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懂法律的人多,求教关于敲诈和诬陷要怎么告?有感于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30:00
现在那么多为老不尊老太太

如果我有行车记录仪

能不能等到对方狮子大开口的时候在拿出来当证据

然后反告诈骗?还是诈骗未遂?

如果对方一开口要我赔10万,这个金额够资格算诈骗了吗?现在那么多为老不尊老太太

如果我有行车记录仪

能不能等到对方狮子大开口的时候在拿出来当证据

然后反告诈骗?还是诈骗未遂?

如果对方一开口要我赔10万,这个金额够资格算诈骗了吗?


自己沙发

不能让好人总是吃亏。。。。就是后面证明清白

但是浪费的时间和精力怎么算

我记得以前看过碰瓷案的报道,还判刑了

这种事件比碰瓷还恶心人。。。

自己沙发

不能让好人总是吃亏。。。。就是后面证明清白

但是浪费的时间和精力怎么算

我记得以前看过碰瓷案的报道,还判刑了

这种事件比碰瓷还恶心人。。。
停车救人是见义勇为, 反诉诬告的老太太更是见义勇为,相当于与歹徒搏斗。

应当支持见义勇为的司机继续见义勇为,斗邪恶风气。
敲诈勒索是刑事罪名,看的不是金额是手段
警方需要证明此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所谓“碰瓷”,否则仍然为民事领域的案件
oo7yjg 发表于 2011-8-31 12:17
敲诈勒索是刑事罪名,看的不是金额是手段
警方需要证明此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所谓“碰瓷”,否则仍然为民事 ...
没错啊。。。那些老太就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话,会有这些鸟事???


我就觉得,如果自己有证据(视频)

那么,就不用赔钱对吧。。。那算诈骗,还是算未遂??诈骗有未遂的说法吗?

我就觉得,如果自己有证据(视频)

那么,就不用赔钱对吧。。。那算诈骗,还是算未遂??诈骗有未遂的说法吗?
oo7yjg 发表于 2011-8-31 12:17
敲诈勒索是刑事罪名,看的不是金额是手段
警方需要证明此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所谓“碰瓷”,否则仍然为民事 ...
信誓旦旦报警说自己被人家撞了 然后被监控录像打脸 难道没有故意的成分?
抓几个重判,杀杀这股歪风。
zhepro 发表于 2011-8-31 13:20
信誓旦旦报警说自己被人家撞了 然后被监控录像打脸 难道没有故意的成分?
任何民事争议的双方,都是信誓旦旦说是对方的错,自己应该获得赔偿,难道没有故意的成分?:D
oo7yjg 发表于 2011-8-31 16:07
任何民事争议的双方,都是信誓旦旦说是对方的错,自己应该获得赔偿,难道没有故意的成分?
有啊 民事官司中的伪证问题   这是中国法律和司法长久以来的困扰

惩处力度太低
kobold 发表于 2011-8-31 12:29
没错啊。。。那些老太就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话,会有这些鸟事???
故意,指的不是她故意要钱,而是指的她为了要钱,故意往车上撞,即所谓的碰瓷
zhepro 发表于 2011-8-31 16:14
有啊 民事官司中的伪证问题   这是中国法律和司法长久以来的困扰

惩处力度太低
这不是伪证的问题。绝大多数民事争议中,没人做伪证,只有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举个例子吧,你走在大街上,身边经过一个人,然后你发现你的钱包不见了,你大概会认为这个人偷了你的钱包,但实际上你的钱包在你不知情的状况下早就丢了,你算不算诬陷?当然不算。每个人对于事实的认知都不同,一般需要证明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客观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才算是犯罪。如果仅仅因为认知的不同就咬定其犯罪,那罪犯就满天飞了。
否则按照你的逻辑,任何一个民事争议中败诉的一方都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了
这个不多讲了,太专业。
oo7yjg 发表于 2011-8-31 16:22
这不是伪证的问题。绝大多数民事争议中,没人做伪证,只有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举个例子吧,你走在 ...
我大概会认为这个人偷了钱包 和我确定指认这个人偷了钱包 根本是两码事

这就是最近的案例中老太太的问题所在 录像出来之前指认肇事车的时候 可没说自己脑袋并不清楚 记忆很模糊 所讲述的一切都只是"可能"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各说各的理 是因为对同一件实事 大家可以有不同的分析角度和看法 有不同轻重的衡量 但绝不是允许编故事 伪造实事

有些事情可能存在中间状态 判断模糊 但是汽车撞人这个事情 可以说非黑即白 就两个状态 撞了或者没撞 要是一方一口咬定撞了 被录像否定的十万八千里 这不是诬告伪证 又是什么
kobold 发表于 2011-8-31 12:40
我就觉得,如果自己有证据(视频)

那么,就不用赔钱对吧。。。那算诈骗,还是算未遂??诈骗有未遂的说 ...
1、有视频当然不用赔钱
2、诈骗有未遂,不过至少目前从新闻反应的情况上看,这事不算诈骗
3、就算打官司,老太太也得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是司机撞了她而不是她自己摔倒
4、还得说说彭宇案,如果仔细阅读判决,会发现法官的推断其实挺有道理的,他最大的败笔是在诸多逻辑判断后加了个“以常理推断”,虽然他说的的确是常理,但可以这个常理触动了广大正义人民的道德情操,结果杯具了
如果真的客观的说,网上哀叹见义勇为越来越少,出了事情都是自顾自的也是这些正义人民,怎么许他们说就不许法官说呢:D,我们的周围,真的是广大人民和正义的媒体在彭宇案里所描述的,跟事情无关的人也都会主动助人的么?彭宇案的那个法官的所谓常理推断虽然是真话但太刺耳,结果画蛇添足,其实如果没这句话,这个案子的结果也不会有多少人质疑了,因为该法官的逻辑判断并不主要建立在所谓常理上的,而是建立在庭审各方所举出的证据之上。彭宇案还有个倒霉的地方是老太的儿子是公务员,本着公务员该死该死该该死的正义逻辑,老太要不是讹诈,正义人民是决不答应的:D
彭宇案最后的结果是二审调解,双方当事人签了保密协议,而且那个老太已经死了,所以内情恐怕永远是个谜了,只有正义媒体的呐喊回荡在人民心间:见义勇为反被敲诈,社会太黑暗,法官太无耻,公务员都该死:D
可能有错:D
oo7yjg 发表于 2011-8-31 16:40
1、有视频当然不用赔钱
2、诈骗有未遂,不过至少目前从新闻反应的情况上看,这事不算诈骗
3、就算打官司 ...
彭宇案,是举证规则的结果.从法律的角度,不能说是错.
敲诈/诈骗的,你得报警,经侦查可以立案的国家公诉;
诬陷的可以损害名誉民事起诉。要求赔偿和道歉。
oo7yjg 发表于 2011-8-31 16:55
你设想一下,你钱包丢了,里面装有大额现金和全部身份证件,旁边是你最怀疑的人,你会跟警察说,他可能偷 ...
这就是中国目前司法中缺陷所在 也是这类案件的结症之一 延续这种错误 那就永远不可能有个合理的解决
在法庭上可以不分轻重的胡说八道 还有什么好的结果
这玩意不能靠人的觉悟 要靠权利和责任的统一  说话阐述自己观点和认定的事实是权利 为自己的话负责是责任

PS 甚至很多电视上的庭审 一方当事人对证人说 我弄死你 也不会有什么后果 真悲哀
zhepro 发表于 2011-8-31 17:09
这就是中国目前司法中缺陷所在 也是这类案件的结症之一 延续这种错误 那就永远不可能有个合理的解决
在法 ...
这跟中国没关系,全世界都这样
法律要求人们理性,但没有要求人们绝对理性不带任何感性色彩,也不要求人们在法庭上发言达到论文水平,没有逻辑矛盾,没有轻率的结论。
如果仅仅说我弄死你,就得有后果,监狱得爆满:D
oo7yjg 发表于 2011-8-31 17:19
这跟中国没关系,全世界都这样
法律要求人们理性,但没有要求人们绝对理性不带任何感性色彩,也不要求人 ...
是么 我看的美剧和纪录片里面 威胁证人 妨碍司法 还是很重的罪的 现实中想必也不是随随便便的

事实上 前一阵子有个留学生 和教授吵架都着了道 这还不是法庭上
oo7yjg 发表于 2011-8-31 17:19
这跟中国没关系,全世界都这样
法律要求人们理性,但没有要求人们绝对理性不带任何感性色彩,也不要求人 ...
新加坡可以因为一句“弄死你”而告官,——当然,我们的女导游也可能是吓唬人
kobold 发表于 2011-8-31 11:44
自己沙发

不能让好人总是吃亏。。。。就是后面证明清白
LZ你就不怕斑斑挥舞屠刀
zhepro 发表于 2011-8-31 17:29
是么 我看的美剧和纪录片里面 威胁证人 妨碍司法 还是很重的罪的 现实中想必也不是随随便便的

事实上  ...
通过纪录片和电视剧是无法了解一个行业的
威胁证人当然属于妨碍司法,但什么样的行为才会构成“威胁”,也是有着严格的规定
新老军事迷 发表于 2011-8-31 17:30
新加坡可以因为一句“弄死你”而告官,——当然,我们的女导游也可能是吓唬人
中国也可以,但最终对方是否承担责任就在两可之间了
我不太清楚你的女导游所说的“告官”是很么意思
至少在中国大陆,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和诉讼请求,你去法院交钱起诉,法院都要受理,换言之,告官大概和对方是否承担责任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支持司机循民事途径要求老太太赔偿精神损失!
oo7yjg 发表于 2011-8-31 16:16
故意,指的不是她故意要钱,而是指的她为了要钱,故意往车上撞,即所谓的碰瓷
好吧。。。看起来得说她是为了要钱,故意、随意?抓住一个救她的车主告,以求赔偿
绝对是个问题,还有些“弱势”群体觉得自己受了伤害就胡来,比如在餐厅吃出了事就堵着门口妨碍营业,那营业损失怎么赔,蓄意闹事的要在米国直接能送进局子里
以常理看,现在多被反用。
就社会常理来看,人必然第一时间考虑到自己如何免责,那么出了事故,人的自然反应必然是想要逃跑。那么主动救人,说明问心无愧,在无证据时,按常理推断,既然没有跑,说明其认为不用跑,此事与其无关。
kobold 发表于 2011-9-1 11:37
好吧。。。看起来得说她是为了要钱,故意、随意?抓住一个救她的车主告,以求赔偿
出了事情都喜欢赖在别人头上,这几乎是人类的天性啊。看看网上诸多口水大军,抱怨制度、抱怨出身、抱怨社会、抱怨父母,没见谁抱怨自己的:D
我最近遇到一个很恶心的案件,某甲喝醉酒后误认为附近的某乙是来捣乱的,于是冲上去要打某乙,而某乙赶紧逃走,某甲的母亲知道自己儿子德性于是出来阻拦某甲,某甲因为醉酒随手把自己母亲推倒在地(此时某乙已经跑了),结果其母亲被摔伤,现在某甲及其母亲去法院起诉某乙要求某乙赔偿医药费和其他赔偿,理由是某甲母亲的伤是某乙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