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民粹主义:内江“死人复活”事件看真实的中国老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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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文涛的拍案惊奇的《内江“死去活来”案件》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9dy6_6QevW8/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

张厚明被冷藏致死续 鉴定结果称二次死亡系误诊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0-02-02 10:17 我来说说(0) 复制链接 关键词:张厚明被冷藏致死 殡仪馆冷藏致死
[提要]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通报:张厚明在严重车祸伤后快速死亡;内江市中医院急诊医生到达车祸现场时,张厚明已经死亡,该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1·8”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结果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专家通报鉴定情况



该案司法鉴定意见书

  四川新闻网内江2月1日讯 1日下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内江市“1·8”交通事故案和医疗纠纷案司法鉴定结果正式向社会公布。在内江市“1·8”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结果新闻发布会上,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通报:张厚明在严重车祸伤后快速死亡;内江市中医院急诊医生到达车祸现场时,张厚明已经死亡,该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医生存在误诊张厚明有生命体征的过错,该院的过错与张厚明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但该院的过错是引起此次医疗纠纷的起因。

  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在通报中首先介绍了“1·8”交通事故及救治的过程:2010年1月8日15时10分左右,在四川省内江市白(马)方(碑)路25KM+2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张厚明及其儿子张海波受伤。内江市中医院救护车于16时22分到达车祸现场,经急诊医生检查后,判定张厚明已经死亡。之后张厚明被送往殡仪馆,张厚明的家属在殡仪馆“发现”张厚明并未死亡,于18时58分拨打“120”,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护车于19时18分到达呼救现场,据医院病历记载,经检查发现张厚明存在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立即进行抢救,19时44分送回医院病房,经检查,心跳、呼吸,血压均消失,遂于20时14分宣布其临床死亡。

  由于一个人“两次死亡”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质疑。1月15日,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受理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的委托,对张厚明的死因进行鉴定;受理死者张厚明亲属和两次出诊医院的共同委托,对医患纠纷进行司法鉴定。

  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所长、四川司法鉴定人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医学会名誉常委、副主任法医师王能义,法医教授王用龙,法医师万洪林作为鉴定人,于1月15日、16日在死者家属及相关各方的现场见证下,对尸体进行了尸体解剖检验。

  根据对张厚明的尸体解剖检验所见和病理组织学会诊意见及左、右心血检验报告结果,结合内江相关医院及交警等提出的资料或案情调查材料,听取医患三方的陈述意见,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经综合分析后,作出《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和《法医学鉴定意见书》。

  两份《鉴定意见书》作出的结论是:1、张厚明因车祸造成第2颈椎骨折伴后脱位、颈髓损伤和严重颅脑损伤及心脏破裂等复合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2、张厚明在严重车祸伤后快速死亡。其推断死亡时间的依据是:根据张厚明尸体胃内容物消化程度判断,应属在饭后2~3小时以内死亡(即在当天15~16时死亡);从车祸伤后损伤的生活反应判断,张厚明在车祸伤后心脏迅即停止搏动;从心脏破裂致心包腔积血情况判断,张厚明心包未见破裂,未见大量积血致心包填塞,说明张厚明在车祸伤后快速死亡;从颈髓损伤判断,张厚明第2颈椎骨折伴后脱位,致高位颈髓损伤,伤后会立即发生呼吸停止,心跳会相继停搏而死亡。

  综合以上分析,张厚明于2010年1月8日15时10分左右发生车祸后,由于伤情严重,在复合损伤的作用下,快速出现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由此分析,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护车到达呼救现场接诊张厚明时,张厚明不存在生命体征。其理由是: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对张厚明的《院前抢救记录》显示:19时20分,进行左手背静脉穿刺输液;19时25分,所测血压为108/77毫米汞柱,脉搏62次/分……如果这一系列数据成立,则表明生命体征仍然存在。但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在尸表检查时,见死者左手背和左小腿内踝上方皮肤大隐静脉走行方向分别见一可疑针孔痕,经梭形切下该两处皮肤、皮下软组织、静脉血管,均未见出血或瘀血等生活反应,这说明六医院急诊科医生在到达呼救现场接诊张厚明时,张厚明不存在生命体征;同时,据六医院病历记载,接诊后对张厚明立即静脉输入肾上腺素、阿托品等急救药物,同时持续胸外心脏按压,急救药物理应迅速回到心脏。但检验结果表明:药物未经血液循环进入张厚明心脏,这说明六医院急诊科医生在为张厚明注射急救药物时,张厚明已死亡一段时间。

由此,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存在误诊张厚明有生命体征的过错,该过错与张厚明的死亡虽无因果关系,但该院的过错是引起此次医疗纠纷的起因。

  鉴定结果还表明:内江市中医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厚明的死亡与该院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我国医生对死亡的判定实行的是“临床死亡”,判定临床死亡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一是意识丧失,二是瞳孔散大,三是颈动脉或股动脉等大动脉搏动消失,四是呼吸停止,五是心电图呈等电位线。中医院急诊科医生确证张厚明死亡满足这5个条件,其“临床死亡”的诊断成立。

  而在此之后,中医院急诊医生积极抢救张海波的医疗行为也是正确的。如果在现场对张厚明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必将影响张海波被及时送回该院抢救,张海波的后果就难以预料。因此,内江市中医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厚明的死亡与该院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关于张厚明车祸伤后4小时尚有体温的问题,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有关专家介绍:人体的正常体温一般在37摄氏度左右。人死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尸温逐渐降低、变冷,尸体冷却速度的快慢,常常要受到尸体本身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包括周围环境的温度、衣着或覆盖物的厚薄等情况)。普通成年人的尸体,在通常室温环境中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下降大约1摄氏度,10小时以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内江日报记者 成旭)
http://news.iqilu.com/china/gedi/2010/0202/176029_2.html

好啦,好啦,一个曾经著名的“死去活来”变成了“死去的人被误诊为活过来了”?这错误的板子又打到了医院和医生头上。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错的都是我们医生。

可实际情形是如此吗?

最大的疑问:一个活着的人在“冷冻冰箱”里一段时间后的体温能不能达到36°?一个活着的人在“冷冻冰箱”出来后还能“脸红扑扑”的吗?何况是受了极度重伤的人又经历了那么长的时间还送到了殡仪馆的冷冻冰箱里去还能“体温36°,还能脸红扑扑”?这话是家属纯粹为了敲诈勒索医院和医生编造出来的谎言!

不错,一个死者家属为了敲诈勒索医生和医院把自己的父亲,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兄弟的遗体做“发财器具”是我们中国内地医生经常面对的局面。

当一个死去的人的遗体放到殡仪馆,又被这些家属做“发财器具”抬出来找另一个医生来诊断时,那气势汹汹信誓旦旦说没有死的局面下,你胆敢诊断出“生命体征全无”?不要忘记他们家属到第二家医院时居然来了“20多个人”(根据“文涛拍案”),这是何目的是何居心,在医院工作的人怎么就不明白?作为政府部门也心里铮亮的明白,所以才来很多防爆警察。

但是我们的媒体断然不敢指责“诈尸取财”的中国老百姓。中国政府也断然不敢明说:这其实就是中国某老百姓想敲诈勒索。因为我们拥有“人多有理”拥有“多数人绝对正确”拥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粹主义文化!

无耻!窦文涛的拍案惊奇的《内江“死去活来”案件》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9dy6_6QevW8/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

张厚明被冷藏致死续 鉴定结果称二次死亡系误诊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0-02-02 10:17 我来说说(0) 复制链接 关键词:张厚明被冷藏致死 殡仪馆冷藏致死
[提要]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通报:张厚明在严重车祸伤后快速死亡;内江市中医院急诊医生到达车祸现场时,张厚明已经死亡,该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1·8”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结果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专家通报鉴定情况



该案司法鉴定意见书

  四川新闻网内江2月1日讯 1日下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内江市“1·8”交通事故案和医疗纠纷案司法鉴定结果正式向社会公布。在内江市“1·8”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结果新闻发布会上,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通报:张厚明在严重车祸伤后快速死亡;内江市中医院急诊医生到达车祸现场时,张厚明已经死亡,该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医生存在误诊张厚明有生命体征的过错,该院的过错与张厚明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但该院的过错是引起此次医疗纠纷的起因。

  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在通报中首先介绍了“1·8”交通事故及救治的过程:2010年1月8日15时10分左右,在四川省内江市白(马)方(碑)路25KM+2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张厚明及其儿子张海波受伤。内江市中医院救护车于16时22分到达车祸现场,经急诊医生检查后,判定张厚明已经死亡。之后张厚明被送往殡仪馆,张厚明的家属在殡仪馆“发现”张厚明并未死亡,于18时58分拨打“120”,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护车于19时18分到达呼救现场,据医院病历记载,经检查发现张厚明存在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立即进行抢救,19时44分送回医院病房,经检查,心跳、呼吸,血压均消失,遂于20时14分宣布其临床死亡。

  由于一个人“两次死亡”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质疑。1月15日,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受理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的委托,对张厚明的死因进行鉴定;受理死者张厚明亲属和两次出诊医院的共同委托,对医患纠纷进行司法鉴定。

  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所长、四川司法鉴定人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医学会名誉常委、副主任法医师王能义,法医教授王用龙,法医师万洪林作为鉴定人,于1月15日、16日在死者家属及相关各方的现场见证下,对尸体进行了尸体解剖检验。

  根据对张厚明的尸体解剖检验所见和病理组织学会诊意见及左、右心血检验报告结果,结合内江相关医院及交警等提出的资料或案情调查材料,听取医患三方的陈述意见,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经综合分析后,作出《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和《法医学鉴定意见书》。

  两份《鉴定意见书》作出的结论是:1、张厚明因车祸造成第2颈椎骨折伴后脱位、颈髓损伤和严重颅脑损伤及心脏破裂等复合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2、张厚明在严重车祸伤后快速死亡。其推断死亡时间的依据是:根据张厚明尸体胃内容物消化程度判断,应属在饭后2~3小时以内死亡(即在当天15~16时死亡);从车祸伤后损伤的生活反应判断,张厚明在车祸伤后心脏迅即停止搏动;从心脏破裂致心包腔积血情况判断,张厚明心包未见破裂,未见大量积血致心包填塞,说明张厚明在车祸伤后快速死亡;从颈髓损伤判断,张厚明第2颈椎骨折伴后脱位,致高位颈髓损伤,伤后会立即发生呼吸停止,心跳会相继停搏而死亡。

  综合以上分析,张厚明于2010年1月8日15时10分左右发生车祸后,由于伤情严重,在复合损伤的作用下,快速出现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由此分析,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护车到达呼救现场接诊张厚明时,张厚明不存在生命体征。其理由是: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对张厚明的《院前抢救记录》显示:19时20分,进行左手背静脉穿刺输液;19时25分,所测血压为108/77毫米汞柱,脉搏62次/分……如果这一系列数据成立,则表明生命体征仍然存在。但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在尸表检查时,见死者左手背和左小腿内踝上方皮肤大隐静脉走行方向分别见一可疑针孔痕,经梭形切下该两处皮肤、皮下软组织、静脉血管,均未见出血或瘀血等生活反应,这说明六医院急诊科医生在到达呼救现场接诊张厚明时,张厚明不存在生命体征;同时,据六医院病历记载,接诊后对张厚明立即静脉输入肾上腺素、阿托品等急救药物,同时持续胸外心脏按压,急救药物理应迅速回到心脏。但检验结果表明:药物未经血液循环进入张厚明心脏,这说明六医院急诊科医生在为张厚明注射急救药物时,张厚明已死亡一段时间。

由此,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存在误诊张厚明有生命体征的过错,该过错与张厚明的死亡虽无因果关系,但该院的过错是引起此次医疗纠纷的起因。

  鉴定结果还表明:内江市中医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厚明的死亡与该院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我国医生对死亡的判定实行的是“临床死亡”,判定临床死亡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一是意识丧失,二是瞳孔散大,三是颈动脉或股动脉等大动脉搏动消失,四是呼吸停止,五是心电图呈等电位线。中医院急诊科医生确证张厚明死亡满足这5个条件,其“临床死亡”的诊断成立。

  而在此之后,中医院急诊医生积极抢救张海波的医疗行为也是正确的。如果在现场对张厚明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必将影响张海波被及时送回该院抢救,张海波的后果就难以预料。因此,内江市中医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厚明的死亡与该院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关于张厚明车祸伤后4小时尚有体温的问题,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有关专家介绍:人体的正常体温一般在37摄氏度左右。人死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尸温逐渐降低、变冷,尸体冷却速度的快慢,常常要受到尸体本身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包括周围环境的温度、衣着或覆盖物的厚薄等情况)。普通成年人的尸体,在通常室温环境中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下降大约1摄氏度,10小时以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内江日报记者 成旭)
http://news.iqilu.com/china/gedi/2010/0202/176029_2.html

好啦,好啦,一个曾经著名的“死去活来”变成了“死去的人被误诊为活过来了”?这错误的板子又打到了医院和医生头上。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错的都是我们医生。

可实际情形是如此吗?

最大的疑问:一个活着的人在“冷冻冰箱”里一段时间后的体温能不能达到36°?一个活着的人在“冷冻冰箱”出来后还能“脸红扑扑”的吗?何况是受了极度重伤的人又经历了那么长的时间还送到了殡仪馆的冷冻冰箱里去还能“体温36°,还能脸红扑扑”?这话是家属纯粹为了敲诈勒索医院和医生编造出来的谎言!

不错,一个死者家属为了敲诈勒索医生和医院把自己的父亲,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兄弟的遗体做“发财器具”是我们中国内地医生经常面对的局面。

当一个死去的人的遗体放到殡仪馆,又被这些家属做“发财器具”抬出来找另一个医生来诊断时,那气势汹汹信誓旦旦说没有死的局面下,你胆敢诊断出“生命体征全无”?不要忘记他们家属到第二家医院时居然来了“20多个人”(根据“文涛拍案”),这是何目的是何居心,在医院工作的人怎么就不明白?作为政府部门也心里铮亮的明白,所以才来很多防爆警察。

但是我们的媒体断然不敢指责“诈尸取财”的中国老百姓。中国政府也断然不敢明说:这其实就是中国某老百姓想敲诈勒索。因为我们拥有“人多有理”拥有“多数人绝对正确”拥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粹主义文化!

无耻!
呵呵  因为他们会说:医生有原罪……
对某些群众确实无语。启蒙远未结束
青椒肉丝 发表于 2010-2-4 10:26


    中国不止医生有原罪!
梦想去飞翔 发表于 2010-2-4 10:31

  不如说,是偏见的原罪吧?
现在有一种怨恨心态。有一种动辄阶级论的心态。看问题不论是非,先问立场。这些就是中国现在很多问题的根源。最可怜的是,在中国的知识及中产阶层,这些有动力有能力说话的社群里也如此。
这种事少吗???
这种事太多了,所以我说中国要搞法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是一个梦
中国老百姓

这种一棍子打死一群的 算不算阶级论? 另外 你不是老百姓 是什么?
叶郎 发表于 2010-2-4 11:18


    这个老百姓是指代一种群体,一种用老百姓面目出来的普通人。这是根据行为,而不是根据所谓的财产,学历等等下的判断。
神龙见首 发表于 2010-2-4 11:09


    很多,很多,只是我们不敢直面而已。
叶郎 发表于 2010-2-4 11:18


    你这种思维方式就是典型的唯人不唯理
老百姓又不是铁板一块,各有各的诉求很正常。对于不同的诉求我们应该尊重,但是对于不合理的要求无论是不是老百姓都应该反对,这才是现代社会文明公民应有的基本素质。
{:wu:}这样的民智要靠民煮去开启呀……
诈尸?还是尸诈?
医生 呵呵  老实讲 有多少人开药 是不拿回扣的 这么多医药贸易公司是怎么做生意的 ??
库兹涅佐夫上将 发表于 2010-2-4 12:16


    你想说什么?直说。
prcecd 发表于 2010-2-4 12:21


    你扯太远了。
很多医院晚上都不接受半死不活的~
中国老百姓淳朴?

08年雪灾中卖50多元的方便面的老百姓让我见识到了淳朴两个字。
iwasdead 发表于 2010-2-4 12:44


    呵呵呵呵,百样米养百样人。可惜在中国只要披上老百姓这个袈裟,那就是金刚不坏之身了。
刚刚风无意吹起 发表于 2010-2-4 11:37
老百姓的需求 我们尊重?

咋老有人喜欢把自己排除出‘百姓’之外呢? 合理不合理看法  不是看‘我们’。
大家还是就事论事的好。我非医生,如遇到同样的情况,估计反应会和LZ口诛笔伐的“老百姓”差不多。原因有二:1. 医学上的无知;2. 当今医生这个群体的信誉确实不算太好。毕竟人死了,大家理解一下家属的一时冲动和无知吧。建议完善医生和病患家属的沟通机制,特别是类似死亡病例,如果医生事先对家属交代清楚尸体可能出现的状况,估计不会闹得如此大动静吧。否则类似事件还会发生。
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对张厚明的《院前抢救记录》显示:19时20分,进行左手背静脉穿刺输液;19时25分,所测血压为108/77毫米汞柱,脉搏62次/分……


如果是个死人,能给搞出这种记录来,这医生也是一绝啊。
我记得某年国内进行养老金申领核查,查出“死人”家庭冒领养老金近15万人次

后来就根据“民主发达”国家经验,实施了异地生存证明制度
这跟中国不中国的没啥关系
全世界的百姓都一样。猎奇、喜欢看别人的杯具是人类的通病
作为媒体,当然要以立场为先,或者说,以盈利和受众的普遍心理为先
所以只有揭露人性和社会阴暗面的东西才会广泛传播,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医生”、“百姓”,都是由无数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但是常人的意识里总是习惯性的把复杂的群体简单化为一个抽象的概念。无论东西方,“老百姓”这个概念化的虚拟人物都是在舆论口中最至高无上无比神圣的,站在其对立面上的任何其他事物,都要在道德上先天性矮一头。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很多人在第一眼看到这类新闻时,就已经在潜意识里做出判断了:老百姓是可怜的被逼的,医生是大坏蛋。之后的一切都会出现选择性的现象:凡是老百姓说的都是实情、都可以无条件直接采信;凡是医生说的都是狡辩说谎,哪怕吹毛求疵也要找到破绽。
很多人都推崇西方法律里的无罪推定。不过到了自己判断别人时貌似还是热衷于有罪推定。。。
有些人,尤其是网民,总是喜欢在仅仅接触到极其有限的信息之后就开是下结论,而且还是情绪激动斩钉截铁的下定论,就好像自己亲眼所见一般。如果事后的结果不幸与之偏见不符,那他会选择性的遗忘掉这件事情,转而去另外的话题接着再来;如果很幸运的被他说对了,那就更加坚定了他作为“网络正义判官”的成就感。

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很多事情本质上只是技术细节的纠纷而已,把细节搞清楚了,事情很好办。但很多时候被有意无意的扩大化复杂化了。从单纯的医疗领域迅速蔓延到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社会性事件,甚至上升到更高的、很多人都特愿意谈的那些话题上。过多的复杂的社会舆论的介入,有时候可能会促进公平正义,但有时候却具又会偏袒某一方。一人成功全国效仿,不管有理没理,找上几十号人堵在医院门口,找两个记者来报道报道,就已经赢了一半了。
叶郎 发表于 2010-2-4 13:40


这话套一下照样可以用,合理不合理看的也不是老百姓
你要是一定认为跟所谓的老百姓意见不一样就是把自己排除出老百姓,那也没办法

全国十几亿老百姓,你跟谁一样跟谁不一样啊?还是说医生就不是老百姓了?
妓者大能,可以把家属毫无逻辑的话弄得慷慨激昂.
刚刚风无意吹起 发表于 2010-2-4 17:23
后面2句你从哪给我杜撰出来的?
因为现在老百姓都不相信TG了,就这么简单。
我也不明白你是怎么看出来有人要把自己从老百姓里排除出去的
老百姓指的不是一个群体,没啥“把自己排除在老百姓之外”这种话,披个“老百姓“的皮就出来装逼代表民意,自以为绝对正确的,只能说成熟的思想离你还很远。
很显然,当时的家属能跑到殡仪馆去抢尸体,能当那么多人的面说“脸红扑扑的,有心跳”,能在短时间里凑齐“20多个亲戚到医院”(根据“文涛拍案”),我们可以想象的出来,那所谓的体温,心跳和血压是怎么出来的。”
所谓的血压,体温,脉搏等等,很显然是家属在把尸体抢夺出殡仪馆后找另一家医院给制造出来的。为什么会制造出来呢?这里面有什么内情我无法得知。但是可想而知,自己家里死了人,不是悲痛,而是把尸体用来敲诈,这是什么些什么人,那么后面的医院出具的证明是怎么来的就很显然了!
刚刚风无意吹起 发表于 2010-2-4 19:44
自己的诉求 自己尊重?  表这么搞笑好不。
楼主的看法是什么?如果不民粹主义,利益受到侵害的“百姓”该怎么办?相信法律么?表达观点而已,楼主不要和我辩论了,谢谢。
医生啊,怎么说你才好涅,照你所说,那个BKC的南方周末应当以造谣予以查处,在没搞清楚该为谁说话,居然头版捏造事件,捏造内江市政府、医院和有关家属的言论。例如捏造内江市人民政府派出特警抢尸、让担任建设局领导职务的张家亲属调解,还捏造事后内江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的回答...这个南方周末难道是混入党内的间谍组织?赶紧举报造谣、捏造事实、意图挑唆和不为...说话的反...组织...
唏嘘
实话说,自从天谴论后,我对南方系一直有偏见.
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医生存在误诊张厚明有生命体征的过错,该院的过错与张厚明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但该院的过错是引起此次医疗纠纷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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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牛人,居然有两个医院的医生同时出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