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扶起摔倒老太成被告 法官建议救人讲方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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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4 02:54:35 来源: 重庆晚报(重庆) 跟贴 232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2009年11月14日,重庆一名初二学生扶起摔倒的老太,但老人及其子女称其是肇事者,起诉并要求其父母赔偿。一审时多人证明少年清白,法院驳回老人诉讼请求,老人不服上诉。二审开庭这天,老人撤诉。该少年变得沉默寡言,他哭问父母“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




重庆晚报11月14日报道

  1年前的今天,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
  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一审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诉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天,老人主动要求撤诉。
  虽然赢了官司,事隔1年,做好事的万鑫并未从阴影中走出来。一向老实的他变得比过去更加沉闷,成绩一落千丈。

救了摔倒老人
反倒成为被告

  2009年11月14日,万州区分水中学15岁的初二男生万鑫,去万州李河镇高升村赶场。下午2时许,万鑫赶场后独自回家。
  万鑫称,这时,他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哎哟”声,回头一看,两米开外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正在痛苦呻吟。
  万鑫说,自己跑过去将老人扶起,问她严不严重。但是,老人一把抓住他,说是他把她撞倒了。万鑫有口难辩。
  在街上摆摊的万鑫母亲莫修芬闻讯赶来,发现万鑫与受伤老人正在争辩。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她赶紧带老人到高升卫生院检查,并为老人支付了65元检查费。老人腿部受伤,当晚,莫修芬将老人送到万州城区医院治疗。老人随后住院19天,莫修芬支付医疗费2万多元。
  老人住院期间,老人的亲属要求万鑫父母赔钱。由于万鑫坚称自己是做好事,没有撞人,万鑫父母拒绝了对方要求。
  今年3月11日,老人将万鑫告到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30483.5元。

多名证人出庭
证明少年清白

  今年4月16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引人关注的案件。
  做了好事,却成被告,许多人为万鑫的遭遇鸣不平。开庭这天,大家自发到法庭为万鑫作证。因为万鑫要上课,万鑫的父母替他出庭。
  受伤的老人姓张,今年77岁,是万州区后山镇的村民。这一天,老人找好的证人李某却没有出庭为她作证。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高升卫生院门前附近的街道上摔倒,与原告相向行走的被告返回约两米,将原告扶起后,原告就把被告扯住不准走。原告证人未出庭,且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故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撞倒原告。
  老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万鑫的父亲万良成说,法院的判决让全家感到很欣慰。但是,随后,老人又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万鑫及父母再次处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证人新疆返回
声援无辜少年

  “我娃儿是冤枉的,请好心人站出来,为他作证。”老人上诉后,万鑫父母到处寻找更多的目击证人。
  这件事让远在新疆打工的万州市民谭祥宣知道了。为了给孩子讨回清白,他辞掉工作,自掏腰包,坐火车回到万州。
  谭祥宣称,事发时,他在现场,看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当时,老人扭住孩子不放,他当场就对老人的行为表示了不满。
  老人摔倒不久,谭祥宣去新疆打工。听说做了好事的孩子蒙冤当了被告,谭祥宣出于良知,回家声援无辜的孩子。

二审开庭当天
老人主动撤诉

  8月3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兰光华开庭审理此案。但是,老人及家属迟迟未到场。
  兰光华打电话问老人的子女,对方称,他们不想上诉了,要撤诉。
  这天,一个自称老人孙子的年轻人送来一份盖有手印的书面撤诉请求。上面写道,老人是万鑫撞倒的,因为找不到证据,所以不想再打官司。他说,这手印是老人的。
  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思吗?兰光华带上书记员,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来到老人家核实。
  经证实,老人确实想撤诉。她仍坚持“是那个学生娃儿(指万鑫)撞倒的我”。她说,找不到证据,她一家人也不想再扯这件事了。随后,老人的几个子女在这份撤诉请求上签了字。
  闹得沸沸扬扬的万鑫当被告一事,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

新闻面对面
对话万鑫父亲

  “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对话万鑫“我一天到晚都想这件事”
  “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
  事隔1年,当事双方现在如何?记者试图联系摔倒的老人及其亲属,未果。
  昨日,记者联系上万鑫和他的父亲万良成。
  记者:这件事对孩子有啥影响?
  万良成:他过去比较开朗,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变得沉默寡言,成绩一落千丈。有几次,我还发现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问他哭啥,他说:“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
  记者:今后你还会叫他做好事吗?
  万良成:那是肯定的。天底自有公理在,好人有好报。我希望儿子继续做好事。

对话万鑫

  “我一天到晚都想这件事”
  记者:老人说你把她撞倒了。
  万鑫:没有。是我把她扶起来的。我是冤枉的。
  记者:对这件事,你怎么想?
  万鑫:社会太复杂了。
  记者;听说你成绩下滑很多?
  万鑫:我一天到晚都在想这件事,上课也分心,晚上睡不着觉,我怕别人说我是坏人。我其实是做了好事。
  记者;今后有人摔倒了,你还会出手帮人吗?
  万鑫:会!但是之前要把事情搞清楚,免得惹麻烦。

法官建议
救人也要讲方法

  法官兰光华说,万鑫做好事,却成了被告,如果法院判他赔钱,这不仅是对万鑫的一种伤害,让他在今后的人生中难辨是非,还将影响到社会风气,今后,谁还敢做好事?
  他说,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为了避免好事做完当被告,市民在救人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有旁人在场的时候,最好叫上一两个帮手,一起去帮助别人。也可大喊一声“有人摔倒(受伤)了”,提醒别人注意。
  第一时间报警,等待救援,及时形成证据。

新闻链接

  ●2006年11月20日,南京青年彭宇在公共汽车站扶起跌倒的徐老太,并送她去医院检查。不想,徐老太及家人得知她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他承担医疗费。被拒绝后,徐老太向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彭宇赔偿45876元,10日内给付。彭宇不服,上诉。最终,双方和解。

  ●2006年11月的一天,山东平阴县村民丁某骑自行车沿220国道行驶,遇王某骑摩托车从后面驶来。王某说,当他骑车超越丁某大约5米时,从后视镜中发现丁某摔倒,急忙返回,并拨打了120。哪知,后来丁某将他告到法院,说是他的摩托车将自己挂伤,要求赔偿。由于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丁某的诉讼请求。(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赵庆博 陈国栋) http://news.163.com/10/1114/02/6LDTPV8900011229.html


2010-11-14 02:54:35 来源: 重庆晚报(重庆) 跟贴 232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2009年11月14日,重庆一名初二学生扶起摔倒的老太,但老人及其子女称其是肇事者,起诉并要求其父母赔偿。一审时多人证明少年清白,法院驳回老人诉讼请求,老人不服上诉。二审开庭这天,老人撤诉。该少年变得沉默寡言,他哭问父母“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




重庆晚报11月14日报道

  1年前的今天,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
  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一审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诉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天,老人主动要求撤诉。
  虽然赢了官司,事隔1年,做好事的万鑫并未从阴影中走出来。一向老实的他变得比过去更加沉闷,成绩一落千丈。

救了摔倒老人
反倒成为被告

  2009年11月14日,万州区分水中学15岁的初二男生万鑫,去万州李河镇高升村赶场。下午2时许,万鑫赶场后独自回家。
  万鑫称,这时,他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哎哟”声,回头一看,两米开外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正在痛苦呻吟。
  万鑫说,自己跑过去将老人扶起,问她严不严重。但是,老人一把抓住他,说是他把她撞倒了。万鑫有口难辩。
  在街上摆摊的万鑫母亲莫修芬闻讯赶来,发现万鑫与受伤老人正在争辩。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她赶紧带老人到高升卫生院检查,并为老人支付了65元检查费。老人腿部受伤,当晚,莫修芬将老人送到万州城区医院治疗。老人随后住院19天,莫修芬支付医疗费2万多元。
  老人住院期间,老人的亲属要求万鑫父母赔钱。由于万鑫坚称自己是做好事,没有撞人,万鑫父母拒绝了对方要求。
  今年3月11日,老人将万鑫告到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30483.5元。

多名证人出庭
证明少年清白

  今年4月16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引人关注的案件。
  做了好事,却成被告,许多人为万鑫的遭遇鸣不平。开庭这天,大家自发到法庭为万鑫作证。因为万鑫要上课,万鑫的父母替他出庭。
  受伤的老人姓张,今年77岁,是万州区后山镇的村民。这一天,老人找好的证人李某却没有出庭为她作证。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高升卫生院门前附近的街道上摔倒,与原告相向行走的被告返回约两米,将原告扶起后,原告就把被告扯住不准走。原告证人未出庭,且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故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撞倒原告。
  老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万鑫的父亲万良成说,法院的判决让全家感到很欣慰。但是,随后,老人又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万鑫及父母再次处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证人新疆返回
声援无辜少年

  “我娃儿是冤枉的,请好心人站出来,为他作证。”老人上诉后,万鑫父母到处寻找更多的目击证人。
  这件事让远在新疆打工的万州市民谭祥宣知道了。为了给孩子讨回清白,他辞掉工作,自掏腰包,坐火车回到万州。
  谭祥宣称,事发时,他在现场,看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当时,老人扭住孩子不放,他当场就对老人的行为表示了不满。
  老人摔倒不久,谭祥宣去新疆打工。听说做了好事的孩子蒙冤当了被告,谭祥宣出于良知,回家声援无辜的孩子。

二审开庭当天
老人主动撤诉

  8月3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兰光华开庭审理此案。但是,老人及家属迟迟未到场。
  兰光华打电话问老人的子女,对方称,他们不想上诉了,要撤诉。
  这天,一个自称老人孙子的年轻人送来一份盖有手印的书面撤诉请求。上面写道,老人是万鑫撞倒的,因为找不到证据,所以不想再打官司。他说,这手印是老人的。
  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思吗?兰光华带上书记员,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来到老人家核实。
  经证实,老人确实想撤诉。她仍坚持“是那个学生娃儿(指万鑫)撞倒的我”。她说,找不到证据,她一家人也不想再扯这件事了。随后,老人的几个子女在这份撤诉请求上签了字。
  闹得沸沸扬扬的万鑫当被告一事,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

新闻面对面
对话万鑫父亲

  “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对话万鑫“我一天到晚都想这件事”
  “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
  事隔1年,当事双方现在如何?记者试图联系摔倒的老人及其亲属,未果。
  昨日,记者联系上万鑫和他的父亲万良成。
  记者:这件事对孩子有啥影响?
  万良成:他过去比较开朗,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变得沉默寡言,成绩一落千丈。有几次,我还发现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问他哭啥,他说:“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
  记者:今后你还会叫他做好事吗?
  万良成:那是肯定的。天底自有公理在,好人有好报。我希望儿子继续做好事。

对话万鑫

  “我一天到晚都想这件事”
  记者:老人说你把她撞倒了。
  万鑫:没有。是我把她扶起来的。我是冤枉的。
  记者:对这件事,你怎么想?
  万鑫:社会太复杂了。
  记者;听说你成绩下滑很多?
  万鑫:我一天到晚都在想这件事,上课也分心,晚上睡不着觉,我怕别人说我是坏人。我其实是做了好事。
  记者;今后有人摔倒了,你还会出手帮人吗?
  万鑫:会!但是之前要把事情搞清楚,免得惹麻烦。

法官建议
救人也要讲方法

  法官兰光华说,万鑫做好事,却成了被告,如果法院判他赔钱,这不仅是对万鑫的一种伤害,让他在今后的人生中难辨是非,还将影响到社会风气,今后,谁还敢做好事?
  他说,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为了避免好事做完当被告,市民在救人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有旁人在场的时候,最好叫上一两个帮手,一起去帮助别人。也可大喊一声“有人摔倒(受伤)了”,提醒别人注意。
  第一时间报警,等待救援,及时形成证据。

新闻链接

  ●2006年11月20日,南京青年彭宇在公共汽车站扶起跌倒的徐老太,并送她去医院检查。不想,徐老太及家人得知她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他承担医疗费。被拒绝后,徐老太向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彭宇赔偿45876元,10日内给付。彭宇不服,上诉。最终,双方和解。

  ●2006年11月的一天,山东平阴县村民丁某骑自行车沿220国道行驶,遇王某骑摩托车从后面驶来。王某说,当他骑车超越丁某大约5米时,从后视镜中发现丁某摔倒,急忙返回,并拨打了120。哪知,后来丁某将他告到法院,说是他的摩托车将自己挂伤,要求赔偿。由于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丁某的诉讼请求。(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赵庆博 陈国栋)
老太太,你儿子又不是所长,你起那门子诉呀。
我早就告诉我孩子了,街上摔倒的老头老奶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一概不能扶,因为很多老鬼就靠这个讹人活命呢。
这孩子能反诉老太太诬告不?
个人严重期待ing
不怕大家笑话我,3天前在sz华强北地铁里看到一个老太太滑倒我就没敢扶,周围的人也一样,老太太自己花了2分钟才起来,应该没什么大事。:L
如果我是法官,对于这个老太太,还要诉她诬陷,让她赔精神损失费
ship2007 发表于 2010-11-14 09:22

是法官反而不能这样做了。只能是万DD来“诉她诬陷,让她赔精神损失费”。
支持万鑫DD!支持蓝法官!
支持万鑫DD!支持蓝法官!
这样的老人年纪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幸好没有出现南京的猪头法官
我们需要的不是“救人讲方式”,我们需要的是想办法严惩这些碰瓷儿的老不死
这样的老年人真是让人尊不起来,君不见现在好多在路上摔倒的老年人没人敢扶。
独眼狼 发表于 2010-11-14 09:16


    我不笑话你,换成我也不敢扶。。
个老不死的!
yuppppp 发表于 2010-11-14 09:38


    诬陷应该是刑事罪了,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的吧?
:L幸好没有出现南京的猪头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