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违办"小组长大开狮子口"咬"违建 索贿受贿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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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违办"小组长大开狮子口"咬"违建 索贿受贿180万  
2010年11月24日 08:08:52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检察官何成云介绍,虽然刘勇仅仅是国土分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但由于其手中的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监督,才使其一次次利用职务之便伸手索取贿赂,最终触犯法律。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速,违法建筑逐渐增多,对肩负着保护国家土地资源,保障土地市场健康发展重要职责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如何应对职务犯罪案件多发局面提出了挑战。

山城重庆,打黑反腐让那些手脚不那么干净的官员心惊胆战。

但贪婪有时会让人忘了害怕,进而顶风作案。

2009年年底,有网友发帖称,重庆市中梁镇大规模开发小产权房,房子每平方米才1400多元。若大的楼盘,建筑规模有数十万平方米以上,没有国土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更不用说预售证了,却承诺两个月内办房产证和国土证。

开发商说是危旧房改造项目,其出示的唯一合法依据却是一纸镇政府的会议纪要,修好的房子居然还通过了验收……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经过缜密侦查,中梁镇小产权房建设内幕被揭开,与此同时,原沙坪坝区国土局监察科工作人员刘勇也浮出水面。

11月22日,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刘勇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所有赃款全部没收。

今天(11月23日),办案检察官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了此案中鲜为人知的内幕。

“小组长”掌“生杀权”

沙坪坝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办案检察官何成云告诉记者:“接到举报后我们就感到蹊跷,既然没有得到相关批文,这些项目又怎么没有被查处呢?”

面对检察官的传讯,小产权房的主要开发商胡某表现得格外配合。随着侦查的深入,沙坪坝区国土分局监察科工作人员刘勇进入检察官的视线。

刘勇于2007年年底至今年5月,从国土局借调到沙坪坝区整治违法建设办公室(整违办)工作,担任拆违办巡查一组组长。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别看刘勇只是个小组长,可是职权并不小。其工作职责主要就是对全区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如果发现违法建筑就通知各乡镇分管副镇长或者城管办,如手续不全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就对乡镇下发停工处理意见书,乡镇对违法建筑下发停工通知书,要求停工,并提交拆违办研究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在秘密侦查后,检察官决定去刘勇的单位传讯他。

让办案人员吃惊的是,刘勇竟随身携带着3台车的钥匙:奔驰越野、宝马525和现代越野车。而其所拥有的房产更加令人叹为观止:在重庆高档别墅群有价值350万元别墅一套,另外还有知名楼盘住房3套。

到了检察院后,刘勇很快就交代了利用职权收受30万元的违法事实,第二天中午又交代了150万元的钱权交易经过。

索贿100万“打点关系”

2008年7月,刘勇来到中梁镇“山水苑”小产权房项目工地检查。因为项目缺少手续,刘勇直接开了停工通知书。这让老板胡某坐立不安,马上通过熟人联系上刘勇。

吃饭期间,胡某请求刘勇多多关照。不久,刘勇就给胡某打电话,说单位有活动,让其给8万元赞助费。很快,胡某将8万元交给了刘勇。

2008年年底,刘勇又去检查“山水苑”,胡某对刘勇说,这个项目做的时候遇到很多麻烦,请他帮下忙。刘勇说帮忙可以,但要胡某拿100万元“打点关系”。

由于另一股东丁某不同意,胡某就没和刘勇联系。但是后来刘勇又给胡某打了几次电话,一直问商量得怎么样了,还说要是不打点的话,工程就要停工。因为在“山水苑”投了很多钱,停工损失会很大,胡某等人没有办法,只好乖乖给刘勇拿钱。


名为借钱实放高利贷

2009年4月,胡某因为资金困难,需借钱周转,就找到刘勇,提出希望他帮助联系人借点钱应急,刘勇答应了。

没多久,通过刘勇牵线,胡某从刘勇前妻的姐姐李某那里借了100万元,约定每月5分利息。但钱给胡某的时候刘勇从中扣除了第一个月的利息5万元和10万元好处费,胡某实际得到的是85万元,后来胡某每月支付利息。

借钱4个月后,胡某按照当初的约定还了100万元本金。但是当时胡的资金还是比较紧张,就又向刘勇提出,希望能够续借李某的这100万元,条件不变。

这次刘勇想自己拿钱借给胡某,但并未告诉胡某100万元是自己的,仍然说是李某的钱。按道理,胡某的借条上应该写李某的名字,刘勇害怕事情穿帮,就跟胡某说:“干脆你把借条出给我,我再写个借条给她。”之后,刘勇和上次一样,扣了利息和好处费后,只给了胡某85万元。

承办检察官透露,到今年4月,不算给的利息,胡某给刘勇的钱刚好100万元,也就是当初刘勇要求“打点关系”的数字。

带伤奔驰原价卖老板

2009年年底,胡某准备买车,刘勇听说了之后,打电话给胡某说他有辆红色奔驰车,要卖给胡某。怕得罪刘勇的胡某一口答应下来。

当时那辆奔驰车已经开了三四个月了,车还有擦剐,但是因为刘勇是区拆违办的,有权管理违法建筑的事,胡某不敢还价,只好答应以原价68万元买下来。

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向谭某索取贿赂上,刘勇表现得更加贪得无厌。

2009年7月左右,谭某和刘勇在一起喝茶时说,自己正在做井口镇南溪村的还建房工程。刘勇问手续办下来没有,谭说正在办理。刘勇当时就说不行,必须去把手续先办了才能动工。

由于手续办起来很麻烦,要花几个月时间,谭就跟刘勇说先把工程搞起来,手续以后再说,刘勇不同意。谭就跟刘勇说“给你两万元,不要再来管这个事”。刘勇说整数不好,要他给2.1万元。果然,拿到钱后,谭某的工程刘勇就没有再来过问。(记者徐伟通讯员张绍忠)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11/24/c_12808952.htm

"整违办"小组长大开狮子口"咬"违建 索贿受贿180万  
2010年11月24日 08:08:52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检察官何成云介绍,虽然刘勇仅仅是国土分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但由于其手中的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监督,才使其一次次利用职务之便伸手索取贿赂,最终触犯法律。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速,违法建筑逐渐增多,对肩负着保护国家土地资源,保障土地市场健康发展重要职责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如何应对职务犯罪案件多发局面提出了挑战。

山城重庆,打黑反腐让那些手脚不那么干净的官员心惊胆战。

但贪婪有时会让人忘了害怕,进而顶风作案。

2009年年底,有网友发帖称,重庆市中梁镇大规模开发小产权房,房子每平方米才1400多元。若大的楼盘,建筑规模有数十万平方米以上,没有国土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更不用说预售证了,却承诺两个月内办房产证和国土证。

开发商说是危旧房改造项目,其出示的唯一合法依据却是一纸镇政府的会议纪要,修好的房子居然还通过了验收……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经过缜密侦查,中梁镇小产权房建设内幕被揭开,与此同时,原沙坪坝区国土局监察科工作人员刘勇也浮出水面。

11月22日,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刘勇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所有赃款全部没收。

今天(11月23日),办案检察官向《法制日报》记者披露了此案中鲜为人知的内幕。

“小组长”掌“生杀权”

沙坪坝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办案检察官何成云告诉记者:“接到举报后我们就感到蹊跷,既然没有得到相关批文,这些项目又怎么没有被查处呢?”

面对检察官的传讯,小产权房的主要开发商胡某表现得格外配合。随着侦查的深入,沙坪坝区国土分局监察科工作人员刘勇进入检察官的视线。

刘勇于2007年年底至今年5月,从国土局借调到沙坪坝区整治违法建设办公室(整违办)工作,担任拆违办巡查一组组长。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别看刘勇只是个小组长,可是职权并不小。其工作职责主要就是对全区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如果发现违法建筑就通知各乡镇分管副镇长或者城管办,如手续不全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就对乡镇下发停工处理意见书,乡镇对违法建筑下发停工通知书,要求停工,并提交拆违办研究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在秘密侦查后,检察官决定去刘勇的单位传讯他。

让办案人员吃惊的是,刘勇竟随身携带着3台车的钥匙:奔驰越野、宝马525和现代越野车。而其所拥有的房产更加令人叹为观止:在重庆高档别墅群有价值350万元别墅一套,另外还有知名楼盘住房3套。

到了检察院后,刘勇很快就交代了利用职权收受30万元的违法事实,第二天中午又交代了150万元的钱权交易经过。

索贿100万“打点关系”

2008年7月,刘勇来到中梁镇“山水苑”小产权房项目工地检查。因为项目缺少手续,刘勇直接开了停工通知书。这让老板胡某坐立不安,马上通过熟人联系上刘勇。

吃饭期间,胡某请求刘勇多多关照。不久,刘勇就给胡某打电话,说单位有活动,让其给8万元赞助费。很快,胡某将8万元交给了刘勇。

2008年年底,刘勇又去检查“山水苑”,胡某对刘勇说,这个项目做的时候遇到很多麻烦,请他帮下忙。刘勇说帮忙可以,但要胡某拿100万元“打点关系”。

由于另一股东丁某不同意,胡某就没和刘勇联系。但是后来刘勇又给胡某打了几次电话,一直问商量得怎么样了,还说要是不打点的话,工程就要停工。因为在“山水苑”投了很多钱,停工损失会很大,胡某等人没有办法,只好乖乖给刘勇拿钱。


名为借钱实放高利贷

2009年4月,胡某因为资金困难,需借钱周转,就找到刘勇,提出希望他帮助联系人借点钱应急,刘勇答应了。

没多久,通过刘勇牵线,胡某从刘勇前妻的姐姐李某那里借了100万元,约定每月5分利息。但钱给胡某的时候刘勇从中扣除了第一个月的利息5万元和10万元好处费,胡某实际得到的是85万元,后来胡某每月支付利息。

借钱4个月后,胡某按照当初的约定还了100万元本金。但是当时胡的资金还是比较紧张,就又向刘勇提出,希望能够续借李某的这100万元,条件不变。

这次刘勇想自己拿钱借给胡某,但并未告诉胡某100万元是自己的,仍然说是李某的钱。按道理,胡某的借条上应该写李某的名字,刘勇害怕事情穿帮,就跟胡某说:“干脆你把借条出给我,我再写个借条给她。”之后,刘勇和上次一样,扣了利息和好处费后,只给了胡某85万元。

承办检察官透露,到今年4月,不算给的利息,胡某给刘勇的钱刚好100万元,也就是当初刘勇要求“打点关系”的数字。

带伤奔驰原价卖老板

2009年年底,胡某准备买车,刘勇听说了之后,打电话给胡某说他有辆红色奔驰车,要卖给胡某。怕得罪刘勇的胡某一口答应下来。

当时那辆奔驰车已经开了三四个月了,车还有擦剐,但是因为刘勇是区拆违办的,有权管理违法建筑的事,胡某不敢还价,只好答应以原价68万元买下来。

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向谭某索取贿赂上,刘勇表现得更加贪得无厌。

2009年7月左右,谭某和刘勇在一起喝茶时说,自己正在做井口镇南溪村的还建房工程。刘勇问手续办下来没有,谭说正在办理。刘勇当时就说不行,必须去把手续先办了才能动工。

由于手续办起来很麻烦,要花几个月时间,谭就跟刘勇说先把工程搞起来,手续以后再说,刘勇不同意。谭就跟刘勇说“给你两万元,不要再来管这个事”。刘勇说整数不好,要他给2.1万元。果然,拿到钱后,谭某的工程刘勇就没有再来过问。(记者徐伟通讯员张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