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与未满14岁少女结婚生子被判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20:36:40
中新网桂林4月29日电(孟明权)陈某与隔壁村的严丽(化名)是青梅竹马,并按当地风俗习惯办了结婚酒的“合法”夫妻,由于女方未成年,4月27日,广西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严丽与陈某分别住在相邻的两个村庄,虽然陈某比严丽大了四五岁,但很小的时候两人常在一起玩耍,读书小学也曾在同一所学校,当严丽被大同学欺负时,陈某总是出面保护。严丽把陈某当成自己仰慕的大哥,对陈某逐渐产生了依赖,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2005年,陈某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便回家务农。这时严丽还在读小学六年级,陈某无论天晴下雨都会用摩托车按时接送严丽上下学,持续了一年后,2006年严丽小学毕业,由于自己学习成绩太差的缘故,不愿上初中便辍学回家务农了。这时两人成了一对名正言顺的恋人,两家家长不但没有反对,而且都支持他们交往,尤其严丽的家长特别喜欢这位勤快能干的“准女婿”,每年农忙时节,陈某成了严丽家的第一帮手,都会在严丽家住上十天半个月。陈某家忙的时候,严丽也会到陈某帮上一把,陈某家长也很喜欢这位伶俐漂亮的“准儿媳”。2008年春,经两家家长商量,让陈某与严丽结婚,并按当地风俗习惯办了结婚酒,陈某风风光光把严丽娶回了家。

  不久,严丽便有了身孕,在2009年顺利生下一女婴。当地计生部门获悉严丽生育属无证生育,便上门向严丽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计生工作人员查看严丽身份证和婴儿出生证时,发现严丽生育时还未满14周岁。计生工作人员回来后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了此情况,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以涉嫌强奸罪对陈某实行了刑事拘留。

  广西永福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与严丽的“结合”虽属两相情愿,但陈某明知严丽未满14岁仍与严丽“结婚”,并生下一女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考虑到被告人陈某与严丽的“结婚”是经过双方父母同意的,并且严丽父母恳请法院对陈某从轻处理或免于刑事处罚,没有产生恶劣影响,社会危害性不大,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基于上述原因,4月27日,永福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http://www.chinanews.com/df/2011/04-29/3008502.shtml中新网桂林4月29日电(孟明权)陈某与隔壁村的严丽(化名)是青梅竹马,并按当地风俗习惯办了结婚酒的“合法”夫妻,由于女方未成年,4月27日,广西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严丽与陈某分别住在相邻的两个村庄,虽然陈某比严丽大了四五岁,但很小的时候两人常在一起玩耍,读书小学也曾在同一所学校,当严丽被大同学欺负时,陈某总是出面保护。严丽把陈某当成自己仰慕的大哥,对陈某逐渐产生了依赖,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2005年,陈某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便回家务农。这时严丽还在读小学六年级,陈某无论天晴下雨都会用摩托车按时接送严丽上下学,持续了一年后,2006年严丽小学毕业,由于自己学习成绩太差的缘故,不愿上初中便辍学回家务农了。这时两人成了一对名正言顺的恋人,两家家长不但没有反对,而且都支持他们交往,尤其严丽的家长特别喜欢这位勤快能干的“准女婿”,每年农忙时节,陈某成了严丽家的第一帮手,都会在严丽家住上十天半个月。陈某家忙的时候,严丽也会到陈某帮上一把,陈某家长也很喜欢这位伶俐漂亮的“准儿媳”。2008年春,经两家家长商量,让陈某与严丽结婚,并按当地风俗习惯办了结婚酒,陈某风风光光把严丽娶回了家。

  不久,严丽便有了身孕,在2009年顺利生下一女婴。当地计生部门获悉严丽生育属无证生育,便上门向严丽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计生工作人员查看严丽身份证和婴儿出生证时,发现严丽生育时还未满14周岁。计生工作人员回来后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了此情况,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以涉嫌强奸罪对陈某实行了刑事拘留。

  广西永福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与严丽的“结合”虽属两相情愿,但陈某明知严丽未满14岁仍与严丽“结婚”,并生下一女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考虑到被告人陈某与严丽的“结婚”是经过双方父母同意的,并且严丽父母恳请法院对陈某从轻处理或免于刑事处罚,没有产生恶劣影响,社会危害性不大,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基于上述原因,4月27日,永福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http://www.chinanews.com/df/2011/04-29/3008502.shtml
云南偏远地区这类事情多去了 人家自愿的何苦嘛 你判人家3年,以后回来还不是和这个小姑娘在一起,真是狗拿耗子
我觉得这样很好啊, 法也执行了,人情也考虑了
铁血十字 发表于 2011-4-29 20:07


    谁何苦啊!谁愿意管他家的破事,法律不是为他一个人订立的,也不会为他一人而改,如果他触犯了是他活该。
回复 4# 高士卧


    在我干亲家那点 我知道的15岁以下结婚的至少不下10个也没见咋的
高士卧 发表于 2011-4-29 20:36


    支持
边远地区这类现象很多
铁血十字 发表于 2011-4-29 20:41
不懂报大年龄么?{:jian:}
铁血十字 发表于 2011-4-29 20:07

最后一个成语用点太经典了
判三缓三,法律讲了,人情也讲了
回复 8# avaion


    那点不兴结婚证~一般是到年龄再去办
铁血十字 发表于 2011-4-29 20:07

看清楚点,这是缓刑,知道什么是缓刑吗?意思是如果三年内你不再犯,原刑期就不再执行

还“以后回来呢?”,根本就没抓人,充其量只是一个警告而已
有些事情民不举官不究,没被发现政府也不会管,既然发现了就必须要管,法律在那摆着,不管就是渎职。
LZ这个新闻 是吃果果的养LOLI呀。。股市CD 88区多少人情绪不稳定了。。
我想起了嫖宿幼女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了嫖宿幼女罪:“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见贵州习水案,
铁血十字 发表于 2011-4-29 20:07


    我X,TG不管你说TG的法律是个P,TG按照法律管了,你说TG是多管,是狗!真是下嘴皮碰下嘴皮
flyacht 发表于 2011-5-1 13:57


    一边去自己打自己
langge945 发表于 2011-4-30 20:35


    改字啊,大哥。。。。。。
flyacht 发表于 2011-5-1 13:55


    强奸和嫖宿是两回事,如果这个案子定为嫖宿幼女了,那晚上X自己老婆就成了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