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关于美帝的贴,大家逗个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55:07
云中漫步(754075796) 19:35:30
美国移民局要对准备加入美国籍的移民考试,看看这个新移民是否有公民意识。其中一道题是:美国是法治国家,你怎么理解这个问题。中国新移民的答案一般是:这表明公民要遵守法律。可是,美国移民局的标准答案是:这表明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在美国人看来,国家是公民的,政府是公民选出来为自己服务的。所以,要讲究法治,就要求政府的一切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力的体现。公民,就是国家的统治者。政府官员,是被法律管起来的群体。云中漫步(754075796) 19:35:30
美国移民局要对准备加入美国籍的移民考试,看看这个新移民是否有公民意识。其中一道题是:美国是法治国家,你怎么理解这个问题。中国新移民的答案一般是:这表明公民要遵守法律。可是,美国移民局的标准答案是:这表明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在美国人看来,国家是公民的,政府是公民选出来为自己服务的。所以,要讲究法治,就要求政府的一切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力的体现。公民,就是国家的统治者。政府官员,是被法律管起来的群体。
深涧悠蓝(42434404) 20:42:14
没见过这么SB的考题,一看就知道,乃是把初中政治考题倒过来写,骨子里还是一股社会主义的酸腐味
云中漫步(754075796) 20:59:11
何谓倒过来写,世易时移,沧桑早已变桑田了,,,那套初中政治早已成浮云了,,他们的进步应该有目共睹,,,

应该是写“资本主义”的酸腐味吧
深涧悠蓝(42434404) 21:12:48
倒过来写,就是白的写成黑的,SB写成BS.
骨子里还是原来的东西.还是那股酸腐臭,没有本质的改变,
深涧悠蓝(42434404) 21:13:31
美国有入境考试?这造谣的大概读书考试考多了,
云中漫步(754075796) 21:20:23
呵呵,签证或者绿卡还不是依然是酸腐,这肯定

无关紧要,重要是何为法治,就这问题而已,,,

深涧悠蓝(42434404) 21:20:54
法制不是法治
深涧悠蓝(42434404) 21:22:07
无论是ZF还是个人都要遵守法律,片面要求老百姓或者要求ZF遵守法律都是NC行为,而美国显然比中国先进,
深涧悠蓝(42434404) 21:22:21
显然不会说这种NC的话.
云中漫步(754075796) 21:24:47
这当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显然有些人混淆这种主次关系,这才是可怕的
深涧悠蓝(42434404) 21:25:34
既然是人人平等了,那还有主次?况且,连法制都写错.
♂飘(254189) 21:25:54
中x国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深涧悠蓝(42434404) 21:26:39
附议
♂飘(254189) 21:27:56
民主就是把权力关进笼里,老百姓在笼外
深涧悠蓝(42434404) 21:28:31
民主是一起关在笼子里,大家都有约束
深涧悠蓝(42434404) 21:28:50
都有约束才都有民主.
云中漫步(754075796) 21:30:22
转载这个短文,其中最让人开窍的就是:当家作主的是人民,国家是统治阶级的产物,统治阶级就是人民,,,,,,初中我理解为是上层管理阶级,,,


民主首先是您要有民主之概念, 有民主之向往,有民主之追求
♂飘(254189) 21:30:37
现状是老百姓在笼子里,被剥夺土地,房子,反抗的工具
深涧悠蓝(42434404) 21:30:48
一个谣言可以说明问题?
深涧悠蓝(42434404) 21:31:10
那我现在在大街播放一段AV.然后宣传中国很自由,可以不?
云中漫步(754075796) 21:31:46
是不是胡编乱造并不重要,,,重要的说了什么,,



♂飘(254189) 21:32:02
播放一段AV,不符合普世价值
云中漫步(754075796) 21:32:32
av是啥
♂飘(254189) 21:32:48
audio video
深涧悠蓝(42434404) 21:32:53
美国有AV,日本有AV,棒子国有AV,台湾也有AV,就中国TMD没有AV,谁敢说AV不符合普世价值?
♂飘(254189) 21:33:13
大街播放一段AV不符合普世价值

♂飘(254189) 21:33:31
AV,成人电影
深涧悠蓝(42434404) 21:33:38
哦,你的意思是播放全集?木问题.
♂飘(254189) 21:34:15
哪个国家有人在大街放AV
♂飘(254189) 21:34:40
这不是自不自由的问题
云中漫步(754075796) 21:34:48
自由之声?就是小巷里播放,也是进步,有这可能吗?
米国又跳出来装大尾巴狼了?他家的疫苗问题解决了?他家的自来水管都修好了?
或许美国人真的这么认为呢....
他们的洗脑能力丝毫不比tg差。。还是有可能洗成那样的。。


这么说,政府派军队去杀人,去虐囚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力, 这个政府也是公民选的, 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还是上帝的旨意呢,我们难道应该去找上帝讲理吗?

这么说,政府派军队去杀人,去虐囚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力, 这个政府也是公民选的, 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还是上帝的旨意呢,我们难道应该去找上帝讲理吗?
美国这种考试何尝不是洗脑
在美国真正掌权的又不是政府,而是那些幕后老板,当然要给政府套上笼头了

至于人民,在任何时期任何国家都只是被统治者,只不过人民中的某些个人会成为统治者罢了
bet365xx 发表于 2011-4-29 08:41

从前文来看 米国就没这考试

是某些人造谣被戳穿后说"有没有考试都无所谓,这说明XXX"
这帖子常见啊
体制问题
云中漫步(754075796) 21:31:46
是不是胡编乱造并不重要,,,重要的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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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这......这难道就是传说中文科生的思维??那人文研究还写个毛的论文,都写散文算了
gutless 发表于 2011-4-29 09:49
和我争执的好些ID都抱着这种思想
包括一个C罩杯的小妞-------------
您别说,美国人就是那么认为的。美国人强调小政府大社会嘛,所以美国人的意识形态里,政府和社会是零和博弈的关系。多党制国家,谁都不会肯定政府的正面价值,反对党要是告诉选民,政府也会干好事,你想不想当执政党?执政党抗议反对党抹黑,但也不敢说政府干的是好事,你要是不小心成了在野党,你还想不想执政?实质上,政府和社会并非零和博弈的关系,政府有可能代表私利,但也有很多时候代表公利,但民主的媒体不能说,只能不断的挑刺洗脑,政府就是一头邪恶贪婪的怪兽,cnn、fox长期就是这么宣传的。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4-29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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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深涧悠蓝

最近轰动华人界当街被奸杀的女生。犯罪分子有2次前科,比药家鑫的还恶劣,才判22年。
6626626 发表于 2011-4-29 11:38
小妞上个月订婚了,你木有机会鸟。
赛义夫 发表于 2011-4-29 11:39
第一,我认同你的观点:handshake
第二,纽约州没有死刑,22年才是最重的判刑,虽然我个人以为五马分尸更合适
第三,你的回贴和本贴好象木有联系;P
http://www.bachinese.com/forum/simple/?t20389.html
王友来:《我在美国坐牢——美国联邦监狱揭密》

内容简介

  一位中国前司法官员在美国被联邦调查局(FBI)以莫须有之罪名逮捕入狱,非法关押(该案后被美国联邦法官撤销)。该中国官员在美国大牢中两年内记录了90余万字的狱中笔记,如实地记录了大量鲜为人知与世人了解完全不同的美国监狱内幕和司法黑暗,如美国监狱警官如何向囚犯出售毒品、女警官如何向囚犯卖淫、检方和污点证人串通如何陷害无辜等。当然,文中也真实客观地记录了美国监狱中一些具有人性化的合理的内容。相信很多中国人读了此书后会对美国的社会制度、司法制度有一个相对全面的了解。同时该文通过作者与狱中国际大毒枭、职业杀手、恐怖分子等的零距离接触,披露了上述江洋大盗的很多生命历程、感情经历、生活细节,很具趣味性、故事性和可读性。




第五十六节 反正政府不能没面子、输官司

    美国的很多做法是很下作的。有这样一个案例,FBI在美国西部某港口查一条船上的毒品,抓七人,一个老板六名员工。经查证,六员工不构成罪名,对老板的最高刑期30年。在正式审理前,老板所属的香港给检方写了信,愿以名义担保该人的品行良好,很富有,不会犯法。这是在美国法律上是证明无罪的有力证据。但检方在法庭上根本不出示这份文件。在法庭上,律师问检方,你们收到过一份香港的文件没有?检方否认,于是律师出示当事人手中的副本。这是检方严重违法的行为。于是法官当场宣布撤销该案,该老板无罪释放。根据美国法律,撤案后,要赔偿当事人的各种损失。于是,检控人员包括FBI人员被炒鱿鱼十几个人,十分没面子。为此,检方采取了十分下流的手段,便又在纽约(美东地区)告该老板洗黑钱,将老板从西部引渡到东部。所谓洗黑钱的犯罪资料,律师一看,纯属瞎胡扯,打起官司被告必胜无疑,就拉开架势,准备打官司。但是每到快开庭时,检方就提出换检察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每换检察官,就要延期六个月开庭。就这样,一直延了快八年了,法官也很恼火,但没办法,因为法律规定检方由此权利,法官只能建议检方不要再换人了。于是检方找律师和被告,说,这官司打下去,肯定你们胜,但是你们还是认罪好,你就认洗黑钱的罪,一认罪,马上放人,如果不认,检方有办法再拖你个五、六年(当时抓该人时,该人已近60岁,已拖8年,已妻离子散,身体和精神上已经垮了)。当事人万念俱灰,不拖了,官司打胜赔钱,当事人根本不缺钱,只还想多活几年,没有时间拖了,认吧。认这个莫须有的罪名,和这个流氓拖不起了,只求快些出去。律师是深知这个的,别看现在说得如此好,到时很可能不兑现。为防万一,一定要求华盛顿出一个白纸黑字的纸,讲清楚,认罪后,撤销案底,才可以接受。一般来讲,对方是绝对不会和被告如此讨价还价的,但在此关系到美国面子和利益的大问题上,华盛顿居然出了这份纸。这样,当事人认了洗黑钱的罪,撤销案底。当然,美国人没有赔钱,也体面地下了台,只是可怜当事人,坐牢8年多,又认了个莫须有的罪名。

第六十四节 种族歧视的另一种形式

    在美国,种族歧视表现多个方面。有一对白人年轻大学生,在校恋爱,女的怀孕后生下一小孩,便和男的一起在卫生间将小孩溺死,结果法院判女的坐牢2年半,男的坐牢2年。而在同一法院,一个黑人青年则因杀死了六只猫,就被判刑12年,平均杀死一只猫的刑期与杀死一个人的刑期相同。当然,最实质的问题是因为犯案者的肤色不同罢了。美国南部(在美国南部是仇视黑人最重的地方,南北战争就是解放南部黑奴的战争)某州的一所大学历史学教授,居然在电台上发表讲话讲,那些黑人到我们美国来,我们给他们提供了这样好的生活条件,还有我们的民主政治、信仰______如果当初我们不把他们(指黑人)买到美国来,他们现在仍在非洲国家挨饿______。真是一幅典型的强盗嘴脸。如果不是当初美国人将非洲的优等劳动力掠夺走,非洲的生产力就不会遭到破坏,这些劳动力没到美国来,美国也没有今天的繁荣。

第六十五节 不合算的年轻人

    某一外籍人,即非美国公民的男青年,18岁时在美国与一15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双方自愿,男的被定为强奸(美国法律规定,与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方同意与否,均算男方强奸)。当时州法院对男的说,只要你认罪,可以不驱逐出境,只判缓刑一年。男的同意,遂认罪,继续呆在美国。10年后,男青年已 28岁,并在美国娶妻生子。美国联邦移民法院在查案时,发现这起10年前的案子。移民法院讲,州法院没有权利决定人在美国的去留问题,要将该男士驱逐出美国。男士不服,理由是,至于州法院是否有权决定去留的问题,他本人不管,他当初之所以接受这个协议,是认为州法院给予他这个权利,否则他也不会在美国结婚生子等,早就会母国了。于是,双方打官司,男青年输了,便被赶出美国。美国法院并不管你的妻子和孩子在美国如何生存,不管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这个家庭是否解体了等,不讲这些人道和人权。暗中潜藏着一个谁也不愿说出口的原因,这个青年是异族人。事实上,在美国法律规定,与16岁以下女孩发生关系便构成强奸罪,但美国十三、四岁,即16岁以下非处女身或怀孕者多极了。16岁以下,与异性有关系的少女几乎无一幸免,那么按美国法律,都算是被强奸了,与之发生关系的异性便都是强奸犯了,也即是说,美国有多少少女,便有多少强奸犯,甚至强奸犯的数量更多。美国16岁以下的少女少说也有一、二千万,如果强奸犯都要坐牢,起码有一、二千万人要坐牢了。但事实上,执法中,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九牛一毛都没有。原因是,这些强奸犯绝大部分是美国人,对这些美国基本上不管。还有校方给中学生发避孕套,这是明目张胆地在鼓励强奸)。民不告,官不理,说美国执法必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在执法方面,是执行双重标准,对自己美国人一个标准,对外国人则是另一个标准。这就是美国的法律公正和人道主义(如上面例子)。


第八十二节 无中生有的“做案”

    给我教广东话的梅超业,对美国十分愤慨。他说,美国很多犯罪,原本是没有、不存在的,是美国硬做出来的。如毒品犯罪,你原本在家什么事也没做,有一个你认识或曾经认识你的人打电话给你,喂,我这里有白粉,×;×;克才2万美元,你要不要(远低于市场价格)?哦,如果有谁要的话,告诉我一声,共同挣一点儿钱。没过一、二天,又一个你曾认识的人电话给你,喂,你手中有无白粉?我急需要×;×;克,我愿出4万美元。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可能给第一人打电话(这样你倒霉得更快),也可能不打,那么第一者会把电话打过来,你稍有心动,有这个意向(轻轻松松挣几万元,为何不干呢?),你完了。只要你对这两个电话没有去报警,你就完了,你马上会被抓,第一、第二两个电话打入者会做证人,有电话录音,你被定罪无疑。尽管你连毒品什么样也没见过,也会被定串谋贩毒。我们知道,人性是有弱点的,如果能轻松挣钱的事,谁都想去做,更何况在美国这个生存竞争十分激烈的国家。美国执法人员就是利用人性的这个弱点肆意诬陷无辜。执法人员为何要如此做呢?因为:1、工作成绩突出,办案数量多;2、每成功办一案,会有一笔可观的奖励;3、为以后晋级积累分数;4、从整体上讲,国会一看,哇,今年有这么多的人贩毒,要加大打击力度和投入经费,于是巨额缉毒经费便拨了下来,又增加了很多就业机会;5本届又可对民众宣布自己的政绩;6、犯人增加,又增加看守,又多了就业机会;7、犯人从事劳动,给予极低报酬,制造出低价商品,又赚一笔。可以这么看,美国对于抓罪犯,不是打击真正的罪犯,而是将此作为解决就业、捞取选票、增加财政拨款的手段。现在再看那2个打电话者何许人也?第一、本身是贩毒人员,或者同被陷害者一样,但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 ”,拖他人下水,为虎作伥;第二,本身是一些游手好闲之徒,好逸恶劳,于是每月给一些钱他们,让他们像毒蛇一样出去咬人。还要申明一点,这些人在帮缉毒的同时,自己也在贩毒,没抓住,算他赚了,抓住了,他说为做事,帮抓贩毒者,线人,为做事。对此内幕,一眼睁、一眼闭。还要说明一点,连不认识你的人也可以打电话害你,在给你讲了一通毒品的事后,才说,你不是×;×;吗?哦,对不起,打错电话了,也没关系,能打给你,算是缘分,交个朋友吧。只要你有一丝的不惊慌,就会中招。要避免落入圈套,只要有人与你谈任何一点儿违法的事,你唯一的选择只能是马上报警,把对方抓起来。不管这个人是你的亲父母,或者朋友或者有恩与你的任何人,这些统统不用去考虑,只考虑保护你自己,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惜牺牲任何其他人。这就是美国法律要求你,培养你去做一个极端自私自利、六亲不认,为达个人目的可以牺牲任何其他人(还要补充一下,刚才讲了,只要有人给你打电话,你只要没有表示反对你就犯罪了,还有,你反对了,但没去报警,也犯罪了,因为你知道)。

第八十三节 不可思议的美国法律

    美国的一些法律没有体现合理性和公正性,犯同样的罪却得不到同样的处理。那个福州人郑某便是这样,他是以蛇头名义被抓的(还有几个同伙),他既认罪,又合作的,现已在牢中呆了四年多了(94年入狱),还没有任何结论(即判决)。他的其他几个同伙已经刑满走了,而且这些走的人,只是认罪,而没有合作。按理说,郑应当比他们走得早才是,实际上并非如此。检方对他讲,既合作,就要做污点证人,目前将要被指控的被告在香港被抓,正在打引渡官司(即是在香港还是在美国接受审判)。如果这个人的引渡官司打胜了,就不必来美国了,也就不需要污点证人指证了,如败了,就来美国受审,反正这个官司没结束,郑等污点证人就不能离开监狱。如果放郑走了,打起官司没证人怎么行?用郑的话来讲,联邦讲话根本不算数,特别是对于有色人种,根本不讲理,想怎么搞就怎么搞,被告的权益根本没有保障,完全是砧板上的一块肉,想横切就横切,想竖切就竖切,想要肥的,就切肥的,想要瘦的,就切瘦的,反正总是他们有理。其实就是要郑指控的那个人所犯的事,在中国大陆已被司法处理过了,刑满释放了,而霸道的美国,对此事还要再处理(这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第八十四节 超期羁押的中美比较

    以前很多人认为中国大陆把人关起来,一年多没结果,当事人上访、申诉均不起大作用。我是道中人,有所了解,并非这样,每年到年底,以人大为首抽调各方力量(公、检、法等),搞执法大检查,各级司法机关都很紧张,赶快处理所谓的“积案、旧案”、“超期案”,能放的赶快放,能判得赶快判,生怕超期,又被人大那些老头子们揪住,在各种场合的会议上讲侵犯人权、不依法办事,进而丢了乌纱帽。这样的事情,自己既参加过执法检查,又亲自处理过积案、旧案,同时也认为,超期办案,大概只有中国有,属中国特色,民主、法制国家不会有。可是这次,深入美国监狱一考查,哇,中国那点儿事,比起美国来,真是沧海之一粟,九牛之一毛啊。在美国监狱关上三、四年,五、六年没判的人太多了,如老虎已关了七年了,仍不知结果怎样。大家都说,你判了刑期,人还有个盼头、熬头,没有期限,让人等都不知何时是出头的日子。还有,经常说大陆判刑,关你多久,就判你多久,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根据需要和的体面和不违法,而一看美国,中国绝对是小巫见大巫了,甚至可以说有不低于30%的犯人,是关多长就判多长的,一判就放人,多关你几年,及法院根本就不觉什么不妥,同样的一个罪,有的三、四年就走了,有的五、六年,就判你五、六年,也完全不是根据法律办的。当然,美国法律,本身量刑幅度就很大,5-40年,25-终身,中间的余地太大了。美国反正永远是正确的。
回复 18# mmgm
虽然和本贴无关
非常精彩
回复 19# 深涧悠蓝


    呵呵,这就是谈美国的法制社会的现实啊。大家平时听到的想到的其实都是理想状态。只有亲身经历才知道理想和现实有差距的。

距离产生美,呵呵。
哈哈哈,美帝好比一面明镜
可惜违反法律的政府官员和部门依然不少。
mmgm 发表于 2011-4-30 10:53
是否真实,有过经历的最清楚了。
而我发的这个贴,如此的低级谣言居然有市场-----------
oliverit 发表于 2011-4-29 01:12
那是当然, 政府出兵杀敌,当然要符合法律程序.

十字军东征那个时代,也许是据教法吧.
温刮皮 发表于 2011-5-1 01:22
"也许"两个字在CD木有市场,抱歉。
民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具欺骗性的制度
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标准来看
公民要遵守法律才是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