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区原区长受贿一审被判11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1:09:30
本报讯 原南京市鼓楼区委副书记、区长徐苏宁受贿一案昨天宣判。经指定管辖,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徐苏宁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徐苏宁,男,1961年出生,江苏常州人,历任南京市鼓楼区委常任委、组织部部长,鼓楼区委常任委、副区长,鼓楼区委副书记、副区长,2004年12月任南京市鼓楼区委副书记、区长。2010年5月因涉嫌在城建拆迁过程中收受贿赂,被免职和双规。导火索据信是长期负责鼓楼区拆迁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季殿元受贿案。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0年,徐苏宁利用职务之便,在城建拆迁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6万余元,美元、金条、金鹰购物卡若干,小轿车一辆,合计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案发后,徐苏宁如实供述受贿事实,其家人积极退赃,现涉案财物已全部追缴。另查明,徐苏宁落网后曾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但未能查实。

  昨天下午,苏州中院借用南京中院刑事审判庭对此案作出宣判。苏州中院认为,徐苏宁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其归案后虽如实供述受贿事实,但不构成自首;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但未能查实,依法不构成立功。鉴于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收受的贿赂财物均已退缴且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http://news.sina.com.cn/c/2011-05-17/030022475597.shtml本报讯 原南京市鼓楼区委副书记、区长徐苏宁受贿一案昨天宣判。经指定管辖,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徐苏宁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徐苏宁,男,1961年出生,江苏常州人,历任南京市鼓楼区委常任委、组织部部长,鼓楼区委常任委、副区长,鼓楼区委副书记、副区长,2004年12月任南京市鼓楼区委副书记、区长。2010年5月因涉嫌在城建拆迁过程中收受贿赂,被免职和双规。导火索据信是长期负责鼓楼区拆迁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季殿元受贿案。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0年,徐苏宁利用职务之便,在城建拆迁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6万余元,美元、金条、金鹰购物卡若干,小轿车一辆,合计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案发后,徐苏宁如实供述受贿事实,其家人积极退赃,现涉案财物已全部追缴。另查明,徐苏宁落网后曾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但未能查实。

  昨天下午,苏州中院借用南京中院刑事审判庭对此案作出宣判。苏州中院认为,徐苏宁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其归案后虽如实供述受贿事实,但不构成自首;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但未能查实,依法不构成立功。鉴于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收受的贿赂财物均已退缴且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http://news.sina.com.cn/c/2011-05-17/030022475597.shtml
可惜了,又一个队伍站错的人
贪污是政治斗争的好工具啊
其实我是想说,清官那.......
仅仅合计147万人民币,同志们......
这在南京算什么,一套房子都拿不到啊
所以说是被人搞了啊,其实体制里的潜规则么,谁靠那点死工资活着?
如果不是得罪人被人搞了,怎么可能出事情
hit410 发表于 2011-5-19 22:14
倒不是队伍的问题,关键在最后一句:“另查明,徐苏宁落网后曾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但未能查实。”
不仗义啊,自己落水还要拖人下水啊。
鄙视!都到这个等级居然不明白一个道理,这个时候拉人下水,不仅不能减轻自己罪责,只能让别人更加痛打你这只落水狗啊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
一个区长才100多万,连个科长都不如
徐苏宁落网后曾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但未能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