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不可怕,可怕的是政法部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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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教师王培荣历经长达四年举报黑恶势力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由于黑恶势力与政法部门的败类相互勾结,加上黑恶势力犯罪有徐州市原领导的子女参与,使十分简单的刑事犯罪复杂化。徐州市公安部门在1999年——2003年间向没有营业执照个体户闫家训收取每年一万五千元的管理费,即为闫家训犯罪提供条件及屁护收取黑钱。在徐州,黑恶势力闫家训虽然是一个体户,但个人可以购买警车,闫家训对举报人王培荣进行长达一年多的多数十次的威胁、恐吓,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多次抢劫、打伤王培荣、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王培荣的人头,王培荣每次报警,徐州公安部门均不查处。为此,上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矿业大学荣际凯老师)专程找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及派出所所长,要求采取措施保证举报人王培荣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向徐州市政法委书记要求采取措施保证举报人王培荣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但是,由于徐州市公安局包庇闫家训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闫家训抢劫、威胁王培荣成了“家常便饭”。徐州公安部门有人竟要以“诬告”为名“劳教”举报人王培荣二年。为了掩盖闫家训出示的十分明显的伪证,法院竟敢非法拘禁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王培荣时间长达三个小时。
  王培荣与黑恶势力长达四年较量,得到结论是:黑恶势力不可怕,可怕的是政法部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政法部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权,做了“黑恶势力想做而做不到”的事,干了“黑恶势力想干而不敢干”的事。
  
  
  一、黑恶势力与政法部门的败类联手打击报复举报人,包庇犯罪
  
  (一)徐州公安部门
  防盗门事关用户人身、财产安全,属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由公安部门管理,生产、经销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闫家训是1998年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体户,闫家训制售数量巨大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的犯罪行为,得到徐州市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徐州市公安部门在1999年——2003年间向没有营业执照个体户闫家训收取每年一万五千元的管理费,即为闫家训犯罪提供条件及屁护收取黑钱。徐州公安局、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的为了给闫家训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为了利用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可以大量偷逃国家税收,为了扩大非法业务,为了满足闫家训招摇撞骗、制售“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的需要及偷逃公路养路费、过路费等目的,1999年6月,徐州公安局、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竟批准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车号苏C0818警,车身写有“公安”二字并安装警灯),公开以做好技术防范工作、对防盗门进行管理为借口,制售数量巨大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
  
  因王培荣举报“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及与之相关犯罪行为,涉及到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腐败、犯罪问题,徐州市公安部门不但不查闫家训的犯罪,而且与闫家训勾结,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竟敢分别出具非法的、荒唐的公函,共同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
  万般无奈情况下,2002年10月,王培荣向法院起诉徐州市公安局非法批准闫家训个人非法购买警车,不查处闫家训长期(四年多)非法使用警车,不查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由于法官办假案,王培荣二次败诉。
  2002年10月25日,徐州市公安局局长接待日,王培荣向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张广东举报闫家训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及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腐败、犯罪问题,并告知张广东局长,我已将徐州市公安局告上法庭。张广东局长说:有人举报你诬告,你是大学教授,要好自为之。
  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2002年6月29日下午4时多,王培荣在风华园小区遭不明身份的人劫持),举报人向徐州市公安部门报警(110、翟山派出所),当时翟山派出所陈辉作了受害人、证人的笔录,翟山派出所朱副所长不查;在2002年11月,举报人王培荣发现劫持王培荣的犯罪嫌疑人(不是警察,竟在公安局专案组内,是闫家训的侄子),向警方(110、翟山派出所)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多次要求由受害者王培荣和证人当面指认劫持王培荣的犯罪嫌疑人,翟山派出所朱副所长不予理睬。翟山派出所王所长解释说:“闫家训犯罪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他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目的是叫王培荣不要举报,闫家训用黑道劫持王培荣是教训教训王培荣,不可能杀死王培荣,所以闫家训用黑道劫持王培荣的事,我们不管,谁叫王培荣要举报闫家训的”。
  2002年11月,徐州市成立“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专案组”后,徐州公安部门有人要以“诬告”为名“劳教”举报人王培荣二年,遭到王培荣所在单位的领导强烈抗议,有领导对徐州公安部门说:“只要我当领导,要以‘诬告’为名‘劳教’王培荣,全体矿大师生坚决不答应,除非你先把我抓起来”。
  在2003年2月14日上午,王培荣找到给闫家训出具非法公函的云龙公安分局副局长张绍勇,张绍勇对王培荣说:“闫家训个人购买、长期(四年多)使用警车没有错,云龙公安分局给闫家训出具情况说明没有错,你告到中央,中央批下来,最后还是由我处理,你告吧,我不怕。”
  2003年7月,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政委李军锐对南京到徐州采访的《现代快报》记者说:风华园单元防盗门问题公安部部长有批示,泉山分局很重视,但王培荣有精神病,你们不要相信他说的。当记者表示已到现场对风华园单元防盗门进行了调查,问李军锐到什么时间能解决问题时,李军锐回答:法律没有规定解决问题时间。
  闫家训对举报人王培荣进行长达一年多的多数十次的威胁、恐吓,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多次抢劫、打伤王培荣、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王培荣的人头,受害人每次报警,徐州公安部门均不查处闫家训。为此,当时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矿业大学荣际凯老师)专程找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及派出所所长,要求采取措施保证举报人王培荣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向徐州市政法委书记要求采取措施保证举报人王培荣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但是,由于徐州市公安局包庇闫家训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闫家训抢劫、威胁王培荣成了“家常便饭”。
  (二)徐州检察机关
  没有营业执照的闫家训为承揽风华园小区单元防盗门工程,采取行贿的手段。2002年4月15日,王培荣与知情人孙敦启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倪守全、韩相生举报闫家训行贿十万元的事实,韩相生笔录。
  但是,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不但不查,反而威胁举报人。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倪守全科长,对知情人孙敦启说:王培荣有精神病,你不要理他。王培荣是大学老师,你是一个个体户,你不要与他在一起。
  (三)徐州法院
  1.闫家训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把王培荣告上法庭
  王培荣举报、揭露闫家训非法经销“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非法使用警车等犯罪行为,闫家训为了掩盖犯罪行为、打击报复举报人,闫家训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把王培荣告上法庭。闫家训为了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闫家训个人非法购买、非法长期(四年多)使用警车”侵害其名誉权,闫家训竟然能操纵徐州市公安部门。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给闫家训出具非法证明、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给闫家训出具非法情况说明,闫家训与一些公安部门某些人勾结,共同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闫家训为了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闫家训非法经销‘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侵害其名誉权,闫家训能与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主任杨德勾结,2002年12月到公安部门弄虚作假,补办风华园防盗门手续时,把办理手续时间故意改为1999年1月。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主审法官李秀梅故意掩盖徐州黑恶势力犯罪,违法乱纪、故意弄虚作假、颠倒是非,故意隐瞒闫家训出示的十分明显的伪证,故意隐瞒、销毁王培荣提交给法庭重要证据。为了掩盖闫家训出示的十分明显的伪证,2002年7月23日李秀梅非法拘禁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王培荣,非法拘禁时间长达三个小时。详情看http://wpr.blog@bbs.nju.edu.cn:《徐州法官故意违法乱纪办假案、错案,当事人向高院举报,但是多次遭省、市、区三级法院个别纪监人员愚弄》。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故意采纳闫家训大量制造的、十分明显的伪证、假证和非法证明,故意销毁王培荣的证据,不依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依据闫家训非法证明判案,徇私枉法,作出王培荣败诉的判决。
  王培荣依法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1日、2日开庭审理,2003年5月,在王培荣家的奶箱上,放了一份材料,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李立“关于王培荣诉闫家训名誉权纠纷一案的审理报告(2003)徐民一终字第464号”的材料(详情见http://wprjsxz.blog@bbs.nju.edu.cn《不法经销商状告教授侵权案败诉的内幕》)和一封自称“一位有良知的人”的信。王培荣询问审理报告引起徐州中级人民法院某些人的异常反应,上午否认审理报告是真的,下午却要调查审理报告泄密的事。
  王培荣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弄虚作假,枉法判案,并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李立“关于王培荣诉闫家训名誉权纠纷一案的审理报告(2003)徐民一终字第464号”。
  王培荣的举报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在有关部门(尤其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下,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直的领导、法官了解情况后,纠正了十分明显的假案、错案,终审判决名誉权纠纷案王培荣胜诉,王培荣举报的“三无”劣质防盗门事实基本成立,但徐州市中级法院在包庇闫家训的犯罪行为时下了很大功夫,做了许多违法的手脚,详情见http://wprjsxz.blog@bbs.nju.edu.cn:《不法经销商状告教授侵权案败诉的内幕》。
  2.王培荣第一次“民告官”
  2002年10月8日,徐州市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竟是由徐州市物价局定价,王培荣起诉徐州市物价局,一、二审均获胜。
  3.王培荣第二次“民告官”
  因徐州市公安局不但不查处闫家训经销金额一百五十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犯罪行为,反而为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提供公函,打击举报人。2002年10月24日,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一审时,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主审法官郑纪峰故意伪造《行政裁定书》、办假案,二审时,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宋新河包庇郑纪峰,办假案,导致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一、二审均败诉。详情看http://wpr.blog@bbs.nju.edu.cn:《故意伪造<裁定书>、办假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帮凶的法官竟成为2003年徐州市“十佳法官”》
  4.王培荣第三次“民告官”
  因有关部门不查处徐州市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2003年7月7日,王培荣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徐州市政府、徐州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局、徐州市物价局五单位行政不作为。王培荣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败诉,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败诉。
  5.王培荣第四次“民告官”
  2004年1月,再次起诉徐州市政府不查处徐州市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行政不作为,1月底市委、市政府作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3项决定,第一项决定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雷厉风行的落实(由徐州市政府买单),王培荣主动撤诉。
  
  二、徐州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弄虚作假,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用伪证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通过四次“民告官”,在大量媒体有正义感的记者帮助下,在高层领导批示后,2004年1月30日,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和新任代市长李福全,亲自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作出3项决定:(一)立即全额退还防盗门款;(二)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制售伪劣防盗门的犯罪行为;(三)立案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大量媒体均有报道)
  市委、市政府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3项决定,第一项决定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雷厉风行的落实(由徐州市政府买单)。但是,在2004年7月14日,泉山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孙敦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犯罪案过程中,王培荣发现有关部门弄虚作假执行第二项,不但没有真正查处嫌疑人闫家训制售伪劣防盗门的犯罪行为,而且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用伪证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至今有关部门拒绝执行第三项决定,即不查处犯罪嫌疑人闫家训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的违法犯罪行为。至于王培荣长期举报闫家训的其他罪行,如:犯罪嫌疑人闫家训个人非法购买警车,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大量逃税,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尽管王培荣在继续向公安部门、检察院举报,均他们均不予理睬。造成这一切,原因是黑恶势力与政法部门的败类相互勾结,徐州市原领导的子女参与。
  
  在2004年1月30日后,即闫家训被拘留后,徐州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弄虚作假,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用伪证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1.犯罪嫌疑人闫家训的身份问题
  徐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非法收取闫家训每年一万五千管理费(黑钱)后,不但可以无照经营,个人购买警车,而且闫家训想要什么身份,徐州市公安局就能给闫家训得到什么身份,从闫家训诉王培荣名誉权案判决书可以看到闫家训有二个身份,徐州市云龙保安公司副经理,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干部。
  事实真相是:闫家训是1998年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非法个体户。但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泉检诉字(2004)174号起诉书及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04)泉刑初字第166号均称,闫家训的身份是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安全设施经营部经理,而该经营部早在1998年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经营部早已不存在,哪来的经理?这一点,徐州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明知故犯。
  2.故意隐瞒闫家训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大量逃税,行贿,疯狂向法院出具伪证,疯狂打击举报人王培荣等罪行
  2004年4月8日王培荣向徐州公安局沈文祖局长举报闫家训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大量逃税,行贿,疯狂向法院出具伪证,疯狂打击举报人王培荣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及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腐败、犯罪问题。沈局长很重视,很快派三名警察向王培荣了解情况,但至今没有答复。
  举报人王培荣(以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的身份)收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后,得知泉山公安分局只向检察院移送闫家训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材料,于2004年4月23日,向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徐州公安局再次举报闫家训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交证据,要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徐州公安局全面查处闫家训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大量逃税,行贿,疯狂向法院出具伪证,疯狂打击举报人王培荣等犯罪行为,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刘检察长推脱,叫王培荣去找公安局。王培荣向徐州公安局要提交举报材料的收条,遭到拒绝。徐州公安局收了举报材料,至今不给任何答复。
  3.徐州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弄虚作假,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用伪证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据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04)泉刑初字第166号记载,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泉检诉字(2004)1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闫家训、孙敦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04年6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1)故意隐瞒闫家训真实的数量和金额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的轻重与犯罪金额有关,有关部门故意用6月8日闫家训与经房中心合同书的内容,即总数2700户,每户390元,事实是在结算时为总数3019户,每户390元,相差12万多,泉山公安分局不懂办案程序吗,不会取证吗?不懂得核实结算时金额吗?
  根据风华园开发商经房中心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有可能闫家训与李为健之子李海有另一合同书,总数3019户,每户500元,为什么不查。
  是如泉山分局政委李军锐所说王培荣有精神病,还是李军锐心里有鬼,怕王培荣说出真相。
  (2)故意用徐州公安局技防办主任杨德任徐州市公安局查处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专案组副组长时的假材料,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用伪证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公诉机关指控闫家训与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主任、徐州市公安局查处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专案组副组长杨德勾结,于2002年12月到公安部门弄虚作假,补办风华园防盗门手续时,把办理手续时间故意改为1999年1月。
  王培荣在举报材料《徐州公安局成为徐州黑恶势力的黑保安》中指出杨德大量弄虚作假包庇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检验报告》作假、“风华园单元防盗门是否到公安局技防办办必要的手续”的问题上作假、在检查风华园单元防盗门是否有“合格证”问题上作假。
  2002年12月,闫家训与杨德等勾结,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专案组大肆伪造证据。在2004年2月开始,泉山公安分局仍用2002年专案组大量伪证,而故意不去查实。而是听闫家训说什么就是什么。
  闫家训与经房中心合同书规定:风华园小区单元防盗门为SY1010型楼寓电控防盗门。闫家训称:南京公共安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了检测报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合格证。
  在本案泉山公安分局曾到南京公共安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或省公安厅取证,但到南京公共安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或省公安厅故意不查:SY1010型楼寓电控防盗门检测报告、SY1010型楼寓电控防盗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及生产SY1010型楼寓电控防盗门的合格证。徐州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在法庭评什么说闫家训有检测报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及合格证,故意不查十分简单、容易查实的问题,又十分重要的问题,想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仅拿制假、售假一项来说,犯罪嫌疑人闫家训无营业执照,仅在风华园工程非法生产、经销(涉及金额150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此严重的犯罪,四年来一次一次被“摆平”,我们来回顾一下:
  三、部、省、市级领导查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大量批示一次一次被“摆平”
  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大量领导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如:
  2001年11月徐州市庄华平副市长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2002年4月11日徐州市潘永和市长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2002年5月30日徐州市公安局李开文局长责成有关部门查处,2002年8月18日江苏省人大主任陈焕友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建设部汪光焘部长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公安部部长多次批示查处,中央政法委罗干批示查处……。
  2002年11月,徐州市潘永和市长再次批示责成徐州市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
  2003年2月19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将责成徐州市工商局依法查处。
  2003年3月11日晚,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播放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潘永和市长,看完《大写真》节目,潘永和市长给徐州市常务副市长庄华平打电话,再次指示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但问题至今没有真正解决。
  《大写真》揭露了徐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曾批示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但市领导的批示没有得到落实。
  尽管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早已真相大白,面对江苏电视台《大写真》记者,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生产者、经销商承认:“生产者无生产资格、经销商无经销资格,工程没有按法律法规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理由是他以前曾在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工作,对他们笑一笑就没办手续”,该录像已于2003年3月11日晚在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播出。
  徐州市市委、市政府对“风华园”“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很重视,并专题召开“风华园”防盗门会议(2003年9月)。
    潘永和市长告诉王培荣,政府在会后对“风华园”防盗门事件作出了五条处理意见:1.潘永和市长支持起诉市政府、公安局、省工商局等五单位,要求法院公正审理;2.“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市长有批示,没有落实,市长有责任;3.徐州市市委、市政府对“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很重视,由徐鸣书记、潘永和市长、朱勤虎副市长和一个秘书长负责;4.查处结果保证“风华园”住户满意。5.不但查处“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而且要查处、打击制假售假犯法犯罪和制假售假的任何保护伞。
  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时刻威胁着数千户(上万人)人身、财产安全,但在2004年1月30日前的大量领导批示及市委、市政府决定均无法落实,而且一次一次被“摆平”,原因何在?
  四、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背景
  但是在风华园小区建设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把风华园看作“唐僧肉”。一些不法官商、不法奸商、领导干部子女(不但有徐州市领导干部子女,而且有江苏省领导干部子女)相勾结,捞取了大量不义之财。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只是其中之一。
  风华园小区的(涉及金额150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涉及金额数千万元)暖气工程劣质材料、(涉及金额数千万元)假的自来水远程抄表系统、假的煤气远程抄表系统、劣质并有毒的自来水管网均是李为健之子李海所为。李为健曾是徐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主管徐州市政法委的市人大副主任,李为健于2003年上半年才从主管徐州市政法委的市人大副主任的位置上退下来。
  李为健之子李海知假而故意买假,在徐州风华园工程,李海从无营业执照闫家训故意以每户390元买进“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总数3019户),而伪造成以每户500元买进“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有风华园开发商经房中心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为凭证),不计行贿的,就这一项有高达33万的好处。
  通过李为健之子李海,闫家训还在风华园工程制售总额80万元的“三无”劣质防盗网,闫家训在其它小区也制售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如徐州市民祥园小区、民怡园小区等。
  
  
  
  为了使社会的正义得到伸张,王培荣公开徐州黑恶势力称霸徐州及徐州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的腐败现象,期待得到一切正直的中国共产党党人、一切有良知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爱国人士帮助,尤其希望得到媒体的帮助与关注,请您将此情况积极向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反映,更希望能引起江苏省委省政府、国务院、中共中央等职能部门的重视,真正打击徐州黑恶势力的犯罪,惩治徐州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的腐败。
  
  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
  E-mail:peirongwang@sina.com,电话:0516-3884475 , 邮编:221008
  
  中国矿业大学教师王培荣历经长达四年举报黑恶势力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由于黑恶势力与政法部门的败类相互勾结,加上黑恶势力犯罪有徐州市原领导的子女参与,使十分简单的刑事犯罪复杂化。徐州市公安部门在1999年——2003年间向没有营业执照个体户闫家训收取每年一万五千元的管理费,即为闫家训犯罪提供条件及屁护收取黑钱。在徐州,黑恶势力闫家训虽然是一个体户,但个人可以购买警车,闫家训对举报人王培荣进行长达一年多的多数十次的威胁、恐吓,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多次抢劫、打伤王培荣、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王培荣的人头,王培荣每次报警,徐州公安部门均不查处。为此,上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矿业大学荣际凯老师)专程找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及派出所所长,要求采取措施保证举报人王培荣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向徐州市政法委书记要求采取措施保证举报人王培荣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但是,由于徐州市公安局包庇闫家训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闫家训抢劫、威胁王培荣成了“家常便饭”。徐州公安部门有人竟要以“诬告”为名“劳教”举报人王培荣二年。为了掩盖闫家训出示的十分明显的伪证,法院竟敢非法拘禁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王培荣时间长达三个小时。
  王培荣与黑恶势力长达四年较量,得到结论是:黑恶势力不可怕,可怕的是政法部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政法部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权,做了“黑恶势力想做而做不到”的事,干了“黑恶势力想干而不敢干”的事。
  
  
  一、黑恶势力与政法部门的败类联手打击报复举报人,包庇犯罪
  
  (一)徐州公安部门
  防盗门事关用户人身、财产安全,属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由公安部门管理,生产、经销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闫家训是1998年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体户,闫家训制售数量巨大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的犯罪行为,得到徐州市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徐州市公安部门在1999年——2003年间向没有营业执照个体户闫家训收取每年一万五千元的管理费,即为闫家训犯罪提供条件及屁护收取黑钱。徐州公安局、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的为了给闫家训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为了利用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可以大量偷逃国家税收,为了扩大非法业务,为了满足闫家训招摇撞骗、制售“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的需要及偷逃公路养路费、过路费等目的,1999年6月,徐州公安局、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竟批准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车号苏C0818警,车身写有“公安”二字并安装警灯),公开以做好技术防范工作、对防盗门进行管理为借口,制售数量巨大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
  
  因王培荣举报“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及与之相关犯罪行为,涉及到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腐败、犯罪问题,徐州市公安部门不但不查闫家训的犯罪,而且与闫家训勾结,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竟敢分别出具非法的、荒唐的公函,共同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
  万般无奈情况下,2002年10月,王培荣向法院起诉徐州市公安局非法批准闫家训个人非法购买警车,不查处闫家训长期(四年多)非法使用警车,不查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由于法官办假案,王培荣二次败诉。
  2002年10月25日,徐州市公安局局长接待日,王培荣向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张广东举报闫家训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及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腐败、犯罪问题,并告知张广东局长,我已将徐州市公安局告上法庭。张广东局长说:有人举报你诬告,你是大学教授,要好自为之。
  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2002年6月29日下午4时多,王培荣在风华园小区遭不明身份的人劫持),举报人向徐州市公安部门报警(110、翟山派出所),当时翟山派出所陈辉作了受害人、证人的笔录,翟山派出所朱副所长不查;在2002年11月,举报人王培荣发现劫持王培荣的犯罪嫌疑人(不是警察,竟在公安局专案组内,是闫家训的侄子),向警方(110、翟山派出所)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多次要求由受害者王培荣和证人当面指认劫持王培荣的犯罪嫌疑人,翟山派出所朱副所长不予理睬。翟山派出所王所长解释说:“闫家训犯罪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他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目的是叫王培荣不要举报,闫家训用黑道劫持王培荣是教训教训王培荣,不可能杀死王培荣,所以闫家训用黑道劫持王培荣的事,我们不管,谁叫王培荣要举报闫家训的”。
  2002年11月,徐州市成立“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专案组”后,徐州公安部门有人要以“诬告”为名“劳教”举报人王培荣二年,遭到王培荣所在单位的领导强烈抗议,有领导对徐州公安部门说:“只要我当领导,要以‘诬告’为名‘劳教’王培荣,全体矿大师生坚决不答应,除非你先把我抓起来”。
  在2003年2月14日上午,王培荣找到给闫家训出具非法公函的云龙公安分局副局长张绍勇,张绍勇对王培荣说:“闫家训个人购买、长期(四年多)使用警车没有错,云龙公安分局给闫家训出具情况说明没有错,你告到中央,中央批下来,最后还是由我处理,你告吧,我不怕。”
  2003年7月,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政委李军锐对南京到徐州采访的《现代快报》记者说:风华园单元防盗门问题公安部部长有批示,泉山分局很重视,但王培荣有精神病,你们不要相信他说的。当记者表示已到现场对风华园单元防盗门进行了调查,问李军锐到什么时间能解决问题时,李军锐回答:法律没有规定解决问题时间。
  闫家训对举报人王培荣进行长达一年多的多数十次的威胁、恐吓,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多次抢劫、打伤王培荣、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王培荣的人头,受害人每次报警,徐州公安部门均不查处闫家训。为此,当时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矿业大学荣际凯老师)专程找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及派出所所长,要求采取措施保证举报人王培荣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向徐州市政法委书记要求采取措施保证举报人王培荣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但是,由于徐州市公安局包庇闫家训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闫家训抢劫、威胁王培荣成了“家常便饭”。
  (二)徐州检察机关
  没有营业执照的闫家训为承揽风华园小区单元防盗门工程,采取行贿的手段。2002年4月15日,王培荣与知情人孙敦启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倪守全、韩相生举报闫家训行贿十万元的事实,韩相生笔录。
  但是,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不但不查,反而威胁举报人。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倪守全科长,对知情人孙敦启说:王培荣有精神病,你不要理他。王培荣是大学老师,你是一个个体户,你不要与他在一起。
  (三)徐州法院
  1.闫家训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把王培荣告上法庭
  王培荣举报、揭露闫家训非法经销“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非法使用警车等犯罪行为,闫家训为了掩盖犯罪行为、打击报复举报人,闫家训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把王培荣告上法庭。闫家训为了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闫家训个人非法购买、非法长期(四年多)使用警车”侵害其名誉权,闫家训竟然能操纵徐州市公安部门。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给闫家训出具非法证明、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给闫家训出具非法情况说明,闫家训与一些公安部门某些人勾结,共同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闫家训为了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闫家训非法经销‘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侵害其名誉权,闫家训能与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主任杨德勾结,2002年12月到公安部门弄虚作假,补办风华园防盗门手续时,把办理手续时间故意改为1999年1月。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主审法官李秀梅故意掩盖徐州黑恶势力犯罪,违法乱纪、故意弄虚作假、颠倒是非,故意隐瞒闫家训出示的十分明显的伪证,故意隐瞒、销毁王培荣提交给法庭重要证据。为了掩盖闫家训出示的十分明显的伪证,2002年7月23日李秀梅非法拘禁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王培荣,非法拘禁时间长达三个小时。详情看http://wpr.blog@bbs.nju.edu.cn:《徐州法官故意违法乱纪办假案、错案,当事人向高院举报,但是多次遭省、市、区三级法院个别纪监人员愚弄》。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故意采纳闫家训大量制造的、十分明显的伪证、假证和非法证明,故意销毁王培荣的证据,不依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依据闫家训非法证明判案,徇私枉法,作出王培荣败诉的判决。
  王培荣依法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1日、2日开庭审理,2003年5月,在王培荣家的奶箱上,放了一份材料,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李立“关于王培荣诉闫家训名誉权纠纷一案的审理报告(2003)徐民一终字第464号”的材料(详情见http://wprjsxz.blog@bbs.nju.edu.cn《不法经销商状告教授侵权案败诉的内幕》)和一封自称“一位有良知的人”的信。王培荣询问审理报告引起徐州中级人民法院某些人的异常反应,上午否认审理报告是真的,下午却要调查审理报告泄密的事。
  王培荣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弄虚作假,枉法判案,并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李立“关于王培荣诉闫家训名誉权纠纷一案的审理报告(2003)徐民一终字第464号”。
  王培荣的举报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在有关部门(尤其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下,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直的领导、法官了解情况后,纠正了十分明显的假案、错案,终审判决名誉权纠纷案王培荣胜诉,王培荣举报的“三无”劣质防盗门事实基本成立,但徐州市中级法院在包庇闫家训的犯罪行为时下了很大功夫,做了许多违法的手脚,详情见http://wprjsxz.blog@bbs.nju.edu.cn:《不法经销商状告教授侵权案败诉的内幕》。
  2.王培荣第一次“民告官”
  2002年10月8日,徐州市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竟是由徐州市物价局定价,王培荣起诉徐州市物价局,一、二审均获胜。
  3.王培荣第二次“民告官”
  因徐州市公安局不但不查处闫家训经销金额一百五十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犯罪行为,反而为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提供公函,打击举报人。2002年10月24日,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一审时,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主审法官郑纪峰故意伪造《行政裁定书》、办假案,二审时,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宋新河包庇郑纪峰,办假案,导致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一、二审均败诉。详情看http://wpr.blog@bbs.nju.edu.cn:《故意伪造<裁定书>、办假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帮凶的法官竟成为2003年徐州市“十佳法官”》
  4.王培荣第三次“民告官”
  因有关部门不查处徐州市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2003年7月7日,王培荣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徐州市政府、徐州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局、徐州市物价局五单位行政不作为。王培荣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败诉,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败诉。
  5.王培荣第四次“民告官”
  2004年1月,再次起诉徐州市政府不查处徐州市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行政不作为,1月底市委、市政府作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3项决定,第一项决定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雷厉风行的落实(由徐州市政府买单),王培荣主动撤诉。
  
  二、徐州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弄虚作假,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用伪证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通过四次“民告官”,在大量媒体有正义感的记者帮助下,在高层领导批示后,2004年1月30日,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和新任代市长李福全,亲自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作出3项决定:(一)立即全额退还防盗门款;(二)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制售伪劣防盗门的犯罪行为;(三)立案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大量媒体均有报道)
  市委、市政府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3项决定,第一项决定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雷厉风行的落实(由徐州市政府买单)。但是,在2004年7月14日,泉山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孙敦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犯罪案过程中,王培荣发现有关部门弄虚作假执行第二项,不但没有真正查处嫌疑人闫家训制售伪劣防盗门的犯罪行为,而且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用伪证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至今有关部门拒绝执行第三项决定,即不查处犯罪嫌疑人闫家训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的违法犯罪行为。至于王培荣长期举报闫家训的其他罪行,如:犯罪嫌疑人闫家训个人非法购买警车,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大量逃税,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尽管王培荣在继续向公安部门、检察院举报,均他们均不予理睬。造成这一切,原因是黑恶势力与政法部门的败类相互勾结,徐州市原领导的子女参与。
  
  在2004年1月30日后,即闫家训被拘留后,徐州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弄虚作假,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用伪证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1.犯罪嫌疑人闫家训的身份问题
  徐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非法收取闫家训每年一万五千管理费(黑钱)后,不但可以无照经营,个人购买警车,而且闫家训想要什么身份,徐州市公安局就能给闫家训得到什么身份,从闫家训诉王培荣名誉权案判决书可以看到闫家训有二个身份,徐州市云龙保安公司副经理,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干部。
  事实真相是:闫家训是1998年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非法个体户。但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泉检诉字(2004)174号起诉书及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04)泉刑初字第166号均称,闫家训的身份是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安全设施经营部经理,而该经营部早在1998年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经营部早已不存在,哪来的经理?这一点,徐州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明知故犯。
  2.故意隐瞒闫家训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大量逃税,行贿,疯狂向法院出具伪证,疯狂打击举报人王培荣等罪行
  2004年4月8日王培荣向徐州公安局沈文祖局长举报闫家训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大量逃税,行贿,疯狂向法院出具伪证,疯狂打击举报人王培荣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及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腐败、犯罪问题。沈局长很重视,很快派三名警察向王培荣了解情况,但至今没有答复。
  举报人王培荣(以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的身份)收到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后,得知泉山公安分局只向检察院移送闫家训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材料,于2004年4月23日,向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徐州公安局再次举报闫家训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交证据,要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徐州公安局全面查处闫家训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大量逃税,行贿,疯狂向法院出具伪证,疯狂打击举报人王培荣等犯罪行为,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刘检察长推脱,叫王培荣去找公安局。王培荣向徐州公安局要提交举报材料的收条,遭到拒绝。徐州公安局收了举报材料,至今不给任何答复。
  3.徐州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弄虚作假,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用伪证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据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04)泉刑初字第166号记载,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泉检诉字(2004)1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闫家训、孙敦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04年6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1)故意隐瞒闫家训真实的数量和金额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的轻重与犯罪金额有关,有关部门故意用6月8日闫家训与经房中心合同书的内容,即总数2700户,每户390元,事实是在结算时为总数3019户,每户390元,相差12万多,泉山公安分局不懂办案程序吗,不会取证吗?不懂得核实结算时金额吗?
  根据风华园开发商经房中心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有可能闫家训与李为健之子李海有另一合同书,总数3019户,每户500元,为什么不查。
  是如泉山分局政委李军锐所说王培荣有精神病,还是李军锐心里有鬼,怕王培荣说出真相。
  (2)故意用徐州公安局技防办主任杨德任徐州市公安局查处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专案组副组长时的假材料,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用伪证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公诉机关指控闫家训与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主任、徐州市公安局查处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专案组副组长杨德勾结,于2002年12月到公安部门弄虚作假,补办风华园防盗门手续时,把办理手续时间故意改为1999年1月。
  王培荣在举报材料《徐州公安局成为徐州黑恶势力的黑保安》中指出杨德大量弄虚作假包庇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检验报告》作假、“风华园单元防盗门是否到公安局技防办办必要的手续”的问题上作假、在检查风华园单元防盗门是否有“合格证”问题上作假。
  2002年12月,闫家训与杨德等勾结,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专案组大肆伪造证据。在2004年2月开始,泉山公安分局仍用2002年专案组大量伪证,而故意不去查实。而是听闫家训说什么就是什么。
  闫家训与经房中心合同书规定:风华园小区单元防盗门为SY1010型楼寓电控防盗门。闫家训称:南京公共安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了检测报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合格证。
  在本案泉山公安分局曾到南京公共安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或省公安厅取证,但到南京公共安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或省公安厅故意不查:SY1010型楼寓电控防盗门检测报告、SY1010型楼寓电控防盗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及生产SY1010型楼寓电控防盗门的合格证。徐州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在法庭评什么说闫家训有检测报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及合格证,故意不查十分简单、容易查实的问题,又十分重要的问题,想为犯罪嫌疑人闫家训开脱罪责。
  
  
  仅拿制假、售假一项来说,犯罪嫌疑人闫家训无营业执照,仅在风华园工程非法生产、经销(涉及金额150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此严重的犯罪,四年来一次一次被“摆平”,我们来回顾一下:
  三、部、省、市级领导查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大量批示一次一次被“摆平”
  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大量领导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如:
  2001年11月徐州市庄华平副市长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2002年4月11日徐州市潘永和市长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2002年5月30日徐州市公安局李开文局长责成有关部门查处,2002年8月18日江苏省人大主任陈焕友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建设部汪光焘部长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公安部部长多次批示查处,中央政法委罗干批示查处……。
  2002年11月,徐州市潘永和市长再次批示责成徐州市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
  2003年2月19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将责成徐州市工商局依法查处。
  2003年3月11日晚,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播放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潘永和市长,看完《大写真》节目,潘永和市长给徐州市常务副市长庄华平打电话,再次指示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但问题至今没有真正解决。
  《大写真》揭露了徐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曾批示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但市领导的批示没有得到落实。
  尽管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早已真相大白,面对江苏电视台《大写真》记者,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生产者、经销商承认:“生产者无生产资格、经销商无经销资格,工程没有按法律法规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理由是他以前曾在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工作,对他们笑一笑就没办手续”,该录像已于2003年3月11日晚在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播出。
  徐州市市委、市政府对“风华园”“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很重视,并专题召开“风华园”防盗门会议(2003年9月)。
    潘永和市长告诉王培荣,政府在会后对“风华园”防盗门事件作出了五条处理意见:1.潘永和市长支持起诉市政府、公安局、省工商局等五单位,要求法院公正审理;2.“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市长有批示,没有落实,市长有责任;3.徐州市市委、市政府对“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很重视,由徐鸣书记、潘永和市长、朱勤虎副市长和一个秘书长负责;4.查处结果保证“风华园”住户满意。5.不但查处“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而且要查处、打击制假售假犯法犯罪和制假售假的任何保护伞。
  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时刻威胁着数千户(上万人)人身、财产安全,但在2004年1月30日前的大量领导批示及市委、市政府决定均无法落实,而且一次一次被“摆平”,原因何在?
  四、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背景
  但是在风华园小区建设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把风华园看作“唐僧肉”。一些不法官商、不法奸商、领导干部子女(不但有徐州市领导干部子女,而且有江苏省领导干部子女)相勾结,捞取了大量不义之财。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只是其中之一。
  风华园小区的(涉及金额150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涉及金额数千万元)暖气工程劣质材料、(涉及金额数千万元)假的自来水远程抄表系统、假的煤气远程抄表系统、劣质并有毒的自来水管网均是李为健之子李海所为。李为健曾是徐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主管徐州市政法委的市人大副主任,李为健于2003年上半年才从主管徐州市政法委的市人大副主任的位置上退下来。
  李为健之子李海知假而故意买假,在徐州风华园工程,李海从无营业执照闫家训故意以每户390元买进“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总数3019户),而伪造成以每户500元买进“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有风华园开发商经房中心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为凭证),不计行贿的,就这一项有高达33万的好处。
  通过李为健之子李海,闫家训还在风华园工程制售总额80万元的“三无”劣质防盗网,闫家训在其它小区也制售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如徐州市民祥园小区、民怡园小区等。
  
  
  
  为了使社会的正义得到伸张,王培荣公开徐州黑恶势力称霸徐州及徐州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的腐败现象,期待得到一切正直的中国共产党党人、一切有良知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爱国人士帮助,尤其希望得到媒体的帮助与关注,请您将此情况积极向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反映,更希望能引起江苏省委省政府、国务院、中共中央等职能部门的重视,真正打击徐州黑恶势力的犯罪,惩治徐州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的腐败。
  
  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
  E-mail:peirongwang@sina.com,电话:0516-3884475 , 邮编:221008
  
现在官员老爷们和黑社会都是一路的
早就习惯了,不想被欺负就做公安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29 0:44:04编辑过]
<B>以下是引用<I>hua4012</I>在2004-7-28 17:31:00的发言:</B>
国家将亡,必有妖孽


应是党政将亡.必有妖孽..
路过,这不是新闻[em05]
<B>以下是引用<I>lty0101</I>在2004-7-28 21:27:00的发言:</B>


应是党政将亡.必有妖孽..

<P>乃邓 小 平 也</P>
由于某种原因,实际上有一部分人往往是超脱于法律之外的。
很有中国特色,官黑不一才奇
<B>以下是引用<I>wsszh</I>在2004-7-28 18:35:00的发言:</B>
早就习惯了,不想被欺负就做公安吧

<P>不想被欺负,还是当军官吧。</P>
说是法律高于一切,可问题是法官也是官.
这还是解放区的天吗?
真正可怕的是现在共产党为了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有点不惜牺牲我们的国家和国民的味道了,这时极其危险的.
<P>打击腐败和黑恶势力,你想依靠什么力量?</P><P>13楼知道什么叫“专制统治“吗?</P>
<B>以下是引用<I>wsszh</I>在2004-7-28 18:35:00的发言:</B>
早就习惯了,不想被欺负就做公安吧

<P>哭</P>
合法的黑社会
哥们已经把它上CCTV了,且看他们如何处置?
天下警匪是一家
luo guo sui bian ba~~~sui ta qu ba
早就习惯了,也麻木了。中国特色就这样,其实都是大学老师了,怎么这些事情还看不明白?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告的,人家欺负你,你就让人欺负嘛,人家打你、骂你、关你,你就乖乖的受着,迟早会出陈胜的,到时候有怨报怨,有仇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