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费者诈骗无期,收费站诈骗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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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费者诈骗无期,收费站诈骗无罪?
2011-01-13 17:19:11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编辑:蒋丽丽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一个农民耍点小聪明逃费就被判了无期,那些光明正大收费的收费站又有多少果真是光明正大的呢?
  河南一农民靠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内两辆大货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面对潮水般的社会质疑,平顶山市中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法院称判无期徒刑量刑适当,并没有过重。而且,被告时建峰并没有请代理律师,也没有提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1月13日新华网)

    偷逃路费何以高达368万元,具体是如何计算得出,对于这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平顶山中院并没有明确回应,而只说是依据高速公路方面提供的对包括空驶或载物和载物重量、超载率等信息的记录。令人不解的是,如果每次的载物重量、超载率当时根本没有实际称重,何以得出具体数据?是否368万根本就是一个纯属估计的数字?此外,法院为何不去核实犯罪嫌疑人从中获利究竟有多少?既然以诈骗罪论刑,是否更该以实际获利数字,而不是路费数字作为定刑依据呢?

    因偷逃高速过路费而被判无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高速公路收费之高之滥的批评狂潮。1公斤货物从上海运到纽约只需1.5 元人民币,而从上海到贵州却需要6到8元人民币。倘若中国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能从现在的21.3%降到发达国家的10%,全国物价水平会因此降低多少?在菜价猛涨时,政府命令收费站对蔬菜大货车减免通行费,就能让每斤白菜降低五分钱。占世界七成的收费公路,带给我们的何止是看得见的昂贵交通成本,看不见却又附着于所有商品之上的物流成本,更加高昂得惊人。

    收费公路加诸公众沉重的民生之痛,还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一个农民耍点小聪明逃费就被判了无期,那些光明正大收费的收费站又有多少果真是光明正大的呢?为了多收费,他们耍了多少聪明哪?凭什么农民耍小聪明逃费就是诈骗,他们耍大聪明明目张胆地向所有司机抢钱就不是诈骗呢?

    在网上简单对本案中的另一方中原高速进行了搜索;其中:去年11月4日《郑州晚报》的报道:2005年机场高速仅规划了40个广告位,为何在5年间竟达到500座之多?《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立交区、服务区和过路天桥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设施。去年8月25日《河南商报》报道:高速不高速,为何照收“买路钱”?和乡间小道没啥区别,这样的路还收费实在没有道理。

    不妨将视野进一步扩大,审计署曾审计18个省份收费公路,不仅发现违规设置的收费站158个,违规收费、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多收费231亿多元,而且有12个省份的35条公路收费期过长,收费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一些高速公路收回建设投资后,政府又批准延长收费年限,转入市场化经营,有些甚至上市再融资。政府还贷公路莫名其妙就变成了经营性公路,而且经常是违规多次转让收费权,收费期限因此一再延长,而所有收费信息全不对外公开,公众根本无权知道多少年才能“买”到一条免费公路。

    试问,这一切的一切,难道还不是对民众利益的诈骗吗?如此无视民众利益公开抢劫,怎么就从来没人也去给他们判个无期呢?(舒圣祥)http://gb.cri.cn/27824/2011/01/13/2165s3123403.htm

逃费者诈骗无期,收费站诈骗无罪?
2011-01-13 17:19:11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编辑:蒋丽丽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一个农民耍点小聪明逃费就被判了无期,那些光明正大收费的收费站又有多少果真是光明正大的呢?
  河南一农民靠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内两辆大货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面对潮水般的社会质疑,平顶山市中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法院称判无期徒刑量刑适当,并没有过重。而且,被告时建峰并没有请代理律师,也没有提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1月13日新华网)

    偷逃路费何以高达368万元,具体是如何计算得出,对于这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平顶山中院并没有明确回应,而只说是依据高速公路方面提供的对包括空驶或载物和载物重量、超载率等信息的记录。令人不解的是,如果每次的载物重量、超载率当时根本没有实际称重,何以得出具体数据?是否368万根本就是一个纯属估计的数字?此外,法院为何不去核实犯罪嫌疑人从中获利究竟有多少?既然以诈骗罪论刑,是否更该以实际获利数字,而不是路费数字作为定刑依据呢?

    因偷逃高速过路费而被判无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高速公路收费之高之滥的批评狂潮。1公斤货物从上海运到纽约只需1.5 元人民币,而从上海到贵州却需要6到8元人民币。倘若中国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能从现在的21.3%降到发达国家的10%,全国物价水平会因此降低多少?在菜价猛涨时,政府命令收费站对蔬菜大货车减免通行费,就能让每斤白菜降低五分钱。占世界七成的收费公路,带给我们的何止是看得见的昂贵交通成本,看不见却又附着于所有商品之上的物流成本,更加高昂得惊人。

    收费公路加诸公众沉重的民生之痛,还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一个农民耍点小聪明逃费就被判了无期,那些光明正大收费的收费站又有多少果真是光明正大的呢?为了多收费,他们耍了多少聪明哪?凭什么农民耍小聪明逃费就是诈骗,他们耍大聪明明目张胆地向所有司机抢钱就不是诈骗呢?

    在网上简单对本案中的另一方中原高速进行了搜索;其中:去年11月4日《郑州晚报》的报道:2005年机场高速仅规划了40个广告位,为何在5年间竟达到500座之多?《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立交区、服务区和过路天桥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设施。去年8月25日《河南商报》报道:高速不高速,为何照收“买路钱”?和乡间小道没啥区别,这样的路还收费实在没有道理。

    不妨将视野进一步扩大,审计署曾审计18个省份收费公路,不仅发现违规设置的收费站158个,违规收费、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多收费231亿多元,而且有12个省份的35条公路收费期过长,收费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一些高速公路收回建设投资后,政府又批准延长收费年限,转入市场化经营,有些甚至上市再融资。政府还贷公路莫名其妙就变成了经营性公路,而且经常是违规多次转让收费权,收费期限因此一再延长,而所有收费信息全不对外公开,公众根本无权知道多少年才能“买”到一条免费公路。

    试问,这一切的一切,难道还不是对民众利益的诈骗吗?如此无视民众利益公开抢劫,怎么就从来没人也去给他们判个无期呢?(舒圣祥)
以前看到一个人发帖反对撤销收费站,理由竟然是撤销收费站后工作人员无处安置,会给社会造成负担。
syskey1 发表于 2011-1-13 21:02

在罗布泊设立一个收费站。无处安置放在那里安置。
论点是否正确不说,论据一塌糊涂,敢这么立论的,要么是装傻,要么是真傻。

这得什么人才敢拿上海到纽约的海运和上海到贵州的公路运输比单价还面不改色啊。

不顾中国第一、二产业所占比重远远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现实(一二产业所需的物流成本远远高于第三产业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就要把物流成本降到西方的水准,这是何其无知啊。

不顾中国的物流成本已经从1990年的大约25%下降到2008年的大约17~18%,非要一下到10%,这是何其异想天开啊。

不顾中国物流成本中,和发达国家差距最大的是单位保管成本(总额的34%,发达国家约为15%),单位管理成本(13%,西方国家约为5-8%),而不是运输成本(仅占总额的52%),反而要压缩运输成本,这是何等的偷换概念啊?

错的论据也许能带来正确的论点,这个不论,反正论据是扯淡到姥姥家去了,论点是否正确,读者可以自行斟酌。
同意楼上观点。


既然那么有空搞些论证和反论证,何不拿这些时间和精力上书人大和政府,至少把那些明令取消都还存在的收费给解决先,这一部分怕是不用再摆什么数字了吧。
民间监督的知识和精力,到底重点用在何处为好?你在这里“明辩是非”的时候,利益集团正在数钞票兼挖墙角。你讲批评也要有理有据,符合国情,人家捞钱可没那么客气。
当然咯,如果觉得没问题那继续收也可以,反正我也算是交通收费的受益者呢。

既然那么有空搞些论证和反论证,何不拿这些时间和精力上书人大和政府,至少把那些明令取消都还存在的收费给解决先,这一部分怕是不用再摆什么数字了吧。
民间监督的知识和精力,到底重点用在何处为好?你在这里“明辩是非”的时候,利益集团正在数钞票兼挖墙角。你讲批评也要有理有据,符合国情,人家捞钱可没那么客气。
当然咯,如果觉得没问题那继续收也可以,反正我也算是交通收费的受益者呢。
回复 4# 电网


    你说的太专业,可能你是对的
但是就这个案子来说,太扯了
愣是没看懂
最TMD可恨的是,一些收费站为了多收钱,把收费站附近的乡村的道路都竖水泥墩堵死了。
收费站的损失不应该是没有收到的金额,因为如果对方愿意付款,这种价位上的消费根本就不会发生。
重载车辆对于路面造成的伤害才是公路管理部门的真正损失。
脑子不清楚的人总会把很多事情混在一起搅和。
这件事应该分成两个部分。
一、此人冒充军车,偷逃过路费,证据确实,收费合法,数额巨大,按照现行法律,被判无期。有法有据,没什么问题。
二、收费站收费标准存在问题,多收钱就可以超载,显然不合理,需要修改。但是与本案的判罚无关。

FF们是没有什么法制观念的,遇到不合理的事情首先想到的是特事特办,突破法律的规定。这样法律的威严何在?法治精神何在?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修改相关规定和法律,但是在修改之前,一样要照章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
收费站撤销的一般归公路局和税务局收编
阿魏 发表于 2011-1-14 10:00

分成几个部分都没用~~~高速如此的收费方式真的合法吗?此人是按诈骗罪的上限被判无期的~
收费有当地省政府下发的文件,为何不合法?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1-1-14 00:51
竖水泥墩恐怕是村里干的。
要知道机动车可是村里的安全隐患。
开jetta回老家400公里的样子,高速过路费基本和油钱一样多。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1-1-14 14:25


    呵呵,我笑了,难道你认为村里的人都穷的没有机动车?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1-1-14 22:37
村里人自然知道路怎么走.
田野里七拐八扭的机耕道只有当地人才知道怎么走.
如果水泥墩把村里通公路的出入口都堵上了,那估计是公路的人干的
如果只是主要路口堵上,可能是村里干的.
回复 17# 大侠@随风飘


    这个我们这里确实有树水泥墩的,大货车走太多了,把村里的水泥路都压坏了,所以有地方树水泥墩,不让大货过,只能走小车。还有的村自己设收费站的,派几个老头24小时守着。
憎恨公路部门的贪婪

但是要说假冒军牌搞超载是"小聪明"  那真是生儿子没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