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六问房产税:“租来”的土地为何要交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44:44
新华社六问房产税:“租来”的土地为何要交税2011-03-03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按照我国法律,城市土地是国家的,城市居民严格来说都是“租户”。已经交了70年“租金”,再让“租户”交税是否合适?土地出让金会不会取消?


据新华社电 今年1月,备受瞩目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在上海、重庆两地启动。房产税渐行渐近,关于房产税的一些争议也逐渐升温,并成为来京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

“租户”交税是否合适?

按照我国法律,城市土地是国家的,城市居民严格来说都是“租户”。已经交了70年“租金”,再让“租户”交税是否合适?土地出让金会不会取消?

对于这个普遍存在的困惑,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解释说,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凭借所有者身份对使用权持有人收取的地租;而房地产税的性质是不动产保有环节上使用权持有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税负。

“一个是"租",一个是"税","租"与"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贾康说。

启动试点是否合法?

学界的另一大争议是: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在国务院并未对这一条例做出修改的情况下,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否合法?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依据全国人大常任委会有关授权决定,由国务院颁布的。随着20多年的经济发展,房产已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需要房产税制度根据情况变化进一步改革完善。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建议,可由国务院在总结房产税征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任委会提交有关法律草案,把房产税纳入国家法律调整的范畴。

该对哪类房子征收?

上海、重庆房产税征收方案有很大差异。房产税到底应该对哪类房子征收呢?

“建议居民家庭第一套住房或一定人均标准以下的住房不被房产税覆盖。第二套房(改善房)部分,也可以试点先不全作覆盖。这样,普通老百姓中就可以有很大一部分人群与房产税无关,这比较符合中国国情。”贾康说。

能否抑制房价高涨?

对于众多无房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房产税究竟能否发挥打击炒房、平抑房价的作用?

“作为一个税种,房产税难以改变中国今后几十年间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中的住房房价上扬趋势,但房产税一定有对冲房价上升、使过程较平稳、减少泡沫的效应。”贾康说。

能否终结“土地财政”?

随着房价的高涨,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一直被人们当作高房价的重要因素。开征房产税,能否让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脱身呢?

郭松海认为,开征房产税,将房地产流转环节的部分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意义重大。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是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其税收可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可以像许多国家和地区一样将房产税用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支出。

“目前我们还没法说"终结"土地财政,但肯定有助于矫正土地财政制度的偏颇,为地方政府拓宽可持续财源。”贾康说。

何时会在全国推行?

这个税种要不要在全国推广?什么时候会推广?


“目前在全国推行房产税还面临诸多困难:第一,国内经济发展不一,划定统一免征面积等标准存在相当难度。第二,最终是否会转嫁给租房者或首次置业者等"穷人"承担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第三,征收房产税不利于中产阶层的形成。”全国政协委员杨海坤说。

郭松海认为,房产税改革要有一个路线图,给纳税人以科学的指引和较好预期。可确立好房产税的框架,先在一些大城市试点,探索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在大、中、小城市推开。“在全国开征房产税需要建立全国大中城市统一的房产权属档案体系,实现全国各大中城市联网,实现房管、税务、银行部门之间个人信息的共享,为开征房产税提供可靠依据。”郭松海说。





http://bj.house.163.com/11/0303/09/6U79E44S00073SD3.html新华社六问房产税:“租来”的土地为何要交税2011-03-03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按照我国法律,城市土地是国家的,城市居民严格来说都是“租户”。已经交了70年“租金”,再让“租户”交税是否合适?土地出让金会不会取消?


据新华社电 今年1月,备受瞩目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在上海、重庆两地启动。房产税渐行渐近,关于房产税的一些争议也逐渐升温,并成为来京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

“租户”交税是否合适?

按照我国法律,城市土地是国家的,城市居民严格来说都是“租户”。已经交了70年“租金”,再让“租户”交税是否合适?土地出让金会不会取消?

对于这个普遍存在的困惑,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解释说,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凭借所有者身份对使用权持有人收取的地租;而房地产税的性质是不动产保有环节上使用权持有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税负。

“一个是"租",一个是"税","租"与"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贾康说。

启动试点是否合法?

学界的另一大争议是: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在国务院并未对这一条例做出修改的情况下,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否合法?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依据全国人大常任委会有关授权决定,由国务院颁布的。随着20多年的经济发展,房产已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需要房产税制度根据情况变化进一步改革完善。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建议,可由国务院在总结房产税征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任委会提交有关法律草案,把房产税纳入国家法律调整的范畴。

该对哪类房子征收?

上海、重庆房产税征收方案有很大差异。房产税到底应该对哪类房子征收呢?

“建议居民家庭第一套住房或一定人均标准以下的住房不被房产税覆盖。第二套房(改善房)部分,也可以试点先不全作覆盖。这样,普通老百姓中就可以有很大一部分人群与房产税无关,这比较符合中国国情。”贾康说。

能否抑制房价高涨?

对于众多无房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房产税究竟能否发挥打击炒房、平抑房价的作用?

“作为一个税种,房产税难以改变中国今后几十年间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中的住房房价上扬趋势,但房产税一定有对冲房价上升、使过程较平稳、减少泡沫的效应。”贾康说。

能否终结“土地财政”?

随着房价的高涨,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一直被人们当作高房价的重要因素。开征房产税,能否让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脱身呢?

郭松海认为,开征房产税,将房地产流转环节的部分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意义重大。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是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其税收可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可以像许多国家和地区一样将房产税用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支出。

“目前我们还没法说"终结"土地财政,但肯定有助于矫正土地财政制度的偏颇,为地方政府拓宽可持续财源。”贾康说。

何时会在全国推行?

这个税种要不要在全国推广?什么时候会推广?


“目前在全国推行房产税还面临诸多困难:第一,国内经济发展不一,划定统一免征面积等标准存在相当难度。第二,最终是否会转嫁给租房者或首次置业者等"穷人"承担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第三,征收房产税不利于中产阶层的形成。”全国政协委员杨海坤说。

郭松海认为,房产税改革要有一个路线图,给纳税人以科学的指引和较好预期。可确立好房产税的框架,先在一些大城市试点,探索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在大、中、小城市推开。“在全国开征房产税需要建立全国大中城市统一的房产权属档案体系,实现全国各大中城市联网,实现房管、税务、银行部门之间个人信息的共享,为开征房产税提供可靠依据。”郭松海说。





http://bj.house.163.com/11/0303/09/6U79E44S00073SD3.html
革命几十年,最后老百姓连土地都不是自己的。
这种事只有TG做的到,当初告诉你分田地,后来告诉不是你的,现在告诉租给你用吧,将来还要再和你征税...
大刀斩RB 发表于 2011-3-4 11:49

很简单。。人家可以征收房产税和增值税。

土地是吧,评估一个很低的价格,房子很高的价格,
然后提高税率,解决了
天朝有70产权,日本有60年按揭,西方有房产税,3合1才是最和谐的:D
有了土地财政收入的替代品,就真能把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里拉出来么?他自己究竟是不得不困在里面,还是愿意这样做。
天朝还有没有用的 无权法。
新华社也是 南方系的
土地国有,这个‘国’怎么理解
nsczlj 发表于 2011-3-4 14:32

ZF所有
大刀斩RB 发表于 2011-3-4 11:49




甲亢这话漏洞明显。

地出让金的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凭借所有者身份对使用权持有人收取的地租;

但是房子是我自己的,难道是我自己以所有者的身份对自己的使用权身份进行收租?或者说,这房子根本就不是我自己的吗?
政府会告诉P民,收房产税一是为了打压房价,遏制炒房,二是为了增加税收,推行廉租房政策。反正嘛,房产税是一箭N雕,利国利民,完全没有副作用的好事。P民要相信,D永远都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
为了推翻三座大山,得有农民民支持,为了获得农民支持,所以得打土豪分田地···等三座大山打跑了~~哈哈,又把分出去的田地国有化,集体化,公社化了~~然后发现饿死人了,混乱十年,发现还是得承包到户,有积极性,于是又承租给你们,长工身份总算稳定了~~

城里,国有化,土地财政吃啊吃吃啊吃~房价高啊高~~~但没事,你们还有70年的使用权呢~~~给银行还贷款就成了~~土地全民所有的~~但政府有出租权和管理权~~恩,据说为了打击高房价,所以要收税,收了租金还得为租房交税~呵呵
wyn1981 发表于 2011-3-4 15:07


之前不有人“解释”了么,这叫不同时期不同政策,合理至极,不算过河抽板。
朋友a 发表于 2011-3-4 15:19


    那是,所用一贯的伟光正~~杠杠的~~
楼上的弟兄们,五毛正要来洗地……
“新华社”在哪里出现?这算标题党不?
租来的土地,让你搬走需要赔钱吗?
Spokesman 发表于 2011-3-4 15:42

据新华社电
一般预期,洗地的理解能力,阅读能力都有待提高


我就纳闷了,谁规定了"租金"就不能交税呢?
那些GP专家也找出来那部法律,那国政策中规定了"租金"就不能交税

我就纳闷了,谁规定了"租金"就不能交税呢?
那些GP专家也找出来那部法律,那国政策中规定了"租金"就不能交税
正统 发表于 2011-3-4 16:22

依在下看来,本贴中的洗地党应该倒扣五毛----说的话把国家(政府)和民众严重对立起来,仿佛《七十二家房客》里的穷人和包租婆。
脑残无下限, 长期租用也是土地业权. 中国土地法学英国 (其实是抄香港, 香港抄英国) , 看看英国土地法再学人讲业权.;P


只要不向一套房征税,收房产税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如果在一套房不征税的前提下,有人反对的话,这些人恐怕不是抄房团,就是权贵了.

PS 新华社又如何呢,新华社的那些笔杆子们最后一次福利分房的时候恐怕没少占便宜,现在有好几套房的也未见的少吧,其实那才叫不公平.现在割肉割到自己头上来了,就出来叫,其实什么良心主义都是虚的.不过都是为了自己.

只要不向一套房征税,收房产税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如果在一套房不征税的前提下,有人反对的话,这些人恐怕不是抄房团,就是权贵了.

PS 新华社又如何呢,新华社的那些笔杆子们最后一次福利分房的时候恐怕没少占便宜,现在有好几套房的也未见的少吧,其实那才叫不公平.现在割肉割到自己头上来了,就出来叫,其实什么良心主义都是虚的.不过都是为了自己.
回复 24# ikarigendou


    说的好,只要不向第一套征收就行:victory:
    但是就怕租客帮房产税买单
租客必然帮房产税买单
对于一线,还有一些东部城市,租金上涨恐怕短时间是不能避免的,尤其是政府廉租房很不给力的情况下,但放眼全国,我觉得不足为惧,这个是市场调节的,人呆不下去了自然就走,长期调整是必然的. 涨的也不只是房租而已.我看关键还是第一套房.

PS 那租金说事的其实还是那些有二套房的,拿着租客当作人质而已. 依我看房地产的调整恐怕不是一两年能扭转的.看谁耗的下去罢了.反正我们家的情况来说,就是打酱油的,权且看看热闹吧
正统 发表于 2011-3-4 16:22
据新华社电等同于新华社六问,这理解能力非常的强啊。
ikarigendou 发表于 2011-3-4 16:37


    要考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比如现住一套旧房,想换一套大点或新环境住房,在这个过渡时期肯定有2套房,您不能要求这部分人先卖了旧房再买吧?
wmw36 发表于 2011-3-4 17:47
魔都的政策好象是买新房1年内把旧房卖掉就免税
回复 27# ikarigendou
还记得那个新劳动法损害工人利益的强论嘛
和这个租金理论真是异曲同工啊
;P
jshzzr1983 发表于 2011-3-4 16:42

这个嘛,其实有2~3套房子的人,在经济发达地区并不算罕见。这房子对他们而言,除开一些学位房,通勤房外,就如同基金股票、金条洋钱一样,是投资品,但要说个“炒”字,至少是排末位的;要说个“团”字嘛,实在是远远未够班。
说穿了,房价高企,这些人可以说是受益者,也部分算是推动者,但根源显然不在他们身上。收房产税于大头目而言,不过是借着一般民众的怨气,找最好下手的中间阶层开刀。真正的大开发商、大炒客,当然也要被收税,只是他们往往有足够的能量和影响力,把这笔损失转嫁出去。
所以有人说,TG刮的目标一向定位砸所谓中产阶级,好刮,薄利多得。。。

PS:不妨声明,我有两套,家里还不止。但以上话语与之无关,在下还用不着为那点税而说什么。。。

这个嘛,其实有2~3套房子的人,在经济发达地区并不算罕见。这房子对他们而言,除开一些学位房,通勤房外 ...
朋友a 发表于 2011-3-4 18:57


中产阶级? 中产阶级从房改中获利现在却利用当年的福利谋利,现在要公平一点了就出来叫了? 我们家也是房改收益者,不过比较老实而已,至今也就是2套房,都是自主.一套我的,一套我父母.我们已经得了利就不得了便宜卖乖了.

第二,谈到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技术行完全可以做到,可以有两个指标,第一个是房屋套数,第二房屋面积.完全可以有更合理更科学的安排,比如第二套房购买后,第一套在一年至两年售出可以不收房产税,第三年交80%,第四年全交.这种安排并不难.
这个嘛,其实有2~3套房子的人,在经济发达地区并不算罕见。这房子对他们而言,除开一些学位房,通勤房外 ...
朋友a 发表于 2011-3-4 18:57


中产阶级? 中产阶级从房改中获利现在却利用当年的福利谋利,现在要公平一点了就出来叫了? 我们家也是房改收益者,不过比较老实而已,至今也就是2套房,都是自主.一套我的,一套我父母.我们已经得了利就不得了便宜卖乖了.

第二,谈到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技术行完全可以做到,可以有两个指标,第一个是房屋套数,第二房屋面积.完全可以有更合理更科学的安排,比如第二套房购买后,第一套在一年至两年售出可以不收房产税,第三年交80%,第四年全交.这种安排并不难.
房产税和土地是否是租来的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土地税。
ikarigendou 发表于 2011-3-5 01:32

您不用激动,我个人对这房产税并无感觉,自然无所谓叫不叫,只是觉得这样老是砍中产砍得最多(不一定是绝对金额而言),实在有些问题。也许政策初衷不是如此,但执行起来,有点肉又没啥权势的中产很难不成为最大的损失者。本来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以金字塔形最为稳固,可长此以往,恐怕会变成I字形(其实现在已经是如此了)。
当然如果觉得没问题,那也不必在意就是。
早知道还不如不打那三年仗,WW那边现在也过得很好啊。
hccb 发表于 2011-3-4 12:07

mb gcd吃人是不吐骨头的
我现在觉得普通老百姓没得必要去给解放战争的所谓烈士献花圈了 读高中的时候学校组织这种活动我就不得去了
所有认为房产税该交的人 等待着以后所有的房子都交房产税吧
GCD作为唯一的执政党,从来都是将百姓玩弄于股掌之间,自称是全民的代表,可事实上,他只是自己的代表,在保证自己的利益的前提下,它随时可以成为任何阶层的代表,自己说啥是啥嘛

政治体制改革喊了三十年,难道还要继续喊三十年么?如果在10年内,能够下决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那么老百姓还是会念你的好的,否则就会被人民唾弃。
万税万税万万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