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从法律意义上谈论萧峰——聚贤庄之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23:20:37
萧峰到底是好人还是恶人?这个问题争论不休。那么,我们首先从法律意义上逐一评价萧峰的行为。

关于聚贤庄之战,从法律意义上讲【萧峰】是否有罪?答案首先揭晓:有罪。那么我来一步步分析萧峰在聚贤庄之战到底触犯了哪条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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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古以来天朝没有任何一届政府讲求历法,因此以当代法律进行分析】
(在北洋政府时期曾经提到过历法二字,但由于军阀混战每届政府都没有完成法律的完善,且当时的法律本身纯属名不副实,因此不做评论)


第一个细节:萧峰【蛮性发作,见人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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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看细节本身,萧峰似乎是杀人魔王。但是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聚贤庄一案,首先起源于薛神医和游氏双雄号召群雄来对付萧峰。那么,不论证明萧峰【有罪】或【无罪】,我们都要首先分析薛神医和游氏双雄所谓【对付】萧峰是一种什么形式的【对付】。是否威胁到萧峰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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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继续做任何细节说明,【证据确凿】。
薛神医和游家兄弟带领临时组建的【黑社会】团伙直接威胁到萧峰的性命。且采用器械围攻萧峰。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每一个死者】都说过要【威胁萧峰性命】,但并没有人【反对薛神医和游家兄弟】的提议,且手持凶器直接威胁到【被告人萧峰】生命安全。而萧峰本人手无寸铁,被迫夺下器械进行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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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节萧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个细节:关于快刀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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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刀祁六之死,是本案一个重要环节,快刀祁六在受到萧峰和玄字二僧合力一击导致毙命前,是否主动参与了由薛神医和游家兄弟发起的黑恶势力并充当其帮凶直接威胁被告人生命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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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确定】的,因此快刀祁六首先威胁被告人性命。在失去继续作案能力后死于意外事件,快刀祁六之死由薛神医负责(游家兄弟已死)


第三个细节:关于玄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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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案另一个关键,关于被告人属于【正当防卫】的【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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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萧峰在制住本案另一嫌疑犯玄寂后,并没有继续攻击已经【失去攻击能力】的嫌疑人。


第四个细节:萧远山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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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犯罪嫌疑人直接威胁受害人生命财产安全时,公民有【以等同犯罪嫌疑人侵犯受害人的手段】进行正当防卫的权力,有向有关部门即使反应情况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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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远山属于【正当防卫】


第五个细节:关于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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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萧远山的行为一样,萧峰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嫌疑人谭青(已故)的行为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六个细节:萧峰犯有【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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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另一被害人【穷凶极恶云中鹤】因遭到【被告人萧峰】一记重手受伤,尽管云中鹤与谭青有【成为同伙】的嫌疑。但【犯罪嫌疑人谭青】已死,而没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谭青隶属于西夏一品堂】,因此【穷凶极恶云中鹤参与谭青的阴谋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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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凶极恶云中鹤】临时路过现场,发现【重伤垂死】的好友谭青,与【以薛慕华游家兄弟为首的黑恶势力进行了斗争】,意图【救死扶伤】,是一个【公民合法的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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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萧峰】故意以重手击打【并未威胁自己生命财产安全】且【并未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云中鹤】,犯有【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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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云中鹤因单位【西夏一品堂】派遣来到中原,横遭不测,属于【因公受伤】。【西夏一品堂】补发被害人云中鹤受伤期间工资,并与【犯罪嫌疑人萧峰】一起承担【被害人云中鹤住院期间的费用,极可能造成的伤残赔偿】,承担部分占30%。萧峰到底是好人还是恶人?这个问题争论不休。那么,我们首先从法律意义上逐一评价萧峰的行为。

关于聚贤庄之战,从法律意义上讲【萧峰】是否有罪?答案首先揭晓:有罪。那么我来一步步分析萧峰在聚贤庄之战到底触犯了哪条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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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古以来天朝没有任何一届政府讲求历法,因此以当代法律进行分析】
(在北洋政府时期曾经提到过历法二字,但由于军阀混战每届政府都没有完成法律的完善,且当时的法律本身纯属名不副实,因此不做评论)


第一个细节:萧峰【蛮性发作,见人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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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看细节本身,萧峰似乎是杀人魔王。但是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聚贤庄一案,首先起源于薛神医和游氏双雄号召群雄来对付萧峰。那么,不论证明萧峰【有罪】或【无罪】,我们都要首先分析薛神医和游氏双雄所谓【对付】萧峰是一种什么形式的【对付】。是否威胁到萧峰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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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继续做任何细节说明,【证据确凿】。
薛神医和游家兄弟带领临时组建的【黑社会】团伙直接威胁到萧峰的性命。且采用器械围攻萧峰。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每一个死者】都说过要【威胁萧峰性命】,但并没有人【反对薛神医和游家兄弟】的提议,且手持凶器直接威胁到【被告人萧峰】生命安全。而萧峰本人手无寸铁,被迫夺下器械进行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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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节萧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个细节:关于快刀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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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刀祁六之死,是本案一个重要环节,快刀祁六在受到萧峰和玄字二僧合力一击导致毙命前,是否主动参与了由薛神医和游家兄弟发起的黑恶势力并充当其帮凶直接威胁被告人生命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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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确定】的,因此快刀祁六首先威胁被告人性命。在失去继续作案能力后死于意外事件,快刀祁六之死由薛神医负责(游家兄弟已死)


第三个细节:关于玄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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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案另一个关键,关于被告人属于【正当防卫】的【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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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萧峰在制住本案另一嫌疑犯玄寂后,并没有继续攻击已经【失去攻击能力】的嫌疑人。


第四个细节:萧远山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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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犯罪嫌疑人直接威胁受害人生命财产安全时,公民有【以等同犯罪嫌疑人侵犯受害人的手段】进行正当防卫的权力,有向有关部门即使反应情况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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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远山属于【正当防卫】


第五个细节:关于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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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萧远山的行为一样,萧峰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嫌疑人谭青(已故)的行为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六个细节:萧峰犯有【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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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另一被害人【穷凶极恶云中鹤】因遭到【被告人萧峰】一记重手受伤,尽管云中鹤与谭青有【成为同伙】的嫌疑。但【犯罪嫌疑人谭青】已死,而没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谭青隶属于西夏一品堂】,因此【穷凶极恶云中鹤参与谭青的阴谋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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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凶极恶云中鹤】临时路过现场,发现【重伤垂死】的好友谭青,与【以薛慕华游家兄弟为首的黑恶势力进行了斗争】,意图【救死扶伤】,是一个【公民合法的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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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萧峰】故意以重手击打【并未威胁自己生命财产安全】且【并未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云中鹤】,犯有【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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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云中鹤因单位【西夏一品堂】派遣来到中原,横遭不测,属于【因公受伤】。【西夏一品堂】补发被害人云中鹤受伤期间工资,并与【犯罪嫌疑人萧峰】一起承担【被害人云中鹤住院期间的费用,极可能造成的伤残赔偿】,承担部分占30%。
那么,有罪的其实是金大侠嘛
金庸笔下的江湖和官府时代背景有时候也是书的一个看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