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毒贩枪杀大陆警察被判死刑 称要上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13:53
中新社惠州4月20日电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20日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台湾籍杀警毒贩卢志胜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死刑。宣判后卢志胜表示要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7月25日,卢志胜和其团伙成员共三男一女在惠东一家酒店开房贩毒。警方接报后在酒店将卢志胜等抓获。下午15时30分许,警察将被反铐双手的卢志胜押解到酒店地下停车场,让其指认藏匿于其小车尾箱内的毒品。在指认过程中,卢志胜趁机反手从车尾箱中拿出其事先藏匿的手枪。警察杜宇华察觉并扑向卢志胜欲将其控制,卢志胜即将枪上膛朝杜宇华身上开了一枪并趁机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卢志胜又开了一枪(未击中人)。警员随后合力将卢志胜制服,当场缴获手枪1支、子弹5发、弹壳2枚。杜宇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卢志胜犯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惠州市中院组成合议庭,于3月18日、4月7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卢志胜供认,在2010年3、4月间,其通过互联网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仿654K手枪及7发子弹,后一直持有。


在庭审中,卢志胜提出系枪走火,至于枪保险开关是否有故障的问题,法院于4月7日再次开庭进行了质证和认证,惠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经过实弹射击实验,卢志胜使用的枪支具备基本结构,其机件齐全,射击性能完好,卢志胜是一个服过兵役并对枪支的性能及危险性有认知的人。有视频资料证实还清晰听到枪上膛的声音。

新闻回顾:毒贩双手被反铐仍掏枪杀警 辩称枪支走火

卢志胜在酒店开房贩毒,被警方制服指认毒品时,双手被反铐的他挣脱押解警察,从车尾箱夹缝中掏出手枪,背对着用枪顶住向他扑来的警察肚子扣响了扳机。在乘囚车前往法院受审途中,卢志胜又一次挣脱了镣铐与警察对抗,经主审法官多次劝解,卢才自己主动戴上镣铐。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索有为 游小勇 李有军 ) http://news.163.com/11/0420/18/723Q4VGS00014JB6.html中新社惠州4月20日电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20日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台湾籍杀警毒贩卢志胜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死刑。宣判后卢志胜表示要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7月25日,卢志胜和其团伙成员共三男一女在惠东一家酒店开房贩毒。警方接报后在酒店将卢志胜等抓获。下午15时30分许,警察将被反铐双手的卢志胜押解到酒店地下停车场,让其指认藏匿于其小车尾箱内的毒品。在指认过程中,卢志胜趁机反手从车尾箱中拿出其事先藏匿的手枪。警察杜宇华察觉并扑向卢志胜欲将其控制,卢志胜即将枪上膛朝杜宇华身上开了一枪并趁机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卢志胜又开了一枪(未击中人)。警员随后合力将卢志胜制服,当场缴获手枪1支、子弹5发、弹壳2枚。杜宇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卢志胜犯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惠州市中院组成合议庭,于3月18日、4月7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卢志胜供认,在2010年3、4月间,其通过互联网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仿654K手枪及7发子弹,后一直持有。


在庭审中,卢志胜提出系枪走火,至于枪保险开关是否有故障的问题,法院于4月7日再次开庭进行了质证和认证,惠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经过实弹射击实验,卢志胜使用的枪支具备基本结构,其机件齐全,射击性能完好,卢志胜是一个服过兵役并对枪支的性能及危险性有认知的人。有视频资料证实还清晰听到枪上膛的声音。

新闻回顾:毒贩双手被反铐仍掏枪杀警 辩称枪支走火

卢志胜在酒店开房贩毒,被警方制服指认毒品时,双手被反铐的他挣脱押解警察,从车尾箱夹缝中掏出手枪,背对着用枪顶住向他扑来的警察肚子扣响了扳机。在乘囚车前往法院受审途中,卢志胜又一次挣脱了镣铐与警察对抗,经主审法官多次劝解,卢才自己主动戴上镣铐。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索有为 游小勇 李有军 ) http://news.163.com/11/0420/18/723Q4VGS00014JB6.html
等死吧,还会让这种人渣活。
贩毒、杀人,还不被枪毙,真当自己在台湾么?
上诉,只是拖时间而已
"新闻回顾:毒贩双手被反铐仍掏枪杀警 辩称枪支走火",不知道“走火”真的成立,能帮他多少呢?  如果一个人已经被捕,还要杀警察(掏枪的行为我觉得已经足够了),枪响了,只不过不是在他想要开枪的时候(所谓“走火”),但整个事情就是他想要做,正在做,也是他想要达到的目的。 是不是走火,有什么区别吗?。。。
传说中的缩骨功啊,燕子李三的后人
这个太不应该了.被反铐还能拿枪上膛开枪还能打中.怎么看的人?>
仿654K的火狗,2000就能买到?
不会是打CO2的吧?
没看标题,台湾买的?那还差不多
他以为在台湾吗?毒贩加枪杀警察,枪毙多少回都够了
放逐的云 发表于 2011-4-21 10:45
有人直接拿654改火狗
用的是打铆钉的射钉枪的壳
加自己搞的铅弹头,很是NB
回复 11# 飞翔天宇

不是随便改的,管子,枪膛都要换,不让小命危险~
我在玩狗论坛上,看个兄弟自己做的小口654,真是太精致太牛逼了,自己线切割,自己加工,子弹都是自己做的,工艺比制式的还好
等死吧枪毙这个烂毒贩,没余地
在乘囚车前往法院受审途中,卢志胜又一次挣脱了镣铐与警察对抗,经主审法官多次劝解,卢才自己主动戴上镣铐。

嚣张得很啊,突突掉[img][/img]


臭人渣,宣判你无人权,直接枪毙。
不判死刑法理不容!天理不容!
警察大意啊,严重缺乏警惕性!
必须杀!
放逐的云 发表于 2011-4-21 10:53

你说的不是某猎网吧
这厮据说是个瑜伽高手
clark200 发表于 2011-4-21 10:50


    大家也真是的,就这事用的着枪毙吗?拖出去去喂狗!!!!!
遇到这种人应该穿琵琶骨。
警察没让他求着早投生就是失职
买的这个枪太便宜了吧
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那些缉毒警察每次查获毒品后,都会把嫌疑人带到现场,然后指着一堆堆的“面粉”问:“这是什么东西?”这是在秀下限还是收集证据?难道人赃并获还需要嫌疑人亲口承认?以前当JC的时候抓到小偷,从来不用指着偷来的皮包和手机问:“这是什么东西?”而是直接扔进拘留所。
杀了他浪费人才,如过大陆吸纳他可以为中国统一大业作出贡献
回复 19# 飞翔天宇

嗯嗯


行,不杀你。
来,拿桶烧滚的沥青,要汽油桶装的。
用手术刀剌下1厘米直径的肉皮,糊上点热沥青,等凉了,揭下来。
用手术刀剌下1厘米直径的肉皮,糊上点热沥青,等凉了,揭下来。
用手术刀剌下1厘米直径的肉皮,糊上点热沥青,等凉了,揭下来。xN
等你觉得活着是种痛苦了,请深刻的检讨自己犯的错吧。

行,不杀你。
来,拿桶烧滚的沥青,要汽油桶装的。
用手术刀剌下1厘米直径的肉皮,糊上点热沥青,等凉了,揭下来。
用手术刀剌下1厘米直径的肉皮,糊上点热沥青,等凉了,揭下来。
用手术刀剌下1厘米直径的肉皮,糊上点热沥青,等凉了,揭下来。xN
等你觉得活着是种痛苦了,请深刻的检讨自己犯的错吧。
回复 25# shulejun


    嘛,有种工作程序叫:“固定证据”,”指认“
枪毙5分钟,执行枪械--加特林转管机炮
shulejun 发表于 2011-4-21 14:56


    口供人称证据之王
贩毒,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逃脱未遂。任何一项都是重罪。数罪并罚,不死刑才怪。不知道台湾方面会求情不
在乘囚车前往法院受审途中,卢志胜又一次挣脱了镣铐与警察对抗,经主审法官多次劝解,卢才自己主动戴上镣铐。


搞什么,直接把这家伙半身不遂了,看他还挣脱!
小D-H 发表于 2011-4-21 08:46
恰恰相反,上诉的话死得更快,因为上诉案件的卷宗移交有时间限制,而且上级法院必须立案受理,也有时间限制,反而比不上诉审核的更快。
贩毒还杀警察,上诉你大爷
客观说,的确是个悍匪
如果说是枪支走火,那第二枪算怎么回事,都被抓了还拿出枪是想干啥?投案自首?立功请赏?nnd
贩毒的就该千刀万剐!!!!!!!!!!!
愚见 发表于 2011-4-23 09:03


    上诉是犯罪嫌疑人诉讼中的权利,反正这案子上不上诉结果都一个样,这么义愤填膺干啥?:D
应该这样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