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急需民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2:10:42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批准免去丁鑫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同时停止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丁鑫发成为中国第一个被立案审查的在位的省级检察长。然而,这条消息似乎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基本上可以说是波澜不兴。前不久,陆续有省级在任组织部长、省级在任反贪局长、省级在任宣传部长被中纪委“双规”,情况也大致如此。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从上述一系列的反腐“动作”中,我们都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定决心,看到自上而下的雷霆与霹雳。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另一个事实——公众曾强烈担忧审计长李金华的政治前途与个人安全。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还很少看到这种现象,即公众对一位忠实履行法律职责的官员如此广泛地表达深深忧虑。由此来看,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所取得的巨大成绩,还没有达到让公众普遍放心的程度。

  长期以来,中国单纯地依赖自上而下的路径反腐,一方面是打击的力度确实在不断加大,但另一方面是公众因为无法获得参与感而日渐麻木、忧虑,甚至“无力”。这可能是中国国情下的一种特殊困难,也恰恰是中国国情给反腐制造的最大障碍。因此,8月31日《人民日报》刊发《以民主编织反腐败的天罗地网》一文,直接点明“权力越集中民主越难行”这一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腐败症结所在,呼吁当前国情下以保障普通党员与公众舆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来促民主、限权力、反腐败。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人民日报》的这一声音无疑透露出高层反腐倡廉与探索政治文明建设的些许思考与动向,因而尤其引人注目。

  但是强调民主反腐、加强社会监督,首先不要简单化和庸俗化,更不能搞贻笑大方的伪创新。据报道:有的地方让孩子在家里监督当领导的父亲,叫做“小眼睛盯大眼睛”;有的地方建立“家属联系卡”,让妻子监督做官的丈夫,如果丈夫太晚回家,可以向组织报告;还有的地方建立“退赃账号”,贪官只需退赃,便可既往不咎;还有的地方大搞反腐只“抓大放小”,贪污不足5万的,干脆就睁只眼闭只眼。这些“创新”,姑且不论有的撕裂家庭伦常,有的违背法治平等,形式上各出奇招,只显得无法触及腐败的制度根本之下,已经是乱象环生,结果这些创新自然只能是昙花一现。

  强调民主反腐,是强调切实从制度上保障广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事实已经反复证明,高度集中的权力体制是催生腐败的根源。所谓高度集中,就是权力集中在一把手和少数人那里,权力范围缺乏明确的界定和限定,权力的行使方式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和制度约束。历史经验也表明,权力运行的唯一界限是权力。这意思是说,倘若没有另外一种对等的力量的约束和限制,权力的运行总是倾向于无限大。按照宪政民主的原则,限制权力滥用而又保证社会稳定的基本方式,就是将公民的监督权利转化为一种制度上的权力。

  体现这种权利和权力的重要制度形式就是大众媒体的公开监督。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几个前提条件:一个是政务公开。政府的决策过程,除了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之外,应该是公开进行的。这要求决策的问题、决策的信息、决策的方案、决策的目标应该是向大众公开的。另一个前提条件是公民有广泛的表达自由和批评自由,这体现在,围绕着重大决策,应该有广泛的公民讨论,可以有不同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媒体在引导公众议程、表达公众意愿、形成公众评价方面将会发挥巨大的作用。

  总而言之,需要有来自基层党员的监督,需要有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需要有将分散的意见集中化的制度渠道和制度平台。惟其如此,社会公众才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所在,才能够真正建立起反腐败的社会基础。
来源:《南方都市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批准免去丁鑫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同时停止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丁鑫发成为中国第一个被立案审查的在位的省级检察长。然而,这条消息似乎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基本上可以说是波澜不兴。前不久,陆续有省级在任组织部长、省级在任反贪局长、省级在任宣传部长被中纪委“双规”,情况也大致如此。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从上述一系列的反腐“动作”中,我们都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定决心,看到自上而下的雷霆与霹雳。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另一个事实——公众曾强烈担忧审计长李金华的政治前途与个人安全。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还很少看到这种现象,即公众对一位忠实履行法律职责的官员如此广泛地表达深深忧虑。由此来看,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所取得的巨大成绩,还没有达到让公众普遍放心的程度。

  长期以来,中国单纯地依赖自上而下的路径反腐,一方面是打击的力度确实在不断加大,但另一方面是公众因为无法获得参与感而日渐麻木、忧虑,甚至“无力”。这可能是中国国情下的一种特殊困难,也恰恰是中国国情给反腐制造的最大障碍。因此,8月31日《人民日报》刊发《以民主编织反腐败的天罗地网》一文,直接点明“权力越集中民主越难行”这一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腐败症结所在,呼吁当前国情下以保障普通党员与公众舆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来促民主、限权力、反腐败。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人民日报》的这一声音无疑透露出高层反腐倡廉与探索政治文明建设的些许思考与动向,因而尤其引人注目。

  但是强调民主反腐、加强社会监督,首先不要简单化和庸俗化,更不能搞贻笑大方的伪创新。据报道:有的地方让孩子在家里监督当领导的父亲,叫做“小眼睛盯大眼睛”;有的地方建立“家属联系卡”,让妻子监督做官的丈夫,如果丈夫太晚回家,可以向组织报告;还有的地方建立“退赃账号”,贪官只需退赃,便可既往不咎;还有的地方大搞反腐只“抓大放小”,贪污不足5万的,干脆就睁只眼闭只眼。这些“创新”,姑且不论有的撕裂家庭伦常,有的违背法治平等,形式上各出奇招,只显得无法触及腐败的制度根本之下,已经是乱象环生,结果这些创新自然只能是昙花一现。

  强调民主反腐,是强调切实从制度上保障广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事实已经反复证明,高度集中的权力体制是催生腐败的根源。所谓高度集中,就是权力集中在一把手和少数人那里,权力范围缺乏明确的界定和限定,权力的行使方式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和制度约束。历史经验也表明,权力运行的唯一界限是权力。这意思是说,倘若没有另外一种对等的力量的约束和限制,权力的运行总是倾向于无限大。按照宪政民主的原则,限制权力滥用而又保证社会稳定的基本方式,就是将公民的监督权利转化为一种制度上的权力。

  体现这种权利和权力的重要制度形式就是大众媒体的公开监督。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几个前提条件:一个是政务公开。政府的决策过程,除了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之外,应该是公开进行的。这要求决策的问题、决策的信息、决策的方案、决策的目标应该是向大众公开的。另一个前提条件是公民有广泛的表达自由和批评自由,这体现在,围绕着重大决策,应该有广泛的公民讨论,可以有不同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媒体在引导公众议程、表达公众意愿、形成公众评价方面将会发挥巨大的作用。

  总而言之,需要有来自基层党员的监督,需要有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需要有将分散的意见集中化的制度渠道和制度平台。惟其如此,社会公众才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所在,才能够真正建立起反腐败的社会基础。
来源:《南方都市报》
阴影和黑暗最怕的就是阳光
民主不是万能的药方 但没有民主就如同没有药方!
<P>楼上说到药,贼倒感觉用医说更贴切。身有恙,看中医还是西医?其中道理,不说自明</P>
<P>其实,国家应该淡化党的概念,强化政府的概念,这样,一个地方出了腐败分子,人民也就多反政府了,换一个地方政府就容易的多了.</P><P>多党制没什么意义,GCD搞了这么多年都没解决的问题,一个新党派一样搞不定,而且还会多生事端,与国与家无利.</P><P>但民主监督一定要加强,应该强化媒体的作用,至少要让一部分媒体独立于政府控制在民间力量中.</P><P>不过,腐败是绝对的,多少是相对的,不管怎么搞要彻底消灭腐败是不可能的.</P>
实现民主=反共产党
他们最怕光
<P>问题是民主可能毁了中国</P><P>谁敢冒这种危险</P><P>中国东南西北都是敌人的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