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强行带走他人女友被围殴致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9:53:21
酒能助兴,然而过量饮酒却经常令人败兴,甚至酿成惨祸。7月16日,外地来兰的男子马某连续喝了两场酒,酒后丧失理智的他在兰州剧院门口开始“耍岔”,先吃“霸王餐”,后将一女子推入出租车强行“劫”走。然而,他的莽撞举动却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被“劫”女子的男友叫上他人追上去,一怒之下将马某活活打死。

晨练市民

发现重伤男子

7月16日凌晨5时许,马路上行人稀少,早起晨练的市民发现,双城门西北角万盛大厦楼下的人行道上躺着一名男子,浑身是血。打电话报警后,城关公安分局临夏路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拨打120将这名男子送到了附近医院进行抢救,与此同时,民警也对这名男子的身份展开调查。然而就在民警调查过程中,这名男子因为伤势过重于当天中午死亡。接到汇报后,城关公安分局领导迅速指派刑警八中队侦破案件。

警方调查

死者事前耍酒疯

17日凌晨,刑警八中队民警在走访调查中得知,死者姓马,系广河人,15日晚曾邀两名朋友在临夏路一家酒吧喝过酒,三人喝到16日凌晨3时,马某自行离开后,又去了临夏路一火锅店继续喝酒。因与这家火锅店的工作人员认识,马某在火锅店里又闹腾了一个多小时,凌晨4时离开了火锅店。一个多小时后,他为什么会奄奄一息地躺在万盛大厦楼下,其间发生了什么,因为没有人目击,线索一度中断。

刑警借助视频监控系统逐次比对发现,当时有两辆出租车曾先后停在万盛大厦楼下,马某和一名女子从前面一辆直接开到人行横道上的红色出租车上下来,后面一辆蓝色出租车尾随而至,下来两名男子,显然,这两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一天排查,刑警很快找到了蓝色出租车的司机王某,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刑警很快查清,16日凌晨4时20分,马某曾经在兰州剧院的夜市里闹腾了好长时间,仗着喝过酒,先是吃“霸王餐”,拿了一个羊杂碎摊上的羊头不给钱,接下来,他将正准备乘坐出租车的一名女子推到出租车里,随即让司机驾车离开,后来两名男子乘坐后面一辆出租车开始追赶。

劫人女友

被人围追殴死

情况基本明了后,刑警又通过有关部门找到了车号为甘A·867××的红色出租车司机郭某。随着郭某的交代案情慢慢浮出水面。原来,当晚马某连番醉酒后,在夜市上耍酒疯,当他看到女子小芸(化名)和一名女伴正准备乘坐郭某驾驶的出租车时,随即一把将其推入车内。小芸的女伴惊慌之余给小芸的男友何某打电话,何某得知消息后,叫上自己的朋友张某紧紧追赶。凑巧的是,小芸的女伴正好认识出租车司机郭某,几人电话联系后,郭某将马某带到万盛大厦楼下,还在耍酒疯的马某感到情况不妙,准备逃脱,并乱踢乱拽将车内的一根金属护栏损坏。此时何某与张某赶到,随即何某和郭某等三人将马某一顿暴打后离去。

真相大白后,刑警于18日下午找到了小芸以及何某,7月19日零时10分,在兰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刑警在酒泉路一家娱乐场所门口抓获了该案另一名涉案嫌疑人张某,至此,发生在双城门万盛大厦楼下的伤害致人死亡案,经过城关警方连续60余小时的缜密侦查成功告破。

目前,城关警方已经对涉嫌故意伤害的何某、张某及郭某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工作仍在继续之中。

本报记者 党小军 特约记者 冯忠海 见习记者 杜斌
http://news.qq.com/a/20100720/000083.htm酒能助兴,然而过量饮酒却经常令人败兴,甚至酿成惨祸。7月16日,外地来兰的男子马某连续喝了两场酒,酒后丧失理智的他在兰州剧院门口开始“耍岔”,先吃“霸王餐”,后将一女子推入出租车强行“劫”走。然而,他的莽撞举动却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被“劫”女子的男友叫上他人追上去,一怒之下将马某活活打死。

晨练市民

发现重伤男子

7月16日凌晨5时许,马路上行人稀少,早起晨练的市民发现,双城门西北角万盛大厦楼下的人行道上躺着一名男子,浑身是血。打电话报警后,城关公安分局临夏路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拨打120将这名男子送到了附近医院进行抢救,与此同时,民警也对这名男子的身份展开调查。然而就在民警调查过程中,这名男子因为伤势过重于当天中午死亡。接到汇报后,城关公安分局领导迅速指派刑警八中队侦破案件。

警方调查

死者事前耍酒疯

17日凌晨,刑警八中队民警在走访调查中得知,死者姓马,系广河人,15日晚曾邀两名朋友在临夏路一家酒吧喝过酒,三人喝到16日凌晨3时,马某自行离开后,又去了临夏路一火锅店继续喝酒。因与这家火锅店的工作人员认识,马某在火锅店里又闹腾了一个多小时,凌晨4时离开了火锅店。一个多小时后,他为什么会奄奄一息地躺在万盛大厦楼下,其间发生了什么,因为没有人目击,线索一度中断。

刑警借助视频监控系统逐次比对发现,当时有两辆出租车曾先后停在万盛大厦楼下,马某和一名女子从前面一辆直接开到人行横道上的红色出租车上下来,后面一辆蓝色出租车尾随而至,下来两名男子,显然,这两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一天排查,刑警很快找到了蓝色出租车的司机王某,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刑警很快查清,16日凌晨4时20分,马某曾经在兰州剧院的夜市里闹腾了好长时间,仗着喝过酒,先是吃“霸王餐”,拿了一个羊杂碎摊上的羊头不给钱,接下来,他将正准备乘坐出租车的一名女子推到出租车里,随即让司机驾车离开,后来两名男子乘坐后面一辆出租车开始追赶。

劫人女友

被人围追殴死

情况基本明了后,刑警又通过有关部门找到了车号为甘A·867××的红色出租车司机郭某。随着郭某的交代案情慢慢浮出水面。原来,当晚马某连番醉酒后,在夜市上耍酒疯,当他看到女子小芸(化名)和一名女伴正准备乘坐郭某驾驶的出租车时,随即一把将其推入车内。小芸的女伴惊慌之余给小芸的男友何某打电话,何某得知消息后,叫上自己的朋友张某紧紧追赶。凑巧的是,小芸的女伴正好认识出租车司机郭某,几人电话联系后,郭某将马某带到万盛大厦楼下,还在耍酒疯的马某感到情况不妙,准备逃脱,并乱踢乱拽将车内的一根金属护栏损坏。此时何某与张某赶到,随即何某和郭某等三人将马某一顿暴打后离去。

真相大白后,刑警于18日下午找到了小芸以及何某,7月19日零时10分,在兰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刑警在酒泉路一家娱乐场所门口抓获了该案另一名涉案嫌疑人张某,至此,发生在双城门万盛大厦楼下的伤害致人死亡案,经过城关警方连续60余小时的缜密侦查成功告破。

目前,城关警方已经对涉嫌故意伤害的何某、张某及郭某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工作仍在继续之中。

本报记者 党小军 特约记者 冯忠海 见习记者 杜斌
http://news.qq.com/a/20100720/000083.htm


醉汉至少涉嫌绑架,如果没被人追上,那女子会什么结果?说不定强奸杀人抢劫,甚至劫持人质都有可能

醉汉至少涉嫌绑架,如果没被人追上,那女子会什么结果?说不定强奸杀人抢劫,甚至劫持人质都有可能
顶多算个防卫过当~
ppkshock 发表于 2010-7-20 12:38
估计是
这种人多了,喝酒前后完全不是一个人
明显死了个杂碎  最多防卫过当
活该!这种人!
活该
接酒撒泼打死活该。
活该!
打得好
打死活该。
支持防卫过当或者正当防卫。说是醉汉,国家没有说醉汉有绑架罪豁免权。
醉酒时 好像不承担刑事责任
bjnr 发表于 2010-7-20 14:59


那岂不是相当于有了免死金牌?想想也不可能啊
有熟悉法律的么 进来解释下
这就好像精神病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一样
bjnr 发表于 2010-7-20 16:22


    醉酒吸毒没有任何刑事责任豁免权。不知道你看的哪里的小道消息。
bjnr 发表于 2010-7-20 14:59 酒后驾车被判无期的那几个冤不冤
  如果不能判处防卫过当,则说明法院在保护女性人权上不积极。
醉酒的也要承担刑责的,没有免责一说。
监控录像大能啊!!!
但愿法官能合理合法地判
人是好人,酒是王八蛋!!
打得好啊
看来打的够狠的
醉酒分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我们一般喝醉了是生理性醉酒,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病理性醉酒的人,碰一滴就会变成另一种人,没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和精神病人差不多,这种人犯罪从理论上说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醉酒俏佳人》里面那美女的行为好像就是病理性醉酒状态。
本案中这王八蛋打死活该,最多防卫过当,弄个缓刑就差不多了
bjnr 发表于 2010-7-20 16:22
大哥,喝醉酒要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话,那岂不是随身带几瓶二锅头,看人不爽直接灌下去,拔刀就捅?
打死了活该。
还是那句老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死了也活该
刑法第18条第4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bjnr 发表于 2010-7-20 16:22

  没有这个说法,醉酒从来都不是刑罚的免责内容。
现在这新闻咋这么多呢
最近管制放松了?
反正死人不会说话,就说他威胁自己有枪不就得了。活人和死人打官司,活人怎么说都是成立的。因为对方不能为自己辩解。
打死活该{:3_97:}
打死个牛二,端的好
打死活该,要是没追上他的话,说不定就是强奸杀人了
防卫过当,判二缓三
打得好,否则那女孩子说不定早被先X后杀,死在哪里了。
兰州市,死者姓马.....不知道是不是msl,会不会因为这个对这三个青年有所影响
出手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