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应该从谁做起?——论西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药家鑫免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34:28


宽容应该从谁做起?
                                            ——论西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药家鑫免死

近日,正当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对药家鑫死刑立刻执行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际,五个不知名的教授联合上书,为药家鑫求情。说什么“但是民族复兴不仅是经济飞跃,同时也需要人文复兴。人文复兴需要我们拥有广阔的胸怀。”,“文明更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尊重”,“我们想挽救的,不仅是药家鑫年轻的生命,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等等。其言辞倒也颇为恳切,让笔者也不禁有些动容。不过,仔细想想,却觉得还是有些问题,不错,平和和宽厚之心,仁慈和宽恕之道的确是人类文明的宝贵成果,宽容精神的确是人文精神的突出体现,应该值得提倡和弘扬。然而,问题在于怎样才能实现宽容,宽容又该如何做起?从历史来看,宽容是强者的美德,要实现宽容,只能先从强者做起。
我国是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对司法宽容的重视也是源远流长。从周代的“明德慎罚”到西汉董仲舒的“德主刑辅、礼刑并用”;从汉文帝废除肉刑到唐代皇帝本人核准死刑,无不体现了“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超时代先进精神。然而,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些宽容贵族们享受的多,平民们沾恩锡福的机会就有限了。周礼上就有所谓“八辟”,汉高祖七年有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三国之后又有所谓“八议”,一直延续到清代。总之只要是官僚贵族,皇家的亲朋、故友、贵、宾、贤、能、对皇国有功劳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只要不犯十恶不赦、想造反换皇上的大罪,就都很有希望被宽容一把。而无权无势无钱的平民呢?看看方苞的《狱中杂记》就知道,在今天的辫子戏中被津津乐道的康乾盛世,屁民经常莫名其妙的的就被抓进监牢,在没有窗户、没有床、甚至没有厕所的牢房里,二百个人窝成一堆忍受着严寒酷暑。为免于一死,犯人不得不忍受狱卒的百般勒索,取保、住板房、乃至去掉镣铐都要花钱,所以有的同案犯中,情节严重的反倒住在监外,罪轻的和无罪的却吃苦受罪染病等死。死刑犯也是三六九等,真正的江洋大盗,可以千金买通胥吏,修改文书,让别人代死,然后坐等皇恩浩荡大赦出狱。没此能耐的人连死也不得安生:“其极刑(即凌迟、千刀万剐),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绞死),日:“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惟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
直到今天,这样的事情也未绝迹,笔者所在的地域,有十余个外省的女民工、只不过替老板卖了些宣传册,多则三个月,少则只有一天!就稀里糊涂的作为诈骗案嫌疑犯被抓进看守所,因为是“集团犯罪”,所以等到提审之时,这些女工已经在看守所里呆了整整十个月,最多三十出头的年纪,却已头发斑白;本来想挣点辛苦钱养家糊口给亲人看病、最终却要家里支付高额的罚金,却看着有背景的人,犯了大罪也能被一个电话叫走释放。对他们来说,平和与宽厚何在?仁慈和宽恕何在?宽容又何在?不过是权贵逍遥法外的借口而已,与屁民何干?
百姓不是不懂得社会需要平和宽厚之心,不是不明白民族要有仁慈和宽恕之道,不是觉得宽容不重要。而是当宽容成为某些人的特权,却与百姓无缘的时候,他们除了高声怒吼严惩罪犯,不得以宽容为名将其放纵之外,又还能做什么?当宽容成为强者的特权,弱者只能虚伪的被宽容强者的时候,不论有多少教授大声疾呼、大唱高调,真正的宽容也只能是永远的海市蜃楼!
所以,五位教授首先呼吁对药家鑫宽容,那是选错了对象。我不相信药是什么强力二代,否则,这事绝对不会被炒得如此沸沸扬扬、举国皆知。然而相对于骑电瓶车的张妙,开得起雪弗兰的21岁大学生确实不折不扣的强者。正如前文所说,宽容只能是强者的美德,弱者是没有资格去宽容强者的,他们首先需要的是公平!五位教授若真有宽厚仁慈之心,有志涤荡民族暴戾残忍之气,就应该先为夏俊峰、侯钦志这类因为侵犯强者被判死刑的人先求求情。请求司法部门和城官能对他们首先宽容,让人民群众感觉到宽容不是特权,而是对所有的老百姓都能享受的普适权利时,百姓才会真正认同宽容,支持宽容。那时如果再不幸出一个与药家鑫类似的倒霉蛋,教授们再去联名为他请求宽容,则挨到的板砖和鸡蛋应该会少很多。
总之,宽容是个好东西,冒着口诛笔伐、乃至人肉搜索的风险为一个罪大恶极的死刑犯请求宽容也的确需要勇气。然而,我还是要说,五位教授,你们搞错顺序了,你们选错对象了,最后的结果只能适得其反。因为,宽容首先要从强者做起!


宽容应该从谁做起?
                                            ——论西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药家鑫免死
近日,正当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对药家鑫死刑立刻执行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际,五个不知名的教授联合上书,为药家鑫求情。说什么“但是民族复兴不仅是经济飞跃,同时也需要人文复兴。人文复兴需要我们拥有广阔的胸怀。”,“文明更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尊重”,“我们想挽救的,不仅是药家鑫年轻的生命,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等等。其言辞倒也颇为恳切,让笔者也不禁有些动容。不过,仔细想想,却觉得还是有些问题,不错,平和和宽厚之心,仁慈和宽恕之道的确是人类文明的宝贵成果,宽容精神的确是人文精神的突出体现,应该值得提倡和弘扬。然而,问题在于怎样才能实现宽容,宽容又该如何做起?从历史来看,宽容是强者的美德,要实现宽容,只能先从强者做起。
我国是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对司法宽容的重视也是源远流长。从周代的“明德慎罚”到西汉董仲舒的“德主刑辅、礼刑并用”;从汉文帝废除肉刑到唐代皇帝本人核准死刑,无不体现了“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超时代先进精神。然而,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些宽容贵族们享受的多,平民们沾恩锡福的机会就有限了。周礼上就有所谓“八辟”,汉高祖七年有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三国之后又有所谓“八议”,一直延续到清代。总之只要是官僚贵族,皇家的亲朋、故友、贵、宾、贤、能、对皇国有功劳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只要不犯十恶不赦、想造反换皇上的大罪,就都很有希望被宽容一把。而无权无势无钱的平民呢?看看方苞的《狱中杂记》就知道,在今天的辫子戏中被津津乐道的康乾盛世,屁民经常莫名其妙的的就被抓进监牢,在没有窗户、没有床、甚至没有厕所的牢房里,二百个人窝成一堆忍受着严寒酷暑。为免于一死,犯人不得不忍受狱卒的百般勒索,取保、住板房、乃至去掉镣铐都要花钱,所以有的同案犯中,情节严重的反倒住在监外,罪轻的和无罪的却吃苦受罪染病等死。死刑犯也是三六九等,真正的江洋大盗,可以千金买通胥吏,修改文书,让别人代死,然后坐等皇恩浩荡大赦出狱。没此能耐的人连死也不得安生:“其极刑(即凌迟、千刀万剐),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绞死),日:“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惟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
直到今天,这样的事情也未绝迹,笔者所在的地域,有十余个外省的女民工、只不过替老板卖了些宣传册,多则三个月,少则只有一天!就稀里糊涂的作为诈骗案嫌疑犯被抓进看守所,因为是“集团犯罪”,所以等到提审之时,这些女工已经在看守所里呆了整整十个月,最多三十出头的年纪,却已头发斑白;本来想挣点辛苦钱养家糊口给亲人看病、最终却要家里支付高额的罚金,却看着有背景的人,犯了大罪也能被一个电话叫走释放。对他们来说,平和与宽厚何在?仁慈和宽恕何在?宽容又何在?不过是权贵逍遥法外的借口而已,与屁民何干?
百姓不是不懂得社会需要平和宽厚之心,不是不明白民族要有仁慈和宽恕之道,不是觉得宽容不重要。而是当宽容成为某些人的特权,却与百姓无缘的时候,他们除了高声怒吼严惩罪犯,不得以宽容为名将其放纵之外,又还能做什么?当宽容成为强者的特权,弱者只能虚伪的被宽容强者的时候,不论有多少教授大声疾呼、大唱高调,真正的宽容也只能是永远的海市蜃楼!
所以,五位教授首先呼吁对药家鑫宽容,那是选错了对象。我不相信药是什么强力二代,否则,这事绝对不会被炒得如此沸沸扬扬、举国皆知。然而相对于骑电瓶车的张妙,开得起雪弗兰的21岁大学生确实不折不扣的强者。正如前文所说,宽容只能是强者的美德,弱者是没有资格去宽容强者的,他们首先需要的是公平!五位教授若真有宽厚仁慈之心,有志涤荡民族暴戾残忍之气,就应该先为夏俊峰、侯钦志这类因为侵犯强者被判死刑的人先求求情。请求司法部门和城官能对他们首先宽容,让人民群众感觉到宽容不是特权,而是对所有的老百姓都能享受的普适权利时,百姓才会真正认同宽容,支持宽容。那时如果再不幸出一个与药家鑫类似的倒霉蛋,教授们再去联名为他请求宽容,则挨到的板砖和鸡蛋应该会少很多。
总之,宽容是个好东西,冒着口诛笔伐、乃至人肉搜索的风险为一个罪大恶极的死刑犯请求宽容也的确需要勇气。然而,我还是要说,五位教授,你们搞错顺序了,你们选错对象了,最后的结果只能适得其反。因为,宽容首先要从强者做起!
人都弄死了还扯啥捏
不知道哪里来的五个废柴!

鹰狼 发表于 2011-6-8 07:48
楼上很想把那五个废柴每人捅八刀的,不过又不敢,因为那就和药家鑫一样了。也挺矛盾的~


心魔,因为万一你搞错了对象,把对方看做“废柴”,有时候你的盾不一定
能阻止你的矛。我支持累积徒刑,药家鑫这样的,可以判300年有期徒刑,并
不得减刑。
是不是大多数人对累积徒刑不理解?我们的文化有挫骨扬灰,有死后平反着一些
文化元素,为什么会不理解,50年徒刑和500年是不一样的。

文中呼吁强者宽容,作者忘了,中国现在是赢者通吃,宽个屁容。已经有汽车了,
赢了,开上了人行道,还觉得这也是我的路,嘀嘀嘀嘀按喇叭,嘴里不干不净,
徒增阶级仇民族恨,通吃嘛。
鹰狼 发表于 2011-6-8 07:48
楼上很想把那五个废柴每人捅八刀的,不过又不敢,因为那就和药家鑫一样了。也挺矛盾的~


心魔,因为万一你搞错了对象,把对方看做“废柴”,有时候你的盾不一定
能阻止你的矛。我支持累积徒刑,药家鑫这样的,可以判300年有期徒刑,并
不得减刑。
是不是大多数人对累积徒刑不理解?我们的文化有挫骨扬灰,有死后平反着一些
文化元素,为什么会不理解,50年徒刑和500年是不一样的。

文中呼吁强者宽容,作者忘了,中国现在是赢者通吃,宽个屁容。已经有汽车了,
赢了,开上了人行道,还觉得这也是我的路,嘀嘀嘀嘀按喇叭,嘴里不干不净,
徒增阶级仇民族恨,通吃嘛。
鹰狼 发表于 2011-6-8 07:48
楼上很想把那五个废柴每人捅八刀的,不过又不敢,因为那就和药家鑫一样了。也挺矛盾的~
每个人捅上八八六十四刀,看他们还抖嗦
五叫兽应该联名签署协议:五叫兽自己及家人被杀后,不可追究杀人者,必须无罪释放。
晚了,据说死刑已经执行鸟!!
造汽 发表于 2011-6-8 08:07
心魔,因为万一你搞错了对象,把对方看做“废柴”,有时候你的盾不一定
能阻止你的矛。我支持累积徒刑 ...
赞成
现有刑法下他必须死
如果有更长的还不得假释的刑期,不反对
造汽 发表于 2011-6-8 08:07
心魔,因为万一你搞错了对象,把对方看做“废柴”,有时候你的盾不一定
能阻止你的矛。我支持累积徒刑 ...
楼主作出这种主意?恐怕到时监狱不够用啊!
对这件事大家都有二泉映月的感伤,但伤痛终归伤痛。
不咬紧牙关执行政策?就是如同它们父母的弄弄纵纵,就会让更多二世祖们“药”剧咯。
在这出剧里没有谁赢的,不管药还是张都输清光了,大家应思考什么才不让再发生去做人呀。
可见;这五条粉墙粉饰太平的这样说话的?它其心是正在害上成千上万的二世祖啊!
不过,都好,在二泉映月都见过了,二世祖不是什么好众来的。
我觉得王辉也做的太绝了1分钟前 来自网页 转播|评论|更多
这种人,自己或家里人被犯罪侵害了,马上会大骂政府拿钱不干事,不会保护民众的合法权利,浪费纳税人的钱什么什么的,绝对会想不起宽容二字的。

指导他们思想的就是“哗众取宠”四字。其他的神马都是浮云
宽容可以,该判的该罚的该还的债,一分钱不能少。 现在小八刀已经伏法,是可以说宽容了,但以后还有小八刀的时候,照样的先付法再宽容。。。
宽容源于认识到错误并真心改正,狡辩只能严惩,否则就是助纣为虐。
慷他人之慨的叫兽...

f22 发表于 2011-6-8 09:31
赞成
现有刑法下他必须死
如果有更长的还不得假释的刑期,不反对


死后,依法在墓碑上用螺栓钉上国标格式的不锈钢牌子,说此人
从死亡到服刑期满有几年,到某某年,等到服刑期满以后,
可以依法拆掉这块牌子。有人擅自拆除,以盗窃交通标识罪论处
f22 发表于 2011-6-8 09:31
赞成
现有刑法下他必须死
如果有更长的还不得假释的刑期,不反对


死后,依法在墓碑上用螺栓钉上国标格式的不锈钢牌子,说此人
从死亡到服刑期满有几年,到某某年,等到服刑期满以后,
可以依法拆掉这块牌子。有人擅自拆除,以盗窃交通标识罪论处
造汽 发表于 2011-6-8 12:25
死后,依法在墓碑上顶上国标格式的不锈钢牌子,说此人
从死亡到服刑期满有几年,到某某年,等到服刑期满 ...
这个...蒜你狠


都是父母害的,观念有问题。出了事,父母还不积极赔偿已换取背害人家属的谅解。
在一审前积极赔偿个20-30万以上,药就不会死的。虽然我支持对这样的人渣处以极刑。父母冷酷啊。

都是父母害的,观念有问题。出了事,父母还不积极赔偿已换取背害人家属的谅解。
在一审前积极赔偿个20-30万以上,药就不会死的。虽然我支持对这样的人渣处以极刑。父母冷酷啊。
f22 发表于 2011-6-8 10:01
庄振继:#药家鑫杀人案#我看到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我很心痛啊,,我觉得他真的不应该死刑啊,,你们知道吗他是一 ...
所以才有未成年犯罪轻判这么一说。
就是给小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不过药家鑫已经过了未成年标准了。
教授们如果觉的22还是太小,可以上书要求提高免死刑年龄啊,比如提高到23岁是不?
一命抵一命,自古如此。
造汽 发表于 2011-6-8 08:07
心魔,因为万一你搞错了对象,把对方看做“废柴”,有时候你的盾不一定
能阻止你的矛。我支持累积徒刑 ...
替代死刑的累积徒刑,还要不得减刑,不得假释,不得办理保外就医。
貌似现在大家都在把类似的话题引到“公平”上去哦。不过对此我倒无所谓,哪怕药家鑫是一个身无长物的穷鬼又如何呢,反正我是坚持“杀人偿命”的理念的。
其实近年来的这些事让我想到是不是若干年后中国会出一本中国版的《论法的精神》呢?抑或更加思路广一些,若干年后会不会有一次中国版的文艺复兴应运而生呢?
不杀怎能告慰死者。
这5个教授与其想方设法让药家鑫不死,还不如研究一下如何让张妙活过来更实际一点
小兵拉子11 发表于 2011-6-9 12:54
替代死刑的累积徒刑,还要不得减刑,不得假释,不得办理保外就医。
在天朝你说的很玄乎,我敢保证药不死,几年后保外就医操作绝对不难
楼主文章写得很好,宽容是强者的,弱者不能被宽容。同样的道理,作为强者的知识精英们也要宽容作为弱者的民众有时可能会发出一些过激言论,不要动辄上纲上线到民族大义的高度。
中国历来的统治者都是煽动仇恨,恐吓欺骗的,法律在中国仍旧是行政的从属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