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倒老人被男子搀扶后改口称遭其撞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9:22:49


南京又发生这样的D事 老太您哈能给南京人长点脸啊

此外采访时的视频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呢 此风真的不可长啊 南京人民的热情善良不能被一两个人给扼杀了
http://you.video.sina.com.cn/api ... kK6CDSBM9D9Gs/s.swf

南京又发生这样的D事 老太您哈能给南京人长点脸啊

此外采访时的视频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呢 此风真的不可长啊 南京人民的热情善良不能被一两个人给扼杀了
http://you.video.sina.com.cn/api ... kK6CDSBM9D9Gs/s.swf
重判诬告警世
其实政府有责任。就应该下发指导意见,这种讹人事件,报警后,一旦被证实,收钱的按诈骗立案,没收的按寻衅滋事立案,关他丫的几个,然后电视报纸宣传宣传,就老实了。不然没违法成本的事,比抢还安全可靠,谁不干。
unnamed089 发表于 2012-11-6 16:11
其实政府有责任。就应该下发指导意见,这种讹人事件,报警后,一旦被证实,收钱的按诈骗立案,没收的按寻衅 ...
一个老太太你能拿他怎么办 抓起来收押?
抹茶雪域 发表于 2012-11-6 00:14
一个老太太你能拿他怎么办 抓起来收押?
就算她快死了,也得惩罚,这种行为不惩罚很容易摧毁社会良知。
抹茶雪域 发表于 2012-11-6 16:14
一个老太太你能拿他怎么办 抓起来收押?
罚款。。。
老东西良心让狗吃了,怎么不早点死
以前有个“欺君之罪”,现在没有君主了,也就缺乏类似的惩罚依据了。是不是要学习国外来个宣誓?可惜宣誓也有封建余孽的味道,不值得提倡。只能判个伪证罪,大家不会很认同重罚。

要么针对广泛争议的重大案情,可不可以考虑搞听证会,直播,这种场合下的证言被揭穿,可以加重处罚。就立个法“欺骗公众”好了。以后对公知也这么审判。
GT445 发表于 2012-11-6 16:18
罚款。。。
你觉得能罚的出来吗 能做出这种事还怕你罚款?
这种事最好在当事人所在小区或者单位公示。
判不判是一回事,执不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民事  谁主张谁举证     彭宇案  法官和稀泥  
诈骗和诬告哪个合适这个案件?

上次问过一次。。。没答案

诚心求科普
简单的说,诬陷的违法成本太低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2-11-6 17:04
简单的说,诬陷的违法成本太低
这种事你们会怎么处理呢
{:yan:}哎呦又是南京
抹茶雪域 发表于 2012-11-6 17:18
这种事你们会怎么处理呢
我们没有权限处理这个,转交派出所啊~~~~
一个老太太你能拿他怎么办 抓起来收押?
关不是目的,关键是告诉大家这是不行的,是有违法成本的。有证据了,该判就判,判完那怕是什么缓期执行啊什么的,都不要紧,就是要从法律判决上白纸黑字写清楚,这人讹钱啦,是诈骗犯。这样一出,以后再有类似事,上大他们出警,只要说一句:想清楚了,人扶你了,你说人撞的,这要不是真的,你这是诈骗啊。至少能阻止七成人在这种情况讹人。
这事真的挺恶心的 伤的是人心啊
自己真实案例: 一次在龙江冬天一个老头骑电动车被另外一个也骑电动车的带到一下在我面前摔倒了 那个人头也没回的就骑走了 冬天老头穿的比较多身材也比较臃肿爬不起来 我下意识的就去把他扶了起来 等老头抓我膀子站起来的时候 我突然心里一惊万一他要讹我怎么办后脊梁都凉了 还好我听到的是谢谢才松口气
一件简简单单微不足道的小事竟然能让自己内心变得这么邪恶 自己也只能苦笑了
老而不死则为贼也
抹茶雪域 发表于 2012-11-6 16:14
一个老太太你能拿他怎么办 抓起来收押?
没听说过有那条法律对七十岁以上人群不适用的= =
以前听说过老不死的,不以为然,这回深信不疑了
最后的费迪南 发表于 2012-11-6 03:52
民事  谁主张谁举证     彭宇案  法官和稀泥
诈骗不算民事啊,哪个国家都得坐牢的。。。
这样的事情都是双方自己说怎么怎么没有证人没有证据,既不知道是老人在说谎也不知道是男子说谎,相对来说步行的路人撞到老人的可能性很低很低,除非走神乱岔或急事狂奔,这种双方都没有证据纠缠不清的事情最好政府买单支付医药费谢绝讹诈。
这样的事情都是双方自己说怎么怎么没有证人没有证据,既不知道是老人在说谎也不知道是男子说谎,相对来说步 ...
昏招,这样只是把冤大头的帽子扣给政府了,政府就算有钱也不能这么办,不然以后有人摔伤出车祸什么的就搞一桩无头案,政府买单,媒体一炒作,无耻之徒那么一学,不出一年全民免费医疗到可以提前实现了。
lookandsee 发表于 2012-11-6 20:15
昏招,这样只是把冤大头的帽子扣给政府了,政府就算有钱也不能这么办,不然以后有人摔伤出车祸什么的就搞 ...
地方政府的钱绝对没有这么好出的,除非像南京老太太这种儿子有权力的人。
[WARNING! WARNING!] http://p.you.video.sina.com.cn/swf/quotePlayer20121030_V4_4_41_43.swf?autoPlay=0&actlogActive=1&as=1&vid=89440157&uid=1&tokenURL=http%3A%2F%2Fyou.video.sina.com.cn%2Fapi%2FsinawebApi%2Foutplayrefer.php%2Fvid%3D89440157_1_bBm2HSA5CmTK%2Bl1lHz2stqkM7KQNt6nknynt71%2BiJAdZUw%2BOborfO4kK6CDSBM9D9Gs%2Fs.swf&tHostName=lt.cjdby.net
不麻烦政府法律了,就电视台报道一下,别打码,让群众自我判断,保证唾沫淹死畜生
soke 发表于 2012-11-6 22:53
不麻烦政府法律了,就电视台报道一下,别打码,让群众自我判断,保证唾沫淹死畜生
能干这种事的,唾沫星子是淹不死的,就得上实在的
双筒 发表于 2012-11-6 19:08
诈骗不算民事啊,哪个国家都得坐牢的。。。
关键就是即使查证了是诬陷  算得上诈骗吗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够不上啊
最后的费迪南 发表于 2012-11-6 10:19
关键就是即使查证了是诬陷  算得上诈骗吗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够不上啊
当然算啊。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来自百度百科)。 英文里这叫 extortion 或者 blackmail,绝对是够坐牢的份儿了。。。
当然算啊。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
你这得达到数额较大的限度。民法里关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里同样有欺诈的内容
双筒 发表于 2012-11-6 10:29
当然算啊。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
又见面了:handshake

这个情况一旦查实,法律就应该按敲诈勒索罪论处。社会风气不是靠自觉维护就能好的,坏人必须得到惩罚才行。如果坏人得利,人人都去当坏人了。
xucong900313 发表于 2012-11-6 10:59
你这得达到数额较大的限度。民法里关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里同样有欺诈的内容

百度里的介绍是: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5月18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有“较大”和“巨大”的分类,和处罚区别,但没说“较小”怎么判罚,也没说较小是不是就不算敲诈罪了。。。
general_j 发表于 2012-11-6 11:20
又见面了

这个情况一旦查实,法律就应该按敲诈勒索罪论处。社会风气不是靠自觉维护就能好的 ...
是啊,只要南京法官别太多,风气会慢慢改变的。。。
这样以后谁还敢做好事,都不敢了,得有多少摔倒的得不到及时帮助丧命,因此,这类人应该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一个判一个。
上次路口碰到一老太摔倒,正要去扶,被一大叔抢先。大叔真帅!
百度里的介绍是: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
还记得有个公交车司机扶老人被讹,后车载视频有记录弄清的不。那个老太就要的三千。当时我就想,师傅给他三千,拍视频,回头报案诈骗。这样一出,那是多好的教育视频啊,绝对能纠正很多身心都快完蛋的人的三观。
抹茶雪域 发表于 2012-11-6 16:14
一个老太太你能拿他怎么办 抓起来收押?
罚个倾家荡产,让她骗!
她不是爱钱不要命么?那就罚她财产好了。
双筒 发表于 2012-11-7 01:22
百度里的介绍是: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
较小有行政治安处罚和民法在管。。
个老不死的就应该告他个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