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嫌犯提供与武警支队所签合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6:39:51
本报讯 (记者朱燕)昨日,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表示,已接受“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嫌疑人时军锋亲属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目前,王永杰从相关单位获悉,罪名仍然是诈骗罪,但他表示在未收到起诉书之前,不能完全确定。

  “假疑犯”仍在羁押

  律师王永杰称,2011年1月27日,他已在鲁山县看守所与时军锋进行过会见。

  据悉,该案已由公安机关证实移送至检察机关,但还未收到正式批捕通知书。按照法律规定,在移送10日内,检察院会对该案作出相关的批捕决定。王永杰说,他从办案机关获知,时军锋目前的罪名仍是诈骗。同时,由于时军锋案尚未定罪,替他顶包的哥哥时建锋目前仍旧处于被羁押的状态。

  “真疑犯”交新证据

  “我认为不应该是诈骗罪。”王永杰说,收到检方的起诉书之前,指控罪名尚不能确定。

  据悉,被刑事拘留期间,时军锋向办案机关提供了新证据,包括自首时提供的一份与武警某支队的用车合同。合同显示,他和武警方面是合作关系,每年支付武警方面120万元管理费,对方为其提供军车牌照等免费通行所需要的手续。时军锋按合同向对方支付了120万元的使用费。

  此外,时军锋还提交了他与鲁山县下汤收费站、武警某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以期洗脱诈骗罪名。

  未确定做无罪辩护

  王永杰律师认为,如果军牌本身是真的,时军锋并无诈骗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不构成诈骗罪,也不应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罪。

  如果军牌是假的,由于时军锋签有“合同”,所以也不构成非法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罪。

  是否为其做无罪辩护,王永杰表示尚不确定,要看检方起诉的罪名来定。他说,目前尚在审理阶段,他还没有办法查阅全部的案卷材料,因此暂不方便表态。

  ■ 案件回顾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

  河南禹州农民时军锋逃避高速公路高额过路费,案发后让哥哥时建锋顶罪。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用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2010年12月2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因不堪压力,后时军锋自首。随后,法院表示因时建锋在审讯过程中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出现新的证据,决定对该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http://news.sina.com.cn/c/2011-02-18/033921973064.shtml本报讯 (记者朱燕)昨日,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表示,已接受“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嫌疑人时军锋亲属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目前,王永杰从相关单位获悉,罪名仍然是诈骗罪,但他表示在未收到起诉书之前,不能完全确定。

  “假疑犯”仍在羁押

  律师王永杰称,2011年1月27日,他已在鲁山县看守所与时军锋进行过会见。

  据悉,该案已由公安机关证实移送至检察机关,但还未收到正式批捕通知书。按照法律规定,在移送10日内,检察院会对该案作出相关的批捕决定。王永杰说,他从办案机关获知,时军锋目前的罪名仍是诈骗。同时,由于时军锋案尚未定罪,替他顶包的哥哥时建锋目前仍旧处于被羁押的状态。

  “真疑犯”交新证据

  “我认为不应该是诈骗罪。”王永杰说,收到检方的起诉书之前,指控罪名尚不能确定。

  据悉,被刑事拘留期间,时军锋向办案机关提供了新证据,包括自首时提供的一份与武警某支队的用车合同。合同显示,他和武警方面是合作关系,每年支付武警方面120万元管理费,对方为其提供军车牌照等免费通行所需要的手续。时军锋按合同向对方支付了120万元的使用费。

  此外,时军锋还提交了他与鲁山县下汤收费站、武警某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以期洗脱诈骗罪名。

  未确定做无罪辩护

  王永杰律师认为,如果军牌本身是真的,时军锋并无诈骗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不构成诈骗罪,也不应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罪。

  如果军牌是假的,由于时军锋签有“合同”,所以也不构成非法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罪。

  是否为其做无罪辩护,王永杰表示尚不确定,要看检方起诉的罪名来定。他说,目前尚在审理阶段,他还没有办法查阅全部的案卷材料,因此暂不方便表态。

  ■ 案件回顾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

  河南禹州农民时军锋逃避高速公路高额过路费,案发后让哥哥时建锋顶罪。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用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2010年12月2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因不堪压力,后时军锋自首。随后,法院表示因时建锋在审讯过程中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出现新的证据,决定对该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http://news.sina.com.cn/c/2011-02-18/033921973064.shtml
WJ傻啊,,还留了合同???????
这起案子越来越有意思了:D
看来TG真的应该考虑一下,实行有TG特色的"讼辩交易"制度了:D
嘿嘿。。。。。。。。。。。。。。。。。。。。。。。。。。
xxg027 发表于 2011-2-18 09:52


    利欲熏心。

不签合同,人家不会给120万的,哪怕是每月给。
有意思了  跟军队搅上了
到时候会有临时工出场抵罪的,淡定的围观一下就是了{:cha:}
破坏部队形象,转入军事法庭,先判个10年8年再说!
最后肯定是“假冒”的武警出面收场的。嫌疑人最多只能是被骗了,但是罪名还是诈骗罪。否则无法收场。

立贴为证
估计就是假武警与收费站有关人员勾结捞钱.
  太热闹了,居然法官是假的,而有合同。哈哈哈。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2-19 17:37


    这个是什么情况啊?   因为没太关注这个案子   忘告知   谢
第一次判的法官 只是助理  没有主审的资格
太热闹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