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新中国在建国三十年之后才颁布第一部刑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3:44:06


最近才发现新中国在1979年之前没有刑法,一个没有战乱,建国三十年的国家居然没有刑法,太不可思议了?为什么之前三十年不颁布刑法啊?

之前有人犯罪的话?怎么判决啊?难道按照法官的个人喜好?

最近才发现新中国在1979年之前没有刑法,一个没有战乱,建国三十年的国家居然没有刑法,太不可思议了?为什么之前三十年不颁布刑法啊?

之前有人犯罪的话?怎么判决啊?难道按照法官的个人喜好?
h t t p://big5.gmw.cn/g2b/topics.gmw.cn/2011-03/05/content_1677926.htm
为什么新中国在建国三十年之后才颁布第一部刑法?
有些单行刑法,比如镇压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等

断案依据主要是政策。

至于为什么,因为没多大用处。依法治国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事情了。
第一,这一时期中国没有刑法典,只有寥寥可数的单行刑法。这几部单行刑法是为了配合社会改革运动而颁布的。如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她是为了配合镇压当时反革命运动而颁布的;195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它是为了配合“三反”、“五反”运动的;1952年的《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它是为了配合当时国民经济的恢复而颁布的。

第二,判刑事案件时,定罪、量刑主要不依据法律而是依靠政策,因为法律在当时不健全。

第三,对刑法典开始孕育、起草。主要过程是:1950、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法治委员会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试图为刑法典的起草奠基。但这两个文件在严格意义上不是立法,因为它们未进入立法议程,也没有比较公开和广泛地征集意见。真正把刑法典提上议事日程的是从1954年《宪法》颁布后开始的。1954年10月到1963年10月,中间由于开展政治运动只有断断续续的立法工作。到粉碎“四人帮”第三部宪法颁布后,从1978年开始搭班子搞刑法典,到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930907.html?an=0&si=2
Hed 发表于 2011-5-6 16:09

中国这样的大国刑法没有多大用处?连帝王时期都有大明律,大清律
多空无间 发表于 2011-5-5 12:40


    中国到现在还没有 民法 只有一个通则而已
回复 6# 多空无间


    那个时期,确实没多大用处。


  我们也来看看美国的:
  美国刑法是在普通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殖民地时期不仅沿用英国判例法,而且有些上诉案件要到英国去审理。独立后,在司法实践中,联邦法院仍以判例形式吸收和运用普通法制度。
  19世纪后,许多州都制定了成文法,对普通法上的某些规定予以成文化,但仍有不少州保留了较多的普通法传统。

  最早的联邦刑事立法是1790年的《治罪法》,该法对叛国罪、海盗罪、伪造罪、伪证罪、贿赂罪等作出规定。以后陆续制订和汇编的刑事法律都对重大犯罪作了明确规定。随着联邦单行刑事法规的日益增多,美国对单行刑事法规进行了整理和编纂。
  1877年制定的《联邦修正法律》是第一部刑法典形式的法律,该法删除了一些过时和相互矛盾的法律规范,第一次给谋杀和过失杀人罪下了定义,区分了重罪和轻罪的刑罚,并增加了妨害选举和公权罪这一新的罪名,这是南北战争后消灭了奴隶制、黑人获得解放取得选举权在法律上的反映。
  1948年,美国将联邦刑事法规进一步整理和编纂, 编成《美国法典》第18篇,即“犯罪与刑事诉讼”篇。自1948年以后,该篇经过数百次修改,是美国现行有效的联邦刑法典。
  1962年,美国法学会提出《标准刑法典》,这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美国统一州法工作的产物,其宗旨在于促进联邦和各州对刑法进行全面审查,并为联邦和州刑法的制定提供范本。该法典对各州虽不具有当然的强制性效力,但对各州刑法的统一有重要意义,多数州都以它为蓝本修改或制定了自己的刑法。

http://www.falvm.com.cn/falvm/js ... 0901132127579947120

  我们也来看看美国的:
  美国刑法是在普通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殖民地时期不仅沿用英国判例法,而且有些上诉案件要到英国去审理。独立后,在司法实践中,联邦法院仍以判例形式吸收和运用普通法制度。
  19世纪后,许多州都制定了成文法,对普通法上的某些规定予以成文化,但仍有不少州保留了较多的普通法传统。

  最早的联邦刑事立法是1790年的《治罪法》,该法对叛国罪、海盗罪、伪造罪、伪证罪、贿赂罪等作出规定。以后陆续制订和汇编的刑事法律都对重大犯罪作了明确规定。随着联邦单行刑事法规的日益增多,美国对单行刑事法规进行了整理和编纂。
  1877年制定的《联邦修正法律》是第一部刑法典形式的法律,该法删除了一些过时和相互矛盾的法律规范,第一次给谋杀和过失杀人罪下了定义,区分了重罪和轻罪的刑罚,并增加了妨害选举和公权罪这一新的罪名,这是南北战争后消灭了奴隶制、黑人获得解放取得选举权在法律上的反映。
  1948年,美国将联邦刑事法规进一步整理和编纂, 编成《美国法典》第18篇,即“犯罪与刑事诉讼”篇。自1948年以后,该篇经过数百次修改,是美国现行有效的联邦刑法典。
  1962年,美国法学会提出《标准刑法典》,这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美国统一州法工作的产物,其宗旨在于促进联邦和各州对刑法进行全面审查,并为联邦和州刑法的制定提供范本。该法典对各州虽不具有当然的强制性效力,但对各州刑法的统一有重要意义,多数州都以它为蓝本修改或制定了自己的刑法。

http://www.falvm.com.cn/falvm/js ... 0901132127579947120
Hed 发表于 2011-5-6 16:43


    当然没用,对于某些想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的人来说,法律反而限制了他的权力
要刑法干什么?
要民法干什么?
你们要这些东西打算干什么?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1-5-6 17:20


    P民想用它们来作挡箭牌,但现在的当权者说了 法律不是挡箭牌。
在颁布之前这东西在当时来说确实没啥用。
法令滋张,盗贼多有。
有单行法,没有刑法典而已
另:现在民法典都还没有呢,楼主又可以再发个帖啦:D
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搞个刑法出来了,
你让那些红小将还怎么打,怎么砸,怎么抢啊
反革命强奸母猪罪,不是玩笑,是真实的判决。
法律在中国,感觉就是个笑话。
这贴真欢乐
忘记黑暗 发表于 2011-5-6 16:37

这个通则简明扼要,挺好。
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这三部法律涵盖了民事活动的大部分。
上古残剑 发表于 2011-5-6 21:31

但是中国的法学研究在某些领域还是领先的。挺纠结。
话说这次酒驾入刑举双手赞成,六个月以下拘役也比较合适。
对法盲不解释。
虽然法律虚无主义荼毒了一段时间,你也别把条例不当法律。
对了,楼主,你下次可以开个帖说,新中国成立60+年了,连个民法都没有。。。看好你喔!
CRH380A 发表于 2011-5-6 23:37
现在的民法体系漏洞还是蛮多的,需要梳理,民法典是必须的,现在是先打基础。
momoyo 发表于 2011-5-6 23:50

但愿慢功出细活吧。
民通+司法解释暂时够用。
这贴……的确蛮欢乐
刑法算什么,60年了民法还没有呐。现行的民法通则和司法解释越来越不好用了,漏洞不少啊。
那些年都是批条子。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中国缺什么?缺的是契约意识  缺的是法治精神。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治社会,一治一乱嘛,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还是法律界跟TG妥协的结果。

97刑法和刑法修正案不算?所以刑法够用了。至于民法,虽然没有民法典,但民事法律规范越来越多,也完

备多了。TG现在还是重视立法工作的,但要时间,更关键是没人才,像《香港基本法》有些问题就没有研究

透,导致遗祸不浅
法制完善是一步步来的嘛
xxxku 发表于 2011-5-7 10:32
基本法真的是,我看一次不爽一次,搞什么飞机。。
康德没那么花哨,“。。。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而已,
以先验二分,限制科学于人事之外,以绝对命令构建人的实践理性之道德体系,加诸每个个体,作成自由,再确立法权主体,作为法治的主体,
都是有条件的,先验二元分裂,坚执抽象,同构宗教完成纯粹化和世俗化,才行,
中国无法有这些,”下一语扫尘,旋下一语扫扫尘“,抽象不起来,也无法执,先秦不说,到陆象山那还吾心-宇宙呢,没有分裂,实践领域起社会作用的是伦理体系。
缺,当然缺,看到缺就想搬,文学的政治的一起来,搬得了吗,
还越搬越靠前,搬到绝对命令,再往后我看你还能搬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