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禁止无居住证者租房找工作 外国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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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拟禁止无居住证者租房找工作 外国人除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8日04:30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张文凌

  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

  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一周的公示期虽然已经过去,但草案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

  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律师张宏雷认为,劳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以是否办理“居住证”为条件。《宪法》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草案》无权以未办理居住证为由剥夺任何中国公民在昆明租房、工作的权利。外地公民只要持居民身份证,在昆明遵纪守法地生活和工作,就应当受法律保护。”张宏雷说:“《草案》的这些限制,歧视了外地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宪法》原则。”

  此外,草案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也遭到质疑。“外地人不如外国人?”张宏雷认为:“为什么外地中国公民需要办理居住证,而外国人等外籍人士不需要办理?”

  昆明市2009年8月出台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18条规定:“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近2年内无行政拘留处罚记录、近5年内无犯罪记录,持有居住证满5年并按时签注,就可以申领昆明常住户口”。这一规定让许多外来人口有了希望。

  然而4月17日公布的草案不仅取消了这一条,而且还规定要想办理居住证,必须首先取得《昆明市临时居住证》,并连续在昆明居住一年以上、在昆明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办证时必须交验“现居住处所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证明。与原《征求意见稿》中的来昆3日后即可办理居住证的规定相比,门槛高了许多。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流动人口管理大队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取消征求意见稿中的第18条,是由于昆明现有落户政策比这个规定更优惠,没必要再重复设置。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年年初,昆明市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意见取消了主城区购房面积应达到120平方米、县(市)区购房面积应达到90平方米的限制,规定只需人均购房面积不低于22.72平方米,且是房屋产权人实际居住的合法住宅,即可落户。

  根据草案上述规定,外地人口持有“昆明市临时居住证”一年以后,才能享受“子女计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随迁子女入学”、“公共交通乘车优待”等优惠政策。流动人口管理大队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一年后才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主要是考虑到有些暂住人口来昆时间短,马上就享受所有优惠待遇,对那些来昆明时间长、对昆明贡献大的人不公平。此外,有的人来了又很快离开,会增加各种手续,不利于管理。

  来自云南临沧市的普雨西对此深感不解: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等等,“都是国策,怎么变成了有居住证才能享受的待遇?”

  还有法律人士认为,草案属于增设行政许,与《行政许可法》和《居民身份证法》不相符。《行政许可法》法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草案限制和剥夺昆明以外其他中国公民在昆明合法居住、工作的权利,显然违反了此项规定。

  在昆明从事医疗器材的四川籍人士的陆东认为说:“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草案的政府服务功能弱化了。“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从‘重管理到重服务’的转变,这也是我们期待它的原因。但草案却是加大管理,弱化服务,靠办证来懒政。”




扯淡到无力吐槽了已经……{:wugu:}昆明拟禁止无居住证者租房找工作 外国人除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8日04:30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张文凌

  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

  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一周的公示期虽然已经过去,但草案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

  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律师张宏雷认为,劳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以是否办理“居住证”为条件。《宪法》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草案》无权以未办理居住证为由剥夺任何中国公民在昆明租房、工作的权利。外地公民只要持居民身份证,在昆明遵纪守法地生活和工作,就应当受法律保护。”张宏雷说:“《草案》的这些限制,歧视了外地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宪法》原则。”

  此外,草案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也遭到质疑。“外地人不如外国人?”张宏雷认为:“为什么外地中国公民需要办理居住证,而外国人等外籍人士不需要办理?”

  昆明市2009年8月出台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18条规定:“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近2年内无行政拘留处罚记录、近5年内无犯罪记录,持有居住证满5年并按时签注,就可以申领昆明常住户口”。这一规定让许多外来人口有了希望。

  然而4月17日公布的草案不仅取消了这一条,而且还规定要想办理居住证,必须首先取得《昆明市临时居住证》,并连续在昆明居住一年以上、在昆明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办证时必须交验“现居住处所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证明。与原《征求意见稿》中的来昆3日后即可办理居住证的规定相比,门槛高了许多。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流动人口管理大队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取消征求意见稿中的第18条,是由于昆明现有落户政策比这个规定更优惠,没必要再重复设置。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年年初,昆明市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意见取消了主城区购房面积应达到120平方米、县(市)区购房面积应达到90平方米的限制,规定只需人均购房面积不低于22.72平方米,且是房屋产权人实际居住的合法住宅,即可落户。

  根据草案上述规定,外地人口持有“昆明市临时居住证”一年以后,才能享受“子女计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随迁子女入学”、“公共交通乘车优待”等优惠政策。流动人口管理大队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一年后才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主要是考虑到有些暂住人口来昆时间短,马上就享受所有优惠待遇,对那些来昆明时间长、对昆明贡献大的人不公平。此外,有的人来了又很快离开,会增加各种手续,不利于管理。

  来自云南临沧市的普雨西对此深感不解: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等等,“都是国策,怎么变成了有居住证才能享受的待遇?”

  还有法律人士认为,草案属于增设行政许,与《行政许可法》和《居民身份证法》不相符。《行政许可法》法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草案限制和剥夺昆明以外其他中国公民在昆明合法居住、工作的权利,显然违反了此项规定。

  在昆明从事医疗器材的四川籍人士的陆东认为说:“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草案的政府服务功能弱化了。“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从‘重管理到重服务’的转变,这也是我们期待它的原因。但草案却是加大管理,弱化服务,靠办证来懒政。”




扯淡到无力吐槽了已经……{:wugu:}
洋大人是有特权的。民主啊民主。。
对此政策,就一个字:操。无需多言。
洋人入侵低技术产业劳动才是真正应当严打的,本身劳动密集产业这圈的生存已经不易,这小块肉再放进几只非洲狼、越南狼啥的,国人更没饭吃了。
不过倒是有其他法律管外国人,外国人非法谋职可以抓起来拘留,然后遣返。
alex182 发表于 2010-5-8 17:30
解放60年,哪个外国人因非法谋职遣返了?
当年黑暗万恶的旧社会都没有这么赤裸裸的政府暴行
果然有我后清大国的疯采!!!
都说大FQ是个人物。
看来也不过如此嘛。
呵呵,明显的鼓励大家移民。。。;P
ertert 发表于 2010-5-8 18:19

我们分局去年一年一共抓了16个非职,全部缩停遣返,其中6人拘留后遣返。
草案而已,别激动,最后估计都不会这么定。

而且就算真这么定了,监管的盲区多了,总有漏网的
ertert 发表于 2010-5-8 18:19

看来你没看新闻啊,说了遣返了不少越南黑劳,不是还有人说遣返了不少朝鲜黑劳嘛
外国籍在中国要有居留要有工作许可,真的洋鬼子这个还是比较正规的,最不正规的就是假洋鬼子,看看影视圈的那些个假洋鬼子。
alex182 发表于 2010-5-8 21:03


    乃们分局很牛得说。拘留外国人不报请省厅外事办吗?
coolkeair 发表于 2010-5-8 21:14


    对呀!虽然干掉的是第三世界国家的,也好歹也是外国人。
加沙的天空 发表于 2010-5-8 21:21
发达国家过来的打黑工的少啊,总不能把有钱的消费者遣返了吧
我插
老子在昆明,岂不危险?
昆明个烂地方
哈哈,可怜的国人,这倒真可以说就差两个人了!
广东非法居留并且打工的黑人,好几万了吧
就一个字:操。
这个,一直以来居住证管理办法里就明确写了外国人不在管理范围之类的吧。。。。并且说实话,外国人(主要是第三世界劳工)冲击中国本土劳工就业市场在昆明很明显么???
外地人口持有“昆明市临时居住证”一年以后,才能享受“子女计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
这个明显跟我们这里不一样,我们是只要办了居住证就可以享受“子女计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
加沙的天空 发表于 2010-5-8 21:20

我们抓,市局批。
加沙的天空 发表于 2010-5-8 21:21

因非职和非居被拘留的里面不乏澳洲人、韩国人、俄罗斯人和日本人。
coolkeair 发表于 2010-5-8 21:14

果然都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兄弟们,哈哈
这就是TG的特色....
过去广东这边还发生过因为没有暂住证就被打被拘禁的事呢
现在倒没听说过了,据说是某次治安联防队和JC联合查出租屋,抓到没证的把人暴打一顿,结果事主给捅到媒体了,头头们看了报道很不爽,后来就没出现过暴力执法了
coolkeair 发表于 2010-5-8 21:14
原来是越南人和朝鲜人。
你还不如干脆说遣返了一条狗,一头猪。
看来昆明无居住证的人就和越南人、朝鲜人一个等级。
工作中遇到的朝鲜非法打工者还真不多,可能东三省见的比较多吧,
个人以为,朝鲜能够出国的一般都是干部家庭,犯不着打黑工,
但是偷渡者就难说了。

我们城市处理的“三非”外国人以韩国、西亚和非洲居多,
间或有英语国家和日本人。
把广州那些黑鬼遣返了先。。。。我不是种族歧视哦,只是讨厌黑人而已
把广州那些黑鬼遣返了先。。。。我不是种族歧视哦,只是讨厌黑人而已
中国国内不把中国人当人.
NND现在的政府净TMD干这些事情,洋大人就是牛B些是不?
规定比《宪法》大,才是最最悲哀的事情!!!
alex182 发表于 2010-5-8 23:21


    乃素直辖市弟?我依稀记得,地市级的公安局都是要先呈报省厅,等省厅拿意见。
soke 发表于 2010-5-9 00:11
您不是宗族歧视,难道倒是宗族恐惧??那么恭喜,您变成归精神病院管的范畴了.
无国籍人
算啥人呀.
加沙的天空 发表于 2010-5-9 19:39

小地方,小地方,加沙兄果然十分聪明。。:lol
李鹤帅 发表于 2010-5-8 17:17


支持!我也当一把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