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的尴尬现实 在成都多数银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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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尴尬现实 在成都多数银行说不

2010年11月19日08:36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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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者说“以房养老,只能说不失为养老的办法之一。”成都知名学者袁庭栋说,中国传统的观念是“安居乐业”,“安居”就是一套房子,只有“安居”了才能“乐业”。中国人对房子很重视,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袁庭栋分析说,“以房养老”最主要的问题是,没了房子,老年人会觉得“心虚”。房子作为老人最后的不动产,也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不到万不得已,老年人不敢轻易抵押出去,害怕万一遇到突发情况,或是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导致无房可住的危险。而如果一旦遇到病危、急症等,想卖房救命时也无房可卖。

  “个人支持这种(以房养老)做法。(这)比较适合经济不宽裕,存款较少的老年人,让他们的晚年生活不太拮据,提高生活质量。有质量的活着总比没质量的拖着好,拖着活十年不如有质量的活五年。”袁庭栋如是说。

  老年人在“以房养老”时,会遇到哪些问题呢?在袁庭栋看来,关键是很多老年人对相关机构不放心,往往会想“万一”的问题,比如签订的“以房养老”的合约是否会受法律保护等等。另一边,即便是老年人对此持支持的态度,但也会留上一手。袁庭栋说,他就曾听说有老年人将城中心的房子租出去,到郊区租房的事,但他身边的不少朋友住到郊区,也会在市中心保留一套住房,担心的还是“万一”的问题———万一生病要回市区,必须有个落脚的地方。

  在传统观念中,安居才能乐业。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以房养老,究竟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又存在哪些风险,怎么才能规避免风险呢?

  我们的现实是未富先老

  以房养老形式很多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提了那么多年了,但‘以房养老’却是让老人自己养自己,说起来是件挺无奈、挺纠结的事。”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说,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最关键也最根本的,应该是期待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

  胡光伟谈到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和其他国家不同,发达国家是先富后老,而中国目前的情况是未富先老。其次,中国的计划生育制度已实行了很长时间,两个年轻人不得不面临赡养四个老人的状况,经济负担较重。一方面,年轻人不堪负重;另一方面,老年人的养老金又有限,想要过体面的晚年生活,老年人必须自己养活自己,“这是挺无奈的事情,但我赞同这种方式。”

  “以房养老的形式很多,一种是把房子抵押给某个公司或是银行,先得到房款,再每月向该公司或是银行交租金,直到去世为止;二是把房子抵押出去,然后每个月领一定的退休金,直到去世为止;三是把大房子卖了,再买小房子,用中间的差价来养老,随着年龄的增大,房子越来越小,最后卖掉。”

  胡光伟表示,目前影响“以房养老”的因素很多,比如前文提到的前两种方式,接受抵押的公司或是银行的风险较大,比如第二种,老年人活得越长,抵押公司支付的养老金也就越多,且房价又有上下浮动的。另外,就是关于“以房养老”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最后还有因此所产生的人情问题———有些子女会觉得老人“走”之前就把所有的东西都用在自己身上,有点自私,因此双方产生矛盾;一些老人则会觉得,自己死后没有给孩子们留下东西,心里歉疚。

  “其实儿女们应该感到欣慰,老人是为了不给子女们添麻烦才这样做的。”

  本地银行并未开展相关业务

  以房养老需防风险

  具体到“以房养老”的操作层面,抵押或是出租房屋用于养老,又会遇到哪些风险呢?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表示:“老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较低,识别能力较弱,在抵押房产或是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注意审核对方的资信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郭刚称,据他了解,目前成都还没有专门的机构或是银行开办了“以房养老”的业务,如果此时必须办理,又抵押给某个个人的话,风险较大。他的建议是,如果是出租房屋的话,最好找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来承办,因为房产中介机构会对租房者的资质进行审核。而想要抵押房屋以养老的话,他建议由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的机构或是社会团体来为老人服务,审核对方的资信和诚信。

  如果是老人将房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子女,那么是否对其他子女的权益带来影响呢?郭刚表示,只要是老人意识正常,他就有权这样做的。不过,他并不建议老人在多子女的家庭这样做,因为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做法可能会引发家庭矛盾,而且子女理应对老人进行赡养。

  话说到这里,“以房养老”的一个关键点———银行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成都的银行是否有“以房养老”的相关业务?记者咨询了市内几家较大银行。

  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均表示,目前没有相关的贷款业务。招商银行个贷部的工作人员称,贷款都要写清楚贷款目的,但目前还未有以“养老”为目的而办理抵押贷款的业务。至于以后是否会有类似业务,他表示不太清楚。在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记者也被告知,目前没有抵押养老的业务,甚至有工作人员表示“听都没听说过”。

  得知目前成都不少银行没有这项业务时,胡光伟表示,一是,这项制度还没得到政府的首肯;二来,银行的风险也很大,银行毕竟不是福利机构,也需要盈利。

  最后,记者想到了住房公积金这一块。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没有相关的业务,“住房公积金的属性是,保障职工住房权益的储金,没有养老的职能。职工可以在退休或是解除劳动关系后,进行一次性提取。”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没有养老的职能,但在保障民生方面,他们已有了不少突破之举,比如职工患了9种重大疾病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从单位离职后,生活困难的职工也可以提取。

  链接

  上海试点“住房自助养老”

  现已悄然停止

  年轻时人养房,年老是房养人。据媒体报道,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几年试点推出的“以房自助养老”方案咨询者众,但真正申请试验的对象仅是个位数,目前该试点已悄然停止。

  《新闻晨报》报道,上海市“以房自助养老”试点方案的操作思路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支付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过,日前记者于11月10日从上海市部分区县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了解到,“以房自助养老”业务已停办很长一段时间。“这项业务本来就是试点,从未被确立为中心正式对外操作的业务项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试点项目并无恢复时间表。

  《成都商报》记者曾试图采访上海试点悄然暂停的背后原因,但联系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总机,却未能得到回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表示,对上海的情况不清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属地化管理很强。http://ins.finance.people.com.cn/GB/13258309.html

“以房养老”的尴尬现实 在成都多数银行说不

2010年11月19日08:36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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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者说“以房养老,只能说不失为养老的办法之一。”成都知名学者袁庭栋说,中国传统的观念是“安居乐业”,“安居”就是一套房子,只有“安居”了才能“乐业”。中国人对房子很重视,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袁庭栋分析说,“以房养老”最主要的问题是,没了房子,老年人会觉得“心虚”。房子作为老人最后的不动产,也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不到万不得已,老年人不敢轻易抵押出去,害怕万一遇到突发情况,或是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导致无房可住的危险。而如果一旦遇到病危、急症等,想卖房救命时也无房可卖。

  “个人支持这种(以房养老)做法。(这)比较适合经济不宽裕,存款较少的老年人,让他们的晚年生活不太拮据,提高生活质量。有质量的活着总比没质量的拖着好,拖着活十年不如有质量的活五年。”袁庭栋如是说。

  老年人在“以房养老”时,会遇到哪些问题呢?在袁庭栋看来,关键是很多老年人对相关机构不放心,往往会想“万一”的问题,比如签订的“以房养老”的合约是否会受法律保护等等。另一边,即便是老年人对此持支持的态度,但也会留上一手。袁庭栋说,他就曾听说有老年人将城中心的房子租出去,到郊区租房的事,但他身边的不少朋友住到郊区,也会在市中心保留一套住房,担心的还是“万一”的问题———万一生病要回市区,必须有个落脚的地方。

  在传统观念中,安居才能乐业。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以房养老,究竟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又存在哪些风险,怎么才能规避免风险呢?

  我们的现实是未富先老

  以房养老形式很多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提了那么多年了,但‘以房养老’却是让老人自己养自己,说起来是件挺无奈、挺纠结的事。”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说,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最关键也最根本的,应该是期待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

  胡光伟谈到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和其他国家不同,发达国家是先富后老,而中国目前的情况是未富先老。其次,中国的计划生育制度已实行了很长时间,两个年轻人不得不面临赡养四个老人的状况,经济负担较重。一方面,年轻人不堪负重;另一方面,老年人的养老金又有限,想要过体面的晚年生活,老年人必须自己养活自己,“这是挺无奈的事情,但我赞同这种方式。”

  “以房养老的形式很多,一种是把房子抵押给某个公司或是银行,先得到房款,再每月向该公司或是银行交租金,直到去世为止;二是把房子抵押出去,然后每个月领一定的退休金,直到去世为止;三是把大房子卖了,再买小房子,用中间的差价来养老,随着年龄的增大,房子越来越小,最后卖掉。”

  胡光伟表示,目前影响“以房养老”的因素很多,比如前文提到的前两种方式,接受抵押的公司或是银行的风险较大,比如第二种,老年人活得越长,抵押公司支付的养老金也就越多,且房价又有上下浮动的。另外,就是关于“以房养老”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最后还有因此所产生的人情问题———有些子女会觉得老人“走”之前就把所有的东西都用在自己身上,有点自私,因此双方产生矛盾;一些老人则会觉得,自己死后没有给孩子们留下东西,心里歉疚。

  “其实儿女们应该感到欣慰,老人是为了不给子女们添麻烦才这样做的。”

  本地银行并未开展相关业务

  以房养老需防风险

  具体到“以房养老”的操作层面,抵押或是出租房屋用于养老,又会遇到哪些风险呢?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表示:“老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较低,识别能力较弱,在抵押房产或是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注意审核对方的资信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郭刚称,据他了解,目前成都还没有专门的机构或是银行开办了“以房养老”的业务,如果此时必须办理,又抵押给某个个人的话,风险较大。他的建议是,如果是出租房屋的话,最好找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来承办,因为房产中介机构会对租房者的资质进行审核。而想要抵押房屋以养老的话,他建议由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的机构或是社会团体来为老人服务,审核对方的资信和诚信。

  如果是老人将房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子女,那么是否对其他子女的权益带来影响呢?郭刚表示,只要是老人意识正常,他就有权这样做的。不过,他并不建议老人在多子女的家庭这样做,因为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做法可能会引发家庭矛盾,而且子女理应对老人进行赡养。

  话说到这里,“以房养老”的一个关键点———银行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成都的银行是否有“以房养老”的相关业务?记者咨询了市内几家较大银行。

  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均表示,目前没有相关的贷款业务。招商银行个贷部的工作人员称,贷款都要写清楚贷款目的,但目前还未有以“养老”为目的而办理抵押贷款的业务。至于以后是否会有类似业务,他表示不太清楚。在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记者也被告知,目前没有抵押养老的业务,甚至有工作人员表示“听都没听说过”。

  得知目前成都不少银行没有这项业务时,胡光伟表示,一是,这项制度还没得到政府的首肯;二来,银行的风险也很大,银行毕竟不是福利机构,也需要盈利。

  最后,记者想到了住房公积金这一块。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没有相关的业务,“住房公积金的属性是,保障职工住房权益的储金,没有养老的职能。职工可以在退休或是解除劳动关系后,进行一次性提取。”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没有养老的职能,但在保障民生方面,他们已有了不少突破之举,比如职工患了9种重大疾病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从单位离职后,生活困难的职工也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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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试点“住房自助养老”

  现已悄然停止

  年轻时人养房,年老是房养人。据媒体报道,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几年试点推出的“以房自助养老”方案咨询者众,但真正申请试验的对象仅是个位数,目前该试点已悄然停止。

  《新闻晨报》报道,上海市“以房自助养老”试点方案的操作思路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支付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过,日前记者于11月10日从上海市部分区县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了解到,“以房自助养老”业务已停办很长一段时间。“这项业务本来就是试点,从未被确立为中心正式对外操作的业务项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试点项目并无恢复时间表。

  《成都商报》记者曾试图采访上海试点悄然暂停的背后原因,但联系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总机,却未能得到回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表示,对上海的情况不清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属地化管理很强。
银行不是傻子!
一线城市 市中心还可能?其它地方 根本不可能。
单独对汉人的独生子女下,人口负增长 要那么多老房子做什么?
安居并不是说就一定要有房子
中国房屋下面的地,使用权就50年(目前看顶死70年);老年人身体好,再房屋里再住个20年;到时候政府一强拆,银行找谁赔钱啊?
呵呵银行也不傻,过上个若干年,当中国的人口红利消失殆尽后,切不说房子究竟还在不在,就是在,若干年后最不值钱的就是房子了.
想让美国老太太的故事在中国上演?
天山白瑞德 发表于 2010-11-20 01:17


    事实就是这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