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路边摔倒 村民背其回家成被告(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03:38:30
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官坝村村民陈学清说,自己原本是想做件好事,才把倒在地上的本村老人唐正英背送回家中,没想到不久后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因为被他送回家的老人唐正英说,自己倒地的原因就是被陈学清撞倒的,他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总计各项损失74822元,把陈学清告上了法庭。10月16日,昭通市昭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案。

  对簿公堂——受伤经过各执一词

  74岁的原告唐正英称,4月16日晚8点许,她在回家途中被被告陈学清撞倒在地,之后陈学清将其扶起,但由于自己走不动路,陈学清便把她背送回家中。第二天,陈学清及唐正英的家属将她送往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医院诊断为骨盆左侧骨质断裂,并略向上移位,需动手术更换人工股骨头。经鉴定,唐正英的伤势为7级伤残,需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而陈学清拒绝承担数万元医疗费。“陈学清的做法,从道义上和法律上都说不过去。”原告唐正英在法庭上说。

  被告陈学清则称,当晚,他从家里前往商店买烟,走到村民邓某家门左侧,看到原告、也是他妻子的本家婶子唐正英倒在地上,出于好心才上前将其扶起。他说,当时现场有一名骑摩托车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而自己一直将受伤的唐正英搀扶到路边石头上休息并把她背回家中。没想到,自认为做了一件好事,却因此而成了被告。

  证据证言——双方互指胡编乱造

  庭审中,原告提交了一份案件笔录及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而被告陈学清则请来了现场的目击证人闻登华,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但双方在法庭上再次发生激烈争论,都说对方的证据无理,并且是假的。原告认为如果不是陈学清撞的人,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证人闻登华当庭陈述时说,当晚他去官坝村找人干活,在转弯处放慢了摩托车的速度,他看到几米远处,唐正英老人突然之间被绊倒了,而旁边的陈学清上前把老人扶了起来,并没有看到陈学清和唐正英相撞的瞬间。之后,他因怕招惹麻烦,就骑车快速离开了现场。闻登华此言一出,庭下原告方的人便乱成一团,纷纷指责他胡编乱造,并说闻登华是被告请来的假证人。

  庭审未果——到底是谁蒙了冤?

  法院听取双方陈述后,因证据不足,没有当庭宣判。

  “只要陈学清把我治疗得可以上厕所就行了,出于彼此是亲戚的考虑,以前的事也就算了。”原告唐正英及亲人这样说,“陈学清所找的证人都是假的,不管到什么时候我们都要讨回公道的。”

  陈学清则表示:“假如好人好事都不能做的话,这个社会成什么了?中国的传统美德哪里去了?助人为乐反成被告,太冤了太不公平了,假如这次官司都输了,我会继续上诉到底。”

  相关链接——南京“搀扶”老太被判赔4万惹争议

  今年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

  彭宇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2007年9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此判决引来社会各界一片哗然。

  都市时报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官坝村村民陈学清说,自己原本是想做件好事,才把倒在地上的本村老人唐正英背送回家中,没想到不久后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因为被他送回家的老人唐正英说,自己倒地的原因就是被陈学清撞倒的,他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总计各项损失74822元,把陈学清告上了法庭。10月16日,昭通市昭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案。

  对簿公堂——受伤经过各执一词

  74岁的原告唐正英称,4月16日晚8点许,她在回家途中被被告陈学清撞倒在地,之后陈学清将其扶起,但由于自己走不动路,陈学清便把她背送回家中。第二天,陈学清及唐正英的家属将她送往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医院诊断为骨盆左侧骨质断裂,并略向上移位,需动手术更换人工股骨头。经鉴定,唐正英的伤势为7级伤残,需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而陈学清拒绝承担数万元医疗费。“陈学清的做法,从道义上和法律上都说不过去。”原告唐正英在法庭上说。

  被告陈学清则称,当晚,他从家里前往商店买烟,走到村民邓某家门左侧,看到原告、也是他妻子的本家婶子唐正英倒在地上,出于好心才上前将其扶起。他说,当时现场有一名骑摩托车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而自己一直将受伤的唐正英搀扶到路边石头上休息并把她背回家中。没想到,自认为做了一件好事,却因此而成了被告。

  证据证言——双方互指胡编乱造

  庭审中,原告提交了一份案件笔录及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而被告陈学清则请来了现场的目击证人闻登华,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但双方在法庭上再次发生激烈争论,都说对方的证据无理,并且是假的。原告认为如果不是陈学清撞的人,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证人闻登华当庭陈述时说,当晚他去官坝村找人干活,在转弯处放慢了摩托车的速度,他看到几米远处,唐正英老人突然之间被绊倒了,而旁边的陈学清上前把老人扶了起来,并没有看到陈学清和唐正英相撞的瞬间。之后,他因怕招惹麻烦,就骑车快速离开了现场。闻登华此言一出,庭下原告方的人便乱成一团,纷纷指责他胡编乱造,并说闻登华是被告请来的假证人。

  庭审未果——到底是谁蒙了冤?

  法院听取双方陈述后,因证据不足,没有当庭宣判。

  “只要陈学清把我治疗得可以上厕所就行了,出于彼此是亲戚的考虑,以前的事也就算了。”原告唐正英及亲人这样说,“陈学清所找的证人都是假的,不管到什么时候我们都要讨回公道的。”

  陈学清则表示:“假如好人好事都不能做的话,这个社会成什么了?中国的传统美德哪里去了?助人为乐反成被告,太冤了太不公平了,假如这次官司都输了,我会继续上诉到底。”

  相关链接——南京“搀扶”老太被判赔4万惹争议

  今年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

  彭宇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2007年9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此判决引来社会各界一片哗然。

  都市时报
躺在自家床上的唐正英老人和被告上法庭的陈学清
肯定赔,因为可以推理嘛!
奶奶的,什么社会啊.两个人当中肯定有一个是丧天良的
又一起恐怖事件。。。。:L :L :L
不是说我国的测谎仪已经投入使用了?应该测测谁在说谎
这个世道啊,好人难做,好事难做
测谎仪的原理是什么啊,我怎么就感觉那东西一点都不可靠
对三天两头说慌的人 根本测不出来。。。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没有第三者看到,遇到跌倒的老人,我是绝对不会亲自服的.
最麻烦的就是这种现场只有两个当事人的案件
又开始了...................:L
原帖由 yanzi_sy 于 2007-10-20 21:17 发表
没有第三者看到,遇到跌倒的老人,我是绝对不会亲自服的.

其实从法律来讲是很清楚地,你不会因为扶老人做好事而承担责任。
南京彭宇案的法官是罕见的,这么愚蠢的法官是很少见的。
徇私枉法的法官很多,但像彭宇案那样在脸上写着徇私枉法的法官恐怕就这么一个。
见到有人跌倒!?  “快闪”!!!!
原帖由 Hed 于 2007-10-20 22:07 发表

其实从法律来讲是很清楚地,你不会因为扶老人做好事而承担责任。
南京彭宇案的法官是罕见的,这么愚蠢的法官是很少见的。
徇私枉法的法官很多,但像彭宇案那样在脸上写着徇私枉法的法官恐怕就这么一个。

彭宇案有后续结果了吗?关注中。
天天看到这样的贴子,会越来越不和谐的呀
tmd,发瘟疫吧,闹独立吧,搞动乱吧,打仗吧,彗星撞地球吧~~~~~~

地球上的人类真是越来越恶心,干脆死了算了
那个老太太是个骗子!!!!!!!!!!!:@ 妈的
这世道。。。。。
原帖由 Hed 于 2007-10-20 22:07 发表

其实从法律来讲是很清楚地,你不会因为扶老人做好事而承担责任。
南京彭宇案的法官是罕见的,这么愚蠢的法官是很少见的。
徇私枉法的法官很多,但像彭宇案那样在脸上写着徇私枉法的法官恐怕就这么一个。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原告认为如果不是陈学清撞的人,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L :L   又一次~~~没有激情了:L :( :(
有样学样了,南京榜样啊!:@
法律不讨论真假,只讨论证据。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看来以后碰到这种没有证人的事情,只有闪人了。就是有证人,你能指望他出来吗。看来以后做好事还真要有个摄像的:(
原告认为如果不是陈学清撞的人,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法院要是再让这种混帐逻辑行得通,社会道德就没救了:L
原帖由 菜鸟001 于 2007-10-21 09:12 发表
看来以后碰到这种没有证人的事情,只有闪人了。就是有证人,你能指望他出来吗。看来以后做好事还真要有个摄像的:(



按逻辑 你怎么会做好事带摄像机呢   :@ :@ :Q :Q
哎~~~
怎么这样了
]]
彭宇案,老太太在法庭上就有那么多被驳倒的谎言,为什么法官看不到呢??
原帖由 永远的麦子 于 2007-10-21 11:52 发表
爱老携幼的事情多的是,媒体专找这个犄角去报道,世界很大,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怎么不多讲讲正面的啊,现在很多媒体不但是和体制过不去,还要和人类的基本道德观过不去,一群混蛋!!!!!!!

当地政府的宣传部门不知道在做 ...


说的好,看看拿到奥斯卡的国产电影都是些什么玩意.

:( :( :(
:( :( 以后见到摔倒的人就躲``````````````````没办法```:(
两天前我看一老头老太在上出租时摔倒了,我想去扶可还是放弃了怕惹上官非。
原帖由 永远的麦子 于 2007-10-21 11:52 发表
爱老携幼的事情多的是,媒体专找这个犄角去报道,世界很大,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怎么不多讲讲正面的啊,现在很多媒体不但是和体制过不去,还要和人类的基本道德观过不去,一群混蛋!!!!!!!

当地政府的宣传部门不知道在做 ...


赞同麦子。

隐善扬恶,当今媒体之病也。

附和者,是做过此类善事呢,还是不肯做来找理由的。


助过人的朋友也来说说,大家中有几人遇到过此类极品?反正我是没遇过。

一个坚定行善信念的人,即使遇到反噬,也不会改初衷,一如彭宇。

我赞叹彭宇坚持为“人”,不入浊流的态度:“下次,我还会去扶”。
老太跌到,注意!
]]
安全警告:老太太出没,注意!
我昨天扶中风的老太太上电梯了;funk ;funk ;funk
不长记性!:L :L :L
进来反省下!:L :L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