在交警眼里反正汽车有保险的,当然得你汽车赔了。
...
以前是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现在为了“保护弱势群体”不管谁责任一律要赔钱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过程中,在“以人为本”方面最受关注的一点就是:“行人违章,撞了白撞”这种在一些地方已经实行的规定被推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以前,沈阳、上海、深圳等城市规定,司机在未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伤害行人,可以不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则认为,法律应当体现对生命的关爱,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一旦行人与机动车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则采用上面所说的“过错推定原则”。
载机巡洋舰 发表于 2011-11-26 19:41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过程中,在“以人为本”方面最受关注的一点就是:“行人违章,撞了白撞”这种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本人极端反对这样的规定;
守法者倒霉的法律,就是荒唐透顶!
有实际案例:某对农民夫妇,横穿首都地区某高速公路,车辆刹车不及、闪避不能(旁边车道也是车流,会给自身安全极大威胁),撞死妻子,其夫漫天要价,视为发财良机。
大红一师 发表于 2011-11-26 09:34
稳定压倒一切,所以在中国稳定高于法律,不管撞死撞伤 在交警眼里反正汽车有保险的,当然得你汽车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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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稳定压倒法律,而是法律明文这样定。
我不想说那句话“国民素质差”,但是我们的国民素质确实有待提高
dinghl1 发表于 2011-11-25 22:15
可是,你要是碰了擦了他们,你可就倒霉了。你骑在机动车道里稳稳的直线行驶还好说,问题是有些年轻的还喜 ...
确实   附近一所职业高中的学生 机动车道  放学后常见几辆并排搭肩膀什么的   后座的还在拉扯
pingle23428 发表于 2011-11-28 17:57
确实   附近一所职业高中的学生 机动车道  放学后常见几辆并排搭肩膀什么的   后座的还在拉扯
       职高学生还有种大杀器呢,非法改装的未战,碣石拼装的报废街跑。出点事非死即伤。前段时间,父亲身体不舒服在医院挂水,回来说今天看到一个惨剧,当天晚上21点左右,一个20岁的小伙子带了个19岁的小姑娘,在工业区边的一条主干道骑着跑车飙车,摔了一跤,前座男孩大腿断了,后座女孩飞出去当场死亡。转过天,我在单位里说起这个事情,那男孩竟然是我一徒弟的朋友,车里买了才两天,女孩是职中的在校生。
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