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方:“天价过路费案”确有武警涉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50:56
网易 >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 正文      新闻新闻网页 2011-07-13 13:49: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http://news.163.com/11/0713/14/78RLMP3P00014JB6.html
核心提示:媒体获得消息,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日前将“天价过路费案”移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据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武警某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与犯罪嫌疑人时建锋、时军锋合作伪造武警部队车牌,以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


坐在铁窗后的时建锋。资料图  余亚莲/摄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 “河南天价高速费案”一直受到广大网友关注,近日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超期羁押也引起了诸媒体的猜测,本网记者获得最新消息,2011年7月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已将“河南天价过路费案”移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时建锋、时军锋涉嫌诈骗罪,时军锋指使他人作伪证,涉嫌妨害作证罪被审查起诉。

根据鲁山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经公安机关查明,2008年初,时军锋、时建锋为谋取利益,与某武警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 (两人均另案处理)合作,通过伪造武警部队车辆号牌等相关证件,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期间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特别巨大,犯罪嫌疑人时建锋、时军锋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时军锋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妨害作证罪。


另本案涉案人员石留申、王明伟因故意向公安机关虚假证明、隐匿罪证,致使时军锋逃避法律追究,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之规定,涉嫌伪证罪,2011年7月1日移送鲁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新闻回顾:河南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获无期徒刑

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

(本文来源:人民网作者: 杨孟辰 )网易 >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 正文      新闻新闻网页 2011-07-13 13:49: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http://news.163.com/11/0713/14/78RLMP3P00014JB6.html
核心提示:媒体获得消息,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日前将“天价过路费案”移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据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武警某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与犯罪嫌疑人时建锋、时军锋合作伪造武警部队车牌,以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


坐在铁窗后的时建锋。资料图  余亚莲/摄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 “河南天价高速费案”一直受到广大网友关注,近日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超期羁押也引起了诸媒体的猜测,本网记者获得最新消息,2011年7月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已将“河南天价过路费案”移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时建锋、时军锋涉嫌诈骗罪,时军锋指使他人作伪证,涉嫌妨害作证罪被审查起诉。

根据鲁山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经公安机关查明,2008年初,时军锋、时建锋为谋取利益,与某武警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 (两人均另案处理)合作,通过伪造武警部队车辆号牌等相关证件,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期间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特别巨大,犯罪嫌疑人时建锋、时军锋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时军锋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妨害作证罪。


另本案涉案人员石留申、王明伟因故意向公安机关虚假证明、隐匿罪证,致使时军锋逃避法律追究,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之规定,涉嫌伪证罪,2011年7月1日移送鲁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新闻回顾:河南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获无期徒刑

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

(本文来源:人民网作者: 杨孟辰 )


河南武警得有人来扛领导责任了吧

河南武警得有人来扛领导责任了吧
部队是全国最腐 败的地方
呵呵呵。早前有部队走私。现在有武警假牌。
菜鸟中的精英 发表于 2011-7-13 17:48
部队是全国最腐 败的地方
五毒最全的地方
武警有自己的司法系统还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
召唤清洁工过来洗地
可怕、可悲、可恨,部队现在怎么如此堕落。{:soso_e118:}
为什么?


与某武警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 (两人均另案处理)合作

另案处理?那就是不了了之咯???

与某武警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 (两人均另案处理)合作

另案处理?那就是不了了之咯???
无人制约的权利迟早都这德行
据了解,“李金良”曝光后,相关部门曾对“李金良”的身份进行了调查,但武警某支队曾出示证明,称查无“李金良”此人




武警部队许昌支队禹州中队中队长张新田报告了他身先士卒、真情带兵的事迹;解放军某部防化专家刘红伟讲述了他刻苦钻研专业技能,夺得军区防化专业比赛第一名的经历。
  
  报告会结束后,现场的干部、群众和学生纷纷请英模签名留念。
歌幽,你又来冒充五毛洗地了!
2000wcw 发表于 2011-7-13 22:10
与某武警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 (两人均另案处理)合作

另案处理?那就是不了了之咯???
另案处理的意思应该是交由军事司法系统处理。
军队包括武警 腐败问题一点都不逊色于地方,只是很多人尤其是作为军迷的我们,都刻意的忽略了这些问题

不管怎么说,只要他们还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其他的问题 本人 暂时可以无视

一过客 发表于 2011-7-13 23:21
军队包括武警 腐败问题一点都不逊色于地方,只是很多人尤其是作为军迷的我们,都刻意的忽略了这些问题

不 ...


一只腐败的军队能保持战斗力?
一过客 发表于 2011-7-13 23:21
军队包括武警 腐败问题一点都不逊色于地方,只是很多人尤其是作为军迷的我们,都刻意的忽略了这些问题

不 ...


一只腐败的军队能保持战斗力?
http://news.163.com/11/0119/00/6QNIFLGH00014AED.html

河南武警总队警备司令部已经出具证明,两辆货车 ...
这算不算做伪证?要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gzxys 发表于 2011-7-14 08:07
这算不算做伪证?要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明显是啊,不过歌幽居然连涉事人的籍贯都挖出来了,佩服啊....
实话说,这些老区的人想翻身也就只能从军一条路了,
结果到了部队也难免不出几个坏人,真是给老区丢人啊
看来国家又要专项清理了!
ship2007 发表于 2011-7-13 19:45
武警有自己的司法系统还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
武警和警察不一样,现役的由军队独立的司法系统处理
洞庭潜水艇 发表于 2011-7-13 23:36
一只腐败的军队能保持战斗力?
这点可以和你保证,绝对能。
文官不贪财,武官不惜死
武官贪财不可怕,只要保家卫国能不怕死就好了。说得再直接一点,有的时候也要靠金钱来带兵卖命的。
386在军事领域做的最大贡献就是军队不许经商~~386满载
身先士卒、真情带兵{:soso_e137:}
军队90年代中期可是大规模反腐了一次,武警看来还缺一次。
尼米兹 发表于 2011-7-14 10:51
文官不贪财,武官不惜死
武官贪财不可怕,只要保家卫国能不怕死就好了。说得再直接一点,有的时候也要靠金 ...
不过毛子的军队目前的战斗力。。。
2011-7-14 14:11 上传

TPimage 发表于 2011-7-13 16:59
河南武警得有人来扛领导责任了吧
扛啥啊,说他们是临时工不就完了吗?
尼米兹 发表于 2011-7-14 10:51
文官不贪财,武官不惜死
武官贪财不可怕,只要保家卫国能不怕死就好了。说得再直接一点,有的时候也要靠金 ...
可是有很多武官如果还没打仗就脑满肠肥了呢?呵呵呵呵呵呵,贪财而不得财才能让他们奋勇向前。如果打仗前就已经脑满肠肥。吃空响。官兵不合。还能有什么战斗力?????
2000wcw 发表于 2011-7-13 22:10
与某武警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 (两人均另案处理)合作

另案处理?那就是不了了之咯???
武警部队有自己的军事法院。边防消防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