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体与大陆民主改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42:53
台湾政体与大陆民主改革</B><p></p></B></P>
       </B>——基本法系列评论文章之五</B><p></p></B></P>
在谈正题之前,先谈一个原则。前一段时间,香港民主改革出现了巨大的波浪,香港同胞有一些意见,在民主党的炒作下汇成了</B>50</B>万人的大游行,好不风光、毫不热闹。然而解决问题吗?民主党选举不还是失败了,这里面应该存在一个外国势力工具的因素,即便没有,笔者认为这种方式也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我们不能说以这种方式对抗中央是一种幼稚的表现,但我感觉这起码对中央的立场缺乏了解。中央对</B>2008</B>年普选放与不放的考虑是什么?为了几个议席,还是利有所谋?我认为,香港无论什么时候普选,对大陆、对中央政府都没有直接的意义,最多香港搞砸了中央领导面子不好看,其他还有什么?一、香港不交税,二、不是由他们亲自处理的,三、没有听从他们的意见,有何罪过?没有!对中央领导无大碍,对某些党派也无大碍,大不了举个躬说声“</B>I am sorry”.</B>这个帐最终要由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同胞来支付。经济好一点,工作的人多一些,工资可能多一点;经济差一点,多一批失业的,生活困难一点。</B><p></p></B></P>
我想,香港、澳门、台湾的政治体制等问题,对中央而言需要的是更好的保障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更大程度的符合当地人民群众的意愿。说句不恰当的话,中央希望三地发展平平稳稳,一点事不出,省心才好。大陆</B>13</B>亿人的事就够中央领导忙得了,</B>97</B>年金融危机要等着送钱,</B>2003</B>年抓紧弄个</B>CEPA</B>救救火,累不累?然而为了广大的爱国群众,中央做了,而且还会继续做下去!中央希望稳一点,你希望快一点,不就这么点事吗?我们需要做的是沟通,不需要对抗。如果中央不想给你民主,为何还要弄基本法,就改成社会主义得了,又省心又赚钱,多实惠的事!中央明明为了香港好,你却不断给中央制造恶意和麻烦,你良心何在?为外国做走狗就真的那么幸福吗?你就那么希望香港乱成一锅粥?在此奉劝某些政客全面履行基本法的义务,不要挑战中央体制,靠反对中国人民的历史性选择作秀更是不得人心的。爱国爱港,围绕重点、全面促进香港人民的福祉才是你们的义务。</B><p></p></B></P>
多说一句,</B>23</B>条立法应不应该?国家想着你们,你们是否应履行一些必需的义务?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人给香港制定时间表,也没有人要求香港一定要规定哪一条哪一款。能做的时候就做,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只要人民满意。但终究还是要做的,因为这是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也真心期望新一届立法委员能和董建华先生一道听取群众心声、集中群众智慧,将法案拟好。祝福香港!祝福香港的</B>700</B>万同胞!</B><p></p></B></P>
把握住了中央政府的立场,我们就容易达成一个共识,一个最基础、又最宝贵的共识:一切为了台湾、香港、澳门好。在此基础上,我们再来设计台湾的政治体制。也许我才疏学浅,对我的方案您不屑一顾,只要您肯赐教,我定当虚心学习。坦率的说,笔者最缺乏的就这一部分了。长期关注台湾的只是什么时候统一、怎样加速统一,对于台湾的五院制结构、司法改革等问题一直缺乏了解,由于条件限制收集资料又比较难。所以这部分提出的只能是初步的原则和不成熟的方案,供大家批评指正。</B> <p></p></B></P>
对台湾政治体制的设计,我主要坚持了三个原则:基本不变,三权分立、与港澳同。保持原有制度基本不变,这是过去中央政府的立场,我只能执行,中央政府也只能执行和完善。所以,对体制框架、机构设置、地方关系等问题,首先坚持不变为主,其次注重与特别行政区的协调。所以,对地方政权设置、地域划分、选举制度基本予以保留,为了保持政权的协调运作,对第一届政府的选举模式进行调整,并在其后逐步予以恢复;内战时国民党违规制定的宪法,已被李登辉、陈水扁蚕丝的差不多了。国大会、五院制结构即不先进又不够适合台湾实际,加之,岛内正在向三权分立的模式靠拢,所以本案基本以总统制的三权分立模式为指导;尽管香港、澳门与台湾有不同点,但相对大陆而言,还是共同点多。有岛内学者也指出,一个国家内部制度太复杂必将引起混乱,所以,坚持了在注重台湾特点的同时,尽可能少出杈子。</B><p></p></B></P>
当前,岛内的行政、司法改革等正在推进,制定基本法中吸收的岛内意见也毕竟有限,所以为了法律的可行性,坚持了粗线条规定方向、规定原则的方法。在基本法起草所作工作基础上,一部分工作要由台湾问题磋商委员会来做,一部分工作要由未来的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政府来做。</B><p></p></B></P>
鉴于台湾现状,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思考。</B><p></p></B></P>
1</B>、设立廉政公署。岛内现存的一个被大家公认的事实是官员腐败严重。另外监察院主管法律监督及公务员的惩戒,为优化结构,借鉴香港的做法,建议设立廉政公署,专职负责公务员队伍建设。</B><p></p></B></P>
2</B>、设立民间性的选举委员会。枪击总统的产生无论怎么说都让人感觉不舒服,此外流水席的做法也好像不够好。所以建议设立专门的民间性组织监督候选人,做好资格审查、竞选行为监督、当选后承诺兑现情况的评估等。如果需要,可以在议会下设立专责小组负责为选举委员会制定监督制度等辅助性事务。</B><p></p></B></P>
3</B>、立法会议事规则的调整。如果说议员在立法会上聚众斗殴是民主产物的话,我想自由女神应该感到羞愧和不安。所以,我希望未来的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不会出现如此的情景。</B><p></p></B></P>
大陆的政治体制改革即民主建设是近一段时间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讨论国家统一中难以回避的话题。此前笔者阐述了在政治体制比较方面的观点,今天再进一步谈谈大陆自身的改革问题,欢迎大家批评指正。</B><p></p></B></P>
第一,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当前,不少人基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种观点,笔者认为,民主制度的独裁制、贵族制、民主制、民主集中制等形式的演变体现了历史的螺旋式上升。上世纪中国共产党在与国民党体制斗争的基础上为国家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战略框架,提出了“既体现集体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发展目标。可惜的是,中国没有进行充分的民主化,中国共产党又基于历史的限制突出了集权。于是在今天突显了民主的可贵和民主发展的空间,这是我们充分挖掘制度潜力发扬民主的动力和良机。</B><p></p></B></P>
今天坚持这一民主制度,即延续了历史的一贯性,又可以发展人民民主,是非常有利的。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B>1989</B>年改变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会有</B>1992</B>年的春天,也不会成就今天的世界第六大经济体。</B><p></p></B></P>
第二,政治体制发展的原则。政治体制犹如人的鞋子,有各种各样但关键是是否合脚。“削足适履”不需要亲自体验。因此我们坚持走自己的路,对他人的经验实行“拿来主义”。为了更好地进行改革的探索,我们必须明确判断的基本原则。笔者赞赏:公平、公正、公开、法治、协调、高效,强调民主机会的普遍性、民主的实质性(机会成本与收益比较)、民主的渐进性、民主程序的规范化。</B><p></p></B></P>
第三,民主体制发展的重点与方法。此处强调两个重点:党的建设与民主选举,一个方法:先试点后推开。</B><p></p></B></P>
中国共产党掌握着大权,因为其能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保持领导作用,是推动力量而不是障碍,所以我们坚持其领导地位,也正因此,我们首先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民主性,坚定不移的改善执政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要牢牢把握干部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全面深化对腐败的抵抗力,全面提高对时代的辨析力,重点强化好事做好的执行力;要大力研究并尽快改进对先进文化的驾驭能力,在逐步放开舆论的同时强化对社会时尚的影响力;要尽快制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法,用法律来约束党的作用范围与领导干部。</B><p></p></B></P>
上世纪中国的政治体制推动并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我们面临着共同富裕与资源匮乏的生死挑战,我们需要政治体制进一步发挥引导作用而不是阻碍复兴;大多数人的民主参与无疑是民主体制建设的重中之重。今天的中国更强调的是精英的力量,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推广。我们正视中央民主改革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因此建议,未来的二十年尽最大力量推动基层的民主。要用前二十年的时间创造比台湾</B>50</B>年的进程更有效率的民主模式;做好基层选举,需要在选举方式、选择空间、选举利益三个方面取得历史性的突破。要尽快推行全面的差额选举,要尽快完善人大代表的代表性,要适时推行镇、市级直选,要探索人民代表职业化,要拓展竞选活动范围,要完善选前候选人资格的审查与质证的社会性。</B><p></p></B></P>
选举是一个涉及面甚广、社会影响甚大的事情,现代选举的社会成本也是惊人的。在我们如此大的国家,让那么多的人有序参与选举和政治决策决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要稳重不要草率,要循序渐进不要冒进,要脚踏实地不要空穴来风,要社会稳定不要超越承受能力,要协调推进不要单兵作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建议采用多试点的方法。中国地方大,情况杂,可以允许各地有规划有领导的进行不同内容的试点,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这样局部的风险就能换来整体的稳妥。</B><p></p></B></P>
第四,关于机构改革有三项建议:设监察院、检察院职能调整、设人民监督委员会。</B><p></p></B></P>
建议将行政系统的监察部、审计署,检察院的反贪局合并为监察院,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并对人大负责。监察院负责对人员与财务的监督与处理,享有审计、侦察、惩戒起诉全部的功能。这样可以避免案件转来转去、案犯趁机脱案的弊端,这样可以强化人大对社会的控制权利与干预力度,这样可以更大范围的发挥审计的效力提高行政效率,这样也可以强化国家对执政党的监督。</B><p></p></B></P>
建议将检察院的起诉职能交给公安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检察院专职负责法律监督。这样可以避免检察院对自身业务领域的监督失控,这样可以加强对公安、司法、法院公正执法的的监督,这样可以加强对违宪事件的法律监督与纠正,这样可以加强对红头文件的合法性监督,这样也可以更好的监督、协调其他司法机关的活动。可以考虑将党委的政法委员会与其合并。</B><p></p></B></P>
建议将提案委员会升级,在人大常委会下设立人民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大代表、社会团体、舆论媒体、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其它事项的批转处理与满意率研究。此项要设立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可以由人大常委会的副职担任其主任委员职务。此项可以考虑兼并信访系统(党政要下访)。</B><p></p></B></P>
此建议是为了加强人大的作用而设计的,强调突出了对法律执行、干部与预算、群众意见的把握能力,希望能借助法律的公正严格执行、公务员自身素养与执行能力的提升推动人民群众意愿的实现程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我们必须完善它,更充分的利用它赋予人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监督权。</B><p></p></B></P>
中华民族曾经在各个方面走在了世界的最前沿,今天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加需要在各个方面引领世界的发展。创造灿烂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的需要,也是我们的责任,让我们为了光明的未来而努力!</B><p></p></B></P>台湾政体与大陆民主改革</B><p></p></B></P>
       </B>——基本法系列评论文章之五</B><p></p></B></P>
在谈正题之前,先谈一个原则。前一段时间,香港民主改革出现了巨大的波浪,香港同胞有一些意见,在民主党的炒作下汇成了</B>50</B>万人的大游行,好不风光、毫不热闹。然而解决问题吗?民主党选举不还是失败了,这里面应该存在一个外国势力工具的因素,即便没有,笔者认为这种方式也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我们不能说以这种方式对抗中央是一种幼稚的表现,但我感觉这起码对中央的立场缺乏了解。中央对</B>2008</B>年普选放与不放的考虑是什么?为了几个议席,还是利有所谋?我认为,香港无论什么时候普选,对大陆、对中央政府都没有直接的意义,最多香港搞砸了中央领导面子不好看,其他还有什么?一、香港不交税,二、不是由他们亲自处理的,三、没有听从他们的意见,有何罪过?没有!对中央领导无大碍,对某些党派也无大碍,大不了举个躬说声“</B>I am sorry”.</B>这个帐最终要由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同胞来支付。经济好一点,工作的人多一些,工资可能多一点;经济差一点,多一批失业的,生活困难一点。</B><p></p></B></P>
我想,香港、澳门、台湾的政治体制等问题,对中央而言需要的是更好的保障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更大程度的符合当地人民群众的意愿。说句不恰当的话,中央希望三地发展平平稳稳,一点事不出,省心才好。大陆</B>13</B>亿人的事就够中央领导忙得了,</B>97</B>年金融危机要等着送钱,</B>2003</B>年抓紧弄个</B>CEPA</B>救救火,累不累?然而为了广大的爱国群众,中央做了,而且还会继续做下去!中央希望稳一点,你希望快一点,不就这么点事吗?我们需要做的是沟通,不需要对抗。如果中央不想给你民主,为何还要弄基本法,就改成社会主义得了,又省心又赚钱,多实惠的事!中央明明为了香港好,你却不断给中央制造恶意和麻烦,你良心何在?为外国做走狗就真的那么幸福吗?你就那么希望香港乱成一锅粥?在此奉劝某些政客全面履行基本法的义务,不要挑战中央体制,靠反对中国人民的历史性选择作秀更是不得人心的。爱国爱港,围绕重点、全面促进香港人民的福祉才是你们的义务。</B><p></p></B></P>
多说一句,</B>23</B>条立法应不应该?国家想着你们,你们是否应履行一些必需的义务?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人给香港制定时间表,也没有人要求香港一定要规定哪一条哪一款。能做的时候就做,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只要人民满意。但终究还是要做的,因为这是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也真心期望新一届立法委员能和董建华先生一道听取群众心声、集中群众智慧,将法案拟好。祝福香港!祝福香港的</B>700</B>万同胞!</B><p></p></B></P>
把握住了中央政府的立场,我们就容易达成一个共识,一个最基础、又最宝贵的共识:一切为了台湾、香港、澳门好。在此基础上,我们再来设计台湾的政治体制。也许我才疏学浅,对我的方案您不屑一顾,只要您肯赐教,我定当虚心学习。坦率的说,笔者最缺乏的就这一部分了。长期关注台湾的只是什么时候统一、怎样加速统一,对于台湾的五院制结构、司法改革等问题一直缺乏了解,由于条件限制收集资料又比较难。所以这部分提出的只能是初步的原则和不成熟的方案,供大家批评指正。</B> <p></p></B></P>
对台湾政治体制的设计,我主要坚持了三个原则:基本不变,三权分立、与港澳同。保持原有制度基本不变,这是过去中央政府的立场,我只能执行,中央政府也只能执行和完善。所以,对体制框架、机构设置、地方关系等问题,首先坚持不变为主,其次注重与特别行政区的协调。所以,对地方政权设置、地域划分、选举制度基本予以保留,为了保持政权的协调运作,对第一届政府的选举模式进行调整,并在其后逐步予以恢复;内战时国民党违规制定的宪法,已被李登辉、陈水扁蚕丝的差不多了。国大会、五院制结构即不先进又不够适合台湾实际,加之,岛内正在向三权分立的模式靠拢,所以本案基本以总统制的三权分立模式为指导;尽管香港、澳门与台湾有不同点,但相对大陆而言,还是共同点多。有岛内学者也指出,一个国家内部制度太复杂必将引起混乱,所以,坚持了在注重台湾特点的同时,尽可能少出杈子。</B><p></p></B></P>
当前,岛内的行政、司法改革等正在推进,制定基本法中吸收的岛内意见也毕竟有限,所以为了法律的可行性,坚持了粗线条规定方向、规定原则的方法。在基本法起草所作工作基础上,一部分工作要由台湾问题磋商委员会来做,一部分工作要由未来的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政府来做。</B><p></p></B></P>
鉴于台湾现状,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思考。</B><p></p></B></P>
1</B>、设立廉政公署。岛内现存的一个被大家公认的事实是官员腐败严重。另外监察院主管法律监督及公务员的惩戒,为优化结构,借鉴香港的做法,建议设立廉政公署,专职负责公务员队伍建设。</B><p></p></B></P>
2</B>、设立民间性的选举委员会。枪击总统的产生无论怎么说都让人感觉不舒服,此外流水席的做法也好像不够好。所以建议设立专门的民间性组织监督候选人,做好资格审查、竞选行为监督、当选后承诺兑现情况的评估等。如果需要,可以在议会下设立专责小组负责为选举委员会制定监督制度等辅助性事务。</B><p></p></B></P>
3</B>、立法会议事规则的调整。如果说议员在立法会上聚众斗殴是民主产物的话,我想自由女神应该感到羞愧和不安。所以,我希望未来的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不会出现如此的情景。</B><p></p></B></P>
大陆的政治体制改革即民主建设是近一段时间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讨论国家统一中难以回避的话题。此前笔者阐述了在政治体制比较方面的观点,今天再进一步谈谈大陆自身的改革问题,欢迎大家批评指正。</B><p></p></B></P>
第一,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当前,不少人基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种观点,笔者认为,民主制度的独裁制、贵族制、民主制、民主集中制等形式的演变体现了历史的螺旋式上升。上世纪中国共产党在与国民党体制斗争的基础上为国家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战略框架,提出了“既体现集体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发展目标。可惜的是,中国没有进行充分的民主化,中国共产党又基于历史的限制突出了集权。于是在今天突显了民主的可贵和民主发展的空间,这是我们充分挖掘制度潜力发扬民主的动力和良机。</B><p></p></B></P>
今天坚持这一民主制度,即延续了历史的一贯性,又可以发展人民民主,是非常有利的。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B>1989</B>年改变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会有</B>1992</B>年的春天,也不会成就今天的世界第六大经济体。</B><p></p></B></P>
第二,政治体制发展的原则。政治体制犹如人的鞋子,有各种各样但关键是是否合脚。“削足适履”不需要亲自体验。因此我们坚持走自己的路,对他人的经验实行“拿来主义”。为了更好地进行改革的探索,我们必须明确判断的基本原则。笔者赞赏:公平、公正、公开、法治、协调、高效,强调民主机会的普遍性、民主的实质性(机会成本与收益比较)、民主的渐进性、民主程序的规范化。</B><p></p></B></P>
第三,民主体制发展的重点与方法。此处强调两个重点:党的建设与民主选举,一个方法:先试点后推开。</B><p></p></B></P>
中国共产党掌握着大权,因为其能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保持领导作用,是推动力量而不是障碍,所以我们坚持其领导地位,也正因此,我们首先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民主性,坚定不移的改善执政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要牢牢把握干部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全面深化对腐败的抵抗力,全面提高对时代的辨析力,重点强化好事做好的执行力;要大力研究并尽快改进对先进文化的驾驭能力,在逐步放开舆论的同时强化对社会时尚的影响力;要尽快制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法,用法律来约束党的作用范围与领导干部。</B><p></p></B></P>
上世纪中国的政治体制推动并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我们面临着共同富裕与资源匮乏的生死挑战,我们需要政治体制进一步发挥引导作用而不是阻碍复兴;大多数人的民主参与无疑是民主体制建设的重中之重。今天的中国更强调的是精英的力量,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推广。我们正视中央民主改革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因此建议,未来的二十年尽最大力量推动基层的民主。要用前二十年的时间创造比台湾</B>50</B>年的进程更有效率的民主模式;做好基层选举,需要在选举方式、选择空间、选举利益三个方面取得历史性的突破。要尽快推行全面的差额选举,要尽快完善人大代表的代表性,要适时推行镇、市级直选,要探索人民代表职业化,要拓展竞选活动范围,要完善选前候选人资格的审查与质证的社会性。</B><p></p></B></P>
选举是一个涉及面甚广、社会影响甚大的事情,现代选举的社会成本也是惊人的。在我们如此大的国家,让那么多的人有序参与选举和政治决策决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要稳重不要草率,要循序渐进不要冒进,要脚踏实地不要空穴来风,要社会稳定不要超越承受能力,要协调推进不要单兵作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建议采用多试点的方法。中国地方大,情况杂,可以允许各地有规划有领导的进行不同内容的试点,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这样局部的风险就能换来整体的稳妥。</B><p></p></B></P>
第四,关于机构改革有三项建议:设监察院、检察院职能调整、设人民监督委员会。</B><p></p></B></P>
建议将行政系统的监察部、审计署,检察院的反贪局合并为监察院,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并对人大负责。监察院负责对人员与财务的监督与处理,享有审计、侦察、惩戒起诉全部的功能。这样可以避免案件转来转去、案犯趁机脱案的弊端,这样可以强化人大对社会的控制权利与干预力度,这样可以更大范围的发挥审计的效力提高行政效率,这样也可以强化国家对执政党的监督。</B><p></p></B></P>
建议将检察院的起诉职能交给公安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检察院专职负责法律监督。这样可以避免检察院对自身业务领域的监督失控,这样可以加强对公安、司法、法院公正执法的的监督,这样可以加强对违宪事件的法律监督与纠正,这样可以加强对红头文件的合法性监督,这样也可以更好的监督、协调其他司法机关的活动。可以考虑将党委的政法委员会与其合并。</B><p></p></B></P>
建议将提案委员会升级,在人大常委会下设立人民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大代表、社会团体、舆论媒体、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其它事项的批转处理与满意率研究。此项要设立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可以由人大常委会的副职担任其主任委员职务。此项可以考虑兼并信访系统(党政要下访)。</B><p></p></B></P>
此建议是为了加强人大的作用而设计的,强调突出了对法律执行、干部与预算、群众意见的把握能力,希望能借助法律的公正严格执行、公务员自身素养与执行能力的提升推动人民群众意愿的实现程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我们必须完善它,更充分的利用它赋予人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监督权。</B><p></p></B></P>
中华民族曾经在各个方面走在了世界的最前沿,今天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加需要在各个方面引领世界的发展。创造灿烂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的需要,也是我们的责任,让我们为了光明的未来而努力!</B><p></p></B></P>
不能按照港澳来比照台湾的做法,应该把台湾的制度和我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