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 青年驾铲车闹市撞5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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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news.com/auto/2011/04-06/2952824.shtml

长沙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 青年驾铲车闹市撞5车
2011年04月06日 08: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4日下午,湖南长沙雨花区长沙大道发生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一男子驾驶一辆铲车在道路上故意撞车,致两人受伤,五辆汽车、一辆电动车损坏。案发后,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和交警支队迅速出警,抓获该男子。

  4日15时50分许,长沙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一男子驾驶铲车,在长沙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见车就撞。接警后,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黎托派出所、交警支队雨花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一路追截,在黎托乡花侯路右转上武广长沙南站站台处抓获犯罪嫌疑人龙鹏。

  经查,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龙鹏(男,19岁,湖南岳阳人)与其父亲发生争吵后将其父亲的一辆铲车开出,在远大路古曲路口将一农用车铲翻造成农用车起火,将一台电动车铲翻造成电动车车主丁某受伤;后又行驶至浏阳河沿河路、途经朝晖路,在万家丽路左拐上长沙大道时将一辆丰田车铲坏;在长沙大道绿城桂花城附近将一辆桑塔纳轿车铲坏;后又沿长沙大道辅道由西往东行驶,在京珠跨线桥右辅道涵洞处调头时将一货车和正在执勤的交警警车铲坏,造成一名交通协警受伤;后进入机场高速、黎托乡政府匝道、花侯路。为防止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黎托派出所民警和雨花交警一路追踪劝导,最后在花侯路右转上武广长沙南站站台附近果断将犯罪嫌疑人拦截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龙鹏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据《长沙晚报》http://www.chinanews.com/auto/2011/04-06/2952824.shtml

长沙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 青年驾铲车闹市撞5车
2011年04月06日 08: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4日下午,湖南长沙雨花区长沙大道发生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一男子驾驶一辆铲车在道路上故意撞车,致两人受伤,五辆汽车、一辆电动车损坏。案发后,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和交警支队迅速出警,抓获该男子。

  4日15时50分许,长沙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一男子驾驶铲车,在长沙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见车就撞。接警后,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黎托派出所、交警支队雨花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一路追截,在黎托乡花侯路右转上武广长沙南站站台处抓获犯罪嫌疑人龙鹏。

  经查,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龙鹏(男,19岁,湖南岳阳人)与其父亲发生争吵后将其父亲的一辆铲车开出,在远大路古曲路口将一农用车铲翻造成农用车起火,将一台电动车铲翻造成电动车车主丁某受伤;后又行驶至浏阳河沿河路、途经朝晖路,在万家丽路左拐上长沙大道时将一辆丰田车铲坏;在长沙大道绿城桂花城附近将一辆桑塔纳轿车铲坏;后又沿长沙大道辅道由西往东行驶,在京珠跨线桥右辅道涵洞处调头时将一货车和正在执勤的交警警车铲坏,造成一名交通协警受伤;后进入机场高速、黎托乡政府匝道、花侯路。为防止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黎托派出所民警和雨花交警一路追踪劝导,最后在花侯路右转上武广长沙南站站台附近果断将犯罪嫌疑人拦截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龙鹏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据《长沙晚报》
防止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黎托派出所民警和雨花交警一路追踪劝导--这种人应该当场击毙 活着既浪费社会资源又留下隐患
米帝的当场击毙我们是可以好好学一下的
同意楼上的。小菜举得应该先警示,如果其依旧不停止就硬果断击毙。
跟你父亲争吵就去铲你父亲,搞别人算怎么回事。
md的击毙有时候挺对的
看起来他爸比李刚官大的多了。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11-4-6 11:18


难得赞同你一次
这种人就不用警告,直接开枪打死。并且还要大力宣传,最好再暴尸3天。以便震慑那些心存侥幸的家伙。
他为什么这么搞
歌幽的肖像一贯独立特行
应该当场击毙
当场击毙
支持当场击毙。
很爽呀。堵车的时候我希望也这样来一下。可是我知道这样犯法。这个人就不知道了。
  支持当场击毙,路人也是有人权了,不能为了保护罪犯不死,拿路人的人权来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