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草拟法案:驻军履行职务必要时可使用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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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草拟法案:驻军履行职务必要时可使用火器

2009年10月22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2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行政会完成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驻澳部队因履行防务职责而享有的权利和豁免》法案,法案建议澳门驻军在履行职务时,可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和豁免,对妨碍其履行职责的行为,驻军及其人员可在特定前提下采用措施制止,当中包括在绝对必要时使用火器。

  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10条规定,澳门驻军及其人员享有在澳实施的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豁免,以及澳门驻军人员对于妨碍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可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为落实有关规定,特区政府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驻澳部队因履行防务职责而享有的权利和豁免》法案。
  考虑到澳门驻军及其人员在履行防务职责的所需,法案订定澳门驻军及其人员享有一系列权利和豁免,包括优先出入境、边境设施的进入和通行、税务的豁免等,以及确定为澳门驻军提供服务的特定种类专业人员,其专业资格的确认方式。
  对于妨碍澳门驻军履行防务职责的行为,法案规定澳门驻军在特定的前提下,可采用一系列措施制止,当中包括使用火器。上述所指的“特定前提”,法案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刑事范畴方面,除了将澳门驻军及其人员等同《刑法典》第296条一款、311条、322条A款所涉及妨碍公共当局的罪行,这些条文所指是等同特区公共部门及公务员之外,还规定如不服从驻军人员为执行防务职责所发出的命令,会构成“违令罪”,会被判最高一年徒刑或120日罚金,以打击妨碍澳门驻军履行职责的不法行为。




http://www.chinanews.com.cn/ga/ga-sszqf/news/2009/10-22/1924900.shtml
    澳门草拟法案:驻军履行职务必要时可使用火器

2009年10月22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2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行政会完成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驻澳部队因履行防务职责而享有的权利和豁免》法案,法案建议澳门驻军在履行职务时,可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和豁免,对妨碍其履行职责的行为,驻军及其人员可在特定前提下采用措施制止,当中包括在绝对必要时使用火器。

  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10条规定,澳门驻军及其人员享有在澳实施的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豁免,以及澳门驻军人员对于妨碍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可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为落实有关规定,特区政府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驻澳部队因履行防务职责而享有的权利和豁免》法案。
  考虑到澳门驻军及其人员在履行防务职责的所需,法案订定澳门驻军及其人员享有一系列权利和豁免,包括优先出入境、边境设施的进入和通行、税务的豁免等,以及确定为澳门驻军提供服务的特定种类专业人员,其专业资格的确认方式。
  对于妨碍澳门驻军履行防务职责的行为,法案规定澳门驻军在特定的前提下,可采用一系列措施制止,当中包括使用火器。上述所指的“特定前提”,法案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刑事范畴方面,除了将澳门驻军及其人员等同《刑法典》第296条一款、311条、322条A款所涉及妨碍公共当局的罪行,这些条文所指是等同特区公共部门及公务员之外,还规定如不服从驻军人员为执行防务职责所发出的命令,会构成“违令罪”,会被判最高一年徒刑或120日罚金,以打击妨碍澳门驻军履行职责的不法行为。




http://www.chinanews.com.cn/ga/ga-sszqf/news/2009/10-22/1924900.shtml
恕我孤陋,难不成立法之前,驻澳部队在澳门都不能动用火器?{:3_76:}
澳门啊?香港的话那名猪人士还不上蹿下跳了?
既然是驻军,本来就可以在履行职务的时候使用火器~
这样立个法,算是怎么回事?
尼米兹 发表于 2009-10-22 20:01
以前对外可以,这次是对内也可以
军队动用火器是一个地方法规可以限定的么?开什么玩笑!
看成灭火器
我到想知道这个"火器"定义范围

既然是驻军,本来就可以在履行职务的时候使用火器~
这样立个法,算是怎么回事?
壮圆郎 发表于 2009-10-22 21:19

这中间的意思你就不明白了吧,澳门这是在向中央表明态度呢,话说澳门在中央比较吃得开,不就是比香港听话嘛,乖孩子有奶吃就是这个道理。就这还让香港人非常的看不惯呢。

澳门啊?香港的话那名猪人士还不上蹿下跳了?
mao3219 发表于 2009-10-22 21:03

别说香港了,光这条草案就够香港黾猪眦疣人士指着澳门的鼻子骂半天了。
既然是驻军,本来就可以在履行职务的时候使用火器~
这样立个法,算是怎么回事?
壮圆郎 发表于 2009-10-22 21:19

这中间的意思你就不明白了吧,澳门这是在向中央表明态度呢,话说澳门在中央比较吃得开,不就是比香港听话嘛,乖孩子有奶吃就是这个道理。就这还让香港人非常的看不惯呢。

澳门啊?香港的话那名猪人士还不上蹿下跳了?
mao3219 发表于 2009-10-22 21:03

别说香港了,光这条草案就够香港黾猪眦疣人士指着澳门的鼻子骂半天了。
尼米兹 发表于 2009-10-22 20:01
我估计这个法案主要是针对驻军在治安方面的权限,毕竟驻军原来的主要职责是防务。
火器?
现代社会没听说个这词.
一般在史书或者穿越小说才能看到.
军队驻扎是应对外来势力。

内部矛盾冲突由本地警察解决,PLA无权介入?

是这样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