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车主称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偿10万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4:06:58
    2011年08月18日 20:1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成辉

华声在线8月18日讯(记者罗浩)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事件回顾】

是碰瓷还是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然而,王老太却有着另一番说法。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法院判决】

许云鹤承担40%责任判赔108606元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记者看完这份民事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最新进展】

法院突然要求许云鹤到庭

在获悉判决结果后,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据悉,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

8月18日下午,天津市红桥人民法院突然通知许云鹤于8月19日上午到红桥区法院13厅,且未告知任何原因。

记者致电该案件审判长王雷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网友观点】比彭宇案更可耻?

许云鹤将自己的事情发到网上后,引发轩然大波。8月17日,网友将相关帖文转到微博,扩散速度进一步加快,不少名人加入讨论。截至记者发稿前,相关微博转发近6万,近2万网友参与讨论。8月17日晚上8点,许云鹤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马伯庸”:“这件事比彭宇案更可耻。以后看到老太倒地别说扶了,只要看到的都有罪。”

@“扬韬”:“这判决如果生效了,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天天坐在护栏那里等着,看到有车来就假装摔下来,然后拦住车要索赔,因为被这车吓一大跳,所以摔下来了,责任在这辆车呢。”

@“侠客不风流”:“现在只是一面之词,建议法院正视此事,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律师看法】要考虑社会影响

8月1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李健律师。李健律师指出,这起案件中,王老太作为起诉方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许云鹤,法院不应草率判决,要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宁可放过,不可错过,否则将磨灭仅存不多的公益之心。

针对许云鹤被判决赔偿8万多“八级伤残”的赔偿金,李健律师认为,王老太因未听从医生建议导致伤残,属于损害扩大,车主不应负担责任。

华声评论

难道又是一桩“彭宇案”?

又见“彭宇案”,天津车主因搀扶爬护栏摔倒老太被判赔10万,判决理由貌似合情合理,实则充满着荒唐。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见一些蹩脚的情节,一辆车远远驶来,一“路人”突然闯出没被撞到却倒地呻吟,我们都知道他玩的什么把戏。但如果按以上判决,敲诈者就无需伪装,直接义正言辞的说“因为你的车使我受到惊吓倒地致伤,你要赔偿云云”,而当事人却无可反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判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所据事实,也找不到所援引法律。判例中清楚写着老太太违法穿越,为何板子只打向车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必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以后谁还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对他们是不公的。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8/18/8512644_0.shtml



    2011年08月18日 20:1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成辉

华声在线8月18日讯(记者罗浩)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事件回顾】

是碰瓷还是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然而,王老太却有着另一番说法。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法院判决】

许云鹤承担40%责任判赔108606元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记者看完这份民事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最新进展】

法院突然要求许云鹤到庭

在获悉判决结果后,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据悉,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

8月18日下午,天津市红桥人民法院突然通知许云鹤于8月19日上午到红桥区法院13厅,且未告知任何原因。

记者致电该案件审判长王雷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网友观点】比彭宇案更可耻?

许云鹤将自己的事情发到网上后,引发轩然大波。8月17日,网友将相关帖文转到微博,扩散速度进一步加快,不少名人加入讨论。截至记者发稿前,相关微博转发近6万,近2万网友参与讨论。8月17日晚上8点,许云鹤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马伯庸”:“这件事比彭宇案更可耻。以后看到老太倒地别说扶了,只要看到的都有罪。”

@“扬韬”:“这判决如果生效了,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天天坐在护栏那里等着,看到有车来就假装摔下来,然后拦住车要索赔,因为被这车吓一大跳,所以摔下来了,责任在这辆车呢。”

@“侠客不风流”:“现在只是一面之词,建议法院正视此事,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律师看法】要考虑社会影响

8月1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李健律师。李健律师指出,这起案件中,王老太作为起诉方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许云鹤,法院不应草率判决,要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宁可放过,不可错过,否则将磨灭仅存不多的公益之心。

针对许云鹤被判决赔偿8万多“八级伤残”的赔偿金,李健律师认为,王老太因未听从医生建议导致伤残,属于损害扩大,车主不应负担责任。

华声评论

难道又是一桩“彭宇案”?

又见“彭宇案”,天津车主因搀扶爬护栏摔倒老太被判赔10万,判决理由貌似合情合理,实则充满着荒唐。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见一些蹩脚的情节,一辆车远远驶来,一“路人”突然闯出没被撞到却倒地呻吟,我们都知道他玩的什么把戏。但如果按以上判决,敲诈者就无需伪装,直接义正言辞的说“因为你的车使我受到惊吓倒地致伤,你要赔偿云云”,而当事人却无可反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判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所据事实,也找不到所援引法律。判例中清楚写着老太太违法穿越,为何板子只打向车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必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以后谁还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对他们是不公的。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8/18/8512644_0.shtml



我一直在琢磨这事,首先私了,多给点钱,然后告她敲诈勒索,这个黑白不就倒回来了?
首先私了,千万别上公安局处理。然后所有谈话都录影,特别是收条要注意,一定写是撞上的。最后调录像,车鉴定。这个肯定的敲诈勒索罪成立了。所有损失都回来。
反正也是保险公司出钱, 赔10万就赔呗
出门在外遇老人~不搀扶、不让座,能保持距离多远就多远~
唉!世风日下,但该做的事还得做啊!有时候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打110叫警察来扶,如果牛到能讹上警察……
哎,难怪要加薪。。。。。
十五字 发表于 2011-8-19 22:43
打110叫警察来扶,如果牛到能讹上警察……
人家法院判决可是说你在附近就要赔偿的。跟扶不扶没有关系。
赶羚羊 发表于 2011-8-19 23:14
人家法院判决可是说你在附近就要赔偿的。跟扶不扶没有关系。
想啥呢?我走了他找谁去
而且我又没肇事算不上肇事逃逸
周围人那么多,他准备划多大一圈儿啊?
圈儿里的都判?
NC的法官有,不过不会太多
嚼情点儿就能让NC更少些
见义勇为改为见义勇赔
现在法院的人都是些脑残!
我一直认为素质低的都在政府部门,脑残都在法院,白痴又叫公务员,混混都在城管!
唉,媒体真是害人不浅,这篇报道只是截取了一部分的事实,车主用谎言来为自己辩护,使我对他的信任极度降低,反正我是怀疑他是撞了的,以这种口气说话的话
这样只会让人越来越冷漠…这老太太怎么这样…
社会啊。。。。
事实按时到 发表于 2011-8-20 09:27
唉,媒体真是害人不浅,这篇报道只是截取了一部分的事实,车主用谎言来为自己辩护,使我对他的信任极度降低 ...
看样子你知道全部事实,来,说说!
南亭晚枫 发表于 2011-8-20 15:22
看样子你知道全部事实,来,说说!
我给你找找判决书,那判决书主要就是一个问题,这个事故能否被认定为交通事故,两方都没有决定性证据,但老太的更可信,而且车主没有主动辩驳,所以判了交通事故,确定是交通事故的话,法院的判决就没有任何问题了,车主没买交强险。。
南亭晚枫 发表于 2011-8-20 15:22
看样子你知道全部事实,来,说说!
htt   p://ww  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15299422 去掉空格
事实按时到 发表于 2011-8-20 09:27
唉,媒体真是害人不浅,这篇报道只是截取了一部分的事实,车主用谎言来为自己辩护,使我对他的信任极度降低 ...
对你这类不好好查阅相关资料凭臆想断定是非的人真是无语。。。。。。

泰格儿 发表于 2011-8-20 16:16
对你这类不好好查阅相关资料凭臆想断定是非的人真是无语。。。。。。


判决书都看过了好伐。。而且和几个律师朋友讨论过
泰格儿 发表于 2011-8-20 16:16
对你这类不好好查阅相关资料凭臆想断定是非的人真是无语。。。。。。


判决书都看过了好伐。。而且和几个律师朋友讨论过
事实按时到 发表于 2011-8-20 16:24
判决书都看过了好伐。。而且和几个律师朋友讨论过
这是一审好发,司法鉴定也没有明确指出许云鹤 的车子和那个老太有直接身体接触,现在就是不能断定当事人也没有证据拿出老太是因为爬护栏而引起的摔伤,在天津,还有几户人家是拿不出一万多元的医疗费,那老太婆压根就没什么大问题,要不然5天就能出院?别说被车子撞,就是被车子去挤一下你看看能不能5天出院,讹人的啊~!
泰格儿 发表于 2011-8-20 16:43
这是一审好发,司法鉴定也没有明确指出许云鹤 的车子和那个老太有直接身体接触,现在就是不能断定当事人也 ...
车主没买交强险。。。10W是惩罚性赔款
事实按时到 发表于 2011-8-20 16:47
车主没买交强险。。。10W是惩罚性赔款
而且这个标题和事故的事实有一定的差异,
事实按时到 发表于 2011-8-20 16:47
车主没买交强险。。。10W是惩罚性赔款
没买交强险跟这事有P关系,何来惩罚性“赔款”?
罚款是罚款,赔款是赔款,法院不照样是乱来!

seancage 发表于 2011-8-20 16:50
没买交强险跟这事有P关系,何来惩罚性“赔款”?
罚款是罚款,赔款是赔款,法院不照样是乱来!


认定为交通事故后 没买交强险 交强险的钱要全陪,车主审理的时候也没怎么辩护,事故鉴定书还是法院自己调的。。
seancage 发表于 2011-8-20 16:50
没买交强险跟这事有P关系,何来惩罚性“赔款”?
罚款是罚款,赔款是赔款,法院不照样是乱来!


认定为交通事故后 没买交强险 交强险的钱要全陪,车主审理的时候也没怎么辩护,事故鉴定书还是法院自己调的。。
事实按时到 发表于 2011-8-20 16:57
认定为交通事故后 没买交强险 交强险的钱要全陪,车主本来以为没多少的,审理的时候也没怎么辩护,事故鉴 ...
看来得买个行车记录仪去……
seancage 发表于 2011-8-20 16:59
看来得买个行车记录仪去……
交通法七十六条是发生交通事故默认车主全责,然后车主能证明多少责任不是他的就少赔多少,不过如果没买交强险,即使行人全责,车主也要把交强险的钱全拿出来。。。
围观中!
这个全责要是判下来,以后麻烦,以后这老人说哪里不舒服这些告你上法院的话,到时候你过了对全责认证的申诉期,就等着倒霉吧
看过以前的一个新闻
一个老汉一年之内在同一个路口被车撞了将近二百次,后来派出所的民警都跟他熟了,再领司机过来一律放走
好多法盲,好多没车人士,上面有人说了!问题是车主没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