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无居民海岛已消失100多个 海岛保护法面临挑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46:49
福建无居民海岛已消失100多个 海岛保护法面临挑战2010年05月12日  来源:法制日报     自今年3月1日起,海岛保护法实施,在强调岛屿保护的同时,该法的实施也意味着,无居民岛屿的开发被合法地解冻。拥有海岛数量居全国第二的福建,一直都是国家海洋政策的敏感神经,海岛保护法的实施,势必将在福建引起较大反响。就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记者采访了福建省海洋渔业厅海域与海岛管理处处长钟声。


  长期以来,法律并没有对无居民海岛权属作出明确规定,致使社会对无居民海岛权属性质认识不清。福建省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跟其他一些沿海省区市一样,也普遍存在“无序、无度、无偿”现象。

  据钟声介绍,部分无居民海岛被一些地方政府和个人视为无主地,擅自出让、转让和出租,以致出现了炸岛、炸山取石等严重改变海岛地貌和形态的现象,造成无居民海岛资源的严重破坏。

  尤其在围垦盛行的年代,很多海岛在修路、填海时被夷平。根据福建省海洋综合调查,自1990年以来,福建无居民海岛已消失100多个。

  钟声告诉记者,虽然海岛保护法已经实施,但相关配套规定都还没有制定出来,比如无居民海岛开发的申请和审批制度、海岛使用的费用收取和管理制度等,国务院都还在紧急制定中。“截至目前,福建还没有审批过一个无居民岛屿的开发。”

  但前期工作已经开始。就在福建的平潭县,近日,为支持和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省海洋与渔业厅在项目用海、海洋环境保护等5方面出台18个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推进开发无居民海岛。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此前表示,将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在遵守法规,确定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单位和个人可在综合实验区利用无居民海岛从事开发利用活动,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岛者提出的申请、项目论证报告、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等申请文件,尽快组织审查,依法报有关机关审批。

  尽管有政策支持,但开发过程中一些应注意的问题也无法回避。平潭县海洋渔业局海域资源科游科长曾表示:“不是所有的无居民海岛都适合开发,岛上的陆地面积、地质构造、植被覆盖等方面都是制约开发的因素。”

  钟声认为,之所以会形成海岛开发“热”,那是因为海岛的权属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但实际上“开发”并非海岛保护法最主要的意义,“保护”才是该法的真正目的。

  尽管如此,客观上海岛的开发还是会陆续开始。如何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海岛,如何在开发的同时保护并重,这两个问题在海岛开发中是不能回避的。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政策法规与规划处负责人潘志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海岛保护法允许人们依法开发、合理利用海岛,但对于岛屿的环境保护,也有具体的要求。根据规定,今后有居民海岛要优先采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雨水集蓄、海水淡化、污水再生利用等技术,保护好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对未经批准破坏生态的建筑物或设施,要依法拆除并组织修复等。

  据钟声介绍,目前福建省海洋渔业厅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一部《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这部规划中,福建的每一个岛屿都将有其清晰地定位,包括什么时候开发、适合什么产业、应该如何保护等内容。

  “未来我们既要发展海岛经济又要保护海岛生态资源。”潘志敏表示,下一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将研究出台鼓励海岛开发和保护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海岛开发和保护的投入力度,实现海岛的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10/05-12/2276766.shtml福建无居民海岛已消失100多个 海岛保护法面临挑战2010年05月12日  来源:法制日报     自今年3月1日起,海岛保护法实施,在强调岛屿保护的同时,该法的实施也意味着,无居民岛屿的开发被合法地解冻。拥有海岛数量居全国第二的福建,一直都是国家海洋政策的敏感神经,海岛保护法的实施,势必将在福建引起较大反响。就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记者采访了福建省海洋渔业厅海域与海岛管理处处长钟声。


  长期以来,法律并没有对无居民海岛权属作出明确规定,致使社会对无居民海岛权属性质认识不清。福建省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跟其他一些沿海省区市一样,也普遍存在“无序、无度、无偿”现象。

  据钟声介绍,部分无居民海岛被一些地方政府和个人视为无主地,擅自出让、转让和出租,以致出现了炸岛、炸山取石等严重改变海岛地貌和形态的现象,造成无居民海岛资源的严重破坏。

  尤其在围垦盛行的年代,很多海岛在修路、填海时被夷平。根据福建省海洋综合调查,自1990年以来,福建无居民海岛已消失100多个。

  钟声告诉记者,虽然海岛保护法已经实施,但相关配套规定都还没有制定出来,比如无居民海岛开发的申请和审批制度、海岛使用的费用收取和管理制度等,国务院都还在紧急制定中。“截至目前,福建还没有审批过一个无居民岛屿的开发。”

  但前期工作已经开始。就在福建的平潭县,近日,为支持和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省海洋与渔业厅在项目用海、海洋环境保护等5方面出台18个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推进开发无居民海岛。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此前表示,将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在遵守法规,确定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单位和个人可在综合实验区利用无居民海岛从事开发利用活动,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岛者提出的申请、项目论证报告、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等申请文件,尽快组织审查,依法报有关机关审批。

  尽管有政策支持,但开发过程中一些应注意的问题也无法回避。平潭县海洋渔业局海域资源科游科长曾表示:“不是所有的无居民海岛都适合开发,岛上的陆地面积、地质构造、植被覆盖等方面都是制约开发的因素。”

  钟声认为,之所以会形成海岛开发“热”,那是因为海岛的权属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但实际上“开发”并非海岛保护法最主要的意义,“保护”才是该法的真正目的。

  尽管如此,客观上海岛的开发还是会陆续开始。如何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海岛,如何在开发的同时保护并重,这两个问题在海岛开发中是不能回避的。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政策法规与规划处负责人潘志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海岛保护法允许人们依法开发、合理利用海岛,但对于岛屿的环境保护,也有具体的要求。根据规定,今后有居民海岛要优先采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雨水集蓄、海水淡化、污水再生利用等技术,保护好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对未经批准破坏生态的建筑物或设施,要依法拆除并组织修复等。

  据钟声介绍,目前福建省海洋渔业厅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一部《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这部规划中,福建的每一个岛屿都将有其清晰地定位,包括什么时候开发、适合什么产业、应该如何保护等内容。

  “未来我们既要发展海岛经济又要保护海岛生态资源。”潘志敏表示,下一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将研究出台鼓励海岛开发和保护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海岛开发和保护的投入力度,实现海岛的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10/05-12/2276766.shtml
福建长乐市违规出让无居民海岛 收入过亿 2010年05月12日  来源:法制日报     “夜晚听海风数满天星斗,枕着涛声入眠,闻闻海水的咸味;晨起观日出,于大海里畅游、嬉戏,在沙滩上滑沙、垂钓……”这是驴友们在网上给福州最美的岛屿东洛岛的评价。然而不久后,这样美妙的场景或许只能成为驴友们心中的回忆了。


  今年2月底,福建省长乐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了东洛岛50年的使用权。在福建省观鸟会的网站上,有网友闻此讯后惊呼:“若没人加以制止的话,东洛岛上即将布满仓库和厂房!”

  事实上,并非无人制止,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在2月25日曾致函长乐市人民政府,直指此次出让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撤销东洛岛的挂牌出让。然而,结果并没有改变。4月30日,记者从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发展中心得知,东洛岛的交易已经完成,到目前为止,并未听说有变更或撤销。

  福州最美无居民海岛被出让

  东洛岛位于长乐市松下镇首祉村正西海面,距牛头湾约5公里,无常住居民。据驴友介绍,岛上的原生态植被保存得很好,有多片很好的草地,有茂密的相思林,还有一片较长的沙滩。近年来,东洛岛被众多户外俱乐部誉为福州最具风光的海岛之一。

  今年1月21日,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上挂出2010年第3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中称,将出让东洛岛1033.17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准入产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出让年限为50年,交易起始价每亩11万元,加价幅度为每亩0.2万元的整数倍。

  该宗地块挂牌时间为2010年2月11日至2月22日。3月10日,长乐市国土局公开了挂牌出让结果,福建亘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亘德生物)最终以每亩11.2万元的价格(即仅加价一次),耗资1.1572亿元,取得了东洛岛50年的开发使用权。据知情人士透露,亘德生物为唯一一家参与竞价的公司。

  省海洋渔业厅直指出让违规

  2月25日,未接到长乐市上报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通过其他渠道得知了出让东洛岛一事,当即致函长乐市政府,指出东洛岛属无居民海岛,已列入全国海岛名录和福建省海岛保护利用规划,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的挂牌出让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函称,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规定,“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沿海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记者得知,海岛保护法正式实施时间为3月1日,而东洛岛的挂牌出让赶在2月底前就已完成,有法律人士表示,该法并不能适用。

  该函还指出,2003年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载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和买卖无居民海岛”,“单位和个人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在海洋与渔业厅的官方网站上,该厅在回应一位市民投诉时还指明:“根据《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及已编制完成的《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东洛岛的功能定位为旅游开发。”

  海洋与渔业厅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长乐市政府此前并未对岛屿规划申请变更,擅自更改东洛岛为工业用途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正如函中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和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

  在该函发出两个月后,4月30日,记者以福州某旅行社导游的身份走访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发展中心,该中心两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工业用地出让记录,证明东洛岛确实已完成了交易,且并未听说有变更或撤销。记者随后向该局局长林进荣求证,他推称没有义务接受记者采访,以工作忙为由匆忙离开,让记者找土地发展中心了解情况。

  “东洛岛主”被指有内定嫌疑

  东洛岛毗邻长乐市松下港,根据规划,松下港区将打通“北粮南运”的海运通道,形成以松下港散粮码头及中转设施为核心、粮油加工为主的粮食物流中心,成为全国粮食现代化物流体系中的重要节点。目前,松下港区内的移山填海工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据当地媒体报道,随着填海工程的深入,东洛岛与港区未来或将连成一体,车辆可以随意通行。届时,这个小岛地理位置优越性将更加凸显。

  正因此,新加冕的“东洛岛主”———亘德生物备受市民和驴友的关注。记者发现,网络上有关该公司的信息少之又少,然而不少网友还是从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的公开信息和该公司的注册信息中,嗅出了这个神秘“岛主”存在内定的嫌疑。

  记者通过长乐市工商局网站查询得知,亘德生物于2009年5月5日在长乐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1.6亿元。而让人生疑的是,早在注册当时,亘德生物登记的公司住所地就为“长乐市松下镇首祉村东洛岛”———一个尚未被开发的无居民海岛。

  另外,长乐市国土局在当时的东洛岛的出让公告中写明,准入产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与亘德生物注册时登记的主营业务“农副食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及产品综合利用”极为吻合。国土局为何一定要放弃原本所规划的“旅游”用途,只准农副食品加工业进入?

  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法制日报记者 郭宏鹏 刘百军 法制日报实习生 范传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