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妓女、“恶劣嫖妓”和“文明嫖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3: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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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社会主义祖国处处都能显现中国特色,就连嫖妓也不例外。有嫖客被抓奸后无须被解上衙门审判,即被官差重判六个月劳教不说,重判原因之一竟是嫖客当时嫖妓的“手段恶劣”!

何为手段恶劣?t那张被官差以“红灯高举闪闪亮”的姿式举在头顶上的“血染的浴巾”(非“血染的风采”)特写照片就是证椐!

官差以护花使者的口吻,气愤地解说道:香港民主党立法会候选人何伟途不顾妓女周X兰因例假而反对“被嫖”的意愿,强行履行了嫖客的权利,“其手段十分恶劣”!

为维护珠三角“繁荣娼盛”的大好局面、规范“嫖客”们的嫖妓行为,东莞官差有必要解说清楚,以释疑义。

疑义一,这倒底是“强奸”呢,还是“恶劣嫖妓”?t妓女也是人,也有人权。难道妓女被违背意愿地强行发生关系只能算被“手段恶劣”地“嫖”了?t这以后咱祖国还有“强奸犯”这一说吗?t这认“恶嫖”肯定比认“强奸”好,前者不犯罪只违法,最多判个劳动教养。后者的下场嘛,相信大家心里一清二楚,不必多说了。最奇的是被“恶嫖”的女子不但不属受害者,反和“嫖客”受到相同的惩罚―六个月劳教!是因为反抗“恶嫖”不力吗?t

疑义二,那妓女明知自己当天不宜“抓革命、促生产”,为甚还要跑到“嫖客何”的房间?t更赤裸拥眠?t难道把“嫖客何”当成了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还是太监李莲英?t须知不能“被嫖”而跑到嫖客床上,这是该行业的大忌,是“违约”、是没有“职业道德”的行为,若传开去,必“商誉”扫地!除非当晚他(她)们不是嫖客和妓女的关系,只是男女朋友。但问题是咱祖国是否认定女人“一日为娼,终身是妓”?t以后就算从良嫁人,那老公也只能得一个“固定嫖客”的身份?t而且凡她所在的房间则终生随时都可被官差突入,赤条条地捉将官里去,至于那男人是否老公、男朋友?r无论收不收费,她都是“鸡”!

疑义三,既然官差指出“嫖客何”手段恶劣,那必然有手段文明的“嫖客某”了。不知那怜花惜玉、文明嫖妓的“嫖客某”若被抓获,又当如何处置?t想必是应该轻罚,不然何以警诫一众“嫖客何”等?t只是对那妓女又当如何?t若对她的处置必须和“嫖客”的相同?r则文明嫖客获轻罚,她自然也是轻罚了。如此看来,最倒霉的就是妓女!若看走了眼,遇上“恶嫖”者,不但被强嫖,如被抓嫖在床,还要享受与恶嫖者同等待遇,一起被重罚。所以务必记住被抓时要向官差申明自己是被文明地嫖了,否则不但受害在先,还要被重罚在后!

疑义四,至于“嫖客何”主动交待的另外两名妓女,虽经官差前去核实并也加在了“嫖客何”的罪状里,但可能因并非在事发时当场在床上赤裸擒住,所以不但未闻送去一并劳教,而且也未听说要退出卖淫所得“赃款”。比之被“恶嫖”后亦未收到“嫖资”还被送去劳教的周X兰的命运?r真是宵壤之别。此训足以为祖国全体妓女诫!

疑义五,是否嫖客的“政治面貌”更是关键所在?t虽说“嫖客何”也是党员,但若非香港民主党党员而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多年深受“三讲四美五热爱”的精神熏陶下,想必不但一定文明地进行嫖妓,而且如不幸被捕,也不会被一再大肆宣传外,更不至于在被拍下赤裸艳照,再加上性感内裤、血染的浴巾的大特写…并诏示世人令其家人一同蒙羞外,还要被双双重罚。所以在事前请嫖客填写有关表格或进行基本政治常识问答,掌握其政治背景尤要重要。

以上疑义当列为在中国的妓女、“恶劣嫖妓”和“文明嫖妓”者必读,并请尽快向有关方面澄清不明白的地方,以保障妓女与嫖客双方都能在苻合社会主义祖国国情的情况下,安全、文明地进行交易,维护祖国来之不易、“繁荣娼盛”的大好局面,大伙儿齐心合力,直奔小康!</DIV><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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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社会主义祖国处处都能显现中国特色,就连嫖妓也不例外。有嫖客被抓奸后无须被解上衙门审判,即被官差重判六个月劳教不说,重判原因之一竟是嫖客当时嫖妓的“手段恶劣”!

何为手段恶劣?t那张被官差以“红灯高举闪闪亮”的姿式举在头顶上的“血染的浴巾”(非“血染的风采”)特写照片就是证椐!

官差以护花使者的口吻,气愤地解说道:香港民主党立法会候选人何伟途不顾妓女周X兰因例假而反对“被嫖”的意愿,强行履行了嫖客的权利,“其手段十分恶劣”!

为维护珠三角“繁荣娼盛”的大好局面、规范“嫖客”们的嫖妓行为,东莞官差有必要解说清楚,以释疑义。

疑义一,这倒底是“强奸”呢,还是“恶劣嫖妓”?t妓女也是人,也有人权。难道妓女被违背意愿地强行发生关系只能算被“手段恶劣”地“嫖”了?t这以后咱祖国还有“强奸犯”这一说吗?t这认“恶嫖”肯定比认“强奸”好,前者不犯罪只违法,最多判个劳动教养。后者的下场嘛,相信大家心里一清二楚,不必多说了。最奇的是被“恶嫖”的女子不但不属受害者,反和“嫖客”受到相同的惩罚―六个月劳教!是因为反抗“恶嫖”不力吗?t

疑义二,那妓女明知自己当天不宜“抓革命、促生产”,为甚还要跑到“嫖客何”的房间?t更赤裸拥眠?t难道把“嫖客何”当成了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还是太监李莲英?t须知不能“被嫖”而跑到嫖客床上,这是该行业的大忌,是“违约”、是没有“职业道德”的行为,若传开去,必“商誉”扫地!除非当晚他(她)们不是嫖客和妓女的关系,只是男女朋友。但问题是咱祖国是否认定女人“一日为娼,终身是妓”?t以后就算从良嫁人,那老公也只能得一个“固定嫖客”的身份?t而且凡她所在的房间则终生随时都可被官差突入,赤条条地捉将官里去,至于那男人是否老公、男朋友?r无论收不收费,她都是“鸡”!

疑义三,既然官差指出“嫖客何”手段恶劣,那必然有手段文明的“嫖客某”了。不知那怜花惜玉、文明嫖妓的“嫖客某”若被抓获,又当如何处置?t想必是应该轻罚,不然何以警诫一众“嫖客何”等?t只是对那妓女又当如何?t若对她的处置必须和“嫖客”的相同?r则文明嫖客获轻罚,她自然也是轻罚了。如此看来,最倒霉的就是妓女!若看走了眼,遇上“恶嫖”者,不但被强嫖,如被抓嫖在床,还要享受与恶嫖者同等待遇,一起被重罚。所以务必记住被抓时要向官差申明自己是被文明地嫖了,否则不但受害在先,还要被重罚在后!

疑义四,至于“嫖客何”主动交待的另外两名妓女,虽经官差前去核实并也加在了“嫖客何”的罪状里,但可能因并非在事发时当场在床上赤裸擒住,所以不但未闻送去一并劳教,而且也未听说要退出卖淫所得“赃款”。比之被“恶嫖”后亦未收到“嫖资”还被送去劳教的周X兰的命运?r真是宵壤之别。此训足以为祖国全体妓女诫!

疑义五,是否嫖客的“政治面貌”更是关键所在?t虽说“嫖客何”也是党员,但若非香港民主党党员而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多年深受“三讲四美五热爱”的精神熏陶下,想必不但一定文明地进行嫖妓,而且如不幸被捕,也不会被一再大肆宣传外,更不至于在被拍下赤裸艳照,再加上性感内裤、血染的浴巾的大特写…并诏示世人令其家人一同蒙羞外,还要被双双重罚。所以在事前请嫖客填写有关表格或进行基本政治常识问答,掌握其政治背景尤要重要。

以上疑义当列为在中国的妓女、“恶劣嫖妓”和“文明嫖妓”者必读,并请尽快向有关方面澄清不明白的地方,以保障妓女与嫖客双方都能在苻合社会主义祖国国情的情况下,安全、文明地进行交易,维护祖国来之不易、“繁荣娼盛”的大好局面,大伙儿齐心合力,直奔小康!</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