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炎:房价要下跌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1:11:46
近日,有关房地产行业的新闻充斥媒体。有飚升的楼价在某地创出历史新高的,有某地又拍出了新的“地王”;甚

至在某些地方的楼市像股市上涨的最后阶段,上演最后的疯狂。社会各界对房价的非理性上升也是议论纷纷。

    楼市红火的现象,一方面说明了宏观调控政策已现效果,人们的消费信心得到了恢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对后

期通货膨胀的预期和担忧。更有一些开发商采用欺诈的手段,用人头造假,签订假的销售协议,造成楼盘供不应求的假

象。甚至不排除一些开发商、投机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用拉高地价的方法,抬高楼面地价,达到高价派发存量房的

目的。

    房价的过快上涨,不利于经济的均衡发展,抑制了其他行业的消费需求;由于炒房的门槛相对较高,大多数老百姓

无法介入。所以,在中国,楼市的上涨不像股市的上涨具有普惠性;在楼市火暴的一些地区,以一套房子90平米计,近

来新开楼盘的均价与当地2008年人均GDP的比值达到12.8左右,二手房更是达到18,即使考虑到中国老百姓的储蓄习惯和

高储蓄率,也是远远高于调整后的安全界限的上限9,对银行的房贷风险不言而喻。高房价也使得其它行业的企业也纷纷

进入房地产投资领域,甚至有的人放弃了其它实业而投资房地产。一些开发商采用欺诈的手段,使得楼市一方面出现了

供不应求的假象,另一方面低入住率的楼盘比比皆是,楼市的供求关系得不到正确的反映。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有其自身

的周期。天下没有只涨不跌的股市,同样也没有只涨不跌的楼市。股市、楼市上涨周期一般是10~12年。楼市上一次低点

在1997年,距今已经12年。以前一直喊“狼来了!狼来了!”,房价总是小回大涨。当大家都麻痹的时候,也许“狼”

正的来了。股市由于处于上升周期,投机资金可能会从当前楼市的狂热气氛中成功逃顶而转至股市。笔者认识的一个朋

友的丈夫,善于理财。最近以190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一幢别墅,住回了市中心的公寓。楼市如果调整,调整周期

可能长达4年以上。有一种可能是经济回暖日,房价下跌时。2009年10月份是楼市的一个可能的拐点。

    所以,高楼价对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是弊大于利。为了防止泡沫进一步膨胀而拖累整个经济,有必要在泡沫变得

更大之前,采取措施让楼市降温。达到抑制房价,保障供给,优存劣汰,使房地产行业理性、稳健地发展的目的。

1、对房地产行业适度收紧银根。

2、坚决打击一些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摸清楼市真正的供求现状。人大立法,将欺诈者绳之于法。

3、房贷政策向有真正需求、又有偿还能力的群体倾斜;向售楼价低于上一年均价的楼盘倾斜。

4、在合适的时候,开征物业税。

5、增加经济适用房的供给量。

6、对可能遭淘汰的一批资质不佳的开发商,建立专项基金,用适当的价格收购其破产后的房地产资产,防止房价走向另

一个极端。并将其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扩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

7、将某地的楼市涨跌幅度,计入当地领导的政绩考核范畴。

    古人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亦应如此。在风险变得更大之前,让我们有所行动。上海整幢楼房

的倾倒也许对我们是一种警示。近日,有关房地产行业的新闻充斥媒体。有飚升的楼价在某地创出历史新高的,有某地又拍出了新的“地王”;甚

至在某些地方的楼市像股市上涨的最后阶段,上演最后的疯狂。社会各界对房价的非理性上升也是议论纷纷。

    楼市红火的现象,一方面说明了宏观调控政策已现效果,人们的消费信心得到了恢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对后

期通货膨胀的预期和担忧。更有一些开发商采用欺诈的手段,用人头造假,签订假的销售协议,造成楼盘供不应求的假

象。甚至不排除一些开发商、投机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用拉高地价的方法,抬高楼面地价,达到高价派发存量房的

目的。

    房价的过快上涨,不利于经济的均衡发展,抑制了其他行业的消费需求;由于炒房的门槛相对较高,大多数老百姓

无法介入。所以,在中国,楼市的上涨不像股市的上涨具有普惠性;在楼市火暴的一些地区,以一套房子90平米计,近

来新开楼盘的均价与当地2008年人均GDP的比值达到12.8左右,二手房更是达到18,即使考虑到中国老百姓的储蓄习惯和

高储蓄率,也是远远高于调整后的安全界限的上限9,对银行的房贷风险不言而喻。高房价也使得其它行业的企业也纷纷

进入房地产投资领域,甚至有的人放弃了其它实业而投资房地产。一些开发商采用欺诈的手段,使得楼市一方面出现了

供不应求的假象,另一方面低入住率的楼盘比比皆是,楼市的供求关系得不到正确的反映。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有其自身

的周期。天下没有只涨不跌的股市,同样也没有只涨不跌的楼市。股市、楼市上涨周期一般是10~12年。楼市上一次低点

在1997年,距今已经12年。以前一直喊“狼来了!狼来了!”,房价总是小回大涨。当大家都麻痹的时候,也许“狼”

正的来了。股市由于处于上升周期,投机资金可能会从当前楼市的狂热气氛中成功逃顶而转至股市。笔者认识的一个朋

友的丈夫,善于理财。最近以190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一幢别墅,住回了市中心的公寓。楼市如果调整,调整周期

可能长达4年以上。有一种可能是经济回暖日,房价下跌时。2009年10月份是楼市的一个可能的拐点。

    所以,高楼价对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是弊大于利。为了防止泡沫进一步膨胀而拖累整个经济,有必要在泡沫变得

更大之前,采取措施让楼市降温。达到抑制房价,保障供给,优存劣汰,使房地产行业理性、稳健地发展的目的。

1、对房地产行业适度收紧银根。

2、坚决打击一些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摸清楼市真正的供求现状。人大立法,将欺诈者绳之于法。

3、房贷政策向有真正需求、又有偿还能力的群体倾斜;向售楼价低于上一年均价的楼盘倾斜。

4、在合适的时候,开征物业税。

5、增加经济适用房的供给量。

6、对可能遭淘汰的一批资质不佳的开发商,建立专项基金,用适当的价格收购其破产后的房地产资产,防止房价走向另

一个极端。并将其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扩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

7、将某地的楼市涨跌幅度,计入当地领导的政绩考核范畴。

    古人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亦应如此。在风险变得更大之前,让我们有所行动。上海整幢楼房

的倾倒也许对我们是一种警示。
还烹小鲜呢,TG最厉害的一招就是行政命令,一刀切咔咔,哪有啥子烹小鲜的功夫。:D
TG月来月多的干预经济领域是个好事`
房价不跌,天理不容
怎么个跌法?
想彻底消灭中产和富裕阶级,讨好贫民大众?
哪个朝代,哪个政党会这么干?
好贴!


中央已经对房地产商暗示了:要玩的都到海南岛尽情玩去,在其它地方你们要给我乖乖听话!
历史轮回再现,又见海南春梦。天佑海南梦莫醒!

中央已经对房地产商暗示了:要玩的都到海南岛尽情玩去,在其它地方你们要给我乖乖听话!
历史轮回再现,又见海南春梦。天佑海南梦莫醒!
不能让房地产老这么不老实的蹦跶
老百姓对房子的意见太大了
中央能不出手么,民生为本哪


回复 7# windfire


    好笑………………现在扯房地产的专家,90%都胡扯,而讲降价专家更是200%都是胡扯。根本说不到点子上。

  房价的高涨来源于两个动力
1、快速的城市化
2、地方政府因为城市化对资金的渴求。

看着这些专家扯什么热钱,银行坏账就觉得好笑…………这些只是表现而已,更本不是原因。

至于说P民的JJYY,也只有p民自己才以为是个大事情,上面看起来不过就是统计数字而已。小人物的表演,只有小人物才会关心………………你们真以为你们能起什么大作用???

自己那点小心思以为很难看透???不就期望着降价自己好买嘛………………连买不起的都想买………………不涨价是傻子呀。你千万不要以为就你聪明,别人都傻。

回复 7# windfire


    好笑………………现在扯房地产的专家,90%都胡扯,而讲降价专家更是200%都是胡扯。根本说不到点子上。

  房价的高涨来源于两个动力
1、快速的城市化
2、地方政府因为城市化对资金的渴求。

看着这些专家扯什么热钱,银行坏账就觉得好笑…………这些只是表现而已,更本不是原因。

至于说P民的JJYY,也只有p民自己才以为是个大事情,上面看起来不过就是统计数字而已。小人物的表演,只有小人物才会关心………………你们真以为你们能起什么大作用???

自己那点小心思以为很难看透???不就期望着降价自己好买嘛………………连买不起的都想买………………不涨价是傻子呀。你千万不要以为就你聪明,别人都傻。
更好笑的是,在一个土地匮乏,人民生活水准日益提高的国家,作为稀缺资源的土地,某些人居然天真的以为会越来越便宜。
会牵连银行吗?如果这样事情就严重了。
绑架银行,牵扯政府

更好笑的是,在一个土地匮乏,人民生活水准日益提高的国家,作为稀缺资源的土地,某些人居然天真的以为会越 ...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10-1-26 13:41

小日本,香港当年这招早用过了,能换换别的么?!香港的人口密度,富裕程度,你觉得比大陆如何?日本?
更好笑的是,在一个土地匮乏,人民生活水准日益提高的国家,作为稀缺资源的土地,某些人居然天真的以为会越 ...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10-1-26 13:41

小日本,香港当年这招早用过了,能换换别的么?!香港的人口密度,富裕程度,你觉得比大陆如何?日本?
其实我倒觉得房子涨倒天上才好,到时候老美来收割的时候还能多收点{:jian:}
今年大家看看又没有好戏,美元如果真正走强了,大家看看这场盛宴过后谁是那个裸泳的{:jian:}
回复 13# notorious


    去查下香港和日本房地产出问题时候的城市化率。在查下我们的。

  知不知道为啥自己看医书,会觉得自己浑身是病????就是因为搞不清楚边界条件………………
回复 14# notorious


    老美来收割………………去查下外籍人士在国内买房有什么限制。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10-2-2 22:46
你觉得现在的房价会促进城市化?嫩不搞笑么

回复  notorious


    老美来收割………………去查下外籍人士在国内买房有什么限制。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10-2-2 22:47

你还真有意思,也就你那智商想不出别的办法进入中国的楼市。明确告诉你只有定居中国的老外才会买实实在在的房子的,炒房子的手段多的是,自己慢慢想,想出一个来你就有进步了。
回复  notorious


    老美来收割………………去查下外籍人士在国内买房有什么限制。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10-2-2 22:47

你还真有意思,也就你那智商想不出别的办法进入中国的楼市。明确告诉你只有定居中国的老外才会买实实在在的房子的,炒房子的手段多的是,自己慢慢想,想出一个来你就有进步了。


回复 19# notorious

是呀,世界上就你这种聪敏人知道去走非法渠道…………

其他合法公司的人都是棒槌,没你聪明,不知道从非法渠道进中国楼主大佬特老,

你老人家干吗不去华尔街吧那些正规投资公司的棒槌给取代了呀。

回复 19# notorious

是呀,世界上就你这种聪敏人知道去走非法渠道…………

其他合法公司的人都是棒槌,没你聪明,不知道从非法渠道进中国楼主大佬特老,

你老人家干吗不去华尔街吧那些正规投资公司的棒槌给取代了呀。
回复 18# notorious


    搞笑的是你…………是城市化促进房价高涨…………杯具就是这么练成的。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10-2-4 11:24
谁告诉你人家是非法,完全合法,你看你的智商也就能想出那些歪门邪道来了{:se:}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10-2-4 11:25
那你告诉我现在的房价怎么促进城市化?中国现在穷的也就剩房地产了,哈哈{:hao:}


回复 22# notorious


    怎么个合法发????中国法律就不准外籍人士在国内买超过一套的非居住性住房,连商铺都不然你买。

  要不然汤臣一品为啥会卖不出去???

  有其他方法绕开,但是那是非法的,小打小闹。

回复 22# notorious


    怎么个合法发????中国法律就不准外籍人士在国内买超过一套的非居住性住房,连商铺都不然你买。

  要不然汤臣一品为啥会卖不出去???

  有其他方法绕开,但是那是非法的,小打小闹。
回复 23# notorious


    连我的话都没看懂,你要我告诉你什么。
好好看清楚

这是北京市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45c212010004ql.html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事实上,该文件(下称171号文)已于上周会签完毕。其中规定,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但该文件没有规定购买的数量。
  

  20日,北京市建委房屋市场交易管理处下发了名为《关于境外机构、个人购买商品房签约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对171号文进行了一些细化,对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数量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宅。该规定从7月21日起执行。
行文依据:

1,六部委2006年7月1日【建住房【2006】171号】文件,即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2,《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章   外资企业在境内购房

由于该《意见》没有对外资企业的办公用房加以明确限制。大量外资企业可通过在中国建自用工业用房、企业员工公寓等名义,将自行购置的持有型物业,如写字楼、酒店等大量用于出租。

                         第一章  境外人士购买个人居住用房

   根据该《意见》和《通知》的精神,国家限制外资对于国内商品房市场的进入,限制境外人士购买国内商品房。该《意见》出台后,很多在国外的外籍人士以及目前在国内的外籍人士不是很了解,只是模糊地听说现在由于中国政府的限制,不好再从中国境内购买房子了。那么,事实上是怎样的呢?境外人士(包含港澳台人士)如何理解我国乃至上海的政策,如何在上海购房呢?

这里只讨论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为自然人为购买主体的情况,至于外国投资机构、公司如何在中国境内购买房产,因操作更为复杂,作者将另外行文分析。我们这里的“境外人士”是指:境外人士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的境外人士是指:

(一)外国自然人;

(二)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

(三)港、澳、台居民;

(四)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如何判断自己是否能在中国境内购买商品房?



1、如果您是中国境外的外籍人士(非港澳台人士),根据目前中国的最新政策,您不能直接购买中国境内的商品房。当然,您可以间接在国内购房,如何操作,以及购买后的利敝,我们稍后再述。



2、如果您是在中国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外籍人士,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您只能在中国境内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就上海来看,境外人士购买第二套住房已经在上海一些区县停办。比如,浦东2006年10月13日停办、静安区、宝山区也在本周未停止办理境外人士的第二套住房的产权过户手续。



3、如果您是外籍人士(非港澳台人士),不论您是不是已经在上海居住满一年,甚至您居住了十年,您不能在中国境内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对于何谓“非自用、非自住”的定义及如何定义,目前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还不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您在中国境内购买非符合规定的居住用房,恐怕相关房地产交易机构不会给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4、如果您是港澳台人士或华侨,而非纯正的外籍人士,根据目前中国的规定,如果您因生活需要,可在中国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从目前实践操作来看,以一套为限。至于什么是“因生活需要”,目前中国的规定也不太明确。



从以上规定来看,很多外国朋友认为自己已不能在中国买商品房,是一种误解。虽然目前中国政府有一些限制,但只要符合标准,或者有操作的方式,在中国购买商品房还是可行并且是有保障的。



二、 如果您不符合购买商品房的条件、又想在中国境内购房怎么办?



如果您是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士,您又想在中国境内购买住房,直接购买商品房恐怕难以操作。但是,您可以购买二手房。因为目前六部委的规定并没有规定境外人士不能购买二手房。可能,您还对“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概念还不清楚,那么,这里我来给您解释一下。



商品房是指由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征地、开发,并取得销售许可后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新建住宅。如果您还不明白,就可以理解为直接从开发商手中买的房子,叫商品房。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品房而言,它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凡产权明晰、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市的房屋均可称之为二手房。如果您还不明白,就可以直接理解为从上家是取得产权证的自然人手里买的房子是二手房即可。



由于目前上海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早先存在大量的投机和投资行为,导致上海中、高档二手房市场非常活跃,您完全可以通过中介或我们律师事务所购买您看中的商品房同小区或邻近的二手房。您一定要明白,目前政策限制的是“商品房”,而不是“二手房”。但是,同样,二手房您要直接购买,从实践操作上来看,也只能买一套。



三、 如果您想在中国境内购买多套房产,目前可行吗?



由于目前中国的政策对于境外人士在境内购买房产采用实名制,因此,您若通过直接购买的方法购买第二套房产基本不可能。但是,这不表明您无法在中国境内购买第二套甚至更多的住房,只是您要采用间接、灵活的方式购买。外资通过中介公司“过桥”变相收购物业的做法正在市场上悄悄流行,目前,还有外资助力境内房企打包资产海外上市(REITs)的做法。以上二种做法都是财团的操作方式,但其操作流程的实质,作为自然的您可以借鉴。比如,有的外籍人士通过鉴定“委托收购协议”的方式,以自由契约的形式,委托有购买资格的自然人代为购买,再通过抵押、担保、委托第三人(如律师事务所)进行资产代管的方式操作,都可以达到实际控制和拥有中国境内房产的目的。有些外籍人士担心这样的操作只能取得合同上的请求权,而不能取得物权,担心受托人处置不动产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这些担心,律师的解决方案一般都是通过设置一些法律救济和保障措施最大程度的避免。但再完美的保障方案都不如直接赋予境外人士以物权上的保障,因此,对于不同需求的境外人士,量身制订不同的法律方案,往往是房产律师处理此类法律事务的通行做法。
行文依据:

1,六部委2006年7月1日【建住房【2006】171号】文件,即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2,《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章   外资企业在境内购房

由于该《意见》没有对外资企业的办公用房加以明确限制。大量外资企业可通过在中国建自用工业用房、企业员工公寓等名义,将自行购置的持有型物业,如写字楼、酒店等大量用于出租。

                         第一章  境外人士购买个人居住用房

   根据该《意见》和《通知》的精神,国家限制外资对于国内商品房市场的进入,限制境外人士购买国内商品房。该《意见》出台后,很多在国外的外籍人士以及目前在国内的外籍人士不是很了解,只是模糊地听说现在由于中国政府的限制,不好再从中国境内购买房子了。那么,事实上是怎样的呢?境外人士(包含港澳台人士)如何理解我国乃至上海的政策,如何在上海购房呢?

这里只讨论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为自然人为购买主体的情况,至于外国投资机构、公司如何在中国境内购买房产,因操作更为复杂,作者将另外行文分析。我们这里的“境外人士”是指:境外人士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的境外人士是指:

(一)外国自然人;

(二)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

(三)港、澳、台居民;

(四)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如何判断自己是否能在中国境内购买商品房?



1、如果您是中国境外的外籍人士(非港澳台人士),根据目前中国的最新政策,您不能直接购买中国境内的商品房。当然,您可以间接在国内购房,如何操作,以及购买后的利敝,我们稍后再述。



2、如果您是在中国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外籍人士,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您只能在中国境内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就上海来看,境外人士购买第二套住房已经在上海一些区县停办。比如,浦东2006年10月13日停办、静安区、宝山区也在本周未停止办理境外人士的第二套住房的产权过户手续。



3、如果您是外籍人士(非港澳台人士),不论您是不是已经在上海居住满一年,甚至您居住了十年,您不能在中国境内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对于何谓“非自用、非自住”的定义及如何定义,目前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还不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您在中国境内购买非符合规定的居住用房,恐怕相关房地产交易机构不会给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4、如果您是港澳台人士或华侨,而非纯正的外籍人士,根据目前中国的规定,如果您因生活需要,可在中国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从目前实践操作来看,以一套为限。至于什么是“因生活需要”,目前中国的规定也不太明确。



从以上规定来看,很多外国朋友认为自己已不能在中国买商品房,是一种误解。虽然目前中国政府有一些限制,但只要符合标准,或者有操作的方式,在中国购买商品房还是可行并且是有保障的。



二、 如果您不符合购买商品房的条件、又想在中国境内购房怎么办?



如果您是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士,您又想在中国境内购买住房,直接购买商品房恐怕难以操作。但是,您可以购买二手房。因为目前六部委的规定并没有规定境外人士不能购买二手房。可能,您还对“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概念还不清楚,那么,这里我来给您解释一下。



商品房是指由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征地、开发,并取得销售许可后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新建住宅。如果您还不明白,就可以理解为直接从开发商手中买的房子,叫商品房。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品房而言,它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凡产权明晰、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市的房屋均可称之为二手房。如果您还不明白,就可以直接理解为从上家是取得产权证的自然人手里买的房子是二手房即可。



由于目前上海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早先存在大量的投机和投资行为,导致上海中、高档二手房市场非常活跃,您完全可以通过中介或我们律师事务所购买您看中的商品房同小区或邻近的二手房。您一定要明白,目前政策限制的是“商品房”,而不是“二手房”。但是,同样,二手房您要直接购买,从实践操作上来看,也只能买一套。



三、 如果您想在中国境内购买多套房产,目前可行吗?



由于目前中国的政策对于境外人士在境内购买房产采用实名制,因此,您若通过直接购买的方法购买第二套房产基本不可能。但是,这不表明您无法在中国境内购买第二套甚至更多的住房,只是您要采用间接、灵活的方式购买。外资通过中介公司“过桥”变相收购物业的做法正在市场上悄悄流行,目前,还有外资助力境内房企打包资产海外上市(REITs)的做法。以上二种做法都是财团的操作方式,但其操作流程的实质,作为自然的您可以借鉴。比如,有的外籍人士通过鉴定“委托收购协议”的方式,以自由契约的形式,委托有购买资格的自然人代为购买,再通过抵押、担保、委托第三人(如律师事务所)进行资产代管的方式操作,都可以达到实际控制和拥有中国境内房产的目的。有些外籍人士担心这样的操作只能取得合同上的请求权,而不能取得物权,担心受托人处置不动产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这些担心,律师的解决方案一般都是通过设置一些法律救济和保障措施最大程度的避免。但再完美的保障方案都不如直接赋予境外人士以物权上的保障,因此,对于不同需求的境外人士,量身制订不同的法律方案,往往是房产律师处理此类法律事务的通行做法。


中国宪法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你告诉我那些强拆怎么发生的,还法律,还规定,你还真是不明白{:qiliang:}还有,除了买实物的房子就没有别的参与房地产的机会了?您觉得呢?不跟您瞎扯淡了,就咱俩没劲,5年左右的时间看看吧。还有,本人在这场房地产大潮中也参与了,不过该赚的都赚到了,现在是个快乐的旁观者{:Bingo:}

中国宪法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你告诉我那些强拆怎么发生的,还法律,还规定,你还真是不明白{:qiliang:}还有,除了买实物的房子就没有别的参与房地产的机会了?您觉得呢?不跟您瞎扯淡了,就咱俩没劲,5年左右的时间看看吧。还有,本人在这场房地产大潮中也参与了,不过该赚的都赚到了,现在是个快乐的旁观者{:Bingo:}