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法律的同志吗,求教个工伤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56:42
朋友家的作坊,有个工人,新招的,工作第三天由于自己过失造成右手食指手上
指尖皮肉被削掉,需要植皮
但是该工人说植皮受罪太大
坚决拒绝
最后医院将食指尖(也可能是第一指节)切除
现在该工人以造成伤残为由要求赔偿X万
有x光照片等证明植皮可以避免截肢
但是除人证以外没有证据证明该工人自己主动要求切除手指
怎么办?新工人,还在试用期,没有办保险朋友家的作坊,有个工人,新招的,工作第三天由于自己过失造成右手食指手上
指尖皮肉被削掉,需要植皮
但是该工人说植皮受罪太大
坚决拒绝
最后医院将食指尖(也可能是第一指节)切除
现在该工人以造成伤残为由要求赔偿X万
有x光照片等证明植皮可以避免截肢
但是除人证以外没有证据证明该工人自己主动要求切除手指
怎么办?新工人,还在试用期,没有办保险
工伤是要求劳动部门鉴定的,安鉴定程序来吧
肯定有书面证据的,医院对截指或截肢的此类致残手术是比较慎重的。如果是病人拒绝植皮的,肯定有相关的记录和病人本人的签字的。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工伤。
从政策上讲:
发生工伤以后,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及其亲属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认定是否工伤;是工伤的,再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情,根据伤情确定相应待遇。
没交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得用人单位出。

关于这个案子,俺认为楼上二位说得很对。走程序,是不是工伤,伤得到底有多重,用人单位说了不算,工人说了也不算,人社局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说了算。
医院做手术,应该留的有书面材料,比如手术同意书之类的。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j)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看来2个手术方案结果是一样的。LZ别纠结了。
burn 发表于 2011-6-15 21:43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j)十级
。。。。。。
这样啊。。。。。。
我告诉他去
对头,楼上回答很全面了
out慢 发表于 2011-6-15 17:25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工伤。
从政策上讲:
发生工伤以后,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 ...
就是这样.
私了吧,别把人家逼急了,另外也做给其他工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