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搀扶摔倒老太被判赔10万 法院称其行车致老太惊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2:17:42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8/18/8512644_0.shtml

2011年08月18日 20:1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成辉


1.jpg
许云鹤自己绘制的模拟现场图,蓝色代表汽车位置,红色代表王老太横行马路的轨迹。 许云鹤供图


2.jpg
许云鹤花费了3000元,通过司法鉴定,证明自己的车辆不曾与王秀芝老太发生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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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理由在网友中引发轩然大波,网友质疑这个案件性质比“彭宇案”还恶劣。 许云鹤供图

华声在线8月18日讯(记者罗浩)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事件回顾】

是碰瓷还是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然而,王老太却有着另一番说法。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法院判决】

许云鹤承担40%责任判赔108606元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记者看完这份民事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最新进展】

法院突然要求许云鹤到庭

在获悉判决结果后,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据悉,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

8月18日下午,天津市红桥人民法院突然通知许云鹤于8月19日上午到红桥区法院13厅,且未告知任何原因。

记者致电该案件审判长王雷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网友观点】比彭宇案更可耻?

许云鹤将自己的事情发到网上后,引发轩然大波。8月17日,网友将相关帖文转到微博,扩散速度进一步加快,不少名人加入讨论。截至记者发稿前,相关微博转发近6万,近2万网友参与讨论。8月17日晚上8点,许云鹤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马伯庸”:“这件事比彭宇案更可耻。以后看到老太倒地别说扶了,只要看到的都有罪。”

@“扬韬”:“这判决如果生效了,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天天坐在护栏那里等着,看到有车来就假装摔下来,然后拦住车要索赔,因为被这车吓一大跳,所以摔下来了,责任在这辆车呢。”

@“侠客不风流”:“现在只是一面之词,建议法院正视此事,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律师看法】要考虑社会影响

8月1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李健律师。李健律师指出,这起案件中,王老太作为起诉方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许云鹤,法院不应草率判决,要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宁可放过,不可错过,否则将磨灭仅存不多的公益之心。

针对许云鹤被判决赔偿8万多“八级伤残”的赔偿金,李健律师认为,王老太因未听从医生建议导致伤残,属于损害扩大,车主不应负担责任。

华声评论

难道又是一桩“彭宇案”?

又见“彭宇案”,天津车主因搀扶爬护栏摔倒老太被判赔10万,判决理由貌似合情合理,实则充满着荒唐。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见一些蹩脚的情节,一辆车远远驶来,一“路人”突然闯出没被撞到却倒地呻吟,我们都知道他玩的什么把戏。但如果按以上判决,敲诈者就无需伪装,直接义正言辞的说“因为你的车使我受到惊吓倒地致伤,你要赔偿云云”,而当事人却无可反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判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所据事实,也找不到所援引法律。判例中清楚写着老太太违法穿越,为何板子只打向车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必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以后谁还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对他们是不公的。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8/18/8512644_0.shtml

2011年08月18日 20:1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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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鹤自己绘制的模拟现场图,蓝色代表汽车位置,红色代表王老太横行马路的轨迹。 许云鹤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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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鹤花费了3000元,通过司法鉴定,证明自己的车辆不曾与王秀芝老太发生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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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理由在网友中引发轩然大波,网友质疑这个案件性质比“彭宇案”还恶劣。 许云鹤供图

华声在线8月18日讯(记者罗浩)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事件回顾】

是碰瓷还是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然而,王老太却有着另一番说法。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法院判决】

许云鹤承担40%责任判赔108606元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记者看完这份民事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最新进展】

法院突然要求许云鹤到庭

在获悉判决结果后,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据悉,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

8月18日下午,天津市红桥人民法院突然通知许云鹤于8月19日上午到红桥区法院13厅,且未告知任何原因。

记者致电该案件审判长王雷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网友观点】比彭宇案更可耻?

许云鹤将自己的事情发到网上后,引发轩然大波。8月17日,网友将相关帖文转到微博,扩散速度进一步加快,不少名人加入讨论。截至记者发稿前,相关微博转发近6万,近2万网友参与讨论。8月17日晚上8点,许云鹤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马伯庸”:“这件事比彭宇案更可耻。以后看到老太倒地别说扶了,只要看到的都有罪。”

@“扬韬”:“这判决如果生效了,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天天坐在护栏那里等着,看到有车来就假装摔下来,然后拦住车要索赔,因为被这车吓一大跳,所以摔下来了,责任在这辆车呢。”

@“侠客不风流”:“现在只是一面之词,建议法院正视此事,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律师看法】要考虑社会影响

8月1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李健律师。李健律师指出,这起案件中,王老太作为起诉方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许云鹤,法院不应草率判决,要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宁可放过,不可错过,否则将磨灭仅存不多的公益之心。

针对许云鹤被判决赔偿8万多“八级伤残”的赔偿金,李健律师认为,王老太因未听从医生建议导致伤残,属于损害扩大,车主不应负担责任。

华声评论

难道又是一桩“彭宇案”?

又见“彭宇案”,天津车主因搀扶爬护栏摔倒老太被判赔10万,判决理由貌似合情合理,实则充满着荒唐。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见一些蹩脚的情节,一辆车远远驶来,一“路人”突然闯出没被撞到却倒地呻吟,我们都知道他玩的什么把戏。但如果按以上判决,敲诈者就无需伪装,直接义正言辞的说“因为你的车使我受到惊吓倒地致伤,你要赔偿云云”,而当事人却无可反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判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所据事实,也找不到所援引法律。判例中清楚写着老太太违法穿越,为何板子只打向车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必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以后谁还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对他们是不公的。
看你们还敢骂南京法官!
该案件审判长王雷
大家要记住这个名字啊。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8-18 21:19
该案件审判长王雷
大家要记住这个名字啊。
  我一定设法把这个人写入一部长篇连载恶搞中。
这车主还在爱卡上面求助呢。马路上有监控的话,应该可以还他清白的。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8-18 21:20
  我一定设法把这个人写入一部长篇连载恶搞中。
有初稿么一小段也可以。我想看看。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8-18 21:20
  我一定设法把这个人写入一部长篇连载恶搞中。
在起点那里有一个很奇怪的小说,不知道是谁搞出来的.和超大渊源颇深.
南京某法官深感欣慰:咱终于后继有人了
河北老乡 发表于 2011-8-18 21:31
在起点那里有一个很奇怪的小说,不知道是谁搞出来的.和超大渊源颇深.
求联结。
在起点那里有一个很奇怪的小说,不知道是谁搞出来的.和超大渊源颇深.
同求联接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8-18 21:22
有初稿么一小段也可以。我想看看。
  初稿还在保密中呢,篇幅很长,远远超过鞭炮厂,所以还有很多文字要写。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8-18 21:22
有初稿么一小段也可以。我想看看。
  初稿还在保密中呢,篇幅很长,远远超过鞭炮厂,所以还有很多文字要写。
河北老乡 发表于 2011-8-18 21:31
在起点那里有一个很奇怪的小说,不知道是谁搞出来的.和超大渊源颇深.
  能否搬过来看看?
彭宇案加强版,如果终审依旧这个说辞,以后再问候南京法官的同时可以加上问候天津法官了……


本来不用他掏啥钱的,谁知道这车主交强险都不上,说啥好呢??

本来不用他掏啥钱的,谁知道这车主交强险都不上,说啥好呢??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8/18/8512644_0.shtml

华声在线8月18日讯(记者罗浩)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事件回顾】

是碰瓷还是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然而,王老太却有着另一番说法。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法院判决】

许云鹤承担40%责任判赔108606元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记者看完这份民事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最新进展】

法院突然要求许云鹤到庭

在获悉判决结果后,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据悉,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

8月18日下午,天津市红桥人民法院突然通知许云鹤于8月19日上午到红桥区法院13厅,且未告知任何原因。

记者致电该案件审判长王雷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网友观点】比彭宇案更可耻?

许云鹤将自己的事情发到网上后,引发轩然大波。8月17日,网友将相关帖文转到微博,扩散速度进一步加快,不少名人加入讨论。截至记者发稿前,相关微博转发近6万,近2万网友参与讨论。8月17日晚上8点,许云鹤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马伯庸”:“这件事比彭宇案更可耻。以后看到老太倒地别说扶了,只要看到的都有罪。”

@“扬韬”:“这判决如果生效了,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天天坐在护栏那里等着,看到有车来就假装摔下来,然后拦住车要索赔,因为被这车吓一大跳,所以摔下来了,责任在这辆车呢。”

@“侠客不风流”:“现在只是一面之词,建议法院正视此事,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律师看法】要考虑社会影响

8月1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李健律师。李健律师指出,这起案件中,王老太作为起诉方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许云鹤,法院不应草率判决,要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宁可放过,不可错过,否则将磨灭仅存不多的公益之心。

针对许云鹤被判决赔偿8万多“八级伤残”的赔偿金,李健律师认为,王老太因未听从医生建议导致伤残,属于损害扩大,车主不应负担责任。

华声评论

难道又是一桩“彭宇案”?

又见“彭宇案”,天津车主因搀扶爬护栏摔倒老太被判赔10万,判决理由貌似合情合理,实则充满着荒唐。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见一些蹩脚的情节,一辆车远远驶来,一“路人”突然闯出没被撞到却倒地呻吟,我们都知道他玩的什么把戏。但如果按以上判决,敲诈者就无需伪装,直接义正言辞的说“因为你的车使我受到惊吓倒地致伤,你要赔偿云云”,而当事人却无可反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判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所据事实,也找不到所援引法律。判例中清楚写着老太太违法穿越,为何板子只打向车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必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以后谁还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对他们是不公的。
谣言,一定是谣言,这事情不可能发生在我红色的天朝
吸血鬼骑士 发表于 2011-8-18 22:16
本来不用他掏啥钱的,谁知道这车主交强险都不上,说啥好呢??
这不是如此判决的理由。。。。
再次XX南京徐老太和某“法官”
随风飘 发表于 2011-8-18 22:25
谣言,一定是谣言,这事情不可能发生在我红色的天朝
这种事 很多 前端日子   还有一大学生 在校门口  一护就护了17万
法官都是文盲?
超级霉菌 发表于 2011-8-18 23:44
法官都是文盲?
法官是法盲
天朝的弱势优先就是扯蛋。现在根本分不清到底谁是弱势群体了。
法官有几个是真正靠实力考获得司法证的呢。特别是县级以下单位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康熙微服私访》,《铁齿铜牙纪晓岚》里面那些昏官看来都是有原型的了。
车车 发表于 2011-8-19 00:21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康熙微服私访》,《铁齿铜牙纪晓岚》里面那些昏官看来都是有原型的了。
才知道?
不关俺的事,打死不扶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8-18 22:10
  初稿还在保密中呢,篇幅很长,远远超过鞭炮厂,所以还有很多文字要写。
委员终于要发力了啊。{:3_94:}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1-8-19 01:34
委员终于要发力了啊。
鞭炮厂在哪里有啊?我没见过。。。。求见。
想想一下以后马路中间隔离带上座一溜老太太的情景

各位有车的,踏踏实实买一个行车摄像头把,几百元,不贵的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8-19 01:36
鞭炮厂在哪里有啊?我没见过。。。。求见。
你直接站短问委员要啊,而且委员也是有博客的,说不定上面就有

不过那时看鞭炮厂还挺新鲜挺幽默,用村庄形容世界形势,带点科普性质,现在再看就不一定合口味了
digi0811 发表于 2011-8-19 01:37
想想一下以后马路中间隔离带上座一溜老太太的情景

各位有车的,踏踏实实买一个行车摄像头把,几百 ...
黑白颠倒的世界啊。。。。。。。。。。
有录像也未必有用。。。。。。。。。。呵呵呵。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1-8-19 01:40
你直接站短问委员要啊,而且委员也是有博客的,说不定上面就有

不过那时看鞭炮厂还挺新鲜挺幽默,用村 ...
奥谢谢。 这次看来要转国内社会问题了。呵呵呵。
嘿嘿。。。。。。。所以我现在走马路上看到老年人都绕着走,摔倒了也绕着走,别怪我,我可没那么多闲钱
   本人前几天被一送报的电动车撞到前保险杠上那人躺倒不起幸亏是在一小区门口很多大爷大妈看到了全过程纷纷指责那个人俺才免了大难给了一百元了事。我当时停下在向一大爷问路人家就撞上来了。
有胆横穿半条马路,有胆翻越路中间隔离护栏,居然还会被离自己4,5米远的车吓到.......
这老太太不是一般的胆小啊,这一审法官不是一般的胆大啊
祥瑞御免,家宅平安。天津法官要接过南京法官的枪吗?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1-8-19 08:22
本人前几天被一送报的电动车撞到前保险杠上那人躺倒不起幸亏是在一小区门口很多大爷大妈看到了全过程纷纷 ...
多问一句,您是急停不?
某年骑车在一下坡,一的士高速超越我在我前面急停,然后下客,导致XD直接撞上的士后部......
唉,幸好无大碍
TPimage 发表于 2011-8-19 08:54
多问一句,您是急停不?
某年骑车在一下坡,一的士高速超越我在我前面急停,然后下客,导致XD直接撞上的士后部 ...
  他斜撞到我车前杠上。装报纸的兜子裂开了。
这个难道是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避免私家车过多上路而想出来的新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