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统一东吴后打的两个老婆的丧葬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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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元年,东平王司马楙上殿言说,讲王昌亲自看到他的父亲王毖,本居住在长沙,有妻子和儿女,汉末才进入中国,当时正遇到江东反叛,在曹魏时期出仕为黄门郎,与前妻儿女死生隔绝,就变更娶了王昌的母亲。今江表一统,王昌听闻前母已死了很久,又有人对此提出非议,而请求朝廷评议。守博士谢衡出班对此议案评议,说:“虽然有二位妻子,全是因为有其中的原故而才搞成这样,在道义上来讲不算是有损,评议后认为应该更改相妻为服妾。”

守博士许猛出班认为“由于当时交通被阻绝,礼制里又无对前母的说明,相妻为正这是常识,又在事情发生的前面,他的前母还没有死,没有理由因为这个原故使它变更。虽然现在他的前母死了很久,如同还在,就不应该使她成为他爹的服妾。”段畅、秦秀、驺冲出班附合,认同许猛的观点。

散骑常侍刘智安出班评议说:“礼是正常情况下为发生的事情设立的制度,不是为特殊的事故设的。对他死亡的父母,又不知道他们死生的,就不写在礼制上了。平生又不曾相见过,去居丧时对她的礼就不能加以隆重,应该以一定的居丧日期为限。”

都令史虞溥评议说:“臣认为礼不二嫡,故而以正妻为重,不是象前面的评议者认为的那样,他们有防妒顾忌而已。故而《礼·郊特牲》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在历史上还没有遇到变更而存在二嫡的事。.况且本来就没有二嫡的事,那么在王昌的父亲更改娶妻的时候,就是与前妻义绝之日。交通阻隔使王昌的父亲变相存在两个正妻,二妻都在时,必定不会搞出两个正妻专堂,令两个妇人一同执祭,在名义上同齐相等。”黄门侍郎崔谅、荀悝、中书监荀勖、领中书令和峤、侍郎夏侯湛的评议都如都令史虞溥一样的观点。

秦秀评议说:“在传统道义上如果有妾生的儿子,父亲会命令相妻来慈养,而这样便有了三年养育之恩,便如同自己所生一样。王昌的父亲有何种理由不依招此礼进行,而命两个相妻各自养吗!一般父亲对待亲密的朋友,有如同对待自己儿子一样的礼,更何况对待兄长的母亲!”

许猛又再次出班作评议:“丈夫年轻而妇人又稚嫩时,就在礼制上规定不许可改嫁更娶,这样一来对婚姻的规定就更适用了。现今,妻子还在的情况下,他人又许以更聘的,就使丈夫在得存先前的妻的情况下,又得到了再婚的妻子,非杜绝这样的事发生,如何?”

侍中领博士张惲评议:“以前舜帝在娶妻时没有告知父母,就使得在婚礼上有了缺憾,故而在《尧典》记载里,舜帝的女儿和婢女两人一起嫁给了尧帝,当时没有嫡媵大小的区别。但在她的传记里却是用妃夫人来称呼她的,说明是没立她为正室的皇后。一般人的丈夫是以圣人的弘功做为指导,就算是皇帝的亲生嫡子,也会因权事的更替而发生改变,以此来确定典礼的规格。东汉的黄昌告述新妻,使她回避正室,当时的舆论认可他的做法。推研黄帝的姬氏,他注重长子嫡孙,后裔长期以来保持着姬姓,其他的非嫡系子孙就不姓姬了,再回过头来看黄昌在这事上的做法,就应该使他们各自服侍其母。”东汉的黄昌字圣真,会稽余姚人,出生以来就是孤儿家庭贫寒,由于离学馆近,因而就学做官,数次见到很多同学在自修庠序之礼,因好奇,也就跟着修了一些经典,又晓习文章书法,出仕就为洲郡决曹掾。刺史一次走进他们的部门,见到黄昌,感觉此人奇特,就招辟他在身边从事。后来主事的长官死了,他被拜为宛县令,在施政上严格而又霸道,喜欢惩发奸邪的人。一次有人偷了黄昌的车盖,黄昌开始没有声张,秘密派亲信侦查,后来才在他门下贼曹属的家中起获车盖,把这一家悉数收捕,立即杀死。大户人家都感到胆战心惊,都称黄昌有神明相助。洲郡要向朝廷举荐能人,黄昌于是被迁升蜀郡太守。先前的太守李根年老,在政事上办理糊涂,百姓有很多被侵害蒙冤。到了黄昌时,吏人送上的讼状牵扯七百多人,全部为他们作了断理,没有一个人不满意。一次密秘抓捕了一个强盗头子,逼使那强盗头子交代,按供述的名单前往各县核对同党的姓名,确定居处后,于是分派人等进前抓捕,没有一个逃脱的。在当地的宿恶大奸,都奔逃到其他境域。当初,黄昌为州郡书佐时,正遇到收获的季节,要挖萝卜用盐淹于樽器中,他的妻子要回娘家看望父母并帮忙劳作,遇到强贼被劫走,于是流转入蜀地卖给他人为人妻。他的这个被拐卖的妻子又和他人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也正好犯事被抓,于是他的前妻前往黄昌的衙门自行伸讼。黄昌怀疑此人的母亲不是蜀人,因而问其原由。他的前妻回答说:“妾本是会稽余姚人戴次公的女儿,是州郡书佐黄昌的妻子。妾一次回娘家,为贼所略,于是到了这里。”黄昌大惊,呼她进前,对她说:“你认识黄昌,有什么凭据?”对答:“黄昌左足心有黑痣,常常自言相书上说左足心有黑痣,应当作二千石的官吏。”黄昌于是伸出了左足给她看。因而两人相抱痛哭,回去后还是成为夫妇。在蜀郡太守任上干了四年,后来朝廷征招,再迁过为陈国相(陈郡,秦置郡,西汉改为淮阳国,东汉改为陈国,治所在陈县,今河南淮阳)。当时县里有一彭氏大户,在以前豪强放纵,给自己造起一座大舍,高楼临道。黄昌每次出行到了县里,彭氏家里的妇人就登上楼,爬在楼栏边观看,惹得黄昌不高兴,于是把这一家收押投下大狱,找了个理由把他们全杀了。后来黄昌迁为河内郡太守(古以黄河以北为河内,以南、以西为河外),又再迁颍川郡太守(曹丕代汉后,改许为许昌,成为颍川郡郡治)。永和五年,征拜他将作大匠主管营造。汉安元年,进补大司农,左转太中大夫,死在官任上。

侍郎山雄与兼侍郎正在领《三国志》著作的陈寿认为:“都令史虞溥的反驳在名义上同齐相等,礼无二嫡,不可以并耳,这不是大夫的作派。假如王昌的父亲及两个母亲在今天都各自存在,那么前母就不应该被废,这是明摆着的事情。假设令王昌的父亲将前母的儿子带进中国,并且都还活着,就应当尊从他的生母而服礼。姑且就算王昌的父亲没有抛弃前妻这样的事,王昌的兄长就有服母之理,那么王昌无疑就可以不用服礼。”。这一年陈寿撰《三国志》65篇 ,传体国别史。因记载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故名《三国志》。共65卷,其中《魏书》30卷、《蜀书》15卷、《吴书》20卷。无“表”和“志”。南朝宋裴松之为之作注,博引魏晋人的著作200余种,注文超过正文3倍。后列为二十四史之一。陈寿《隆中对》问世 ,在《三国志·诸葛亮传》里,又作《草庐对》,写刘备到隆中拜访诸葛亮时,两人对时事的分析探讨。

门下第属贼曹的卞粹评议:“王昌的父亲当时在没有审查的情况下而娶了后妻,那么以前的妻子就如同死了而在道义上没有绝断。如果前妻还活着并且又都能相见,而后妻又没有过世,那么就是把妾排到了前妻的地位了。前妻死了而又让后人知道这样的事,那么在丧葬的礼仪上应该相同,也没有存在并嫡的事实。这样一来必定会她们的使子孙,在她们过世之后,再来追忆二母在隔绝之时,以为存在并嫡,那么就违背了死去的父亲,追出亡母来议论。评议的人以为在礼制上没有讲为前母服礼的事例,可以说是以礼制记载的文字来损害了礼意。愚以为不是生母而为她服丧三年,没有哪一样不能同于他的前母,都应该是一样的丧葬的礼仪。”

门下第属仓曹的卫恒评议:“或者可以这样说,嫡不可二者并列,应当对前妻的服礼以断绝。这样一来就成为夺旧与新,违背了两个生母的意愿而把儿子的服礼给了她人,这在礼律上所不允许,在人情上所不安稳。或者可以这样说,断绝对前妻的服礼与死如同,没有二嫡并存的嫌疑,依据他们后来才知道这件事,要令有服礼。这样一来就成为论嫡则死,议服则生,还自相矛盾,理又不通。愚以为当时交通被断绝,前妻就如同人死了一样,实在没有啥不同,应该一并认同生母如前母,不要再对前母进行追加服礼。”

主薄刘卞评议:“王毖在南为邦族,到北为羁旅,以此名分开来说,前妻为元妃(指第一次娶的嫡妻正室夫人),后妇为继室。何至于国家的道路在开通后,既而更加强迫他离开现在的妻子,废掉他的嫡子的名份!《春秋》不写姜氏(武姜),她的儿子庄公和她断绝母子关系,并且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再见面。当初因为她犯下的错相当可恶。晋献公把他女儿赵姬给了赵衰为妻,赵姬虽然很娇贵,当他得知赵衰在翟国还留有叔隗和赵盾母子后,便主张赵衰将赵盾母子接回晋国。赵姬的儿子原同虽然受到宠爱,赵姬却把叔隗生的儿子宣孟(赵盾死时,谥为宣孟)当成亲生的,叔隗回到赵衰家里,赵姬又要求赵衰立叔隗为内子(妻子),自己以妾身侍之。如果说这是违礼苟让,那么为何有那么多人都把《春秋》当成善的呢!评论的人说因为地理交通断绝的理由,这种情况最终使他自已不得与前妻往来。今天道路被打通,为何又以各种原由在当今追而绝之呢!黄昌的事情是一种美谈,这又发生在近世,可以拿王毖的事和这些美谈作个比较。”在春秋时,申侯的女儿姜氏嫁给郑武公生下庄公(姬寤生)和共叔段(姬段),姜氏生庄公时难产,受到惊吓,给他取名叫姬寤生,所以很厌恶他。姜氏偏爱姬段,想立姬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后来姬寤生即位为庄公,姜氏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庄公说:“制邑是个长满岩石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如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答应。”姜氏又请求封给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祭(zhài)仲对庄公说:“分封的都城超过百雉(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先王留下的制度:分封的大都不能超过国家三分之一,中等的为五分之一,最小的为九分之一。现在京邑的城不合法度,不按制度规定建立,君王将要不堪其苦。”庄公说:“这是姜氏想要的结果,我如何才能避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对答:“姜氏有何不能满足的?不如早为她所设好防备,不使祸患滋生蔓延,蔓延开去就难以收拾了。就象蔓延生长的草都不可以清除干净,何况君的受姜氏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你姑且等着看吧。”既而太叔令郑国西边与北边的城邑归于庄公也归于自己。公子吕(字子封)说:“国家不能整出两个君王,君将如何对它收场?想把国家交与太叔,臣就请求在他那里做事;如果不把国家交与他,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民心产生动摇。”庄公说:“不需要,他将自行倒台。”太叔又收了两个城为自己管辖,势力扩展到了廪延(河南省延津县北。)。子封对庄公说:“可以收拾了,他的势力增大了,将得到更多的人。”庄公说:“自行不义就不能收笼人心,势力增大了也要垮台。”共叔段聚集起军队,大量给士兵装备修缮甲胄,用于作战的兵车也准备完成,准备袭击郑国都城。姜氏作为内应将开启城门。庄公听闻他们进攻的日期,说:“可以行动了!”命公子吕率兵车二百乘,车上甲士六百人,车下步兵一万四千四百人进攻讨伐共叔段的都城。共叔段的都城发生叛乱,共叔段逃入鄢城,庄公将要讨伐鄢城。公元前722年,鲁隐公元年五月辛丑日,共叔段出奔共国。史书《春秋》说:“郑伯克段于鄢。”是说共叔段不遵守做弟弟的本分,故而不在书中说他是庄公的弟弟;如同两个国君在争斗,故而说是克,用了一个克字;称庄公为郑伯,是讥讽他对弟弟失去教导;说庄公的本意就是想赶走共叔段。所以在书中不说是出奔,记载的人实在是难写。庄公就把姜氏安置在城颍,而且对此发誓说:“不到死时埋于黄泉,不再见面。”既而对此又后悔起来。一个颍谷封人名叫颍考叔,听闻这件事后,跑来向庄公献策,庄公赐给他一桌饭菜,颍考叔吃饭却留下肉羹不吃。庄公问他是什么愿因,他回答说:“小人有个母亲,小人吃过的食物她都尝过,就是还没有尝过君王的肉羹,请让我带回去让她也品尝一下。”庄公说:“你有母亲可以孝敬,繄(yī),唯独我就没有!”颍考叔说:“敢问这话从何说起?”庄公就把事情的原故续述给了他,并且告述他自己很后悔。颍考叔对答道:“君有何忧虑的?如果挖个地道抵达泉水,穿过隧道而前去相见,那谁还能说不是黄泉相见呢?”庄公听从了这个意见。庄公从地道进入见了母亲,而后作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氏从地道出来后,也作一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于是母子俩合好如初。有君子说过:“颍考叔是个真正的孝子,纯孝也,他不但孝顺自己的母亲,而且把孝心影响到庄公身上。在《诗经·既醉》中说: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实就是对他这一类人说的吧?”

司空齐王司马攸评议:“在《礼记·丧服小记第十五》中讲: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在父亲死去过了很久才服丧,己过了日期就不要再搞了。很多儒家都认为父亲已在其它地方死了很久,而他的儿子生活在异域,在死之前来不及回来相见,父亲的丧礼虽然能够追服,儿子却可以不穿丧服,这就是不责非时之恩。但说道没有相见,就尚且不服他先死去父亲的礼,而且更何况他是前母非亲所生,礼义不能超越祖先定下的制度,没有往也没有来,亲情被地理阻隔,而现再令他追服丧礼,几乎不是在衡量人情,而是在确立法规这样的说法了。我认为王昌不应该追服丧礼。”

司徒李胤评议:“王毖为黄门侍郎时,江南已经叛乱。与古代的石厚那个时候做个比较,石碏能够大义灭亲,亲自派孺羊肩到陈国杀了石厚,何况于王毖的道义,可以这样认为就能得到妻子吗!”

大司马陈骞没有进行评议,太尉贾充与抚军大将军妆南王司马亮都认从主事的意见。当初,贾充前妻李氏淑美有才行,生二女贾褒与贾裕,贾褒一名贾荃,裕一名贾浚。岳父李丰因密谋以夏侯玄代替司马师为大将军,事泄被司马师所诛,前妻李氏坐事被流放。后来贾充娶城阳太守郭配的女儿,就是广城君郭槐。武帝司马炎作主位后,李氏以大赦得还,武帝特诏贾充置左右夫人,贾充的母亲也命令贾充迎回李氏。郭槐大怒,捋起袖子数落贾充说:“你刊定律令,又立下了辅佐皇帝的大功,我在里面也是有分的,李氏哪能与我相提并论!”贾充无奈于是向武帝答诏,以谦虚的态度推托说,不敢当两夫人的盛礼,实在是畏惧有槐。而当时李氏的女儿贾荃成为齐王司马攸的妃子,贾荃想令她的父亲遣走郭槐,而迎回她的母亲。当时沛国刘含的母亲,以及帝舅羽林监王虔的前妻,都是毌丘俭的孙女,毌丘俭于公元255年与王淩、诸葛诞发动针对司马师的兵变,不久即兵败被杀。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把它拿到礼官那里,都不能裁决。虽然当时不能遣返后妻,多是安置在其它住所私通。贾充自以宰相为海内准则,于是为李氏在一个叫永年里的地方筑了居室,而不敢往来。贾荃与贾浚每天都号泣请求贾充,贾充竟然不前往。不久贾充要去关右坐镇,朝中公卿们提供帐蓬,设祖道以祭祀路神,并设宴送行,贾荃与贾浚两姐妹因怕贾充去远了,母亲被凉在一边,于是拉开帐蓬的排幔进后去坐在帐中,向贾充叩头,头都叩出了血,并向贾充及群僚陈述母亲应该被迎回去的意思。众人因贾荃是司马攸的王妃,都惊起而四散跑开。贾充既惊愕又很羞愧,遣黄门将两姐妹扶了出去。这时郭槐的女贾南风成为皇太子妃,武帝于是下诏作个了断,判李氏和与此情形一样的案例“皆不得还”,后来贾荃都是因这事被气得愤怒而死。最初的时候,郭槐还想察看一下李氏,贾充说:“她有才气,卿往不如不往。”到了女儿贾南风成为皇太子妃时,郭槐于是盛着威仪而去。进入门户时,李氏出来迎接,郭槐顿时不觉得脚发软了,因这个感觉于是再拜见礼。从这时起贾充每次出行,郭槐都要在侧边使人前去寻找,担心他过李氏那边去了。当初,贾充的母亲柳氏是一个富有情感的人,看见古今有很多重节义的事,竟不知贾充与郭槐已成好事,认为不能同舟共济就是不忠,数次追着骂他。侍者在旁听闻这事,没有不窃笑的。到了后来将要过世时,贾充问她想说些什么,柳氏说:“我教汝迎回李氏重新作夫妻,你还不肯,还问什么他事!”于是不再说话。到后来贾充死后,李氏的两个女儿于是想把她们母亲的坟迁来祔葬,贾南风不允许她们这样干。到后来贾南风被废,李氏的家人才将李氏与贾充合葬。李氏作《女训》流行于社会。


都令史虞溥又反驳卞粹的观点,说:“在《论语·八佾》中林放问礼之本,孔子说: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丧从宁戚,说的丧事差不多就是哀思悲戚罢了,礼是反应人内在情感、美德的,这是它的本意,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所以从本意来讲,就是不使人们服非亲人的礼。死去的人终了,终了的事就已过去了,在道义上也就再没有什么了。分居在两地生活,那么是否要分离都由当事人来决定,人们往往把对夫妇间的关系,判以合作为正义,判以离作为贬义。现今这事起因是地理阻隔使人往来断绝,那么要王昌配合服丧礼,在理上就讲不通。王毖他已有了改娶,替代了己有的前妻,怎么能把自己一身的幸福寄托在如同于一个死妇的身上呢!伯夷让孤竹国的典故,是不可以把它作为今后的王法。而且既然已经说作为嫡子的要后服丧,又说要更改相妻为妾服,活着的时候就被贬低或被分离,死了的时候就被合在一起埋葬,妻子对丈夫专一服侍,丈夫怀有贰心以满足自己,这样一来,开伪薄之风,伤贞信之教,在以纯化使风俗朴实的今天,不也变得更难吗!今王昌二母虽然地理阻隔使人往来断绝,据当时的情况都是王毖同时并存的妻子,如何得知哪个为前母,哪个为后母哦!假设使王昌的生母先死,以嫡的名义与父亲合葬,而前母没有死,远闻丧问,当这种情况发生该制何种丧礼丧服呢!古人制定的礼不去应用,而加以改动就会更加地失去。在不义的事上孝子是不会纳亲的,贞妇是不会为了讨好昧进而苟且容身的。今天如同前面所讨论的一样,让王昌嫡于死妇,使后妻居正或被废除,在两个儿子的心中,曾经没有惭愧么!而有的人诬蔑说父亲抛弃母亲,恐怕象这样的文章写到这里,也是难以评定褒贬的。在礼制中,违背了诸侯而去附适天子,就不用再服旧君的礼了,既然这样王昌的父亲在进入中国前就断绝了对以前君王的礼,那么在进入中国后重新纳了后室,这就算是废掉了旧妻了,又从何得知应该对他口诛或者应该抚慰呢!况且这个妇人她还患有很严重的疾病,不能一起参与祭祀,使得慈夫在这上面令人觉得怜悯,而在西汉戴德所著《大戴记》中的七出,是写明了的条件之一(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对人要真诚道理就应该讲清楚。现在这件事由于夫妇间地理阻隔分局两地,等同于无妻,对方又有严重的疾病,在道理上就没有异议。依据这种情况自己再改娶后妻,就有了休掉前妻的充分证据。而有的人所说的应该让王昌服丧礼,在礼义上有什么依据能让这一论点站得住脚!”

尚书八座(尚书令﹐尚书仆射﹐六尚书)认为“假设有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父亲为敦煌太守,而儿子在洛阳任职,如果父亲娶妻,儿子没有前去看见,就可以不知道这件事,到她死亡时,就不得不服丧礼。但是养育自已的人(父亲)就会情绪哀愁,因为儿子在家谱中而又不能相见她的名制,虽然悲戚,悼念的心就会感觉特别,而为她服一次丧礼。另外,有两个正室又使匹嫡等同,还自以为是,这样就是违礼了,不能说是非常之事而以常礼处之。以前子思(孔伋,孔子之孙)在庙中为父亲休弃的生母哭丧,他的门人说:庶氏之女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子思惊惧起来,改在他室哭丧。如果王昌不按礼制服丧,不得不告其父祖长辈,掘开他前母的尸体,迁到其它地方。如果他不迁移,王昌就成为罪人了。为什么会是这样?异族之女的坟不得祔于丈夫的亡母旁,藏其墓次就是这个原故。而且有丈夫的妇人牵夫(第三者插足,偷情),就在于她有尊贵的身份,秦始皇的生母赵姬之举,使礼在权力下得到变通,故而先史对这讲得很祥细,不讥讽其事罢了。今王昌的两个母亲,各已终亡,还没有出现并嫡,分出地位轻重之事。王昌的前母,应该依叔隗的典故作为比较。如果她的死发生在王昌还没有出生之前的情况下,则王昌不应再服丧礼,如果王昌生在前母还活着的情况下,就应该自行如礼,以名义服丧三年。应该辄正(整理)定为文案,章印下发廷掌宗庙礼仪的太常,报东平王司马楙奉行。”

最后朝廷在礼制中这样处理这件事:“凡事有非常,当依准旧典,为之立断。今天评议的这件事,引用赵姬与叔隗典故的人考证得太粗糙了,说起这些古代发生的事,是因为后狄与晋国和好,故而姬氏才得迎回叔隗而把自己的身份降下。由于东吴敌军使交通隔塞,王毖与前妻,就成了终始永绝,必定在礼义上没有两嫡的事出现,那么古代的赵衰就可以让隗氏操纵一切,让姬氏不得不把自己的身份降下。王昌作为人子,难道能擅自代替他的生母操纵排序地位,况且王毖的两个妻子都一并死亡,前妻的儿子犹如后母的儿子罢了,王昌故而不应该按制服丧礼。”


当初晋武帝在泰始三年,贾充等人修律令成功,武帝亲自临讲,使裴楷执读。在泰始四年,大赦天下,于是颁布新律。最初,文王秉承曹魏时期的政令,是考虑到前代律令烦杂,早在曹魏时期陈群与刘劭虽然经过改革,而科目太多而又密杂,又因为汉代的叔孙通、孙叔宣、郭令卿、马融、杜林诸儒使用的是章句,通条连句,上下相蒙,难解其意,于是就取郑玄的章句,而他又是被朝廷认作的偏党,一般人们又不认同他的经文,听他讲的人都回避他,所以不可以承用,于是命贾充与太傅郑冲、司徒苟觊、中书监苟勖、中军将军羊祜、中护军王业、廷尉杜友、守河南尹杜预、散骑侍郎裴楷、颍太守周权、齐相郭颀、都尉成公绥、尚书郎柳轨及吏部令史荣邵等十四人重新修定法令,贾充初定律令,与羊祜共同向太傅郑冲咨询,郑冲字文和,深研儒术和百家之言,只要朝廷有活动必定出来循礼。郑冲说:“虞舜时期的大理,掌管刑法的皋陶写的严明之旨,不是愚昧懦弱的仆人所能探询的。”羊祜说:“上意欲令小加弘润。”郑冲于是粗略说了个修改的大概。于是就汉代的九章增加了十一篇,共增减汉魏时期的律令作了二十篇。一《刑名》,二《法例》,三《盗律》,四《贼律》,五《诈伪》,六《请赇》(是从早先的《盗律》中分出的),七《告劾》(以早先的《囚律》作了修改),八《捕律》,九《系讯》,十《断狱》,一《杂律》,十二《户律》,十三《擅兴律》,十四《毁亡》,十五《卫宫》,十六《水火》,十七《厩律》,十八《关市》,十九《违制》,二十《诸侯律》(以《周官》修改得出 ),全部一千五百三十条。减了六百三十条,二万七千六百五十七字,去除了其中的琐碎苛刻,目的在于益时。其余不宜除出的,如军事、田农、酤酒,因为朝廷草创在很多方面没有得人心,权宜之下设了这样的政令,到太平时当除去,故而不入律,都以政令为指导,便于大晋制度的施行,以此设下教条,只有在违反政令造成后果有罪时,才纳入律法程序,于是贾充等人撰政令四十篇:一户,二学,三贡士,四官品,五吏员,六俸廪,七服制,八祠,九户调,十佃,十一复除,十二关市,十三捕亡,十四狱官,十五鞭杖,十六医药疾病,十七丧葬,十八杂上,十九杂中,二十杂下,二十一门下散骑中书,二十二尚书,二十三三台秘书,二十四王公侯,二十五军吏员,二十六选吏,二十七选将,二十八选杂士,二十九宫卫三十赎,三十一军战,三十二军水战,三十三至三十八都是军法,三十九与四十都是杂法。其所涉及到的常事品式和章程,都归相应的官府作为范例。减去了枭斩族诛从坐的条款,除了谋反罪外,养母出女嫁皆不再复用以前的条款,重新使用将父母弃市街头的处以连坐的刑罚,省去了禁锢相告之条,去除了受捕而逃亡的人员为官奴婢的制度。犯轻的过失错误的人,其中年龄过老过小的女人,当处以罚金,其它的人由执杖的伍佰责打,杖数都令减半。对奸淫伯叔母的人,在政令上使用重刑。将父母弃于街市,奸淫寡女,处三年刑。一定得尊崇嫁娶之要,以下婚聘的为正室,不治私约。严格礼教的防犯作用,将礼中的 “ 服制 ” 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批准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以五服制罪。全部律法和政令合二千九百二十六条,十二万六千二百字,六十卷,案例三十卷。在泰始三年,修定的律法和政令事情完毕,以表呈上。武帝下诏说:“以前萧何以定律令受封,叔孙通制仪升为九卿之一的奉常,赐黄金五百斤,弟子百人都为郎。立功立事,在古今都是注重的,应该加赏禄,其具体的加赏办法需要详考差叙。就象古人一样辄如汉诏,简选弟子百人,随才品用,赏帛万余匹。”《泰始律》从咸熙元年(264)开始编修,在泰始四年(268)戊子正月二十日,晋律成,司马炎批准颁行新律。太康元年,东平王司马楙上殿言说,讲王昌亲自看到他的父亲王毖,本居住在长沙,有妻子和儿女,汉末才进入中国,当时正遇到江东反叛,在曹魏时期出仕为黄门郎,与前妻儿女死生隔绝,就变更娶了王昌的母亲。今江表一统,王昌听闻前母已死了很久,又有人对此提出非议,而请求朝廷评议。守博士谢衡出班对此议案评议,说:“虽然有二位妻子,全是因为有其中的原故而才搞成这样,在道义上来讲不算是有损,评议后认为应该更改相妻为服妾。”

守博士许猛出班认为“由于当时交通被阻绝,礼制里又无对前母的说明,相妻为正这是常识,又在事情发生的前面,他的前母还没有死,没有理由因为这个原故使它变更。虽然现在他的前母死了很久,如同还在,就不应该使她成为他爹的服妾。”段畅、秦秀、驺冲出班附合,认同许猛的观点。

散骑常侍刘智安出班评议说:“礼是正常情况下为发生的事情设立的制度,不是为特殊的事故设的。对他死亡的父母,又不知道他们死生的,就不写在礼制上了。平生又不曾相见过,去居丧时对她的礼就不能加以隆重,应该以一定的居丧日期为限。”

都令史虞溥评议说:“臣认为礼不二嫡,故而以正妻为重,不是象前面的评议者认为的那样,他们有防妒顾忌而已。故而《礼·郊特牲》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在历史上还没有遇到变更而存在二嫡的事。.况且本来就没有二嫡的事,那么在王昌的父亲更改娶妻的时候,就是与前妻义绝之日。交通阻隔使王昌的父亲变相存在两个正妻,二妻都在时,必定不会搞出两个正妻专堂,令两个妇人一同执祭,在名义上同齐相等。”黄门侍郎崔谅、荀悝、中书监荀勖、领中书令和峤、侍郎夏侯湛的评议都如都令史虞溥一样的观点。

秦秀评议说:“在传统道义上如果有妾生的儿子,父亲会命令相妻来慈养,而这样便有了三年养育之恩,便如同自己所生一样。王昌的父亲有何种理由不依招此礼进行,而命两个相妻各自养吗!一般父亲对待亲密的朋友,有如同对待自己儿子一样的礼,更何况对待兄长的母亲!”

许猛又再次出班作评议:“丈夫年轻而妇人又稚嫩时,就在礼制上规定不许可改嫁更娶,这样一来对婚姻的规定就更适用了。现今,妻子还在的情况下,他人又许以更聘的,就使丈夫在得存先前的妻的情况下,又得到了再婚的妻子,非杜绝这样的事发生,如何?”

侍中领博士张惲评议:“以前舜帝在娶妻时没有告知父母,就使得在婚礼上有了缺憾,故而在《尧典》记载里,舜帝的女儿和婢女两人一起嫁给了尧帝,当时没有嫡媵大小的区别。但在她的传记里却是用妃夫人来称呼她的,说明是没立她为正室的皇后。一般人的丈夫是以圣人的弘功做为指导,就算是皇帝的亲生嫡子,也会因权事的更替而发生改变,以此来确定典礼的规格。东汉的黄昌告述新妻,使她回避正室,当时的舆论认可他的做法。推研黄帝的姬氏,他注重长子嫡孙,后裔长期以来保持着姬姓,其他的非嫡系子孙就不姓姬了,再回过头来看黄昌在这事上的做法,就应该使他们各自服侍其母。”东汉的黄昌字圣真,会稽余姚人,出生以来就是孤儿家庭贫寒,由于离学馆近,因而就学做官,数次见到很多同学在自修庠序之礼,因好奇,也就跟着修了一些经典,又晓习文章书法,出仕就为洲郡决曹掾。刺史一次走进他们的部门,见到黄昌,感觉此人奇特,就招辟他在身边从事。后来主事的长官死了,他被拜为宛县令,在施政上严格而又霸道,喜欢惩发奸邪的人。一次有人偷了黄昌的车盖,黄昌开始没有声张,秘密派亲信侦查,后来才在他门下贼曹属的家中起获车盖,把这一家悉数收捕,立即杀死。大户人家都感到胆战心惊,都称黄昌有神明相助。洲郡要向朝廷举荐能人,黄昌于是被迁升蜀郡太守。先前的太守李根年老,在政事上办理糊涂,百姓有很多被侵害蒙冤。到了黄昌时,吏人送上的讼状牵扯七百多人,全部为他们作了断理,没有一个人不满意。一次密秘抓捕了一个强盗头子,逼使那强盗头子交代,按供述的名单前往各县核对同党的姓名,确定居处后,于是分派人等进前抓捕,没有一个逃脱的。在当地的宿恶大奸,都奔逃到其他境域。当初,黄昌为州郡书佐时,正遇到收获的季节,要挖萝卜用盐淹于樽器中,他的妻子要回娘家看望父母并帮忙劳作,遇到强贼被劫走,于是流转入蜀地卖给他人为人妻。他的这个被拐卖的妻子又和他人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也正好犯事被抓,于是他的前妻前往黄昌的衙门自行伸讼。黄昌怀疑此人的母亲不是蜀人,因而问其原由。他的前妻回答说:“妾本是会稽余姚人戴次公的女儿,是州郡书佐黄昌的妻子。妾一次回娘家,为贼所略,于是到了这里。”黄昌大惊,呼她进前,对她说:“你认识黄昌,有什么凭据?”对答:“黄昌左足心有黑痣,常常自言相书上说左足心有黑痣,应当作二千石的官吏。”黄昌于是伸出了左足给她看。因而两人相抱痛哭,回去后还是成为夫妇。在蜀郡太守任上干了四年,后来朝廷征招,再迁过为陈国相(陈郡,秦置郡,西汉改为淮阳国,东汉改为陈国,治所在陈县,今河南淮阳)。当时县里有一彭氏大户,在以前豪强放纵,给自己造起一座大舍,高楼临道。黄昌每次出行到了县里,彭氏家里的妇人就登上楼,爬在楼栏边观看,惹得黄昌不高兴,于是把这一家收押投下大狱,找了个理由把他们全杀了。后来黄昌迁为河内郡太守(古以黄河以北为河内,以南、以西为河外),又再迁颍川郡太守(曹丕代汉后,改许为许昌,成为颍川郡郡治)。永和五年,征拜他将作大匠主管营造。汉安元年,进补大司农,左转太中大夫,死在官任上。

侍郎山雄与兼侍郎正在领《三国志》著作的陈寿认为:“都令史虞溥的反驳在名义上同齐相等,礼无二嫡,不可以并耳,这不是大夫的作派。假如王昌的父亲及两个母亲在今天都各自存在,那么前母就不应该被废,这是明摆着的事情。假设令王昌的父亲将前母的儿子带进中国,并且都还活着,就应当尊从他的生母而服礼。姑且就算王昌的父亲没有抛弃前妻这样的事,王昌的兄长就有服母之理,那么王昌无疑就可以不用服礼。”。这一年陈寿撰《三国志》65篇 ,传体国别史。因记载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故名《三国志》。共65卷,其中《魏书》30卷、《蜀书》15卷、《吴书》20卷。无“表”和“志”。南朝宋裴松之为之作注,博引魏晋人的著作200余种,注文超过正文3倍。后列为二十四史之一。陈寿《隆中对》问世 ,在《三国志·诸葛亮传》里,又作《草庐对》,写刘备到隆中拜访诸葛亮时,两人对时事的分析探讨。

门下第属贼曹的卞粹评议:“王昌的父亲当时在没有审查的情况下而娶了后妻,那么以前的妻子就如同死了而在道义上没有绝断。如果前妻还活着并且又都能相见,而后妻又没有过世,那么就是把妾排到了前妻的地位了。前妻死了而又让后人知道这样的事,那么在丧葬的礼仪上应该相同,也没有存在并嫡的事实。这样一来必定会她们的使子孙,在她们过世之后,再来追忆二母在隔绝之时,以为存在并嫡,那么就违背了死去的父亲,追出亡母来议论。评议的人以为在礼制上没有讲为前母服礼的事例,可以说是以礼制记载的文字来损害了礼意。愚以为不是生母而为她服丧三年,没有哪一样不能同于他的前母,都应该是一样的丧葬的礼仪。”

门下第属仓曹的卫恒评议:“或者可以这样说,嫡不可二者并列,应当对前妻的服礼以断绝。这样一来就成为夺旧与新,违背了两个生母的意愿而把儿子的服礼给了她人,这在礼律上所不允许,在人情上所不安稳。或者可以这样说,断绝对前妻的服礼与死如同,没有二嫡并存的嫌疑,依据他们后来才知道这件事,要令有服礼。这样一来就成为论嫡则死,议服则生,还自相矛盾,理又不通。愚以为当时交通被断绝,前妻就如同人死了一样,实在没有啥不同,应该一并认同生母如前母,不要再对前母进行追加服礼。”

主薄刘卞评议:“王毖在南为邦族,到北为羁旅,以此名分开来说,前妻为元妃(指第一次娶的嫡妻正室夫人),后妇为继室。何至于国家的道路在开通后,既而更加强迫他离开现在的妻子,废掉他的嫡子的名份!《春秋》不写姜氏(武姜),她的儿子庄公和她断绝母子关系,并且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再见面。当初因为她犯下的错相当可恶。晋献公把他女儿赵姬给了赵衰为妻,赵姬虽然很娇贵,当他得知赵衰在翟国还留有叔隗和赵盾母子后,便主张赵衰将赵盾母子接回晋国。赵姬的儿子原同虽然受到宠爱,赵姬却把叔隗生的儿子宣孟(赵盾死时,谥为宣孟)当成亲生的,叔隗回到赵衰家里,赵姬又要求赵衰立叔隗为内子(妻子),自己以妾身侍之。如果说这是违礼苟让,那么为何有那么多人都把《春秋》当成善的呢!评论的人说因为地理交通断绝的理由,这种情况最终使他自已不得与前妻往来。今天道路被打通,为何又以各种原由在当今追而绝之呢!黄昌的事情是一种美谈,这又发生在近世,可以拿王毖的事和这些美谈作个比较。”在春秋时,申侯的女儿姜氏嫁给郑武公生下庄公(姬寤生)和共叔段(姬段),姜氏生庄公时难产,受到惊吓,给他取名叫姬寤生,所以很厌恶他。姜氏偏爱姬段,想立姬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后来姬寤生即位为庄公,姜氏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庄公说:“制邑是个长满岩石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如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答应。”姜氏又请求封给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祭(zhài)仲对庄公说:“分封的都城超过百雉(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先王留下的制度:分封的大都不能超过国家三分之一,中等的为五分之一,最小的为九分之一。现在京邑的城不合法度,不按制度规定建立,君王将要不堪其苦。”庄公说:“这是姜氏想要的结果,我如何才能避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对答:“姜氏有何不能满足的?不如早为她所设好防备,不使祸患滋生蔓延,蔓延开去就难以收拾了。就象蔓延生长的草都不可以清除干净,何况君的受姜氏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你姑且等着看吧。”既而太叔令郑国西边与北边的城邑归于庄公也归于自己。公子吕(字子封)说:“国家不能整出两个君王,君将如何对它收场?想把国家交与太叔,臣就请求在他那里做事;如果不把国家交与他,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民心产生动摇。”庄公说:“不需要,他将自行倒台。”太叔又收了两个城为自己管辖,势力扩展到了廪延(河南省延津县北。)。子封对庄公说:“可以收拾了,他的势力增大了,将得到更多的人。”庄公说:“自行不义就不能收笼人心,势力增大了也要垮台。”共叔段聚集起军队,大量给士兵装备修缮甲胄,用于作战的兵车也准备完成,准备袭击郑国都城。姜氏作为内应将开启城门。庄公听闻他们进攻的日期,说:“可以行动了!”命公子吕率兵车二百乘,车上甲士六百人,车下步兵一万四千四百人进攻讨伐共叔段的都城。共叔段的都城发生叛乱,共叔段逃入鄢城,庄公将要讨伐鄢城。公元前722年,鲁隐公元年五月辛丑日,共叔段出奔共国。史书《春秋》说:“郑伯克段于鄢。”是说共叔段不遵守做弟弟的本分,故而不在书中说他是庄公的弟弟;如同两个国君在争斗,故而说是克,用了一个克字;称庄公为郑伯,是讥讽他对弟弟失去教导;说庄公的本意就是想赶走共叔段。所以在书中不说是出奔,记载的人实在是难写。庄公就把姜氏安置在城颍,而且对此发誓说:“不到死时埋于黄泉,不再见面。”既而对此又后悔起来。一个颍谷封人名叫颍考叔,听闻这件事后,跑来向庄公献策,庄公赐给他一桌饭菜,颍考叔吃饭却留下肉羹不吃。庄公问他是什么愿因,他回答说:“小人有个母亲,小人吃过的食物她都尝过,就是还没有尝过君王的肉羹,请让我带回去让她也品尝一下。”庄公说:“你有母亲可以孝敬,繄(yī),唯独我就没有!”颍考叔说:“敢问这话从何说起?”庄公就把事情的原故续述给了他,并且告述他自己很后悔。颍考叔对答道:“君有何忧虑的?如果挖个地道抵达泉水,穿过隧道而前去相见,那谁还能说不是黄泉相见呢?”庄公听从了这个意见。庄公从地道进入见了母亲,而后作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氏从地道出来后,也作一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于是母子俩合好如初。有君子说过:“颍考叔是个真正的孝子,纯孝也,他不但孝顺自己的母亲,而且把孝心影响到庄公身上。在《诗经·既醉》中说: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实就是对他这一类人说的吧?”

司空齐王司马攸评议:“在《礼记·丧服小记第十五》中讲: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在父亲死去过了很久才服丧,己过了日期就不要再搞了。很多儒家都认为父亲已在其它地方死了很久,而他的儿子生活在异域,在死之前来不及回来相见,父亲的丧礼虽然能够追服,儿子却可以不穿丧服,这就是不责非时之恩。但说道没有相见,就尚且不服他先死去父亲的礼,而且更何况他是前母非亲所生,礼义不能超越祖先定下的制度,没有往也没有来,亲情被地理阻隔,而现再令他追服丧礼,几乎不是在衡量人情,而是在确立法规这样的说法了。我认为王昌不应该追服丧礼。”

司徒李胤评议:“王毖为黄门侍郎时,江南已经叛乱。与古代的石厚那个时候做个比较,石碏能够大义灭亲,亲自派孺羊肩到陈国杀了石厚,何况于王毖的道义,可以这样认为就能得到妻子吗!”

大司马陈骞没有进行评议,太尉贾充与抚军大将军妆南王司马亮都认从主事的意见。当初,贾充前妻李氏淑美有才行,生二女贾褒与贾裕,贾褒一名贾荃,裕一名贾浚。岳父李丰因密谋以夏侯玄代替司马师为大将军,事泄被司马师所诛,前妻李氏坐事被流放。后来贾充娶城阳太守郭配的女儿,就是广城君郭槐。武帝司马炎作主位后,李氏以大赦得还,武帝特诏贾充置左右夫人,贾充的母亲也命令贾充迎回李氏。郭槐大怒,捋起袖子数落贾充说:“你刊定律令,又立下了辅佐皇帝的大功,我在里面也是有分的,李氏哪能与我相提并论!”贾充无奈于是向武帝答诏,以谦虚的态度推托说,不敢当两夫人的盛礼,实在是畏惧有槐。而当时李氏的女儿贾荃成为齐王司马攸的妃子,贾荃想令她的父亲遣走郭槐,而迎回她的母亲。当时沛国刘含的母亲,以及帝舅羽林监王虔的前妻,都是毌丘俭的孙女,毌丘俭于公元255年与王淩、诸葛诞发动针对司马师的兵变,不久即兵败被杀。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把它拿到礼官那里,都不能裁决。虽然当时不能遣返后妻,多是安置在其它住所私通。贾充自以宰相为海内准则,于是为李氏在一个叫永年里的地方筑了居室,而不敢往来。贾荃与贾浚每天都号泣请求贾充,贾充竟然不前往。不久贾充要去关右坐镇,朝中公卿们提供帐蓬,设祖道以祭祀路神,并设宴送行,贾荃与贾浚两姐妹因怕贾充去远了,母亲被凉在一边,于是拉开帐蓬的排幔进后去坐在帐中,向贾充叩头,头都叩出了血,并向贾充及群僚陈述母亲应该被迎回去的意思。众人因贾荃是司马攸的王妃,都惊起而四散跑开。贾充既惊愕又很羞愧,遣黄门将两姐妹扶了出去。这时郭槐的女贾南风成为皇太子妃,武帝于是下诏作个了断,判李氏和与此情形一样的案例“皆不得还”,后来贾荃都是因这事被气得愤怒而死。最初的时候,郭槐还想察看一下李氏,贾充说:“她有才气,卿往不如不往。”到了女儿贾南风成为皇太子妃时,郭槐于是盛着威仪而去。进入门户时,李氏出来迎接,郭槐顿时不觉得脚发软了,因这个感觉于是再拜见礼。从这时起贾充每次出行,郭槐都要在侧边使人前去寻找,担心他过李氏那边去了。当初,贾充的母亲柳氏是一个富有情感的人,看见古今有很多重节义的事,竟不知贾充与郭槐已成好事,认为不能同舟共济就是不忠,数次追着骂他。侍者在旁听闻这事,没有不窃笑的。到了后来将要过世时,贾充问她想说些什么,柳氏说:“我教汝迎回李氏重新作夫妻,你还不肯,还问什么他事!”于是不再说话。到后来贾充死后,李氏的两个女儿于是想把她们母亲的坟迁来祔葬,贾南风不允许她们这样干。到后来贾南风被废,李氏的家人才将李氏与贾充合葬。李氏作《女训》流行于社会。


都令史虞溥又反驳卞粹的观点,说:“在《论语·八佾》中林放问礼之本,孔子说: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丧从宁戚,说的丧事差不多就是哀思悲戚罢了,礼是反应人内在情感、美德的,这是它的本意,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所以从本意来讲,就是不使人们服非亲人的礼。死去的人终了,终了的事就已过去了,在道义上也就再没有什么了。分居在两地生活,那么是否要分离都由当事人来决定,人们往往把对夫妇间的关系,判以合作为正义,判以离作为贬义。现今这事起因是地理阻隔使人往来断绝,那么要王昌配合服丧礼,在理上就讲不通。王毖他已有了改娶,替代了己有的前妻,怎么能把自己一身的幸福寄托在如同于一个死妇的身上呢!伯夷让孤竹国的典故,是不可以把它作为今后的王法。而且既然已经说作为嫡子的要后服丧,又说要更改相妻为妾服,活着的时候就被贬低或被分离,死了的时候就被合在一起埋葬,妻子对丈夫专一服侍,丈夫怀有贰心以满足自己,这样一来,开伪薄之风,伤贞信之教,在以纯化使风俗朴实的今天,不也变得更难吗!今王昌二母虽然地理阻隔使人往来断绝,据当时的情况都是王毖同时并存的妻子,如何得知哪个为前母,哪个为后母哦!假设使王昌的生母先死,以嫡的名义与父亲合葬,而前母没有死,远闻丧问,当这种情况发生该制何种丧礼丧服呢!古人制定的礼不去应用,而加以改动就会更加地失去。在不义的事上孝子是不会纳亲的,贞妇是不会为了讨好昧进而苟且容身的。今天如同前面所讨论的一样,让王昌嫡于死妇,使后妻居正或被废除,在两个儿子的心中,曾经没有惭愧么!而有的人诬蔑说父亲抛弃母亲,恐怕象这样的文章写到这里,也是难以评定褒贬的。在礼制中,违背了诸侯而去附适天子,就不用再服旧君的礼了,既然这样王昌的父亲在进入中国前就断绝了对以前君王的礼,那么在进入中国后重新纳了后室,这就算是废掉了旧妻了,又从何得知应该对他口诛或者应该抚慰呢!况且这个妇人她还患有很严重的疾病,不能一起参与祭祀,使得慈夫在这上面令人觉得怜悯,而在西汉戴德所著《大戴记》中的七出,是写明了的条件之一(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对人要真诚道理就应该讲清楚。现在这件事由于夫妇间地理阻隔分局两地,等同于无妻,对方又有严重的疾病,在道理上就没有异议。依据这种情况自己再改娶后妻,就有了休掉前妻的充分证据。而有的人所说的应该让王昌服丧礼,在礼义上有什么依据能让这一论点站得住脚!”

尚书八座(尚书令﹐尚书仆射﹐六尚书)认为“假设有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父亲为敦煌太守,而儿子在洛阳任职,如果父亲娶妻,儿子没有前去看见,就可以不知道这件事,到她死亡时,就不得不服丧礼。但是养育自已的人(父亲)就会情绪哀愁,因为儿子在家谱中而又不能相见她的名制,虽然悲戚,悼念的心就会感觉特别,而为她服一次丧礼。另外,有两个正室又使匹嫡等同,还自以为是,这样就是违礼了,不能说是非常之事而以常礼处之。以前子思(孔伋,孔子之孙)在庙中为父亲休弃的生母哭丧,他的门人说:庶氏之女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子思惊惧起来,改在他室哭丧。如果王昌不按礼制服丧,不得不告其父祖长辈,掘开他前母的尸体,迁到其它地方。如果他不迁移,王昌就成为罪人了。为什么会是这样?异族之女的坟不得祔于丈夫的亡母旁,藏其墓次就是这个原故。而且有丈夫的妇人牵夫(第三者插足,偷情),就在于她有尊贵的身份,秦始皇的生母赵姬之举,使礼在权力下得到变通,故而先史对这讲得很祥细,不讥讽其事罢了。今王昌的两个母亲,各已终亡,还没有出现并嫡,分出地位轻重之事。王昌的前母,应该依叔隗的典故作为比较。如果她的死发生在王昌还没有出生之前的情况下,则王昌不应再服丧礼,如果王昌生在前母还活着的情况下,就应该自行如礼,以名义服丧三年。应该辄正(整理)定为文案,章印下发廷掌宗庙礼仪的太常,报东平王司马楙奉行。”

最后朝廷在礼制中这样处理这件事:“凡事有非常,当依准旧典,为之立断。今天评议的这件事,引用赵姬与叔隗典故的人考证得太粗糙了,说起这些古代发生的事,是因为后狄与晋国和好,故而姬氏才得迎回叔隗而把自己的身份降下。由于东吴敌军使交通隔塞,王毖与前妻,就成了终始永绝,必定在礼义上没有两嫡的事出现,那么古代的赵衰就可以让隗氏操纵一切,让姬氏不得不把自己的身份降下。王昌作为人子,难道能擅自代替他的生母操纵排序地位,况且王毖的两个妻子都一并死亡,前妻的儿子犹如后母的儿子罢了,王昌故而不应该按制服丧礼。”


当初晋武帝在泰始三年,贾充等人修律令成功,武帝亲自临讲,使裴楷执读。在泰始四年,大赦天下,于是颁布新律。最初,文王秉承曹魏时期的政令,是考虑到前代律令烦杂,早在曹魏时期陈群与刘劭虽然经过改革,而科目太多而又密杂,又因为汉代的叔孙通、孙叔宣、郭令卿、马融、杜林诸儒使用的是章句,通条连句,上下相蒙,难解其意,于是就取郑玄的章句,而他又是被朝廷认作的偏党,一般人们又不认同他的经文,听他讲的人都回避他,所以不可以承用,于是命贾充与太傅郑冲、司徒苟觊、中书监苟勖、中军将军羊祜、中护军王业、廷尉杜友、守河南尹杜预、散骑侍郎裴楷、颍太守周权、齐相郭颀、都尉成公绥、尚书郎柳轨及吏部令史荣邵等十四人重新修定法令,贾充初定律令,与羊祜共同向太傅郑冲咨询,郑冲字文和,深研儒术和百家之言,只要朝廷有活动必定出来循礼。郑冲说:“虞舜时期的大理,掌管刑法的皋陶写的严明之旨,不是愚昧懦弱的仆人所能探询的。”羊祜说:“上意欲令小加弘润。”郑冲于是粗略说了个修改的大概。于是就汉代的九章增加了十一篇,共增减汉魏时期的律令作了二十篇。一《刑名》,二《法例》,三《盗律》,四《贼律》,五《诈伪》,六《请赇》(是从早先的《盗律》中分出的),七《告劾》(以早先的《囚律》作了修改),八《捕律》,九《系讯》,十《断狱》,一《杂律》,十二《户律》,十三《擅兴律》,十四《毁亡》,十五《卫宫》,十六《水火》,十七《厩律》,十八《关市》,十九《违制》,二十《诸侯律》(以《周官》修改得出 ),全部一千五百三十条。减了六百三十条,二万七千六百五十七字,去除了其中的琐碎苛刻,目的在于益时。其余不宜除出的,如军事、田农、酤酒,因为朝廷草创在很多方面没有得人心,权宜之下设了这样的政令,到太平时当除去,故而不入律,都以政令为指导,便于大晋制度的施行,以此设下教条,只有在违反政令造成后果有罪时,才纳入律法程序,于是贾充等人撰政令四十篇:一户,二学,三贡士,四官品,五吏员,六俸廪,七服制,八祠,九户调,十佃,十一复除,十二关市,十三捕亡,十四狱官,十五鞭杖,十六医药疾病,十七丧葬,十八杂上,十九杂中,二十杂下,二十一门下散骑中书,二十二尚书,二十三三台秘书,二十四王公侯,二十五军吏员,二十六选吏,二十七选将,二十八选杂士,二十九宫卫三十赎,三十一军战,三十二军水战,三十三至三十八都是军法,三十九与四十都是杂法。其所涉及到的常事品式和章程,都归相应的官府作为范例。减去了枭斩族诛从坐的条款,除了谋反罪外,养母出女嫁皆不再复用以前的条款,重新使用将父母弃市街头的处以连坐的刑罚,省去了禁锢相告之条,去除了受捕而逃亡的人员为官奴婢的制度。犯轻的过失错误的人,其中年龄过老过小的女人,当处以罚金,其它的人由执杖的伍佰责打,杖数都令减半。对奸淫伯叔母的人,在政令上使用重刑。将父母弃于街市,奸淫寡女,处三年刑。一定得尊崇嫁娶之要,以下婚聘的为正室,不治私约。严格礼教的防犯作用,将礼中的 “ 服制 ” 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批准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以五服制罪。全部律法和政令合二千九百二十六条,十二万六千二百字,六十卷,案例三十卷。在泰始三年,修定的律法和政令事情完毕,以表呈上。武帝下诏说:“以前萧何以定律令受封,叔孙通制仪升为九卿之一的奉常,赐黄金五百斤,弟子百人都为郎。立功立事,在古今都是注重的,应该加赏禄,其具体的加赏办法需要详考差叙。就象古人一样辄如汉诏,简选弟子百人,随才品用,赏帛万余匹。”《泰始律》从咸熙元年(264)开始编修,在泰始四年(268)戊子正月二十日,晋律成,司马炎批准颁行新律。
:L 腐儒之所以称为腐儒真不是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