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禁止无居住证者租房找工作 外国人除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20:34:28
昆明拟禁止无居住证者租房找工作 外国人除外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8日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张文凌

  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

  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一周的公示期虽然已经过去,但草案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

  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律师张宏雷认为,劳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以是否办理“居住证”为条件。《宪法》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草案》无权以未办理居住证为由剥夺任何中国公民在昆明租房、工作的权利。外地公民只要持居民身份证,在昆明遵纪守法地生活和工作,就应当受法律保护。”张宏雷说:“《草案》的这些限制,歧视了外地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宪法》原则。”

  此外,草案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也遭到质疑。“外地人不如外国人?”张宏雷认为:“为什么外地中国公民需要办理居住证,而外国人等外籍人士不需要办理?”

  昆明市2009年8月出台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18条规定:“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近2年内无行政拘留处罚记录、近5年内无犯罪记录,持有居住证满5年并按时签注,就可以申领昆明常住户口”。这一规定让许多外来人口有了希望。

  然而4月17日公布的草案不仅取消了这一条,而且还规定要想办理居住证,必须首先取得《昆明市临时居住证》,并连续在昆明居住一年以上、在昆明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办证时必须交验“现居住处所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证明。与原《征求意见稿》中的来昆3日后即可办理居住证的规定相比,门槛高了许多。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流动人口管理大队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取消征求意见稿中的第18条,是由于昆明现有落户政策比这个规定更优惠,没必要再重复设置。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年年初,昆明市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意见取消了主城区购房面积应达到120平方米、县(市)区购房面积应达到90平方米的限制,规定只需人均购房面积不低于22.72平方米,且是房屋产权人实际居住的合法住宅,即可落户。

  根据草案上述规定,外地人口持有“昆明市临时居住证”一年以后,才能享受“子女计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随迁子女入学”、“公共交通乘车优待”等优惠政策。流动人口管理大队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一年后才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主要是考虑到有些暂住人口来昆时间短,马上就享受所有优惠待遇,对那些来昆明时间长、对昆明贡献大的人不公平。此外,有的人来了又很快离开,会增加各种手续,不利于管理。

  来自云南临沧市的普雨西对此深感不解: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等等,“都是国策,怎么变成了有居住证才能享受的待遇?”

  还有法律人士认为,草案属于增设行政许,与《行政许可法》和《居民身份证法》不相符。《行政许可法》法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草案限制和剥夺昆明以外其他中国公民在昆明合法居住、工作的权利,显然违反了此项规定。

  在昆明从事医疗器材的四川籍人士的陆东认为说:“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草案的政府服务功能弱化了。“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从‘重管理到重服务’的转变,这也是我们期待它的原因。但草案却是加大管理,弱化服务,靠办证来懒政。”




http://news.sina.com.cn/c/2010-05-08/043020227877.shtml昆明拟禁止无居住证者租房找工作 外国人除外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8日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张文凌

  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

  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一周的公示期虽然已经过去,但草案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

  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律师张宏雷认为,劳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以是否办理“居住证”为条件。《宪法》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草案》无权以未办理居住证为由剥夺任何中国公民在昆明租房、工作的权利。外地公民只要持居民身份证,在昆明遵纪守法地生活和工作,就应当受法律保护。”张宏雷说:“《草案》的这些限制,歧视了外地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宪法》原则。”

  此外,草案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也遭到质疑。“外地人不如外国人?”张宏雷认为:“为什么外地中国公民需要办理居住证,而外国人等外籍人士不需要办理?”

  昆明市2009年8月出台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18条规定:“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近2年内无行政拘留处罚记录、近5年内无犯罪记录,持有居住证满5年并按时签注,就可以申领昆明常住户口”。这一规定让许多外来人口有了希望。

  然而4月17日公布的草案不仅取消了这一条,而且还规定要想办理居住证,必须首先取得《昆明市临时居住证》,并连续在昆明居住一年以上、在昆明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办证时必须交验“现居住处所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证明。与原《征求意见稿》中的来昆3日后即可办理居住证的规定相比,门槛高了许多。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流动人口管理大队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取消征求意见稿中的第18条,是由于昆明现有落户政策比这个规定更优惠,没必要再重复设置。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年年初,昆明市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意见取消了主城区购房面积应达到120平方米、县(市)区购房面积应达到90平方米的限制,规定只需人均购房面积不低于22.72平方米,且是房屋产权人实际居住的合法住宅,即可落户。

  根据草案上述规定,外地人口持有“昆明市临时居住证”一年以后,才能享受“子女计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随迁子女入学”、“公共交通乘车优待”等优惠政策。流动人口管理大队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一年后才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主要是考虑到有些暂住人口来昆时间短,马上就享受所有优惠待遇,对那些来昆明时间长、对昆明贡献大的人不公平。此外,有的人来了又很快离开,会增加各种手续,不利于管理。

  来自云南临沧市的普雨西对此深感不解: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等等,“都是国策,怎么变成了有居住证才能享受的待遇?”

  还有法律人士认为,草案属于增设行政许,与《行政许可法》和《居民身份证法》不相符。《行政许可法》法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草案限制和剥夺昆明以外其他中国公民在昆明合法居住、工作的权利,显然违反了此项规定。

  在昆明从事医疗器材的四川籍人士的陆东认为说:“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草案的政府服务功能弱化了。“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从‘重管理到重服务’的转变,这也是我们期待它的原因。但草案却是加大管理,弱化服务,靠办证来懒政。”




http://news.sina.com.cn/c/2010-05-08/043020227877.shtml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外国人不需要办理居住许可?不过昆明有传统,所谓火车不通国内通国外:D
这不是帝国主义的代言人嘛.
{:3_85:}你大爷的...

共产党要是光出这样的政策...

老子可就不支持你了


到底制定者规定的是吃的哪家饭,读过几年书
难道昆明成了租界

到底制定者规定的是吃的哪家饭,读过几年书
难道昆明成了租界
非要良民证啊!有身份证不行么?
这政策找抽
是买办还是脑残?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0-5-8 08:51

都不是,当买办不够格,当脑残不够级别,是发贱
慈禧太后给昆明市政府发来贺电
昆明户口算个屁啊,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不适用此龟腚,有别的龟腚,这点如果昆明不遵守有关外国人在华就职和居留许可的法律,给
外国人放一马,那就是二罪合一了。不过目前没有证据,只是主管部门的这句注释十分NC,
只能让大家这么lenovo。目前只能说在中国人就业等问题上违法,甚至违宪。

不适用此龟腚,有别的龟腚,这点如果昆明不遵守有关外国人在华就职和居留许可的法律,给
外国人放一马,那就是二罪合一了。不过目前没有证据,只是主管部门的这句注释十分NC,
只能让大家这么lenovo。目前只能说在中国人就业等问题上违法,甚至违宪。
洋人的政府满赛满赛满满赛!
仇和新政的新内容?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华人与狗不得入昆明而已,大家要淡定。
重量级NC ,鉴定完毕  {:3_91:}
这种神经病的规定还要闹多久才是头
宪法泪流满面。[:a5:]
唉……河蟹很河蟹。
这个政策,明目张胆的违法哟
中国法律在共党眼中就是狗屎!
昆明去旅旅游还是可以滴,去工作?NC吗?
尖端 发表于 2010-5-8 12:04

它自己拉的嘛。
下次去昆明旅游是不是该要办进昆明特别护照了?
广州去一万黑哥,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几天后会出来一个衣冠不整的政府发炎人,说大家误会了
昆明ZF在下很大的一盘棋,而等P民懂什么
好嘛,不但要给外国友人让出通畅大道,还要让外国友人"安居乐业"
河蟹社会满塞!!!
我草,严重关注!版主给涂黑置顶吧
首先第一个,本来居住证这个东西就跟老外没一毛钱关系。。。。。我从来没听说外国人要办所谓居住证的,所以我认为这个新闻有标题党的嫌疑,《居住证管理办法》出来有10年了吧,里面早就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类似的说法了,以前也没见那个唧唧歪歪违宪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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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应该关注的是这个做法如何实现,如本菜所知,现在至少重庆办居住证是一毛钱都不要的,但这玩意说实话基本上没什么特别大的用处,所以很多流动人员根本没办,但至少我们这边的户籍同志虽然知道这回事,也拿他们没办法的说。。。。。。。。我反正是想不出来有谁敢认真执行这个玩意,不过想起上次还在昆明发生过城管嚣张事件。。。。。嘿嘿。。。。。。那就不好说了
这个算啥,广州还要驱逐失业者呢
慈禧老佛爷发来贺电{:wugu:}
除了一句狗日的·不想说别的···
仇和是不是越当越NC了?估计这小子的政治前途到顶了
仇和果真脑袋有问题.


这有什么难得, 以后非昆明地区拟一条法规, 禁止持昆明户口的入境

这有什么难得, 以后非昆明地区拟一条法规, 禁止持昆明户口的入境
哈哈……那大家都“无国籍”好了……
昆明又TM想出名了。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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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别的规定,和“外国人除外”差别大了,
记者也不是好东西
河蟹很河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