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北平市民致中華民國大總統公開信/孫周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33:05


中華民國马總統英九先生閣下:
本人周重之先祖母周崇氏及家尊周炳耀、家姑母周炳綿、周炳福、周炳英等五人均为中華民國北平市民,原五人共有私產二十七間,分别座落於北平市外一區三里河大街三十四號等處。
民國六十年,國軍‘華北剿總’傅作義總司令所部二十六萬北平守軍不戦而降,致使先祖母及其子女無法随國民政府遷臺。
民國六十九年,中共當局乱搞‘大X進’,組建‘城市人民公社’,逼迫先祖母将上述二十七間出租私產交由中共房管部門‘經租’。然後每月只付给先祖母26.61元人民幣,僅為‘经租’前所收房租的30%。先祖母中年喪夫,寡婦失業獨自撫養四個未成年子女,本已入不敷出,逋遇‘經租’,房租鋭減,遂更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民國七十七年,中共發動史無前例的‘文X大革命’,除抄没我家所有財產之外,復强行收缴先祖母等五人共有之房地契證,予以掃地出門。
時至今日,中共當局竟公然宣稱:由其‘經租’之二十七間私產,業已‘属于國家所有’!
據悉,中華民國政府遷去臺灣虽已逾六十載,但却从未宣布取消先祖母等五人之國民身份,亦未注銷由民國北平市政府所颁發之该五人共有房地契。是故,中華民國國民周崇氏、周炳耀、周炳綿、周炳福、周炳英之合法私人房地產仍應受中華民國政府保護!
另據傳聞,民國某些髙級軍政要員在大陆之‘經租產’已獲中共返還。總統閣下仁德愛民,料必不忍置我中華民國滞陆百姓之悲苦于罔顧!
此頌鈞安 伏祈鍳恕
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九日 中華民國國民周崇氏之嫡孫周重 顿首

中華民國马總統英九先生閣下:
本人周重之先祖母周崇氏及家尊周炳耀、家姑母周炳綿、周炳福、周炳英等五人均为中華民國北平市民,原五人共有私產二十七間,分别座落於北平市外一區三里河大街三十四號等處。
民國六十年,國軍‘華北剿總’傅作義總司令所部二十六萬北平守軍不戦而降,致使先祖母及其子女無法随國民政府遷臺。
民國六十九年,中共當局乱搞‘大X進’,組建‘城市人民公社’,逼迫先祖母将上述二十七間出租私產交由中共房管部門‘經租’。然後每月只付给先祖母26.61元人民幣,僅為‘经租’前所收房租的30%。先祖母中年喪夫,寡婦失業獨自撫養四個未成年子女,本已入不敷出,逋遇‘經租’,房租鋭減,遂更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民國七十七年,中共發動史無前例的‘文X大革命’,除抄没我家所有財產之外,復强行收缴先祖母等五人共有之房地契證,予以掃地出門。
時至今日,中共當局竟公然宣稱:由其‘經租’之二十七間私產,業已‘属于國家所有’!
據悉,中華民國政府遷去臺灣虽已逾六十載,但却从未宣布取消先祖母等五人之國民身份,亦未注銷由民國北平市政府所颁發之该五人共有房地契。是故,中華民國國民周崇氏、周炳耀、周炳綿、周炳福、周炳英之合法私人房地產仍應受中華民國政府保護!
另據傳聞,民國某些髙級軍政要員在大陆之‘經租產’已獲中共返還。總統閣下仁德愛民,料必不忍置我中華民國滞陆百姓之悲苦于罔顧!
此頌鈞安 伏祈鍳恕
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九日 中華民國國民周崇氏之嫡孫周重 顿首
安安1 发表于 2010-7-12 12:25

1949年是民国60年?

1966年是民国77年?

:Q
已阅,转吴敦义院长。


告中華民國國民周崇氏之嫡孫周重,你祖所有房产于民國三十五年经查系日伪敌产,已遭國民政府查没。

特此告知。

中華民國马總統英九

告中華民國國民周崇氏之嫡孫周重,你祖所有房产于民國三十五年经查系日伪敌产,已遭國民政府查没。

特此告知。

中華民國马總統英九
呵呵,如果马娘娘不管,建议这位周先生直接坐飞机去台湾的法院按铃控告冥国政府不作为
国军北定中原日,给他本书学历史。
:D太有喜感了
翔田千里居然也来C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